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飞车辅助刷小青虫:铂程斋--钱云会案手机与微摄视频调查记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4 07:16:08

[一种声音]钱云会案手机与微摄视频调查记录

喷嚏小编 发布于 2011-2-14 9:31:00


【王立权家属称全家被迫作伪证、手表视频造假】
【视频未做真伪鉴定,律师质疑其与多项证据冲突】
【关键证物钱云会手机被警方提取但未呈堂,涉嫌隐匿】

【呈堂处警单记载案发于9时30,与警方一贯说法9时45冲突,但与自称目击谋杀的证人口述吻合】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刘建锋  欧阳艳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王思璟



    2010年12月25日,曾有多年上访经历的浙江省乐清市蒲岐镇寨桥村前村主任钱云会被发现死于村口路边的工程车轮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与争议。

    2011年2月1日上午,乐清市法院开庭审理“费良玉交通肇事案”并当庭宣判,认定钱云会死于交通肇事,排除其他可能。此判决再次引发争议。

    ——钱父的诉讼代理人斯伟江律师指出,检方多项呈堂证据相互矛盾,现有证据不能完全排除谋杀可能。

    ——检方当庭提交了警方提取到的手表和手表摄录视频,但未提交视频曾否被剪接、修改的鉴定报告。

    ——卷宗材料显示,警方已经提取到王立权手机,但未将这一关键证物呈堂,也未提交钱云会的手机通话清单。

    ——检方出示的多项证据称,案发时间为 9时45分。但卷宗中,乐清市虹桥交警中队交警单号201012250948040002000000000305的处警单上记载:“案件发生时间2010-12-25,9:30:04”。

    这一时间与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钱云会案证人调查记录》中证人“目新一”所述案发时间9:30-9:33吻合,他指证钱死于谋杀。

    ——当庭宣判时,审判长说:“视频可采信,不需要鉴定。”

    但在1月29日,王立权的妻子黄雪芬、大儿子王旭旭和小儿子王旭乐亲口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他们在1月13日后受到威胁,被迫作伪证,“视频已经作假了”。

    2010年12月底和2011年1月底,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两赴温州乐清调查,本文主要是对钱云会手机和手表视频的调查记录。

 
钱云会手机:关键证物未被呈堂
 
    钱云会手机被公众认为是钱案的核心证据之一,关于钱云会手机,记者的调查记录如下:

【2010年12月29日上午,钱云会家,钱云会堂弟讲述】

    “那天事发后不久,亲戚在泥地里找到钱云会的手机,当时是打湿了关机的,交到钱云会的叔叔钱清松手里,钱清松把它转交到王立权手里,由王立权、钱成钱他们几个人一起拿去查通话记录。”

【2010年12月29日下午,钱云会家,钱成钱讲述】

    “那天,我和王立权还有几个人一起拿到手机,马上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把手机打开一看,里面最后那个电话的号码记录没有了。”

【2010年12月31日下午,钱云会家,钱云会亲弟讲述】

    “前两天一个记者领着我去电话公司看通话记录,电话公司说,要我报出钱云会最近拨打或者接听的十个号码,我报不出来,就不肯给我看。”

【2011年1月1日上午,钱云会家,钱云会妻子王招燕第一次确认】

“25日上午9点左右,钱云会接了一个电话,说着电话出的门……”

【2011年1月3日上午,钱云会家,钱妻王招燕第二次确认】

    “除了两个人,一般人来电话他不接,一起上访的王立权来电话要接,再就是徐副镇长。”

    “25日上午9点左右,钱云会接了一个电话,说着电话时出的门……”

【2011年1月3日,《新世纪周刊》报道】

    钱云会的“最后一个电话”受到特别关注。警方声称,已调取通话记录,通话时间为12月25日上午“不到8点时”,“打给村民王某”。

【2011年1月4日,寨桥村,村民钱成钱核实】

    “从王立权爱人这里核实的是,8:30-8:31王立权给钱云会打的最后一个电话,9点左右给钱云会打电话的不是王立权。”

【2011年1月26日,央视《新闻调查》“钱云会之死” 解说】

    “据温州市公安局介绍,警方调查结果显示,12月25日上午,钱云会接到最后一个电话的准确时间是8点31分,通话时间长度为47秒,来电号码就是王立权的手机号码。”

【2011年1月27日夜,钱云会家,钱妻王招燕第三次确认】

    “他是接着电话出门的,是9点钟。”

