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的ε是什么:论獬豸冠与“西王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6 20:59:35

论獬豸冠与“西王母”

  

(大通县文物管理所 青海 大通810100)      

  

    西王母是昆仑神话中的一位大神,在《山海经》中记载的“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她的形象完全是一个凶神恶煞。有关西王母的研究已有众多的著述,如李德芳的《试论西王母的神话演变》、翁银陶的《西王母为东夷族刑神考》、赵宗福的《论虎齿豹尾的西王母》等。笔者试图从西王母的头饰及其她被赋予的职责入手,结合羌人对羊图腾的崇拜,探讨獬豸冠与西王母的关系。

“法”字,东汉的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意为“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法,今文省,古文佱”。“法”字是由解廌的廌字加水、加去组合“灋”,它是“法”的繁体字。“刑”《说文解字》释义“罚辠也”,就是惩罚犯法的人。“ ”也通“型”,它是古人对铸造器物时,与模、范等器具相似的一种器物名称:“以木为之曰模,以竹曰范,以土曰型”,型也引伸为模范的意思。“平之如水”也就是俗话说的“把一碗水端平”,不偏不倚均平公正的意思。廌是一个传说中的圣兽,能分辨是非曲直。它头上长着一只犄角,用这只独角来“触不直者”,并除去他,因此有正直的意思。“法”的字义就是象圣兽“解廌”一样辨别、惩罚有罪的人,作到不偏不倚“均平如水”,公正地规范人们的行为,作执法的典范。

          解廌亦作“獬豸”、“觟角虎”。汉代王充在《论衡·是应》中说:“觟角虎者,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斯天生一角圣兽,助狱为验。故皋陶敬羊,起坐事之。”传说皋陶是远古时代舜的大臣,他为了执法公正,断案时常让独角的羊“獬豸”协助自己。在汉代的史籍《异物志》及《后汉书·舆服志》中记载,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国君曾经捕获到“獬豸”,仿照“獬豸”的形象制作了身穿的衣服和头戴的帽子,并把它穿戴在自己身上。战国末年,“秦灭楚,以其君冠赐御史”,因此,后人称“獬豸冠”为“楚王冠”。汉代时,朝廷的使节、执法者也戴此冠。《史记》列传五十八淮南王安中记载其谋反前,“於于王乃令官奴入宫作皇帝玺……汉使节法冠。”东汉的蔡邕明确指出:“法冠,楚王冠也。”《后汉书·舆服志》:“法冠,执法者服之……或谓之獬豸冠”,可见,秦、汉王朝的执法者是头戴“獬豸冠”的。

    古代的君主、大臣等利用独角的神羊“獬豸冠”断案,或用“獬豸冠”、“獬豸”图案作为服饰装

扮自己,笔者认为这是古人崇拜羊图腾——“獬豸”的一种图腾文化现象。据《墨子·明鬼》中记载:

