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剪头发好的理发店:刘阳:从刘平《单位制的演变与信访制度的变革》思考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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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从刘平《单位制的演变与信访制度的变革》思考信访问题

发布时间:2012-02-03 10:05 作者:刘阳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47次

  今天又大致看了刘平的《单位制的演变与信访制度的变革》 ,这是一篇少有的关于信访的深入细致的社会学分析。作者秉承自己形成的二元社会分析框架,对S市(应该是沈阳市)信访改革的试验进行了讨论。


  看到最后,发现作者的观点也简单,即现有的信访制度是计划经济时期针对“体制内”问题设立的一种“超单位制”的信息流通和利益表达机制,是所谓“体制内”政治性(这里取政治的广义)制度体系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作为一种政治安排的单位制)。市场经济改革后,体制外社会越来越发展,体制内部分虽然仍很重要,但至少在覆盖的人口上逐渐缩小。但对越来越发展的体制外社会(不仅覆盖的人口和经济总量越来越大,而且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国家却没有安排有效的政治机制,仍然挪用过时的信访制度来凑数。这是社会矛盾积累的根源。


  也就是说,传统的信访作为一种政治机制,只是单位制这种更基本、更常规化的政治机制的补充;如今挪用过来的信访体制,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第一,对体量越来越大、内部结构越来越复杂的体制外社会,在没有单位制配合的情况下,依靠信访制度独力支撑,作为唯一的政治性制度安排。第二,信访本身是体制内的一种处理纠纷的制度,解决体制外的问题本来就不趁手。


  在这个框架下,S市的信访新探索,大体上只局限在第二个层面内,而没有触及第一个更根本的层面。S市通过集中搞信访大厅,实际上是通过行政集权的方式来强力、快速解决体制外社会暴露出来的纠纷和冲突。通过对信访途径的行政增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第二个层面的问题。但说到底,这不是一个常规化的政治机制,而只相当于一个司法机制,一个行政性的司法机制。


  刘平的结论是,解决政府希望通过信访来实现的“稳定”,根本上需要在所谓“体制外社会”中,形成一种能够替代单位制在“体制内社会”中的政治功能的制度。他说:


  体制性二元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体制外的监督和反馈或者称作公民参与的渠道应逐渐发展起来,“没有体制”的体制外社会的体制建设,应在政治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框架中明确体现……从单方面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救助,发展到自下而上的体制外的社会参与,这应是新形势下信访制度改革和完善的基本方向。


  应该说,刘平的分析是到目前为止,社会学能够为信访、维稳、社会建设这一族问题提供的最清晰见底的分析。作为对策建议,他最后提的“体制外的监督和反馈”、“自下而上的社会参与”也不能算说错。但在我看来,他说得过于笼统,其中可以有性质完全不同的理解。更普遍的理解是西方多元主义政治意义上的公民社会、NGO等等“社会的发育”来作为“体制外的社会参与”,作为“‘没有体制’的体制外社会的体制建设”。我猜测,他自己的意思大概也是这个,只是没有点透。


  我的想法与此不同。刘平的“体制内-体制外”二元社会结构分析框架既给他提供了其他社会学家没有企及的洞察力,也造成了重要的盲点。“体制”可以有两种指向,其一指行政性和次行政的力量所供养和差别保护的范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其二指作为一种政治力量的党。在计划社会,这两层意思实际所指是高度重合的,所以刘平忘了它们在分析上是独立的;但到了市场经济社会,或者刘平所说的“二元”社会,两者的实际所指在相当程度上有分离。比如私营或者外资企业中的党组织,在第一层意义上它是体制外的,而在第二层意义上它又是体制内的。


  我的意思是说,“体制外社会的体制建设”,除了多元主义与公民社会进路,至少在理论上,更可以考虑发展党组织的社会网络,通过强化现有的群众组织、有效吸纳和培养新生社会组织,为所谓“体制外社会”建立常规的政治性制度安排。就像单位制不仅是一种社会性制度安排、也是政治性制度安排一样,现在所谓的“社会建设”,不可能不同时是“政治建设”。


  当然,这要求对现有党组织进行实质性改造。作为政治的党组织与分配物质资源的行政组织的高度重合,是长期革命战争的历史产物(参见路风的《单位制的起源与形成》),并不是先验的,应该可以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改变。

 


来源: 共识网 | 责任编辑:邵梓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