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ta2地区都是计算中:徐滇庆:政党及其经费来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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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蒋经国先生的路线在国民党内遇到了很大的阻力。要化解这些阻力,使国民党能顺利地从独裁党转化为与其他党平等竞争的民主政党,除了要依赖蒋经国先生在国民党中的威望以外,还必须要给国民党内的既得利益集团以出路,将既得利益集团在转换过程中的经济损失降低到可以容忍的范围之内。当然,作为国民党的领导人,蒋经国先生既不愿意国民党被推翻,也不愿意让国民党处于在财政上一无所有的穷困状态。他在60年代初就为台湾的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兴办党营事业即是他决策中的一个环节。也正是从那时开始,国民党党营事业脱出了旧有的框框而得到大幅度发展。


  对于国民党来说,党营事业开创了丰润的财源。近年来,在财务上国民党不依靠国库也能游刃有余。1992年国民党的预算49亿新台币,而党费收入才7000万,如果没有党营事业,真不知道国民党的日子怎么过?[6]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容许国民党党营事业的存在和发展要比国民党垄断一切,党国不分要好。也比引起国民党保守派强烈反弹,中断民主化进程,甚至出现大规模暴力抗争的局面要好。


  (三)台湾的党营事业和公营事业


  国民党的党营事业与台湾的公营企业是同根共源,一奶双胞。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殖民当局资产被国民政府所接受,这是台湾的公营事业的起源。在日据时期,日本殖民当局高度垄断了金融、动力、交通以及造船、机械、肥料、冶炼等重要工业部门。对食盐、烟酒、石油实行专卖制度。甚至对食品加工、轻纺工业都进行了管制。日本投降后,自1945年10月至1947年2月国民政府接受了原台湾总督府所属产业和日本私人财产、企业,共台币110亿元。自1947年3月至1950年12月,又接收了日本资本和台湾本地资本合资企业860个,其中有一部份出售给私人经营,大部份成为公营企业,从而奠定了当时公营企业在台湾经济中的主导地位。


  在1949年国民党政权退据台湾后,国民党政府的法令规定:(1)直接涉及国防秘密的事业,(2)专卖或有独占性事业,(3)大规模公用或特定目标之事业都一律由官方经营。从此,公营企业独占经营的范围更广、规模更大,其垄断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此外,国民党政府还在许多经济政策上大力扶持公营事业。例如:


  (1)资金 在50年代和60年代,国民党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向公营企业提供的资金占历年财政开支的10%到20%。在70年代和80年代高达20─30%。在50年代和60年代中期,大部份美国经济和军事援助被投入了公营企业。美国对台计划型经济援助的49.7%分配给公营电力和交通企、事业,24.2%分配给公营工矿企业。美援停止以后,公营企、事业仍然可以在国民党政府担保之下不断地从美国国家银行获得优惠贷款。公营企、事业在台湾银行中也得天独厚。他们所获得的贷款利率通常比民间贷款低50%到100%。那怕是在50年代资金短缺时期,公营企业仍然可以源源不断地从银行中获得资金。几十年来公营事业贷款占银行放款总额的22.27%。有些公营事业的“政策性贷款”长期不还,成为银行的“呆帐”。毫无疑问,公营企业的资本积聚的速度远远高于民营企业。历年来公营企、事业的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均占台湾工商业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50%左右。[7]


  (2)政策性垄断 在许多领域内国民党政府以法令形式为公营企业设定了垄断地位。台湾共有银行16家,其中公营的13家,另外3家民营银行也有很高比例的官股。自90年代初,台湾的军工、交通、邮电、动力、石油、铜和铝等有色金属完全由公营机构独自经营。在钢铁、石油、化工、化肥等部门公营机构的股份也占有绝对优势。国民党政府还直接颁布一些法令为公营企业创造垄断地位。例如,按照法令,大宗的煤炭、石油、铁矿砂等进口物资必须交给公营的阳明海运公司承运。


  (3)倾斜的价格政策 在台湾的烟酒、化肥、石油等许多物资都属于政府统购统销的范围。国民党政府有意提高这些商品的价格,从而为公营企业谋利创造了重要的条件。例如,1961年一吨硫酸胺进口价为1758元新台币。可是统销给农民的价格为每吨4016元新台币。全年台湾总消费量为30万吨。显而易见,这一统购统销政策为公营的台湾肥料公司带来了大笔利润。[8]


