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r:巴中要治理学校超大班问题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19:45:13
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






采编:巴中市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15日


巴府办发〔2011〕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8〕10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川教〔2011〕152号)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就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深化认识
  2007年,中共巴中市委办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解决城镇中小学“超大班”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全市在推进“超大班”化解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进一步推进,城镇学校超大班额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给中小学校带来安全隐患。为此,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已成为当前我市教育发展的一项十分紧迫的重要任务。各县(区)政府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大班额问题的危害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切实把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保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促检查,攻坚克难,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努力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条件,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明确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起始年级从严控制、其他年级逐年化解”的方针,以解决特大班额为重点,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全市中小学大班额问题。2011年:对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2012年秋季起,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坚决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小学45人/班、中学50人/班、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56人/班)以内;基本消除70人以上特大班额,逐步化解非起始年级大班额。2013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学校实行小班额教学实验。2014年:力争全市中小学班额基本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内,并建立起控制大班额的长效机制。扩大全市小班额(小学40人/班、初中45人/班、高中50人/班以内)教学的学校范围。
  三、突出重点
  (一)加快发展城镇教育。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镇发展总体规划,依据城市化发展规律,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方便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制定和实施城镇学校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适度超前新建和扩建城镇中小学。对未按需求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学校的开发区和小区的,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抓紧配套建设好中小学。
  (二)合理调整农村校点。各县(区)要科学规划和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对确需合并的校点,要坚持先建后撤,平稳过度。要统筹安排农村教育各种项目资金,大力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增强农村学校吸引力,为农村学生就近入学提供良好条件,缓解城镇学校的压力。
  (三)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各县(区)政府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要从领导班子配备、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经费投入、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进一步向薄弱学校倾斜,整体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要千方百计办好每一所学校,努力缩小城乡间、区域间、学校间的差距,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统筹配置教师资源。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抓好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工作。特别是艺体、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要向农村学校倾斜。要准确掌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和中小学生变化情况,建立中小学班额和教师队伍情况报告制度,切实抓好教师的动态配置工作。
  (五)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切合实际的招生计划,合理确定中小学生源范围和办学规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禁招收择校生,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和招生限额,对确因服务区范围内生源增加需突破招生限额的,必须报请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采取“扩班不扩额”的方式妥善解决。
  城镇小学不得挤占校内资源举办幼儿园和学前班。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政策,不得占用校内资源举办复读班和补习班。要规范转学行为,严格学籍管理,避免以转学、插班等形式增大学校教学班额。对学校违规招收学生的,要追究学校校长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卫生防疫及安全管理。在解决大班额问题的过渡时期,尤其要高度重视并全面落实必要的卫生防疫及安全防范措施。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学校校舍食堂卫生防疫状况及电器、电线、通风等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学生集中的楼道通道和集体活动场所要加强管理,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值守,切实做好疏散学生的安全引导工作。
  四、强化保障
  (一)明确责任。各级政府是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把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作为重要工作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教育、发改、规划、住建、国土、财政、人事和编制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规划与建设工作,确保学校用地、建设资金、人员编制、教师配备等落到实处,为加快解决大班额问题创造良好条件。
  (二)保障经费。各县(区)政府要加大专项经费投入,为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督查。各县(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指标监测体系,加强监督和检查,把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作为评价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大班额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进而引发安全稳定等严重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