    “死前一般人的电话他不接,王立权的电话要接,驻村副镇长的电话他要接的……”

    当夜,王招燕与女婿赵旭证实,钱云会平时自己抽的是5元一包的烟,敬人的时候才会买14元一包的烟,而1月3日上午,寨桥村口附近的小卖店主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证实,当天上午9时许钱云会找他买三包每包售价14元的“利群”烟,因店里卖完了便转而去华一村购买。

【2011年1月11日,学界公民乐清观察团发布消息】

    “本观察团帮助王立权家属联系聘请的两位上海律师今日会见王立权,王表示:……最后钱云会出来并死亡的电话并非他打的……”

【2011年1月14日,警方讯问王立权长子王旭旭笔录,第5页】

    问:“那个手机和手表现在何处?”

    答:“手机现在我的房间的窗台上,手表不知道在哪里了”

【2011年1月15日,警方讯问王立权笔录第4页,该页显示警方已经提取到钱云会手机并向王立权出示,并获确认】

    问:钱清松交你保管的钱云会死前所用的手机是不是这只?(出示)

    答:是的。

【2011年1月31日,钱云会家,钱云会亲弟讲述】

    “派出所的说喊我去谈话,我不去,我又没犯法,要是犯法了你来抓我就是,云会的手机,怎么不拿出来给家属看?”

【2011年1月31日,钱云会家,钱云会之子钱成旭讲述】

    “我们家的人不会去参加开庭,参加了就不得不接受'交通肇事’的结果。手机手表都被警察搜走了,怎么不让我们家属看一眼?手机电话记录到底是什么,那个最后一个电话?”

【2011年2月1日,乐清市人民法院“费良玉交通肇事案”庭审现场,被公众视为关键证物的钱云会手机并未出现在检方呈堂物证清单中,检方也未提交钱云会手机通话清单】

【2011年2月1日上午,庭审现场,斯伟江律师发问】

    “王立权笔录当中还提到,钱云会的手机,一并跟手表在一起。手机里面有通话记录,为什么钱云会手机的通话清单没有作为证据出示在本案庭审当中?”

    “本案也没有提交钱云会那条手机通话记录,也没有提供副镇长徐祥忠的不在场证据……”

 
手表视频取证过程存在争议 
 
    检方呈堂材料显示,1月14日钱云会手表已被警方提取。

    两周后,1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关键证据最新进展 公安机关找到钱云会的手表》的报道。

    关于警方提取手表的过程。人民日报报道、检方描述与证人黄雪芬、王旭乐等的表述有很大不同。此报道将王立权妻子黄雪芬的姓名写作了“陈亚婷”。

    王立权次子王旭乐说,1月13日晚,王立权并非如某报所说“向办案人员主动坦白”手表一事,他说在和父亲通了个电话后,发现父亲受了胁迫。

【2011年1月29日,石帆镇朴湖三村,王立权次子王旭乐讲述】

    “刚开始倒是跟我爸通了个电话……交出手表呗。刚开始他们抓我,也就是说我在天涯发帖的事情。然后他们就把我照片带过去我爸那边,他们在那边可能也是在跟我爸在看守所里说那些。听他们说,当时我爸也哭了,为了我,把手表交出来。”

【2011年1月27日,村民张煦(化名)讲述】:

    “1月14日大约2点多吧,警方撬他们家邻居的们,前门没撬开,撬开后门,搜到四点多钟。”

【2011年1月29日,石帆镇朴湖三村,黄兴东、黄雪芬、王旭乐讲述】:

    王立权妻舅黄兴东:(黄雪芬)从这里被叫走是14日早晨1:30。

    王立权妻子黄雪芬:“(手表)我放在别人家里,他人不在家,他门都撬开了。”

    王立权次子王旭乐:“前门也撬了。前门撬不开。因为他(指警方人员)在我家里拿走两台电脑,他们一个人,还有我,两个人抱着电脑,我叫他车停在外面远一点的地方,然后两个人把电脑抱过去,然后回我家去,我们走回来看到他们在那里搞,撬他们前门,后来又回去撬后门——先撬后门,再撬前门,再回去撬后门。”

    黄雪芬:“那天早上搜是搜不到了,没搜到,差不多四点钟。”

    王旭乐:“五点钟左右。”

【2011年1月14日05:30,警方讯问王立权妻子黄雪芬笔录】

    问:手表现在还在“碎英”(陈赛英)家里吗?

