正四棱台直观图画法:【名人演讲】高尔吉亚:《帕拉梅德辩护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6:22:56

《帕拉梅德辩护词》

——这是帕拉梅德斯于受诬陷期间在法庭上所作的辩护词,据称是高尔吉亚代为拟就的

(古希腊)高尔吉亚

我的控告和辩护并不是针对死刑的判决,因为总有一天自然将宣判一切人死刑。我之所以提出控告和辩护是因为事关荣誉:究竟必须正义地死去,还是在阴谋和陷害之后被暴力处死?我们是两军对垒,你们有你们的一切,我有我的一切。你们有暴力,我有正义。你们很容易随心所欲地处死我;你们掌握了我所没有掌握的权力。

我清楚地看到,我的控告者并不知道要控告我什么。因为他和我一样清楚,我并没有做那件事。我不知道那位先生怎么能看到没有发生的事。如果他说是他知道真有那件事他才提出控告的,那他说的不是真话,因为我可以向你们提供不同的证据。因为,即使我愿意,我也不可能做那件事,即使我可能,也不愿意做那件事。

我提出的第一个理由是,我是不可能做那件事的。叛卖活动也总要有个开头,而开头总要有个理由。后果总要有个前因。请你说说,如果没有勾结串通,这件事又怎么能发生?如果外邦人没有派人到我这里来,而我又没有派人到他那里去,这件事是用什么方式串通的?如果没有串通,任何音信就不能传递。然而语言居然能有那么大的力量,现在我竞和外邦人联系上了,他们也和我联系上了——用什么方式联系的?谁跟谁联系?是一对一单独谈吗?但我们互相是听不懂对方话的。通过翻译吗?如果有第三者在场就会成为证人,而秘密就不成其为秘密了。

既然我做了那件事实上没有做的事,这里总需要提出一定的保证,这种保证是什么?是誓言吗?谁能相信我这个卖国者的誓言呢?是人质吗?谁是人质?譬如把我的兄弟给他们作人质,而外邦人则把他儿子作人质。我看由我的兄弟和他的儿子作人质是最可靠的了,但这些事你们都会一清二楚的,并非秘密。有人说,我们以贿钱作证。他给我钱,我就收下了。那么给了我多少钱呢?做那样大的事给少了是不行的。再说,是白天给的还是夜晚给的?夜晚有许多人守卫,他们不会疏忽的。白天吗?阳光会揭穿这些事情。那么,是我自己去拿这些贿赂,还是别人送来的?这两种情形都是不可能的。就算我接受了,我又是怎样藏起来的:藏在家里还是藏在外面?放在何处?怎么看守它?显然是要用它们的,如果不用,它们又有什么好处呢?

你们大家都来看看这种情形:如果我能够做许多重在的事,为什么要做这件事呢?没有人愿意平白无故地冒那样大的危险,没有人愿意干那种坏事。究竟为了什么?(我还要再一次提这个问题。)为了当僭主吗?当你们的僭主还是外邦的僭主?你们有着一切光荣的历史,你们的祖先拥有财富和美德,丰功伟绩,意气风发,具有王道传统,而不能容忍僭主。做外邦人的僭主吗?我给他们什么?我用什么方法把希腊卖给人数众多的外邦人?用说服还是暴力?他们既不愿被说服,我也没有暴力。也许是两厢情愿以出卖希腊来换取报酬?这才是最愚蠢不过的事。谁能宁愿为奴不愿为王,拿钱买一个王来?谁愿以最坏的人为王而不愿以强者为王?

