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曼陆龟能吃芥菜吗:村两委工作规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06: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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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责规范…………………………………………1

    1、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2、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议事规范…………………………………………4

    1、议事原则

    2、议事内容

    3、议事程序

    4、议事要求

    5、决议执行

    三、管理规范…………………………………………8

    1、学习制度

    2、“三会一课一日”制度

    3、工作报告制度

    4、联合办公日制度

    5、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制度

    6、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7、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制度

    8、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岗位责任、机构设置制度

    9、人事管理有关规定

    四、监督规范…………………………………………24

    1、村务公开制度

    2、挂牌销号制度

    3、民主恳谈制度

    4、村主要干部立体考核制度

    5、“两票制”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职责规范

    一、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村党支部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4、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活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7、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个私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9、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它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议事规范

    一、议事原则

    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村党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村党支部、村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涉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3、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村“两委”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商量需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议事内容

    1、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村“两委”任期工作目标。

    3、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

    4、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农业规模经营的变动,农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5、村级土地的征用、补偿方案和农村建房宅基地的审批。

    6、基建工程等村级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7、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

    8、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9、救灾救济款的发放。

    10、兴办学校、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11、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或需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解决的事项。

    12、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第一步:村“两委”联席议事。凡涉及上述内容的事项,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全体成员参加,就所议事项形成基本意见。

    第二步:党员议事。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基本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达成共识。

    第三步:村民或村民代表议事。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民或村民代表依法审议,作出决定。

    四、议事要求

    1、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2、议事会上讨论时,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

    3、讨论议题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如对讨论重大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暂缓作出决议,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意见取得一致后,再另作决议。

    4、与会同志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5、每次议事会议都要有会议记录。

    五、决议执行

    1、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坚决议事会议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或否决。

    2、参加会议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围绕集体作出的决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拖拉。

    3、要及时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管理规范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各村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时间一般在古历16日。

    (二)学习人员:村支部、村委会的全体干部,村级各组织的全体成员,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

    (三)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关法律、法规,上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对下阶段工作的部署。

    (四)电化教育。每个行政村(居)有固定的党员电教工作播放点,做到有设备配套、制度完善、活动经费、“三簿一册”健全,有专业人员播放,坚持与学习相结合,每月不少于一次播放党员专题片。

    (五)坚持点到制度。把学习与考勤考核挂钩,有事必须事前向村主要领导请假,对请假、迟到、早退者作好实事求是的登记,与年终考核以及民主评议相挂钩。

    二、“三会一课一日”制度

    “三会一课一日”是指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党课、党员活动日。

    1、支部委员会会议

    时间: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每月月底召开。

    对象: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党小组长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主要研究支部工作,及对本支部党日活动的内容进行安排。

    2、支部党员大会

    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分别在每季末进行。

    对象: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补选支委和检查党员目标管理的实施情况及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问题。

    3、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

    时间:每年7月和12月各召开一次,下半年可结合年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

    对象: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沟通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党员内部矛盾,激发党员上进心和进取精神。

    4、党课

    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

    对象: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现代化知识。

    5、党员活动日

    时间:每年元月1日、7月1日、10月1日为统一的党员活动日,其它可依据情况安排。

    对象:一般由全体党员参加,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

    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如重温入党誓词,学习科学文化和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开展党的知识竞赛等有益活动,以及组织党员开展为民办实事等志愿活动。

    以上“三会一课一日”必须有应到会党员人数的过半数出席,涉及选举事宜的支部党员大会,到会人数应占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载,必要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指导。

    三、工作报告制度

    (一)村干部重大事项向党支部报告

    1、报告内容:①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可能引起干部、群众误解和个人家庭遇到的某些问题时,需要上级党委政府给予理解、支持和帮助的有关情况;②建房(含拆、翻建)、房屋买卖、宅基地转让和住房变迁等情况;③村干部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④本人认为需要向党支部报告的其它事项。

    2、报告形式:报告一般采用书面方式,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其它成员向村党支部报告。