    答:是的

【2011年1月14日10:20,警方讯问蒲岐镇妇女主任薛品芬笔录】

   “我到了寨桥村陈赛英家里找陈赛英,陈赛英说昨天公安局的人到她家里来过。她说肯定是之前黄雪芬放了一些东西在她家里的事情,于是我就陪同陈赛英到蒲岐边防派出所,将这些东西上交给公安机关。”

【2011年2月1日,庭审现场,公诉人陈述】:

    “陈赛英于2011年1月14日要求薛品芬(蒲岐镇妇女主任)陪同其一起将手表交给蒲岐镇边防派出所……”

【2011年1月29日《人民日报》04版《关键证据最新进展公安机关找到钱云会的手表》文章称】

    “据警方透露,事故发生后,钱云会所在村的村民王立权在警方到达现场前从死者身上拿下手表,并交给妻子陈亚婷藏匿,后陈亚婷又将手表转移到邻居陈某某家中。1月13日晚,王立权向办案人员主动坦白了手表一事。经乡镇工作人员思想动员,1月14日上午陈某某主动将该手表送交当地派出所。”

 
    根据检方呈堂材料,1月17日温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了由两位助理工程师签署的“电子物证检验报告”。

    次日(1月18日)凌晨4时,经中间人和政府工作人员调解,钱云会之子钱成旭等在蒲歧镇政府和费良玉的委托人张勇签署赔偿协议,该协议全名为《蒲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书》。协议称,乙方赔(补)偿“人民币壹佰零五万元”。

【2011年1月28日,1月31日,钱云会叔叔钱清松讲述】

“他们找了些很凶的人,做中间人,一些过去在社会上混的人。”

【2011年1月31日,钱云会家,钱云会之子钱成旭讲述】

    “如果手表原始视频真的是交通事故, 14号手表就给弄走了,为什么不给我们家属看?为什么还赔这么多钱?当时给我们看了,二三十万我都服气。现在隔了这么多天,搞出一个说车祸的视频出来,反正我是不信的。”

    “18号我答应签协议,就是因为手表被搜走了,觉得最重要的证据没了,打官司没希望了,弄不过他们。那些被抓进去的村民,他们家里人来求情,说要是我们签了,他们能早点放出来,中间人也说能把人早点放回家。”

    “反正证据都被他们拿走了,说什么就是什么,我现在只希望早点放人,放他们回家过年。”

 
检方提供王立权一家证言 
 
    2011年2月1日上午,庭审时,公诉人提交证人证言,以佐证手表视频的证据效力。其中,王立权及其妻子黄雪芬、长子王旭旭、次子王旭乐为主要证人。

    王立权一家的证言,公诉方当庭宣读如下:

    证人王立权的证言:“钱云会死后,袁迪贵叫我去现场多拍一些照片和录像发到网上,把政府的面子搞掉,我听后就到钱云会的尸体上摘下他的手表,戴在自己的手上,去拍事故现场的录像,拍好后,我把手表交给小儿子,让他把录像拷出来,放在一个白色的U盘上,然后把手表交给了我老婆。钱云会手上的手表能拍录像,是我于2010年12月24日上午通过××向我的朋友借来的。钱云会戴的手表能拍录像,在钱云会死之前就我们两个人知道,我被抓的时候悄悄把U盘放在我坐的那辆车的副驾驶座的后背袋里。12月25号早上6点多,我打电话给钱云会,7点左右他来到我家,我们先计算到省里的事,接着把能拍录像的手表给钱云会,当时我教他怎么用了,并且在我家试用了一会。之后,钱云会把手表戴手上,我们一起出去,大概8点钱云会打电话来问,上访的材料还有没有。9点多,钱成钱电话说钱云会被车撞死了,我就赶回村,我回到寨桥村,我来到钱云会事故现场,我从钱云会身上车轮外的那只手上摘下手表,并用手表把事故现场的情况拍下来。下午,我先让我儿子把手表里的影像拷贝到电脑里,我在现场拿走手表没人看见,在家里拷贝时,我和老婆以及两个儿子都在场看的,当时用手表拍的录像拷贝了一份存在了我的U盘里,还在我大儿子的电脑里做了备份。”

