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眼皮闭眼:[第61期·广州旧闻篇] 时局维艰,盗亦“有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20:57:46
2006-08-27 15:46:13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时局维艰,盗亦“有道”

  旧时广州盗贼扫描

  1923年-1925年

  历史精神

  盗贼多了,偷盗事件就成了日常生活

  如果每天都看到小偷,那么小偷带来的震惊的感觉可能会少许多。上世纪二十年代的广州人,似乎就已经变成了这样。

  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始终是社会理想,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问题,即使是健康的身躯,也总会有小恙。

  何况上世纪二十年代的广州,特殊的历史事件与历史环境造就的城市,处在一片兵荒马乱之中,无怪乎每天都有盗窃事件发生。比如“1923年10月27日至29日三天,接连发生三起盗窃案,损失都很大。光天化日下盗贼竟胆敢翻墙穿瓦入室行窃,可见其猖獗的程度。”而翻看当时的报纸,可能看到许多副刊的文章,介绍小偷的神技,骗子的高明,语气平静,心态平和,大有久经沙场见怪不怪之气势。

  17世纪英国诗人约翰·堂恩说,谁都不是一座岛屿,自成一体;每个人都是那广袤大陆的一部分。如果海浪冲刷掉一个土块,欧洲就少了一点;如果一个海角,如果你朋友或你自己的庄园被冲掉,也是如此。任何人的死亡都使我受到损失,因为我包孕在人类之中。所以别去打听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敲响。

  这段话被写在海明威的小说《战地钟声》的扉页,如果断章取义,我们一定要说“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敲响”恐怕显得有点危言耸听,那么我们至少可以说,谁都不是一座岛屿,这样的表述显得温柔了许多。

  想来那个时候的广州,每个人都恨不得自己变成一座岛屿,因为唯有自成一体,隔岸观火,才能那般的心平气和。

  可人人都知道,谁都不是一座岛屿。

  余光中说“烧我成灰,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片厚土。那无穷无尽的故国,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当时的广州,各路军阀,各地流民,即使是繁华的码头港口集市街道,全都带上了浓浓的江湖气,百姓落难,祖国变江湖。

  这个时候,变成岛屿也没有用。

  民间记忆

  “贼佬计,状元才”

  上世纪二十年代,是广州的社会治安情况最差的时期之一。各路军队轮番占领市区,不法军人伺机滋事,各地失业百姓也向这个貌似繁华的大城市集中,其中也不乏铤而走险者。《广州民国日报》本地新闻的报道,几乎每天都可以见到盗窃、抢劫,烟、赌、娼妓的新闻,许多明目张胆的犯罪,今天看来,也令人心惊。那是一个人人自危的年代,一个城市在慌乱中艰难度日,寻找着问题的解决之道。

  当时的广州盗贼各逞所能,呈现出千奇百怪的世相,所以也有“贼佬计,状元才”的说法,意思是盗贼往往要有几分状元的头脑,这样的俗语除了描述盗贼之猖獗,也隐隐透露出寻常百姓对“贼佬”无计可施的自嘲情绪。

  盗贼手法

  百姓对小偷无计可施

  当时盗贼的手段也相当高明。

  街道上抢劫的人,总是三五成群,有正手与副手之分,正手在前,副手在后,一两人在一边,一人实施抢劫之后,被抢的人茫然四顾之时,旁边的人就胡乱指点,说后面的人是盗贼,被抢的人追后面的人,前面的人则拿了抢来的财物轻松逃脱。被抢的人不但丢了财物,还要受到盗贼捉弄。

  黑天入室盗窃的小偷,只需要备五六条钥匙、铁钳、铁线等工具,所到之处,大门“无不洞开”,技术高明的小偷可以在黑夜里用嘴分辨珍珠与金器,用手触摸就可以分辨布料的优劣,携物而行,必有背部在先,这样可以避免发出声音,被人发现。据说小偷还有制咳、运气以及轻轻走路的本领。

