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mor歌词:不如模仿乔布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09:19:16

近日,温家宝总理在江苏调研时强调,中国要有“乔布斯”,要有像“苹果”一样占领世界市场的产品,这值得产业界高度重视。

不久前,国内因乔布斯逝世引发了一场“乔布斯热”,当时议论的焦点是中国能不能出“乔布斯”这样的创新人物。结果非常令人沮丧,大家几乎一边倒地认为,由于“中国特色”的国情,以及科技、教育和产业体制中存在的诸多弊端,中国断然难以出现“乔布斯”。

上述我国的诸多弊端的存在,也确实是中国难以“复制”乔布斯的主要因素。但条条大道通罗马,乔布斯虽然不能“复制”,但“创新”却是可以模仿的。

现在,人们对创新存在一个致命的误解,以为创新就是全盘的否定,是对前人的颠覆,是另起炉灶新开张。

全球著名的管理大师德鲁克说过,企业有两大使命,即创新和营销。这句话被企业界视为立身之本。但是,人们恰恰忘记了德鲁克所说的“创新”的要义,就是创造消费者。因此,创新并不是一场传统意义上的颠覆或革命。实践证明,对于大多数中国企业而言,单纯地为追求创新而创新,成功的概率其实很小。企业家并不需要成为所谓创新的英雄,企业需要的是在市场上获得最终的成功。而市场的成功离不开对先行者的跟随和模仿。所以,如果你想成功,首先就应该成为一个好的模仿者。可以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没有模仿,就不会有创新。就拿风靡全球的iPad来说,概念本身并不新鲜。20多年来,已有众多科技公司在尝试推出平板电脑或者类似的电子设备。所以当iPad诞生时,一些行业观察家提出了批评,认为它不伦不类,似曾相识。而乔布斯辩解称,他只不过是在用户体验上找到了新的“出发点”。终于,iPad彻底地取代了它的“兄长”上网本,成为主流移动终端。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模仿和抄袭不同。抄袭只是邯郸学步地跟进,而模仿是一种深度的学习,从这个意义上讲,模仿也可以被看作是创新的一个必经阶段。或者说,乔布斯大多数的创新,其实是在模仿的基础之上进行的。而他创新的本质,大多不是基于新技术,而是为了更贴近消费者,更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所以,乔布斯很坦率地说:“我们不会有成立创新中心这样的想法,为了创新而创新。我们专注于制造与众不同的产品。”

回顾“创新”的历史,真正的成功者大多数也不是创新者。福特发明了汽车,但它并不是汽车业的老大;施乐创造出了全球第一台复印机,但它早就被佳能等日本企业打败;IM的先行者是ICQ,但在中国的行业老大是模仿它的QQ……因此,中国要出乔布斯,不如从模仿乔布斯开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