    证人黄雪芬的证言: “2010年12月25日那天呢,天暗下来的时候,我老公王立权带回一只手表和一只手机,手表谁都没注意听,手机他说是钱云会的。过了一会儿,我上楼看见我老公和两个儿子正在我大儿子王旭旭的电脑上看录像,我当时看见钱云会躺在车轮下,旁边有些人围着,手表王立权叫我保管。我呢,后来叫这个邻居赛英帮我保管。”

    证人王旭旭的证言:“2010年12月25日下午大概三四点,我爸王立权回家来,拿了一部手机和一只手表,他说是钱云会的,他叫我弟弟王旭乐把手表里的东西拷到他自己的U盘里,拷出来后他在我的电脑里播放U盘,我看到有一段是钱云会被撞死过程的现场视频,后来我把钱云会被车撞死的过程的现场视频保存在我的电脑里。我爸爸把U盘拿走了。钱云会被撞死的视频,刚开始出现的是钱云会面部特写,估计是他自己戴着拍摄的,后来视频开始是摇摇晃晃的,拍的是路上一些画面,另外听到汽车喇叭,最后,视频就固定在一个画面上,这时候估计是钱云会被车撞死了倒在地上。再过了一会儿,就看到很多人围过来,就是过来围观的,然后镜头就停在那里了。播放视频时,我,我弟弟王旭乐,我爸王立权,我妈黄雪芬在场,我妈是后来才来的。看了视频后,我个人认为钱云会是死于交通肇事,我害怕如果将钱云会被车撞死的过程给有关部门,村民们会对我们进行报复。全家看过视频后,我爸吩咐我们都不要说。”

    证人王旭乐的证言:“2010年12月25日中午12时27分,我在家里'乐清上班族论坛’上发了不实的帖子,内容不真实的帖子。2010年12月25日那天下午,我爸王立权回家来,给我一只手表和一条数据线、一个U盘,说手表是从钱云会手上偷偷摘下来的,有摄影录像功能,让我把手表里的东西拷出来,放在U盘里。后来因为我的电脑没有快播软件,就拿到我哥的电脑上弄,钱云会手表里的内容,把这个手表里的内容复制出来。后来我爸我哥陆续取回来了一些现场资料,我后来都放在'新建文件夹3’,并剪切到D盘的'热血江湖伏魔幻影’游戏的子目录下面隐藏起来。看过手表里的视频资料以后,我认为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在网上发的帖子,是我爸说老袁要在网上发这样的帖子。”

王立权家属称被迫作伪证、手表视频被篡改

 
    2011年1月29日,王立权的妻子黄雪芬、长子王旭旭和次子王旭乐,对记者做了接近一个半小时的讲述,他们表示,1月13日以后,全家受到威胁,被逼供、诱供,被迫做伪证,并指出“视频已经作假了”。

    此前,2010年12月底到2011年1月初,记者曾多次来到王立权家,希望见到手机和手表视频,黄雪芬一直对记者否认知晓钱云会手机和手表的下落。

    这段时期,应村民邀请,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伟江律师来到王立全家,表示愿意免费为王立权代理,黄雪芬与律师第一次见面后,表示害怕报复,不敢签署委托书;村民与其协商后,黄雪芬对村民表示可以签,但律师从上海赶到寨桥村后,黄雪芬却未敢出面,村民带话给律师说:“她说,要是王立权死就死他一个人,别把儿子叫人抓去给害了。”

    2011年1月29日,黄雪芬在其兄黄兴东家对记者说:“11号签协议(指委托律师代理王立权案),13号下午小儿子就被抓……”

【2010年12月29日中午,钱云会家,钱成钱讲述】

    “钱云会出事的时候手上戴了一块手表,能录音录像,王立权从他手上拿走了,我没看到到底拍下来没有,听说可能没有来得及开。”

【2010年12月31日下午5时,王立权家,王立权长子王旭旭讲述】

    “我也不知道在哪里。”

    “要是没有拍下来,会怎么样?”