  犯罪司空见惯,报纸上对盗贼手段描述详细,却无愤怒之情,反而娓娓道来,如同讲述江湖故事。而小偷的本领更是被“神化”,可见社会心理已经相当脆弱及畸形,对“小偷”技术近乎神术的描述,说明与之抗衡的力量之弱,百姓对小偷已经无计可施,求助无门,只剩下自嘲旁观一条路。

  背后拉包。

  利用镊子作案。

  利用刀片作案。

  入室盗窃模拟图。

  防盗口号

  一商家挂出“偷一打死”的警示牌。

  一块菜地上竖起的“防偷”告示牌。

  地铁站内的防盗窃宣传牌。

  旧闻回眸

  民国时的盗贼

  没有安全的地方

  据1925年10月29日《广州民国日报》小广州栏目“盗贼的手续”

  在船上盗窃被称作是“趁飘”,“趁包”的种类也很多,除了“顶包”和“摸窃”外,还有一种叫做“爆牛血”,往往有两三个人,拿着大块毡子上船,遇到有人拿着箱包等物,就逼上去,几个人围住,趁乘客熟睡或者不注意的时候,用大块毡子盖住箱包,然后在毡子的下面尽情地偷盗箱包中的财物。

  点评:上世纪二十年代,广州刚刚出现了公共汽车,当时车少乘客多,车上拥挤不堪,所以除了渡船外,公共汽车也成为重灾区,不少人在公共汽车上丢失钱包等物。社会风气不良,百姓无论居还是行,都没有安宁的时候。
  
  偷电也是偷

  据1925年10月29日《广州民国日报》小广州栏目“窃贼转行偷电去”

  偷电也需要本钱和工具,所以偷电的和普通的小偷又不可同日而语。另外窃贼的手段只有几分钟或者十几分钟,而偷电的人却是整夜整夜地偷。因为电力公司并未报案,所以偷电的人可以安心地偷了。

  点评:世风日下,所以“偷”成为普遍的社会心理,小偷不劳而获,而住在高楼大厦之中的富人,也都想占社会的便宜,道德底线一降再降,人们对“偷”恨不起来,怨不起来,法律执行不力,道德约束的力量也降到了最低点。
  
  盗贼销赃有道

  据1925年10月29日《广州民国日报》小广州栏目“老鼠馆之黑幕”

  外人看来,老鼠馆似乎颇为冷清,收卖什物杂货,光顾的人不多,其实老鼠馆经营典当业务,同时也为盗贼销赃,而且还有坐收利息,不用纳税。赃物拿来,总是“值十沽六,或者五成不等”,如果水紧(意思是追捕紧急),盗贼会将赃物全部交给老鼠馆,自己拿了钱从容逃走,而老鼠馆一旦被追穷,则可以用“不知情”来推托。

  点评:盗窃猖獗,就是因为盗窃的链条越来越完善,销赃有道,自然降低了偷窃的成本和风险,使偷盗更加成为一门高利润的生意。
  
  居民不敢出门

  据《广州民国日报》1923年8月8日,第3版“公安局迭次起掳详情”

  迩来广州市内外掳劫案,层见迭出,居民往还,咸感危虑。东北郊外,夕阳西下,除“丘八爷”(兵的戏称)及苦力外,“都为裹足”。

  点评:民初时期,广州的小北、东山等北郊、东郊一带,尚属城郊,相当荒僻,广州城东门一带是乱坟岗,这里也是盗匪活动频繁的地方。《1923-1925年广州的治安形势及孙中山的整治措施》一文介绍,该地多山坳,地形复杂,不便设置岗警巡逻,如果没有呼应快速、奔驰灵敏之警察部队,不足以维护该地治安。民初曾在该地设有马巡警队,后因经费困难被解散。1923年6月,广州市公安局鉴于该地的治安需要,恢复民初的马巡队,成立了警察骑巡队。当然骑巡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并不能解决居民的“危虑”之感,当兵的长枪短炮伴身,苦力不名一文,除了这两类人之外,普通百姓“都为裹足”也是正常反应。