    (二)村民委员会向村党支部报告

    1、报告内容:①贯彻执行一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批示和决定情况;②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③发展村级经济的规划措施,村重大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及本村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计划;④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⑤需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或协调解决的提议;⑥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⑦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报告形式:  定期或不定期两种。村委会每年至少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两次,碰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村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报告的事项,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集有关人员及时研究,并教育引导党员做好宣传工作,发挥带头作用。

    (三)村党支部向党员报告

    村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及时通报本村、本支部重大事项,主动征求意见,通报各项决策落实情况。

    四、集中办公日制度

    (一)有关事项

    1、集中办公参加对象:驻村干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2、集中办公时间:全镇统一为农历每月的初六、十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的,要报镇党政办备查。

    3、集中办公地点:本村村部。

    4、集中办公内容:

    (1)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时事政治;

    (2)传达镇党委、政府重大工作的部署精神;

    (3)研究讨论本村近阶段重点工作和主要村务,并根据分工负责制把应办理的村务分解到人,限期抓好落实;

    (4)审理财务及村务公开内容,重大财务支出实行联章联签;

    (5)接待、受理村民情况反映和要求办理的事项;

    (6)对重大或疑难问题进行实地调查,集体现场办公;

    (7)接受群众委托,代理报批有关手续,帮助联系办理事项,并在承诺期内送达委托人。

    5、集中办公程序:集中办公一般包括“上午门诊”、“下午出诊”、“晚上会诊”、“月度复诊”。(1)“上午门诊”指上午村两委成员到村部进行集中办公,接待村民的申诉来访、咨询服务。(2)“下午出诊”指下午村两委成员根据上午村民反映的情况分头到村民家里调查了解,及时加以解决,同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座谈了解村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倾听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建议。(3)“晚上会诊”指晚上村两委对上午门诊和下午出诊收集到的问题、意见、建议进行集体研究,落实解决的办法和具体责任人。(4)“月度复诊”指每月月底,村两委、联村干部对本月处理落实的事项进行巡查了解,对群众普遍反映不满意或有异议的进行复检审查。

    (二)具体要求

    镇村干部联合办公日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党支部书记不能参加,可委托村委会主任或副书记主持,办公内容和参加人员由村文书详细记录。驻村干部应自始至终参加所驻村的联合办公日活动。并给予指导。

    五、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制度

    (一)“联章联签”是指凡村级重大事项均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合盖章或联合签批。

    (二)“联章联签”的范围主要有:1、各村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一定限额内财务开支由村委会审批);2、村级土地的征用和农村建房宅基地的审批;3、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4、最低生活保障和救灾救济款的发放;5、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变动;6、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承包;7、基建工程的招标、投标及预决算情况;8、兵役义务费、镇统筹及村提留等费的收缴;9、村级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确定;10、其它需要联章联签的事项。

    (三)联章联签程序:一般先由村委会商议、确定初步意见,再提交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然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村两委研究的初步意见,先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再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然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

    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一)财务开支审批原则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和联章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时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领导小组。

    (二)财务开支审批权限

    1、生产经营性开支。生产性是指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了扩大再生产,当年添置固定资产和增加流动资产支出,如购置农机具、修建厂房仓库、购置其它生产用的材料流动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金额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由村民主任审批;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两套班子(有资产经营公司或经济合作社的为三套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村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两套班子(有资产经营公司或经济合作社的为三套班子)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村民主任、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

    2、非生产经营性开支。(除生产性开支外)凡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村民主任审批;1000-2000元村民主任、支部书记联签;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两套班子(有资产经营公司或经济合作社的为三套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村民主任、支部书记联合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两套班子(有资产经营公司或经济合作社的为三套班子)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村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

    3、村级基本建设投资100000元以上(含100000元),要经村班子、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要集体采购,由村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

    4、当年社员分配应接当年收益(除土地出让金外)部分,按照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第二款执行,如果超支报镇政府审批。

    (三)财务开支审批程度

    1、经办人员出具合法的开支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2、出纳员和会计员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村财务负责人根据审批权限规定各尽其责。