【2011年1月29日,石帆镇朴湖三村,黄兴东家,黄雪芬讲述】

    “没有开。他手表根本没有开。如果打开了就有证据了,没有打开。”

【2011年1月29日,石帆镇朴湖三村,王立权长子王旭旭讲述】

    “上次你问我说里面有没有内容,那个视频就是那天我爸教他的时候拍的。然后,公安局那边,他现在这个视频已经作假了。”

    “我们已经被他弄得没办法了,都已经画押,说那个视频,还有老爸什么什么。没办法了。就说那视频,说出现的前期过程,逼我们说看过。”

    “我们全家已经被他们搞得没办法了,我们全家都,在那里证是做过了,没办法。”

    “他们说,把我们进去,就是做那一份供词,就是说那是交通意外。”

    “我爸那天,25号那天不是被带走吗?他身上有一个U盘,我把电脑里的这些东西全部拷进去,包括那个,当天那个,不是网上发的那几张照片吗?那个照片里面也有,还有那个视频里面都有的。然后,可能我弟弟在公安局那边看到的,跟我说了一下,说那个U盘里面被改的是面目全非了。”

    “反正那个视频后面的我是没有见过,我本人只看到了前面那张倒脸,后边的没有。然后他说什么汽车喇叭声,什么乱七八糟的。”

    “反正他说什么撑伞的,我是没有看到过。”

    “第一次过去,我们说那个视频也没有的,不承认的。然后我第三次过去,就直接跟他们说你们有诱供的嫌疑,因为那次刚开始是乐清国保的,两个人。第二次,被他们带过去的时候,我反正都不知道,都是他们在那边说,我说不知道的都是他们说,那个视频说什么几分钟的,说什么轮胎印什么的,全部是他们说的,就说手表那个人过去以后,走路摇晃的时候啊,然后说有两声喇叭声,说人撞到轮胎,手表朝着轮胎,照着轮胎印那边。”

    “那天,第三次进去的时候那个视频也没看,我第二次做那个口供说已经画押了嘛,说那个视频已经就是照他们说了嘛,25号进去我去就是说没看,就是没看过,我说。那他就是说你说的啊,我说那不是你们说的吗?我就这样子跟他们讲。然后他们就说,说什么伪证罪啊,说反正我那第二份口供已经做了,已经无所谓了啊,说这次如果你这样说的话就给你算伪证罪,就给你判个一到三年。”

    “我这个人比较怕冷。然后就是我冷得发抖,我说我冷得发抖哦,他就说我做贼心虚。就是说这个事情就是你们全家人搞的,你们全家人搞这么大。”

    “你上次过来的时候我也是这么说,说没什么东西……有东西我肯定那时候就给你了。”

【2011年1月29日,石帆镇朴湖三村,王立权次子王旭乐讲述】

    “前面两次呢记不大住,最后一次嘛,反正就是说,叫我像是要做伪证一样的。就是说,他们视频,手表里的视频他们是更改过的……我说什么,他们什么都不让我说,直接把我××掉。”

    “应该是15号,他们把一段视频给我看过,那段视频是一辆电动车,开过来,然后就是说两声喇叭响,然后就'呜——’,人撞到。手表的镜头指向是那辆大车的,汽车的轮底,拍到了一个轮子,这段是假的视频。真的视频呢,其实那手表最后的镜头啊,是指天照的,灰蒙蒙的,他们把那个声音剪过去了。风的声音是对的。当时确实是那个声音,因为当时我之前看过了一下。”

    “但是我也没全看完,我也只是大约地浏览了一下啊,他,我跟他们的口供就是,我在这浏览、浏览、浏览,他们就是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不相信,照常理来说你肯定看过、照常理来说你肯定看过,就是我们全家人肯定看过。然后他们还指着另外一件事在那里一直说,'政府公然杀人’那个ID是我的,照片也是我发的,然后他就一直盯着我那两件事情。”

    “那之前那几天我被抓进去嘛,就听他们说什么我就是什么嘛。然后他们说这是不是交通事故,那你照我在里面,你会怎么说?我肯定说这是交通事故,是不是?好了,后来,25号叫过去,就盯着这个事情,那你怎么当时就这么肯定地认为是交通事故?那我跟他们怎么说?我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嘛,反正在你们这里嘛,我也怕被你们打,反正你们说什么嘛,我就是什么。”

    “然后他把以前的那份笔录给我看一下,因为以前那个我也没仔细看过干嘛。然后他们拿过来一看,妈的,变成了看过视频以后有什么感想,然后就说这是交通事故,然后就成了这样子。”

    “我爸当时出去有一个U盘,U盘里面的东西是我放进去的,U盘里面包括手表里的视频,还有当时村民被警察打了以后的视频,还有钱云会那几张照片,都在U盘里的。他们15号那天给我看的那个哦,就说U盘里面的东西都在那里了。就只有经过作假以后的视频,就是说流血冲突的视频没有,那几张照片也没有。”