“昔齐庄公之臣,有所谓王里国、中里缴者。此二子者,讼三年而狱不断,齐君由谦杀之恐不幸,犹谦

释之恐失有罪,乃使之人共一羊,盟齐之神社,二子许诺,于是洫, 羊而漉其血,读王里国之辞既

已终矣;读中里缴之辞,未半也,羊起而触之,折其脚,祧神之社而槁之,殪之盟所。”齐庄公为判决

两位臣子之间的官司,让他们两人共牵一头羊,到齐国的神祠去立誓,两个人都同意了,于是开始歃血

为誓,先把羊杀了,把血洒在社土上;先读王里国的誓词,读完后,又读中里缴的誓词,还不到一半,

死羊突然跳起来用头触他,折断了他的脚。守神祠的人以为是鬼神显灵了,就打中里缴,把他打死在立

誓的地方。《墨子·明鬼下》记载的这个案例,与王充《论衡·是应》中记载的远古的神话传说,两者

相比较,其中“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和“羊起而触之,折其

脚”,都是为了执法公正,以羊来协助执法者断案。协助“皋陶治狱”的是“一角之羊”獬豸,协助齐

庄公的司法官明辨是非曲直“触有罪之人”的是一头普通的羊,虽然这头羊被认为是鬼神显灵的死羊,

但案例所表达的羊“性知有罪”的神异特征,无疑反映出这件案例采用了“獬豸决讼”的神判遗风,而

这种对“羊”崇拜的习俗,与齐国国君祖先来自于古羌人有着较为密切的渊源关系。

  据《世本》(秦补本)载:“齐氏,炎帝之后,太公望子牙封营邱为齐国,子孙氏焉”。齐国是周分封

的羌姓诸侯国之一,羌姓为古羌人的一支。李玄伯在《中国古代社会新研》中指出:“羌乃以羊为图

腾,其义甚明”。古羌人是主要游牧于我国西部甘、青地区的古老民族,在这广阔的区域内,《山海经

·西山经》记载,由崇吾山经三危山、积石山、玉山到翼望山一带,当地居民所供奉的神“状皆羊身人

面”。这种图腾形象在羌字的构形中惟妙惟肖地被古人刻画了出来。    何星亮认为,最早的象形文字即

为图腾图像。(1)“羌”字应该是一个象形文字。在殷墟甲骨文中,“羌”字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

刻形,但字形的共同特征是上为羊形、下为人形。同样,汉代的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羌字为:“西

戎牧羊人,从人、从羊、羊亦声”他将羌字归入会意字。但是于省吾先生对羌字研究认为:“追溯羌字

构形的由来,因为羌人有头戴羊角的习俗,造字者遂取以为象”。(2)无论殷墟甲骨文中羌字的刻形,

还是《说文解字》对羌字的释义都表明羌字的图腾图像的描绘和刻画。    古羌人的图腾为羊,羌字所表

明的羌人图腾图像是“羊身人面”的半人半兽的图腾图像.依据何星亮对图腾文化的分期:“在图腾早

期,图腾标志或象征是全兽形的,即图腾为现实中的狩猎对象物。至图腾中期,随着图腾祖先观念的产

生,图腾标志或象征也演变为半人半兽形的。到了图腾文化晚期产生了图腾神观念,其标志或象征也进

一步演变为人兽分立形的”。(3)古羌人早期的图腾标志或象征无疑是自然界存在的活生生的羊的形

象,半人半兽形的图腾图像是图腾文化发展演变的结果。双犄角的羊的图腾标志或象征演变为独角的羊

的形象,这种奇异的图腾文化现象的发生,笔者推测大概是图腾文化中期产生图腾祖先观念时,与之相

关的图腾神话也随之发生了变异。

    大致在春秋战国时,楚国国君捕获“獬豸”,“因象其形,以制衣冠”这件事之前,图腾神话就已发生了变异现象,但此时变异了的图腾神话已基本成型。楚王好服“獬豸冠”,与楚人的先族高阳来自于西方有关,高阳氏即颛顼氏。姜亮夫考证认为:“高阳氏来自西方,即今之新疆、青海、甘肃一带,也就是昆仑山来的。”(4)又说:“楚姓芈,此以羊为图腾也,即是‘西羌牧羊人也’之姜姓,是西方一大族。”(5)可能因为楚人来源于西部羌人,所以楚王好服“獬豸冠”也是情理之中。

   “图腾神话具有使各种图腾文化现象神圣化、合理化的职能。”(6)双犄角的羊图腾标志或象征演变为独角的羊的形象之后,后人在讲述远古的图腾神话时,以变异了的图腾神话去描述远古的图腾图像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远古时期舜的大臣皋陶以及那个时代的人们崇拜的羊图腾是“全兽形的”,春秋战国时期楚国国君和那个时期的人们崇拜的羊图腾已演变为“半人半兽形的”,但是,在齐国,齐国国君和那里的人们崇拜的羊图腾已演变为“人兽分立形的”。秦、汉时的“御史”等执法者头戴“獬豸冠”,无疑是古人崇拜的图腾文化发展演变的结果,也是承袭了古人“獬豸决讼”的传统神判的作法。

    汉代以前的“獬豸冠”的形状不详,但汉代的“獬豸冠”的形状,据《后汉书·舆服志》载:“法冠,一曰柱后。高五寸,以纚为展筒,铁柱卷,执法者服之。”这是一种高五寸,用方格网的帛作成中空的筒状形的帽子。笔者推测这种形状的帽子,大概就是当初楚国国君捕获“獬豸”后,“因象其形,以制衣冠”的产物,而且帽子是仿照“獬豸”头部那只独角犄角制作的,只不过到汉代时“獬豸冠”的形状已经变的面目全非了。但是“獬豸冠”以及“獬豸”图案被人们赋予辨别是非曲直、执法公正的象征而保留下来。唐宋时代,法冠皆名“獬豸冠”,宋代的“獬豸冠”据《宋史·舆服志》:“獬豸冠,其梁上刻木为豸角,碧粉涂之。”明代以獬豸为凤县公服。清代御史及按察使补服前后皆绣獬豸图案。正如北周庾信的《庾子山集》三《正旦上司宪府诗》中所提到的那样:“苍鹰下狱史,獬豸饰刑官。”