    4、对于各项出差及购物人员的暂领款,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结算清楚。

    5、对于各项基建工程,能够取得正式发票的购物及开支凭证,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或税务部门的正式凭证;对于不能取得正式凭证的较大数额开支,须经村班子事先集体研究同意;并经过村民主监督小组集体审核后再予报销。

    (四)财务开支审批责任

    村财务负责人审批的开支内容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合法、合理、规范。对超权限审批,造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严重混乱,集体资产重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制度

    (一)银行帐户设立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在大溪范围内选一家银行或信用社开设现金结算户,实行银行转帐结算,取消存折结算。开立帐户前,要经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再报请人民键盘审批。

    (二)库存现金限额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金的需要。

    (三)现金使用范围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使用范围为:

    1、村干部工资报酬和误工补贴;

    2、成员的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费;

    3、村社各项管理费用;

    4、购买农业生产资料;

    5、因公外出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除以上4、5项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现金每笔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限额部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确需全额支付大额现金的,由村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报镇农经站备案。

    (四)现金收支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和社员收取现金时,必须手续完备,统一使用《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收取的现金超过规定库存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开户行(社)。

    现金支付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五)现金日记帐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现金日记帐,逐笔及时登记,每日结帐核对,准确、及时反映现金的收付,提存和结合情况,做到帐款相符。

    (六)禁止性规定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现金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2、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帐户;

    3、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它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不准将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5、不准设立“小金库”,保留帐外公款;

    6、不准“坐支”现金;

    7、不准报销手续不完备、开支不合理和款经审批的发票;

    8、不准跨年度结报现金支出发票。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跨年度结报的,须经审批并经财务监督小组同意后方可报销;

    9、不准公款私借;

    10、不准将库存现金和私人现款混在一起;

    11、不准以集体的名义为企业和个人担保资金来往。

    (七)监督检查

    财会人员必须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清点、核对,村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核对和清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要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八)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管理人员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罚款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岗位责任、机构设置制度

    (一)根据《会计法》和《温岭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提倡实行村级财务镇代理,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会计核算按照权责发生制并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会计员按规定设置帐簿,开设帐户,实行总分类和明细核算,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按期编制会计报表。

    (四)会计年度终结时,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要及时进行民主理财,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财务清理后要及时公布。

    (五)出纳员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做到序时登记,日清月结,对于收入项目及时开具收入票据,以免漏收,收款收据连号使用,作废收据附回原本收据结报,对于每张支出发票都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六)超限额现金及时存入开户行社,严禁以收抵支和白条顶抵库存现金。

    (七)每张支出发票必须有经手人、审批人,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及手续不齐备的发票、出纳员不准付款,会计员不准入帐。

    (八)出纳员每月结帐日前,结好帐务,填制收支结报单,报会计员记帐,会计员在结报后三天内编制好月报表,报党政、人大、纪委领导、管理区领导、农经站各一份,同时编制各村公布表四份,交村民主任、书记各一份,公布一份,留档一份。对所提供的月报表代理会计要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当月财务分析情况一份。

    (九)按照财务公开的要求,及时整理好需要公开的帐目和财务活动等内容,提交村财务监督小组审核。

    (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业务交由镇农经站代理后,村级集体经济仍设置一名专职或兼职出纳员,负责日常收支结报工作。

    出纳员的条件是,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有一定业务水平,政治素质较好,新当选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连任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选举出纳员办法,采用村民代表无记名推荐,确定二名候选人,交村班子讨论确定,并报镇政府备案。

    (十一)代理会计人员受理村出纳结报的单据,必须按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执行,但代理会计人员审核后认为与有关制度不符或手续不全的票据,应予退回补办手续。

    (十二)镇政府、纪委、农经站组织有关人员,对村级财务实行不定期审计,如发现村出纳员有公款私存、白条抵库、库存超限、公私款混放及挪用等现象,即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处罚,及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人事管理有关规定