    “不要出去乱说,不要见你们记者啊……”

    “嗯。不要乱说。然后出来了嘛,还被搜身。后来我们想一想,确实,他妈的,是怕我们带着录音设备,因为当时我们也问了一些敏感的东西。如果我们把录音带,当时有录音录出来的话,那我拿给你,拿给律师什么的,那就是有力的证据了。”

    “反正嘛,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我死顶了两个多小时,因为我不想承认,因为根本就没有这个事情嘛,你叫我怎么说?没有那个事情。你叫我怎么说?后来把我哥叫过来,好啦,那边他们可能就是这样,先把我哥关进我的那个房间里,我哥进来一下,好了,没办法,就是得说了。那现在差不多等于就是变相的我去指证我爸犯罪。哪有这种事情呢?哪有儿子指证老爸犯罪的?哪有说老爸犯罪的?”

    “就是说这个事情闹这么大,就是我爸和袁迪贵他们闹的。因为我爸是八点多钟去见记者的。等一下九点半中央13台不是有那个电视放的?他们那天就是跟我说我爸什么都招了。那无非打的就是心理战嘛。”

    “他们认为,钱云会就是被车撞死的,然后说我爸他们几个人借钱云会被车撞死这个事情,说是谋杀的,说我们这样子准备搞大,博取你们记者的同情,然后过来,然后搞3800万的事情,就是说要解决这个事情。”

    “回过头说,我自己估计到,为什么要把我爸他们搞成这样,因为那些上访的事情都是他们几个人在搞的。钱云会死了,我爸,袁迪贵,老丁,钱成钱,他们还活着,他们出来还会去继续上访,还会为了钱云会的死去继续去奔跑。”

    “他们是这么跟我说的,我那个事情,就是说,我不认了他们吧,要判我刑,我认了他们吧,看情况,反正就是那样。”

律师质疑关键证据真伪 
 
    2月1日庭审时,死者父亲的诉讼代理人斯伟江律师针对检方提交的证人证言和手表视频质证,指出检方应安排对关键证物作了关键证言的证人出庭接受质证,认为手表视频作为关键证物应该提交是否经过剪辑、修改的鉴定报告。

【2011年2月1日,法庭,斯伟江律师对证人证言质证】

    “所有证言当中,唯一承认看到钱云会被撞录像的是王立权的儿子,但是王立权的小儿子王旭乐是被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抓到派出所,就是因为他在网上发了帖,公安局把他抓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所作的证言,我们认为,也是有问题的。他早上看过视频,哦,中午看过视频,到晚上发的帖,还说钱云会被撞死……王立权的两个儿子都承认,都认为,他父亲,他爸爸和他妈妈都看过这个视频,但是问题在王立权和黄雪芬的证言,都没有这个视频,那么为什么他说我担心我参与到拍摄事件,而且我弟弟还在网上发了与事实不合的帖子,我害怕我和弟弟受到处罚,所以,他们处在一种极端恐惧的情况下作的这些证言。”

    “那么这些证人为什么不出庭,接受辩护人、受害人的质询呢?那按最高法院规定你就应该出庭啊。所以,所有这些跟录像有关的证据都存在自相矛盾,而且存在和录像不符,那么,我就不知道,怎么来认定这个录像就是当时的录像,有没有人篡改,有没有人排演过?我不得而知。但是,我是质疑这个录像的。”

    “我也认为,公安机关这些检察机关出示的,公诉人出具的证据当中,取证程序存在瑕疵。所以法庭在考虑的时候,需要考虑他们的证明力是有限的。”

【2011年2月1日,庭审现场,斯伟江与公诉人针对手表视频的法庭辩论】

    斯伟江:这个视频,没有通过任何权威部门、鉴定机构鉴定,到底这个视频有没有经过剪接,有没有修改?因为视频,视听资料,是很容易被修改、剪接的。从所有案卷出示的东西来看,是没有这样的鉴定报告的,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剪接修改鉴定呢?因为这个视频放在王立权家里,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他儿子也拷贝过、删除过,那么到了公安机关手里,我觉得也有必要,公安也有必要,因为公安机关已经认定了是交通事故,结论已经做出了,那么他已经变成利害关系人了,也是利害关系人,所以我们也加以存疑。

