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7国际邀请赛官网:贪官不怕死与法官不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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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不怕死与法官不判死

(2009-02-20 12:47:33)转载 标签:

杂谈

 

 

人最怕什么?最怕死,贪官尤其怕死。请记者拿个话筒到街头问问路人,贪官该不该死,恐怕都会异口同声忿忿道,该死。我国刑法规定,贪污十万以上,就属于“罪行及其严重”,都可判处死刑。但是,这几年在司法实践中有几个贪官因贪污腐败而判了死刑的?小贪大贪就不说了,竟然很多巨贪,乃至贪污千万以上的官员也被死缓甚至无期以下。比如,2006年7月,四川涉案金额最大职务犯罪者,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因涉嫌受贿1859万余元和1330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此案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田玉飞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死缓。又比如,去年9月,被称为“中国金融第一案”的石雪案,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落槌。石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石雪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2.6亿元,挪用公款近1.2亿元,另外伪造金融凭证企图诈骗央行14亿元、非法集资24亿元,创造了“贪官不死”的最新纪录。这样的贪官不死,法官能容,天理能容吗?

而在学术界也有人打着“与国际接轨”的旗号,急于要求对经济犯罪彻底取消死刑。笔者搞不懂的是,我们是什么性质的国家,能与西方发达国家“判”比吗,我们采用的是什么司法体系,能东施效颦吗?在反腐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的情况下,这种不顾国情不顺应民意不理解中央对贪腐一贯采取高压态势的做法,形同另类“釜底抽薪”。这种“巨贪够死刑不死”与民间百姓犯罪“够死刑你就得死”所形成的官民不平等,不但有伤公平,还有悖我国的法治精神,必然会减弱惩治腐败的震慑力,挫伤人民群众对反腐的积极性。显然,贪官不怕死与法官不判死相辅相成,互为因果,贪官不怕死有法官不判死的一份底气在。忍看贪官在法庭上“信誓旦旦”,虚假供词和忏悔,我找不到贪官担心自己小命不保的理由;既然贪污上千万上亿元都不判死刑,那么,志同道合的前腐后继就成为一种必然,随之流传于市井和网络上的就是大量的讽刺民谣。呜呼,千夫所指,贪官不死;天理不容,民间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