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长与山海经节选: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_政府公文_政务公开_萧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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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萧政办〔2007〕56号
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树立公开、高效、务实和责任政府形象,进一步推进政府政务公开,确保媒体和公众能够通过权威、公开的渠道获取新闻信息,有效地引导舆论,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萧县,塑造萧县改革开放的新形象。经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新闻发言人代表政府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也可直接向公众)发布可公开传播的政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为推进萧县跨越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争取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一)定期新闻发布
每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时间安排在每月上旬。主要是对上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及社会关注的事项进行发布和说明,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主持。主要内容为:
1.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战略、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
2.县政府当前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
3.县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和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
4.全县工业、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重大情况;
5.当前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6.其它需要及时宣传的重大事项。
(二)不定期新闻发布
若遇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重要活动、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交通、治安、刑事案件等事件,以及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可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通气会、座谈会等,向媒体公布有关信息。
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公布事件的真实情况,县委、县政府对处置事件采取的积极措施,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应和行动等。
(三)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发布的内容要与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内容一致。
三、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
县政府新闻发布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新闻采集及报送途径
(一)全县性重大、重要事项事件的信息采集与报送,由县政府办公室各对口业务股室负责。
(二)各系统、各部门、各乡镇涉及系统性、区域性重要事项事件的信息采集与报送,由县政府各系统、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负责。
五、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
(一)一般的新闻发布活动,由县政府办公室编制计划与内容,报县政府领导批准。
(二)涉及全县性、全局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县政府有关会议决议进行。
(三)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或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需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或事实澄清的,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进行。
(四)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要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要求进行。同时还要强调客观因素,注重时效性,实事求是地说明事件真相。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新闻发布方式。全县性重大决策、全局性情况介绍等由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发布;全县综合性的信息,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进行发布;专项性的信息由县政府委托部门负责人进行发布。各部门要按政务公开的要求,将需要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事项等及时报政府办公室,经审批后由部门负责人发布。
(二)严肃新闻发布纪律。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单位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县政府新闻信息。对因蓄意封锁消息、新闻发布不及时或随意向新闻媒体公布新闻信息等行为,导致突发性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利而造成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二○○七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新闻发言人  制度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群团各部门。
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