 

    据《山海经·西次三经》:“玉山,是西王母所居也。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山海经·大荒西经》:“西海之南,流沙之滨,赤水之后,黑水之前,有大山,名曰昆仑之丘。有神,人面虎身,文尾(原作‘有文有尾’,从王念孙校删),皆白处之。其下有弱水之渊环之,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辄然。有人戴胜,虎齿,豹尾(原作‘有豹尾’,从王念孙校删‘有’字)穴处,名曰西王母。”又据《尔雅·释地》:“觚竹在北,北户在南,西王母在西,日下在东,皆四方昏荒之国。”《太平广记》卷二零三引《风俗通》:“舜之时,西王母来献白玉琯”。西王母作为人,她是上古时代西部某母权原始氏族或部落的首领;而被神化的西王母形象,可能是以羊、虎、豹为图腾的不同氏族或部落互相联合或合并的产物。“蓬发戴胜”大概是西王母的发型和头饰,而“戴胜”这种头饰玉“獬豸冠”的形状近似一致。

    “戴胜”鸟名,又名“戴鵀”,“鵀”即“头上胜也。”(7)胜本是指古代的一种首饰,其中有“华胜”、“花胜”、“玉胜”、“人胜”、“方胜”、“藩胜”、“彩胜”等,据《辞海》、《辞源》中对上述诸名词条的解释,“胜”有许多形状,有人形的、旗帜形的、蝴蝶形的、金钱或其他形状的。“戴胜”鸟,因头部有显著羽冠,形似古人头戴的饰物“胜”而得名。古人称这种头部有显著羽冠的鸟为“戴胜”,是在春秋战国时期,或在这段时间之前。因为在《礼·月令季春之月》就有“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的诗句。“戴胜”是一种益鸟,它体长约30厘米,具有棕栗色的显著羽冠,常见于园地或郊野,分布几乎遍及我国各地。(8)

     戴胜鸟奇特的是它显著的羽冠,它的羽冠合拢时呈下宽上窄,中间稍向前弯曲,似羊的犄角;展开时呈扇状,这两种形状都是戴胜鸟所“戴”的“胜”。古人对西王母的发型头饰描述为“蓬发戴胜”,由此我们可知西王母头饰“戴胜”的造型,形状与“戴胜鸟”头顶的显著的羽冠相同。

     关于远古时西王母国,或西王母的部族部落游牧的地方,李德芳在《试论西王母神话的演变》中说:“吴晗和顾颉刚先生都曾指出,中国上古地理观念极为偏隘,只以中原极有限的一小块地方为中心,把四周称之为东夷、西戎、北狄、南蛮。以西为例,现在的山西、陕西、甘肃、青海的相当部分,都是羌戎的活动天地。所以,吴晗认为,纪元前三千年到五百年,这一时期的西戎在陕甘一带,地理学家又名之曰西荒、西王母、西王母即犬戎的别名。”古地理学家的研究也提供了证据。《山海经》载西王母处于“昆仑之丘”,具体的地名有“西海”、“黑水”、“弱水”、“赤水”等。据徐旭生考证,古之所谓昆山,即今青海高原。黑水,除见于《山海经》外,《楚辞·天问》等古籍一再提到,是发源于昆仑的河水。《书·禹贡》说:“黑水两河唯雍州”,其位置在甘青。过去诸家对黑水的推测说法很多,有大通河、张掖河、党河、疏勒河、陕西城固黑水等,大多都在陕甘青。再如弱水,大概是由于水浅或当地不习造船而不通舟楫或只用皮筏交通,辗转传闻,遂有力不胜芥或不胜鸿毛之说。《书·禹贡》指出弱水在雍州,即甘青。《汉书·地理志》、《唐书·西域传》都有同样的记载。与昆仑神话关系密切的积石山、不周山都在青海东境,只是以后才可能随着民族迁移转移称谓到新的地方。仅以《西山经》所指各山考之,多在今甘肃、青海境内,“虽间有神话而尚历历可指”。总之,《山海经》等古籍所记原始西王母所处的位置,在今甘肃、青海和陕西的一部分地区。(9)