  旧时世相
  
  盗贼黑话

  所谓黑话,是黑社会的隐语和暗语,上世纪二十年代,广州的盗窃团伙有许多有地方语言特色黑话,通过这些黑话,可以感受得到团伙内部分工如何明确,盗窃手段的丰富。

  盗窃团伙行动,首先要有“针”的通报,所谓针,又被称媒,也就是向盗窃团伙通报情况的人,接到针的线索之后,“掷色”就要去勘探地形,“掷色”是团队的首领,之所以被称作“掷色”可能和他要通过掷骰子决定在盗窃中各人分工有关。

  “掷色”看过地形后,就要“聘友”,召集人马,然后立“红单”,约定各人的职位以及分赃的份数。这个过程被称作是“食糖”。

  人马配备齐全,就由“掷色”点香分给参与盗窃的各色人等,大家东向而拜,然后进行分工,其中一队人负责前进,称作是“顶风”,一队人负责收尾,称作是“把风”。

  此外还有来水、去水、分撑、走线,这些都是盗窃团伙常用的“专业词汇”,含义到今天已经不甚了了,但仍旧可以感受得到这些词汇中透出的匪气。
  
  盗贼分工

  犯罪现象增加,也丰富了广州话中和犯罪有关的词汇,即使是盗贼,也有许多类型,比如入室盗窃的被称作是“当锄”,而入室抢劫则被称作是“揉洞”,普通的盗贼被称作是“小手”,那些在街头实施骗术的人则被称作是“推友”,晚上作案的人则被称作是“墨漆”,现在的广州话中,除了“小手”的说法仍旧有人使用外,其他几种已经不太常见了。

  贼内部的分工也相当明确,比如揉洞作案,一般都是六七个人一伙,入室抢劫之前肯定要通过被害人家的邻居或熟人提供信息,这样的“内奸”被称作是“熟鬼”,熟鬼的存在,不但反映了社会治安的问题,也暴露出在动荡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全面崩溃。

  盗贼在了解了情况之后,往往扮作熟人或者冒充军队人员上门,三四个人进门,两三个人在门外“把风”,入室之后,一人做“搪友”,把住宅中的伙计或者家人赶到一个角落中,强迫他们不要发出声音,然后其他人开始大肆搜刮,这个过程叫做“买货”,财富到手之后,盗贼则里外互通音讯,转瞬间可以逃得无影无踪,能够被当场捉住的非常之少。
  
  兵匪一家

  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尤其是1923年到1925年前后,孙中山第三次在广州建立革命政权,由于借重军阀的军队,军人大量涌入广州。这些军队的素质良莠不齐,郭华清在《1923-1925年广州的治安形势及孙中山的整治措施》一文中介绍,当时进入广州城的军人中,以杨希阂的滇军和刘震寰的桂军和其他的杂牌军为主,这些军队军纪极差,加之军饷常被克扣拖欠,很多士兵实施抢劫,希望能够发意外之财。广州市的抢劫案件很多就是这些军人干的。除了真正的军人,这些穿军服的行劫者也有不少是普通的劫贼和抢匪假冒的。像不少揉洞作案,就是假冒军人上门。

  《广州民国日报》1923年4月报道,有军人擅搜民居,报道称有身穿制服的士兵十余人,闯入逢源正街的一处民宅,这十余人中,有一人持长枪,他们声称搜查乱党,除了长时间搜查外,还向仆妇询问该宅男主人的情况,而仆妇则回答家中男性都去扫墓未归。这时候,警察接到报警以军队入室搜查不曾知会警方为由前来干预,商团也派大队人马前来,此时军队已经不知去向。据说这户人家姓苏,是西关富户,而军队声称搜查,也只搜查了苏家一户而已,似乎别有内情。

  类似的案件屡有发生,“广州市内拐骗等案,近来猖獗异常。公安局接此类控报,日必十有余起。”军警关系不和,商团力量掺杂其间,局面相当混乱。

  相关链接

  上世纪二十年代,除了盗贼之外,诈骗、吸毒、赌博、卖淫也是造成社会治安差的原因之一,禁毒、禁赌、禁娼的工作虽然没有停止过,但效果并不明显。
  
  鸦片 禁烟吸烟,同在一馆

  1925年《广州民国日报》的一则小报道可以为禁烟作一小注脚。这篇报道标题是“烟馆何故宙灯”,新任烟署督办撤销了“灯捐”,某一日惠爱东路的谈话处忽然关灯停业,不少依时前来的“烟友”失望而归,而除了惠爱东路外,其他各地的烟馆却未受影响,烟友“吞吐自如”。