  台湾的关税政策也明显地倾向于公营企业。例如,台湾的大型钢铁公司基本上都是公营的。他们生产需要大量铁矿石和其他原料。大量中小钢铁企业都是民营的,他们一般利用废钢铁作为原料。国民党政府规定进口铁矿石、原料完全免税,而进口废钢铁的关税为9%,再加上10%的货物税、港口建设费等其他杂税,使得中小钢铁企业在竞争中明显地处于劣势。[9]


  和大陆一样,国民党政府对公营企业还有许多特殊政策照顾。国民党党营事业所受到的特殊政策照顾比公营事业有过之无不及。尽管如此,台湾的公营企业和世界各国的公营企业一样,普遍地效率低下、管理混乱、浪费资源、亏损严重、弊病丛生。公营企业已经成为政府财政上的一个大包袱。因此,公营企业私有化的呼声此起彼伏,日趋高涨。近年来,许多民意代表、学术界和新闻界人士都呼吁大幅度地削减公营企业的预算,主张迅速移转为民营,通过市场机制提升营运效率,减少特权垄断,扩大公平竞争。[10]


  如前所述,公营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令人颇感兴趣的是,党营事业在所有制、经营组织、激励机制上和公营企业同出一辙,可是与公营企业恰恰相反,在公营企业衰败的过程中党营事业一直在高速成长,显得异乎寻常的活跃。相当一部份公营企业转入了党营事业手中。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


  国民党党营事业的兴起中有许多劣迹,可以说这是执政党本身监守自盗的一种大规模的变相的贪污行为。正如雷鼎鸣教授指出的,在经济转型过程中贪污将引起财富分配不公平,对经济增长率也有不良影响。但是却不可否贪污对经济效率有其正面的作用。[11] 按照高斯定理(Coase Theorem)如果兴办党营事业能够有利于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型,使得社会总效率有所提高,而且,转变后的得益者可以补偿损失者而有余,假定交易费用不高的话,那么,这种转型就是可能的。这种补偿过程非常复杂,在很多情况下几乎难以实现。但是,如果在转型中,尽管获利程度不同,所有参与者都得到了好处,那么,问题就简单多了。近二十年来,由于台湾得到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社会财富迅速增加,国民所得持续上升,党营企业所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均,效率损失并没有抑制经济起飞。而且,党营事业对化解执政党内的阻力,为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的进程提供一个比较稳定的外部环境有其正面的意义。从长远来看,如果民主进程不被打断,反对党的监督力量不断加强,那么,党营事业的优势必将被不断的削弱,不公平竞争的现象迟早会得到纠正。


  任何社会变革都必须付出代价。台湾经验,说到底就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以较小的代价取得较大的收益。虽然,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在许多方面我们都不能赞同国民党党营事业的做法,但却不得不承认允许执政党去办党营事业是赎买执政党,改变党国不分的状况,推进民主化的一个有效的办法。


  【注 释】


  [1] Giovanni Satori, Parties and Party Systems: A Framework for Analysis,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6


  [2] 参见刘淑惠“政党经费的研究”,国会与政党制度设计研讨会论文集,1991,及⑥


  [3] 参见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公民营企业资金状况调查结果报告”,1992年12月。


  [4] 参见陈师孟、张清溪“台湾党营事业的演变及其政治含义”,政治经济学研讨会论文集,1991年


  [5] 见傅正:“雷震与政党政治”,1989


  [6] 见“中央日报”1993年8月17日


  [7] 参见“台湾统计手册”,1992年


  [8] 见段承璞“战后台湾经济”,1989年


  [9] 参见“台湾经济研究月刊”第92期,1985年8月


  [10] 见“中央日报”1993年7月6日


  [11] 参见徐滇庆、雷鼎鸣、张欣编“中国经济改革”,香港中文出版社,1990


  以下附表的资料来源:陈师孟、张清溪“台湾党营事业的演变及其政治经济含义”,其原始数据出自于《卓越》(1989.3);《财讯》1989.11;《国家政策季刊》1989.12;《商业周刊》1989.12;1991.4;《自由时报》1990.4.7;《中国时报》1990.11.3.