有人说,我因为爱钱财才做这种事,但我已是小康之家,不需要更多的钱。而只有那些挥霍浪费的人才需要为量的钱,而不是那些能控制自然欲求的人。因此应该谴为那些为快乐所驱、追求名利心的人,而这一切对我都是格格不入的。说真话,我可以对我过去的生活提出可信的证据,这个证据就是你们自己,你们和我在一起,因此你们是了解这些事情的。

为了荣誉,稍有头脑的人绝不会为了荣誉做这种事。荣誉来自德行,不能来自作恶。出卖希腊的人怎能得到荣誉?再说,我也不缺少荣誉,有德行的尊敬我的德行,你们尊敬我的智慧。

要做那样的事是要很坚定的,他出卖了城邦的一切,出卖了法律、正义、神和人的财富。他无视法律,破坏正义,瓦解财富,亵渎神明。但做这样事的人要冒很大的危险,因而是不可能坚定的。

他做这种不义之事是想要帮助朋友,损害敌人吗?我认为适得其反,他使亲者痛,仇者快。这种行为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但没有一个人做事是要使自己受害的。还有一些人是要躲避责罚和危险而做这件事,但没有一个人能说我有这些需要来做那种事。人们做这一切有两方面原因:或是为了分享某种利益,或是逃避危害。我如做了那些事,对我自己也有害处,这一点不是不清楚的。出卖了希腊,就是出卖了自己,出卖了子孙、朋友、尊敬的祖先、神圣的祖国、社稷、伟大希腊城邦,所有这一切,都只能以不正义的手段得来。

请看:我并不是一个衣食无着的人,怎能做出这些事来?做了这些事后我该何处存身?在希腊吗?由于了不正义的事受到法律的制裁吗?谁能使我躲避厄运?留在外邦吗?这样不就抛弃了一切伟大的事业,玷污了最美好的荣誉,陷于可耻不幸之中,把过去为美德所作的努力一笔勾销了?如果我这样的可耻,真是咎由自取了。

我在外邦人当中也不会得到信任。他们为什么要信任做了这种事的人呢?为什么要把私通敌人的人当做朋友呢?当权者对卑贱者是不会给予信任的。如果说,失去了金钱、王位都可以重新获得,但失去的信任是不能重新得到的。因此,根据上述原因,出卖希腊这件事,即使我能够,我也不愿意,即使我愿意,我也不能够。

对你们,法官们,我劝你们关于我的问题要说真话,不要捕风捉影地来起诉,而要有真凭实据。现在,我要向你们检讨我过去的生活,我需要你们回忆一下我过去所做的好事,不要嫉妒这些事,而要承认这个控告是极大的谎言,从而说出你们所见的真实情况。这样我就不胜荣幸了。

我的生活,特别是后来,从始至终都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地方。控告者对你们所说的我的罪名没有一条是真的。他所说的没有一句话能够白圆其说。因此用不着来谴责它,语言本身就自己否定了自己。

我的话过去、现在都没有虚假的地方,都是无可辩驳的。我不仅没有过错,而且为你们、希腊人和全人类建立了伟大的功勋,不仅对现在,而且对未来。谁使人们的生活由贫困到富有,从混乱到秩序井然?谁以激烈的战争赢得了胜利?谁守卫着成文法,谁发明了文字以便记忆?谁统一了度量衡以便沟通?谁监护着国库不使浪费?谁发明了烽火以迅速传讯、发明了博弈以消闲暇?因谁的创造,你们才有此一切?显然,这一切都是我的心血。事实证明,我总是尽力避免做可耻的、坏的事情,具有这样丰功伟绩的人不可能对那些丑事感兴趣。既然我没有对你们做什么不正义的事,你们也不该对我做不正义的事,这样才是公正的。

如果通过这番话能澄清事实真象,使听者得到清楚的印象,因而判决是很容易下的。如果不是这样,你们可以把我监禁起来,关很长的时间,然后按照真实情况再来作出判决。你们面临着严重的抉择,那种要把我关起来处死的意见是不正义的。正直的人宁死不屈服于这种可耻的意见。或是结束生命,或是忍辱贪生。

如果你们非法地处死我,那么一切都昭然若揭。我会看到,全希腊都知道你们的劣行。你们的控告的非正义性就会尽人皆知,而被告则会被认为无罪。受到法律制裁是你们惟一的下场。一切罪行莫过于此了。你们不仅对我、对我的子孙犯罪,而且你们会使天下都相信你们是渎神的,不正的,违法的,你们处死了一个和你们共事的人,对你们有功的人,对希腊有贡献的人。希腊人都会清楚,这些指控无任何可靠的证据。

【摘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