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铣拥旄怎么读音:2010年最新陕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02:49:00

2010年最新陕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1-05-09 19:17:58|  分类: 法律咨询与探索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2010年最新陕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陕西省统计局2010年3月8日公布《2009年陕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陕西省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293元
    
    陕西省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438元
    
    陕西省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129元
    
    陕西省2009年农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349元
    
    陕西省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706元
    
    2010年最新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相关赔偿计算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因伤致残的,可以算至评残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30293元÷365日)×误工天数
    
    5、护费费
    
    陪护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
    
    或(40元---60元)× 陪护时间
    
    6、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4129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43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王科律师编辑整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电话13519115537;QQ:75356534;865120459
    
    具体数额: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14129元×20年==282580元;
    
    二级伤残为282580元×90%==254322元;
    
    三级伤残为282580元×80%==226064元;
    
    四级伤残为282580元×70%==197806元;
    
    五级伤残为282580元×60%==169548元;
    
    六级伤残为282580元×50%==141290元;
    
    七级伤残为282580元×40%==113032元;
    
    八级伤残为282580元×30%==84774元;
    
    九级伤残为282580元×20%==56516元;
    
    十级伤残为282580元×10%==28258元。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3438元×20年==68760元;
    
    二级伤残为68760元×90%==61884元;
    
    三级伤残为68760元×80%==55008元;
    
    四级伤残为68760元×70%==48132元;
    
    五级伤残为68760元×60%==41256元;
    
    六级伤残为68760元×50%==34380元;
    
    七级伤残为68760元×40%==27504元;
    
    八级伤残为68760元×30%==20628元;
    
    九级伤残为68760元×20%==13752元;
    
    十级伤残为68760元×10%==6876元;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706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349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706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349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70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349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706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3349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王科律师编辑整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电话13519115537;QQ:75356534;865120459
    
    11、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30293元÷12个月×6个月=15146.5元
    
    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4129元×20年=28258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438元×20年=6876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4129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43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4129元×5年=70645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438元×5年=17190元
   
 
 陕西省2010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简洁版)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予以确定。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概念: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22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
二、医疗费:
(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三)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注意以票据为准)
三、误工费
(一)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三)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 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四、护理费
(一)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
(三)计算标准: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五、交通费
(一)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
(三) 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六、住宿费
(一)概念: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三)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130元(省内)/150元(省外)×住宿时间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缺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三)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省内)/50元(省外)×住院天数
八、营养费
(一)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
(三)计算公式: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九、残疾赔偿金
(一)概念: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
(三)计算公式:
【60以下】残疾赔偿金=14129(城镇)/3438(农村)×20×伤残系数
【60--75】残疾赔偿金=14129(城镇)/3438(农村)×[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
【75以上】残疾赔偿金=14129(城镇)/3438(农村)×5×伤残系数
十、残疾辅助器具费
(一)概念: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
(三)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十一、丧葬费
(一)概念: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失去生命,受害人的亲属为了处理其丧葬后事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
(三)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额=2524.4 (元/月)×6个月 = 15146.50元
十二、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 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二)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
(三) 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没有其他抚养人的,抚养费应当由赔偿义务人承担
【18以下】生活费赔偿额=14129(城镇)/3438(农村)×(18-实际年龄)×伤残系数
【18--60】生活费赔偿额=14129(城镇)/3438(农村)×20 ×伤残系数
【60--75】生活费赔偿额=14129(城镇)/3438(农村)×[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
【75以上】生活费赔偿额=14129(城镇)/3438(农村)×5×伤残系数
2、被抚养人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抚养费用
3、被抚养人为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十三、死亡赔偿金
(一)概念:死亡赔偿金是指在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赔偿费用.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
(三)计算公式:
【60以下】死亡赔偿金=14129(城镇)/3438(农村)×20 = 282580 / 68760元
【60--75】死亡赔偿金=14129(城镇)/3438(农村)×[20-(实际年龄-60)]
【75以上】死亡赔偿金=14129(城镇)/3438(农村)×5 = 70645/17190元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2010-10-30 18:21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和户籍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组织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
3、被告为自然人的,原告应提交被告的身份证明资料。
4、被告为法人的,原告应提交被告的企业资料查询卡。
5、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等;
6、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等;
7、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等。
二、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证据
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其他证明道路交通事故确已发生的证据。( 如证人证言)
四、可要求赔偿的项目
1、医疗费的证据
(1)抢救费用单据;
(2)医院的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单、医疗费收据、医疗处方单;
(3)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4)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5)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2、误工费的证据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误工人员的工资单、误工人员的完税证明。
误工证明应写明受害人的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误工的时间,扣发了哪些钱,扣发的具体额度。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如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受害人工资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时,提供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3、护理费的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和护理时间的证明;
(2)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或当地护工从事同级别的劳务报酬标准;
(3)护理人员另行聘请的,提供向护理人员支付工资的证明。
4、交通费的证据
(1)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2)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3)受害人主张交通费的时候,必须说明用途并出具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注意)法院要审查这些票据与就医的时间、地点、人数、次数是否吻合,如不吻合,就不能计入赔偿数额。
5、伙食费的证据
(1)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赔偿标准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证明)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宿费的证据
(1)证明到外地治疗“确有必要”,比如当地没有足够的医疗条件或没有先进的仪器,并且因为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比如病房已经注满或医院晚上停诊等情况。
(2)正式票据证明受害人确实花费了住宿费。
(3)对应时间内的就诊票据或处理事故的凭证。
7、营养费的证据
(1)医疗机构的意见。
8、残疾赔偿金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3)受诉法院所在地,或受害人住所的或经常居住地的统计局关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统计数据。
9、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证据
(1)残疾辅助器具购置发票;
(2)县级以上医院对伤者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
(3)省民政部门指定的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证明;
(4)义肢配置机构对义肢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的证明;
(5)事故伤残评定书
10、丧葬费证据
(1)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
11、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证据
(1)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2)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被抚养人的年龄,无劳动能力证明,同时提供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其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书面证明;
(4)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5)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12、死亡赔偿金的证明
(1)死亡证明书;
(2) 受诉法院所在地,或受害人住所的或经常居住地的统计局关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统计数据。
13、财产直接损失费证据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 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14、财产间接损失费证据
 (1)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营运证及营运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车辆有运营资格且有营运任务。
(2)行驶线路和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3)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的证明。
(4)受损物品批发价格和自己所在地区零售价格差,以证明货物损失了必将获得的利益。
人身伤害、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法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有固定工资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
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3、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营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根据《最高院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5、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  
6、住宿费:
到外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事宜等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7、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住院天数
8、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最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18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60-74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1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分三种情况: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2、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13、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14、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一)直接财产损失
(二)间接财产损失
1、停运损失。
2、不予赔偿和有限赔偿间接损失。(乘客可得的间接利益损失超过了承运人可预期的范围的,以承运人所得运费为限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