    1、对届期内村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的,由村党支部报镇党委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补选;2、如果缺额是书记、副书记,必要时可由镇党委直接任命;3、对不称职或缺职的村委会成员,由村委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集村民会议进行罢免或补选;4、对村级民兵、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的任免,由村党支部提出意见并报镇人武部、团委、妇联审查同意后,按有关规定选举、调整;5、对村计生联系员、文书的任免,经“两委”集体确定后,报镇党委政府同意;6、对村后备干部队伍及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村党支部应做到有培养目标、有培养计划、有培养措施,结合党员发展工作,每村应动态建立不少于3人的后备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并及时做好推荐和使用工作。

监督规范

    一、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要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事项:

    1、村干部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结果;

    2、村财务上年结转、收支、结存、应收、应付款;

    3、经济项目承包;

    4、计划生育;

    5、宅基地审批;

    6、优抚费及救济款物发放;

    7、水、电费;

    8、农业税、国家粮食任务;

    9、义务工、劳动积累工;

    10、多数村民要求公开的事项。

    (三)村务公开的程序:

    1、公开前应经村支委会、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讨论通过,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认可,由监督小组长签字后向村民公开;

    2、村财务公开须报镇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签署意见;村干部报酬公开,须报镇党委、政府认定签署意见;

    3、每次村务公开后,应听取村民反映和意见,及时预以解释和答复。绝大多数村民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

    4、建立村务公开档案,逐次登记备查。

    (四)村务公开的监督:

    1、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推选组成一个(3-7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村务公开全程监督;

    2、接受全体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3、接受上级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导、检查和监督;

    4、采取不同方式搞假公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挂牌销号制度

    1、各村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村级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实行“挂牌销号”的方式予以解决落实。

    2、对“挂牌销号”的问题,各村要明确解决方案,落实责任人和责任时间,并在村部挂牌上墙,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镇里对村级反映最为强烈的1—2个阶段性突出问题相应地在“挂牌销号栏”上挂牌督办。

    4、村里应将办理的进度、情况,按时在公开栏上公开,并上报镇里。镇里对“挂牌”的问题,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挂牌一件、落实一件、验收一件、销号一件。

    5、由镇人大、纪委、管理区领导、驻村干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村主要领导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查,保证各项“挂牌”问题的最终解决落实,确保广大村民真正满意。

    6、对已完成“销号”的问题要进行回访,通过召开民主恳谈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听取群众的反馈意见,并将新征求的群众意见进行梳理,实行“挂牌”。

    三、民主恳谈制度

    (一)民主恳谈活动要立足本村实际,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依法有序地开展党群干群间的平等对话,实施双向交流,促进村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民主恳谈活动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都可参加,具体实施时,可以以户为单位派代表参加。

    (三)民主恳谈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时间一般为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恳谈会的主要议题,召开时间,应在民主恳谈会召开的一星期前以通告的形式在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告。

    (四)民主恳谈会的内容包括:村两委报告工作,公开村务;村民在分组讨论的基础上,向干部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村干部当场予以答复或解释;村民对村两委提出的重大村务进行议决。

    (五)在民主恳谈村的前三天将全年汇总的村务公开内容在公开栏上公布,村务公开内容按《村务公开制度》的十项内容办理。

    (六)民主恳谈会的材料和活动纪录要全部收集整理,建立档案。同时,将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村干部答复,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及时给村民一个满意的结果,真正取信于民。

    四、村主要干部立体考核制度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职),上述对象任职时间不到半年的不参加当年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办法

    1、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考核办法:

    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抽查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党员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联村干部评价与村干部评价相结合的“四结合”方法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对村主要干部实行奖惩、调整的主要依据。

    1、考核结果与村主要干部年度奖金挂钩。

    2、对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镇党委、政府采取适当办法予以处置。

    五、“两票制”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是党员近期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产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不能搞成单纯的评功摆好。

    (四)民主评议党员在方法上采取“两评两定”进行,即党内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评议和定量评议相结合。

    (五)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一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六)党支部负责人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决不允许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