  据《广州市志》,新闻中的烟署指的是民国十二年,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的禁烟督办公署,民国十四年改为财政部禁烟总处,民国十六年又改为广东省财政厅禁烟局、禁烟科,后又改为广东省禁烟督察处、广东省禁烟委员会、广东省禁烟特派员公署。

  这些机构名为“禁烟”,实是卖烟,为掩人耳目,把鸦片烟土称为“戒烟药料”,鸦片烟膏称“戒烟药膏”。新闻中的谈话处以及“戒烟室”等,其实也是吸烟馆的别称。广州市内,初期指定在河南开设“戒烟室”达数百间之多,入夜灯火通明,“道友”(吸烟人)往来,通宵达旦。尔后,广州河北不准开设“戒烟室”的禁令也取消了。
  
  娼妓 明娼暗娼,此消彼长

  从清末,就已经有了明娼与暗娼的区别。据《广州市志》,光绪三十一年巡警部规定,每月缴纳妓捐的为“官妓”,不缴纳的为“私娼”。

  民国十三年3月8日,广东各界妇女数百名在广州西瓜园召开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大会,何香凝主持大会,提出“争取妇女解放”、“废除娼妓制度”,并举行示威游行。

  民国十五年6月11日,国民政府广州市公安局公布《修正取缔妓馆妓艇及娼妓规则》规定:“营娼业者须赴省河花筵捐收机关注册”,“欲当娼妓者,须由该寨带同该妓亲到该管警区,查询核明确系自愿当娼并无被卖及勒索情事,应填具甘结,方得赴省河花筵捐收机关注册领照”,对不办理注册领照的私娼严加惩处。

  但明娼暗娼从未完全杜绝。1924年,各路军阀大军进驻广州,因为寻找驻地困难,所以有很多部队驻在东堤一带,本来这里是烟花繁华之地,随着军队的进驻,不少妓女都转到他处,所以相当冷落。在这样的情况下,私娼反而因此“猖獗”,生意旺盛,比东西两堤真有“天渊之别”。所谓明暗娼之消长,正是指的这种情况。而花捐公司更因为收入骤减,提出要组织人力,到酒楼捉拿私娼。
  
  赌博 时禁时放,时严时松

  1924年4月一天的报纸中,就有两则新闻和赌博有关,一则是《南岸什赌伤人》,讲的是城西南岸地方,杂赌盛行,有两个人因赌而发生争执,大演武剧,其中一人被对方用小剑刺伤,由老乡用门板抬去医院就医,而行凶之人也趁乱逃走。

  一则是《永汉南禁杂赌》,讲的是当局已经禁杂赌,不过永汉南路一家公司不知什么原因,仍旧开放杂赌,“猖獗异常”,有军警十余人前去围堵,赌徒四散,非常狼狈。而该公司的钱财,也被人趁乱偷走。

  赌博时禁时放,即使禁赌也是时严时松。据《广州市志》,上世纪二十年代的禁赌相当曲折。民国十年元旦,广东各界数万人在广州举行禁赌、提倡国货大游行,并推举代表百余人谒军政府各总裁,呈递联合请愿书,受到孙中山、伍廷芳接见。孙中山表示:“余可完全答应,但诸君亦须合力相助乃可。”

  民国十二年,陈炯明叛变,败退惠州。滇桂军进入广州,又大开赌局,日收赌饷不下2万元。民国十四年6月20日,代理大元帅兼广东省长胡汉民宣布禁止广州市内的“番摊”、“白鸽票”和杂赌。民国十八年,两广军阀混战,“番摊”又招商承办。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 张丹萍

  本版供图:CFP

  本专题由本报与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合作编写。

  感谢中山大学图书馆提供馆藏报纸。

责任编辑:杨拂玄 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