     《山海经·西山经》记载,由崇吾山经三危山、积石山、玉山到翼望山一带,当地居民所供奉的神“状皆羊身人面”。这里是古羌人游牧生活的区域,“羊身人面”这种半人半兽的图腾形象,我们从古人对“羌”字象形的刻画字形中看到羌人图腾图像,是一个头戴羊角帽——獬豸冠的形象。传说中的西王母头戴一顶形状被比喻为“戴胜”鸟羽冠的帽子,我们将这顶帽子与羌人头戴的羊角帽——獬豸冠的图腾图像相比照,惊奇地发现两者非常相似,说明西王母是一位生活在这个地区的羌人部族部落首领。古人所谓“豹尾虎齿”、“蓬发戴胜”的描述,准确地刻画出了西王母的形象,她那顶“戴胜”鸟羽冠状的帽子,就是一顶羌人羊图腾崇拜的产物“獬豸冠”。西王母头戴“獬豸冠”,借助獬豸“性知有罪”、“触不直者”的神力公允地惩治犯罪;神化了的西王母同样也被赋予了这样的职能。据《山海经·西次三经》云西王母“司天之厉及五残”,郭璞注:“主知灾厉五刑残杀之气也”。

       翁银陶在《西王母为东夷族刑神考》中从“王”字的本义入手,解释“西王母”一名的含义。他说:“关于‘王’字本义,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二说,第一,王为古火字,象火燃烧旺盛之状。”他认为“从‘火’字,从火燃烧旺盛之义,很难引申、发展为‘帝王’之义”。所以“王为古‘火’字说是不妥的”。第二种学术观点是“吴其昌、林沄等人以为王的本义为‘斧’”。翁银陶在文章中采用此说法,认为“原始时代,斧是一种工具、兵器,到夏、商、周三代,斧,以及与斧形相近的钺、戚都成了凡间元首常执的武器,表示他们掌杀伐之权”,《说文·戊部》引《司法法》曰:“夏执玄钺,殷执白戚,周左杖黄钺,右秉白髦”。由于执王(斧)是最高元首的象征,故最高元首就成了‘王’字的引申义。他认为:“西王母并非神中之王,其‘王’字只是表明她是执斧的天之刑神,而她之所以要执斧,乃是出于职责的需要。《礼记·王制》云:‘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铁钺,然后杀’,这虽是言三代时事,但斧钺用以刑杀,则应是由来已久,因此,西王母自然离不开它。”他还对“母”字进行了论述,认为“母,甲骨文作  ,又作   ,后者少了表示乳房的两点,与甲骨、金文的‘女’字同,如著名的‘司母戊’鼎的‘母’字即写成‘女’字。故容庚说:‘母,与女为一字’”。他认为西王母之所以以“母”取名,或者说后人以“母”呼之,则是由于上古的习俗。王国维说“‘男子字某父,女子曰某母,盖男子之美称莫过于父,女子之美莫过于母’,如商周铜器的铭文中,曾出现过义母、貍母、庚母、皇母等女人名,其中‘母’字都是由于对美称的追求而加的,并不表示她们以跻身于母亲的行列。”(10)笔者对翁银陶从“王”字的本义入手,解释“西王母”名称的内涵持赞同的观点。并且认为当时古人对“西王母”三个字赋予的内容是:“西”代表方位,是指中原以西的辽阔疆域,这里世居着古羌人部族部落;“王”字表示他们的首领(酋长或国王)手执斧钺、头戴獬豸冠,执斧钺、戴獬豸冠是出于职责的需要;“母”字是表示对女首领(酋长或国王)的尊称。因此,“西王母”的称谓是古人对中原以西羌人部族部落中手执斧钺女首领(酋长或国王)的尊称。“西王母”一词作为国名,也是中原统治者对西部长期存在的羌人部族部落女首领(酋长或国王)手执斧钺、头戴獬豸冠形象的描述,约定俗成的结果。