  说明:


  (1)党控单位中《中央》是中央投资公司;《光华》是光华投资公司;《财委》是中央财委会;《裕台》是裕台企业;《建华》是建华投资公司;《环宇》是环宇投资公司;《中贸》是中央贸易开发;《文工》是文化工作会;


  (2)合资单位为除了民营企业外的国营、退辅会、或公费成立之财团法人等转投资,其中有些是多项合资来源;故除注明自营者外,多有民营企业资本。


  附表: 国民党党营事业


  成立年分 企业名称 党控单位 产业结构 资本(亿) 资本比例% 合资单位


  1946 齐鲁企业 财委  1.9 100 自营


  1951 裕台企业 财委  2.5 100 自营


  1955 裕丰纱厂 中央  6.43 17.1


  1956 中兴电工 中央  9.67 50 国营


  1959 中华开发信托 中央 寡占 30.82 12.2 国营


  1962 台湾证券交易所 中央 独占 11.99 4 国营


  1962 中央产物保险 中央 寡占 3.6 100


  1965 中华贸易开发 中央  2.8 50+ 国营


  1965 国华海洋 中央  1.06 14 退辅


  1965 景德制药 财委  1.9 100 自营


  1966 建台水泥 中央 寡占 18.74 39.6


  1967 台湾建业 裕台  11 50+ 国营


  1968 中央再保险 中产 独占 10 7 政府


  1969 光男企业 中央  14.5 7.4


  1970 中兴工程顾问 财委


  1970 欣兴电子 财委  1.8 30


  1970 万邦电子 光华  2.01 14.9 退辅


  1971 中联信托 中央 寡占 10 52.21


  1971 中央投资 财委  14 100 自营


  1972 阳明海运 中央    政府


  1975 昆达福益电子 中央  0.685 12 国营


  1975 东联化学 中央 寡占 24.9 24.9 国营


  1976 中兴票券 中央 寡占 15 58.2 国营


  1976 中美和石化 中央 寡占 21.54 25 国营


  1978 中国钢铁结构 中央  2.34 18.31 国营


  1978 中华票券 中央 寡占 11.15 36.58 国营


  1979 光华投资 财委  4 100 自营


  1979 永嘉化学 中央 寡占 9.8 49 国营


  1979 中鼎工程 中央 寡占 6 17.76 财法


  1980 联华电子 光华  26.25 49 政府


  1980 复华证券金融 光华 独占 12.5 47.2


  1980  台苯石化 中央 寡占 18.03 30


  1982 华经资讯 中央  0.8 10 财法


  1982 台湾石化合成 光华 寡占 7.09 18 国营


  1983 台湾船舶清仓 中央 独占


  1984 国善电子 光华  6.2 8 国营


  1986 安锋热轧钢厂 中央 寡占 20 12


  1987 环宇投资 中央  5 20


  1988 金太建设 光华  2 45


  1988 建华投资 财委


  1988 大华证券 建华  15 44 国营


  1989 兴业建设 光华  10


  1989 中央贸易开发 中央 寡占 2.5 50+


  1989 台湾电讯网络 中央  4 30


  年代不详 启圣投资 财委


  年代不详 中华信托投资 中央 寡占


  年代不详 光华信托投资 中央 寡占


  年代不详 中国信托 中央 寡占


  年代不详 厚生 中央


  年代不详 保生制药 中央    财法


  年代不详 台湾积体电路 中央


  年代不详 世贸─国贸大楼 中央 独占  30 财法


  年代不详 联亚电机 中央    国营


  年代不详 国冀兴业 中央


  年代不详 欣欣天然气 中央 独占   退辅


  年代不详 欣隆天然气 中央 独占   退辅


  年代不详 大通建筑经理 中央 寡占   退辅


  年代不详 欣欣大众 光华 独占   退辅


  年代不详 欣高石油气 光华


  年代不详 永进生物科技 光华


  年代不详 欣南石油气 光华 独占   退辅


  年代不详 欣嘉石油气 光华 独占   退辅


  年代不详 欣云石油气 光华 独占   退辅


  年代不详 欣太石油气 光华 独占   退辅


  年代不详 欣雄石油气 光华 独占   退辅


  年代不详 欣欣天然气 光华 独占   退辅


  年代不详 欣隆天然气 光华 独占   退辅


  年代不详 华盛资源开发投资 中贸


  1990年后 华信银行 中央  100 15


  环宇财务顾问 中央   20


  国际创业投资 中央    国营


  国际信托投资 中央  2 49


  汉谷建设 中央  1 30


  台翔航太 中央 独占 100  政府


  华煜纺织 中央   100 自营


  卫宇环保 中央  1.2 50


  皓华 环宇


  卫宇科技 环宇


  中加开发投资 中央  30


  醴水营造


  笔宇环保


  清宇环保


  建东精密科技


  深泽实业


  文化传播


  中央通讯社 文工 独占


  中央日报社 文工


  中国广播社 文工 寡占


  正中书局 文工


  中华日报社 文工


  香港时报社 文工


  中央电影公司 文工


  中国电视公司 文工 寡占


  中央文物供应社 文工


  其他


  救国团  独占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