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飞车进阶双40:“轻微剐擦”劳斯莱斯要赔偿200万是人生灾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9:50:24
   文/周丕东

 

    日前,温州朱小姐开着雅阁车去办事,不小心与前方一辆价值1200万劳斯莱斯车子发生了轻微碰撞,朱小姐要负主要责任。劳斯莱斯车主的一个朋友赶到现场说:“劳斯莱斯配件很贵,单单换一个轮毂就要100万了,再加上其他的修理费,毛估大概需要200万。”朱小姐傻了眼,200万是他所无力承担的赔偿。(钱江晚报)

    这只是一起轻微剐蹭的交通事故,评估鉴定后,如果维修金额确实需要200万元,那么,朱小姐除了保险公司能够赔偿的20万最高金额外,自己还要掏180万元的赔偿金。对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来说,可能是要耗尽一辈子的努力来偿还这起交通故事给劳斯莱斯车主造成的损失。

    从常理与法律上来讲,朱小姐给他人造成损失,都必须为此承担责任,按律师的说法,朱小姐要卖房卖车卖首饰,还要拿出自己和丈夫的工资来还债。这意味着,这起轻微的交通事故改变了朱小姐的一生,甚至让朱小姐从今往后都要生活在还债的痛苦之中。

    但我们再客观地分析,发现这常理与法律也有漏洞。

    从常理来说,事物都有误差,人的一生都会因为误差产生一些小错误。比如,走路时踩了人家的脚后跟,进商场时不小心手臂撞痛了他人,看电影时打了个喷嚏唾沫星子溅到前排,小孩写字时偶然把临桌同学的笔碰掉在地上…在这种误差性的正常错误发生时,假若因为后者的鞋子、笔等,以极其特殊的材质异常高于正常价格,对前者来说,却要付出一生的惩罚,这便是合理中的严重不合理。

    就驾车来说,每一个驾驶员都有可能因操作上的小失误或非主观原因而产生小事故,这种小事故没有生命危险,仅仅是车辆的轻微剐伤。正常情况下,这种剐伤的赔偿金额都在数百、数千,这与“轻微剐擦”的性质相吻合,是属于社会大众认可的赔偿金额。

    可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因为这起交通事故受损的车辆是普通车辆的百倍的价格,虽轻微交通事故却是巨额赔偿。这就超出了大众认可的赔偿金额,是道路行驶中普通大众所无法承受的必然误差。让一个人仅仅因为一起轻微交通事故而要搭上一个家庭卖房卖车卖首饰并一辈子挣钱赔偿,这就不是“常理”能够接受。

    从法律上来说,只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公民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自由地在道路上驾车行驶。而这些法律也不能杜绝驾驶人的误差,所以,对于酒后驾车,对于恶意撞击,对于超载,都有严厉的惩罚措施,同时,对于车辆的安全性能,也都要固定的检验检测。正因为误差所产生的事故基本上都是轻微事故,便未见得因为误差而判高刑甚至枪决事件。

    但这起事故的明显原因是因为被撞车辆异乎寻常的昂贵给朱小姐带来了他人所没有遭遇的噩梦,为了减少,甚至杜绝这种因为个别人的原因而给大多数人造成的可能的噩梦,有必要立法而加以防范。比如:可以用法律的形式,规定这类昂贵的车辆加强保护,车身增加防剐措施,从而在轻微剐擦时,仅仅是价格一般的防护物的损坏,普通大众有能力赔偿;还可以在车辆明显位置张贴足够清晰的提示,告之他人车辆昂贵,操持更远的距离,尽量避免碰撞;还有,就是划定个别道路给这些昂贵者使用,类似平民区、大众区这类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避免进入而造成意外。

    法律上的这些措施看似没有任何的可能性,或者是无稽之谈,但它能够保护这个社会的普通大众,而普通大众是占这个社会的绝大多数。让普通大众免于恐惧,也是法律的义务。

    当“常理”与“法律”都没有先例,朱小姐只能接受人生的不幸,或者期望劳斯莱斯车主的大恩大德,给予免除部分的赔偿。但愿这种不是悲剧的悲剧能够引起重视,让社会的正常生活没有“意外”的灾难。

    20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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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成蓝 2012-02-04 21:44:57.0 法律应该设置奢侈品的赔偿责任限制,民事法律以公平合理为王者法则 永不翻案! 2012-02-04 19:06:58.0 该文作者不是法盲,就是无赖! 永不翻案! 2012-02-04 19:04:59.0 损失确实存在,难道要无错方自己买单?换了谁都不愿意! 切入点 2012-02-04 18:56:18.0 工薪阶层就别玩车,玩车就要负责。赔不起就不赔?那以后所有的赔偿赔不起都别赔。行吗?自认倒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