    公诉人:对这个视频资料的提取,是一个严密的、科学的过程,已经有专门的物证检验部门出具了报告,因此这个物证,它的取证,原先一直是在王立权的掌控之下,从这个被害人钱云会的手上摘下这个手表以后,一直是王立权在保管的,后来是藏到了邻居陈赛英的手上,一直到1月14号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提取,并进行了鉴定。

    斯伟江:公诉人讲到,这些物证是经过检验的,我同意经过检验,但是你没有检验它有没有剪辑修改,不信你可以出示一下,公安的所有物证鉴定都只是提取,没有进行(视频真伪的)鉴定。我就是想问你,你凭什么说这个没有剪接过、没有修改过?我们还是要由事实来说话。

    斯伟江:保安的证言……现场有很多反光锥摆放在道路南侧第一条和第二条道之间,在施工路段都有摆放,有一二公里长的距离,在事故现场前后视线内都有摆放。那么,请法庭看现场视频,我们看得到反光锥没有?那么,我要质疑这个视频是不是案发现场。

    按照钱成宇的证言,他看到的保安都是戴头盔的,但是在这段录像当中我没有看到这个戴头盔的人。

    证人孙金绪的证言……保安人员穿黑色作战服,戴钢盔。请法庭再播放一下第7段录像,你去看看后面那一群人有一个戴头盔的吗?一个都没有。这不是保安队长说的吗?

    费良玉开始自己交代自己是黑衣服,后来录像出来又改口说是红衣服,你说可疑不可疑?

   这视频,录像当中的图像,和所有证据证言都有矛盾……

    最高法院明确规定证据规则,规定,有疑点的视频要鉴定,本案疑点颇多,为什么不做鉴定呢?

    那公安机关做的鉴定只是我们从录像当中导出了13段视频,导出来之前有没有人编辑过呢?你当然需要鉴定,民事案件都需要做一个证明,都要去证明有没有剪出的东西,只要对方有疑议就要做鉴定,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证明标准比民事案件要高,请问,为什么不做鉴定?

    公诉人:刚才,诉讼代理人不断地对这个视频资料进行质疑,公诉人认为,这个视频,这个手表,这个视频来源于这个手表,这个手表的来源是可靠的,从证人王立权交给黄雪芬,黄雪芬再交给陈赛英,陈赛英再在薛品芬的陪同下交给警方……对视频内容,证人王旭旭、王旭乐均证实看过这个视频内容,对交通事故发生的描述和视频显示的内容也是一致。第三个,鉴定机构对视频的提取也是一个科学的、严密的过程。刚才,在举证阶段,公诉人已经对视频的提取过程做了详细的说明。再强调一下,这个视频的操作时间是显示的2010年的12月25日,最后访问时间也是2010年的12月25日,并分别都记上了哈希值,说明,这个视频材料是不可能被篡改的……

    斯伟江律师:王立权的老婆,是因为手表在她那里,所以就半夜把人搞来……证人半夜带走,然后给她儿子安一个罪名,说你发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不然的话要被抓进去,这种,你说是村民给她的恐惧,恐怕我是不相信的……钱成宇、王立权,据我了解,都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们寻衅滋事,所以把他们抓起来之后,改了一个罪名叫妨碍公务,有多少充分的证据证明妨碍公务?钱成宇是这个案子第一个目击证人,所以他的证言是要打折扣的,办案程序当中我们认为具有瑕疵。

    视频有没有剪过,公诉人说哈希值,什么是哈希值?哈希值又能证明什么?你是专家吗?你也不是。你说这视频没有剪过,谁来证明?

    我希望法庭,在今天既然那么多证人不出庭的情况下,那你得把关键证据要送鉴定专家鉴定。

 
法官当庭称关键证物不需鉴定 
 
 
    2月1日中午1时许,法官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费良玉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审判长方孔强当庭称,在此案中作为关键证物的手表视频,“不需要鉴定”:

    “这里就视频问题做如下说明:第一个,视频取得的程序合法;第二个,王立权等人可以证明25号上午戴到钱云会手上的手表是怎么被王立权取得,并交给儿子刻录到视频文件上;第三个,王立权及儿子看过视频后并确认头像是钱云会;第四,实物雨伞经确认与视频一致;第五,代理人进行猜测,没有证据证实。以上证据足以证明视频可采信,不需要鉴定。”

来源:刘建锋的BL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