    在漫长的母系氏族社会中,一代一代古羌人部族部落的女首领头戴獬豸冠、手执斧钺,借獬豸的神力惩罚犯罪,后来人们将古羌人的民风习俗扩大演变为神话,产生出了西王母这位昆仑神话的女神。在昆仑神话中“西王母”头戴獬豸冠;手执斧钺是“司天之厉及五残”的女刑神,执斧钺、戴獬豸冠同样也是出于职责的需要;所以,“西王母”不是东夷族的刑神。随着进入父系社会,原始宗教神话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后人在创编另一位男性刑神“蓐收”时,参照西王母“豹尾虎齿”、“蓬发戴胜”的形象,将刑神“蓐收”的形象具体化了。《国语·晋语二》云:“虢公梦在庙,有神,人面白毛虎爪,执钺,立于西阿。公惧而走。神曰:‘无走,帝命曰,使晋袭于尔门’。公拜稽首。觉,召史嚣占之。对曰:‘如君之言,则蓐收也,天之刑神也。’”其中“有神,人面白毛虎爪,执钺”大多脱胎于“西王母”的造型,只是内容稍有所变动,“虎齿”变成了“虎爪”,缺少了“豹尾”。“立于西阿”表示“蓐收”后,西王母“司天之厉及五残”的职责逐渐被淡化,她从凶神演变为人王,后来又仙道化,以“金母、王母娘娘、王母、西姥瑶池阿母等大号流传于世”。(11)

 

从已知的考古资料和民族民俗资料表明,“獬豸冠”为标识的羌人图腾文化也不只是存在于河湟谷地,在祖国西部其它一些地区的民族民俗中也有它的印迹。

新疆新源县巩乃斯的一座大墓中出土的一具铜人:“铜武士佣,战国前后,新源县巩乃斯河南出土。通高40厘米。红铜合模铸成,空心,头戴高弯勾大圆帽,脸部丰满,两眼前视,双手环握执物(物已失)。上身裸露,腰间围系着遮身物,赤足,两腿一跪一蹲。”(12)这具铜人所表现的是生活在战国前后时期的人物形象。我们将铜人“头戴高弯勾大圆帽”与西王母头戴的“獬豸冠”相比较,不难看出两者竟然非常相似。这是因为新疆新源县巩乃斯出土的铜人所表现的古老民族与陕甘青的羌戎即所谓的西王母等部族、部落有着不可分割的渊源关系。

有学者曾对西王母及其相关的山水地名,进行过深入研究后发现,这些山水地名是沿昆仑山脉一直向西延伸,跨越新疆直到中亚乃至更远地区。而地名的沿革往往是由民族迁徙造成的,这条向西迁徙的路线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羌人西迁的路线吻合的。因而,这个民族也应该是原来世居陕、甘、青地区的羌人的一部分,这是有足够的史实记载为依据的。(13)那么,西王母的部族、部落所戴的“獬豸冠”出现在游牧于新疆新源县巩乃斯草原上的古人墓中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已故历史学家马长寿研究认为:“羌族最古的主要分布区在青海东部的河湟地区。从公元前几千年起就向外迁徙,分布在黄河流域各地。在公元前四、五世纪时,又有大批的羌族从赐支河曲南下,向长江流域的上游迁徙,分为三支,就是武都地区的参狼羌,广汉地区地白马羌以及牦牛羌。”(14)而且迟至南北朝时期南凉国王秃发  檀还将居住在西平、河湟两岸的羌人三万余户迁徙到武兴(即今陕西略阳县一带)、番禾、武威、昌松四郡。(15)由此可以肯定这样大规模地迁徙,定会使湟中羌人将河湟地区的羌人文化携带而去,并在各地传承至今。

陕西略阳县的新江神庙、旧江神庙是两座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古老建筑,都重修于光绪年间(此建筑初建于何时没有记载)。在这两座古建筑中板绘彩画的人物形象,为我们再现了羌人古老的装束及其图腾崇拜的迹象,具有非常重要的研究价值。例如:有一幅神采抖擞、气势雄伟的将军画(江镇老街戏楼左侧),头戴尖顶羊角帽,帽上有数道断折纹直到顶端,帽顶上有一根金鸡翎,耳旁披长发两撮,身着披风,内著铠胄,足蹬尖卷头皮靴,手捧一盘状物,高鼻、浓眉大眼。另有一帽,侧身、扬鞭骑怪兽,似羌人牧羊人的形象,头戴弯形尖顶羊角帽,有断折纹,著右衽长衫,右手护于胸前,握拳扬鞭,下骑尖头长嘴偶蹄怪兽,竖眉、大眼、高鼻。以上两幅画中彩绘的人物头戴的羊角帽,就是古羌人头戴的羊角帽,就是古羌人头戴的“獬豸冠”。在略阳县新、老江神庙的板绘彩画中与以上两幅人物形象相同的画还有许多。(16)

青海同西藏相互毗连,气候条件大致相同,广阔的草原、水草繁茂,宜于畜牧,两地之间虽然崇山峻岭阻隔,但众多的山口是相互往来的天然通道,早在新石器时期就有羌人迁徙到藏北高原繁衍。因此,后人对藏北高原称之为“羌塘”。羌即羌人,塘在藏语中谓高寒草原,故羌塘即为羌人居住的高原。(17)考古资料证明,藏北高原新石器早期的原始文化,不但同西藏的山南、阿里等地发现的一些原始文化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而且还与青海地区的原始文化及中原地区的原始文化存在着一定的共同特点和渊源关系。(18)据《新唐书·吐蕃传》记载:“其俗重鬼右巫,事羱羝为大神。”羱是大角的羊,羝是牡羊,他们把贵重的大角牡羊尊为大神,表明在佛教传入西藏之前,藏民族的宗教意识,而这种对羊崇拜的意识至今仍在藏族民俗中存在着。如:拉萨一带藏族群众过年要用酥油塑一羊头,以示一年吉祥如意。(19)茶壶、盛酒器皿上系着白羊毛;插箭祭“拉则”时在箭杆上系白羊毛等。这种图腾崇拜现象给我们显示出藏族文化同羌人文化的渊源关系。现今,医学人种学研究认为:“藏族系我国甘肃南部及青海地区人群南迁而受喜马拉雅山阻隔形成的一个民族。”(20)研究成果为我们对羌人与藏族血缘关系的认识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

正因为藏族同河湟羌人有着直接的血缘关系和文化传承,使之河湟羌人以“獬豸冠”为特征的羌人图腾文化,在藏民族中得到了保存。在佛教传入藏区之前,藏民族的祖先崇拜山川、树木、天地、日月星辰、神鬼精灵和自然物,他们对大自然的种种现象赋予人格并神化。在长期的社会进程中形成了原始宗教——本教。佛教传入后,在与本教的相互斗争、相互融合中,佛教接受和保留了本教的部分内容,形成了藏传佛教。如:藏传佛教中喇嘛的法帽——“夏帽”,也称为“贡帽”。“贡帽”原本是本教神职人员头戴的帽子。在吐蕃赞普达玛灭佛之后,从藏区逃到西宁的僧侣玛尔·释迦牟尼、藏饶赛、约格迥等三人(人称“三智者”),给僧人喇勤·贡布饶赛剃度受戒。喇勤出家前,曾在本教徒南嘉华处学习《诵咒》,他是本教徒的后代。五年之后,他为卫藏的“十善士”授近圆戒。第二年,他与“十善士”之一的鲁梅·楚成喜饶分别时,鲁梅对喇勤说:“我要回去了,请给我一件东西作个纪念吧!” 喇勤将一顶涂有黄土色的旧本教帽送给他,并且说:“戴上这顶帽子,希望能经常想到我”。因为卫地闷热,鲁梅将部分帽檐叠起来。以后,卫藏“十善士”的门生们都戴这种帽子,成为了藏传佛教中喇嘛的法帽。夏帽,用羊毛编织而成。其形状呈犄角形或扇形,它由麦劳、朵儿、夏劳三个部分组成。麦劳构成夏帽的基本形状,朵儿为夏帽脊上的装饰,它是在帽脊上装饰长约5——10厘米的羊毛线穗,帽后是用两条长布做成的夏劳,夏劳上有三个用羊毛线缝成的线结,代表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佛。这三个线结所表示的意义可能是受佛教文化影响附会在法帽上。古羌人的后裔羌族男性成年举行冠礼仪式(成年礼)时,巫师持白羊毛线并系五色布条,此物乃代表始祖的赠品,围在冠礼人顶上,然后巫师让冠礼人都下跪祷祝,意为此人得始祖庇荫,与天地同老、日月同生。(21)喇嘛法帽上的布条和羊毛线结最初所代表的意义可能也是代表始祖的赠品的。

喇嘛的法帽——夏帽,从前文我们得知在鲁梅没有将部分帽檐叠进去之前,其形状与西王母头戴的“獬豸冠”如出一辙,表明藏族与古羌人在文化渊源方面有着密切的承袭关系,并且也向我们显示了喇嘛的法帽——夏帽,是现今还在使用的“獬豸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