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主义什么时候:耿羽:危险的村庄——山西B村调查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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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耿羽:危险的村庄——山西B村调查感受
  •  2008-08-22 09:17:10   作者:耿羽   来源:三农中国   点击:714   评论: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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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A镇B村,位于太行山上,属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在10℃左右。全村130余户,360余人,4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大约550亩,种植作物以小麦为主,兼以谷子、玉米、黄豆、西瓜。该村煤、铁资源丰富,附近有两个煤矿(市政府开发的煤矿以及镇政府开发的煤矿)。“煤”,是解读山西农村的关键词之一。山西大部分农村,都与“煤”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B村也不例外。首先,从职业上来看。根据我们初步统计,村中有229人工作,其中,从事农业生产116人,在晋城做生意43人,在邻近煤矿工作33人,在村里打石料11人,为邻近煤矿开车拉煤9人,在村里当木工4人,在村里放羊4人,在乡派出所工作2人,为砂厂拉石料2人,在晋城当教师1人,在村里当医生1人,在砂厂工作1人,在太原打工1人,在南方打工1人。在上述职业中,和“煤”有直接关系的有:为邻近煤矿工作、在村里打石料(石料为煤矿所需)、为邻近煤矿开车拉煤,共计53人,占总工作人数的23%。而且,从事农业生产大部分为女性以及50岁以上的男性,50岁以下的男性大多选择前往县里谋职业或从事与“煤”相关的职业(大约各占一半)。其次,从村集体收入以及村民福利来看。1997~1998年,A镇政府在B村开发了一个煤矿(A镇政府为该煤矿股东,而B村村集体再从镇政府那里分红),该煤矿每年能给B村村集体带来18万元的收入(2001年前为每年2万元,后村干部和煤矿谈判至每年18万元),另外,该煤矿每个季度给村里每户人家1吨煤,每年给村里每户人家1吨碳。以上这些几乎占了B村村集体收入以及村民福利的全部。但是,2005年至今该煤矿处于停产状态,B村村集体收入以及村民福利也就相应处于空白状态(村集体收入只剩上级拨的2万元)。据说该煤矿今年马上又要恢复运营,B村村干部也正不断和煤矿方商谈分红的相关问题。“煤”在给B村带来一些好处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首先是田地方面。该地土质属黄土土质,土地肥力本身就不高,且多为山地,这使得B村农作物产量相对较低。而且,分田到户后,村里开始广泛使用化肥,时至今日,土地已出现了板结化,这使得种植状况进一步恶化。如今,小麦平均每亩产量大约为400~500斤。就在这样的情况下,煤矿又给了该村土地致命的两击:(一)、田地塌陷。由于市政府开发的煤矿的运作,全村有一多半田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塌陷。田地塌陷对于田地耕种的影响是巨大的,据村民反映,在塌陷田地上复耕,产量要减少30%以上。该煤矿的赔偿标准为:每亩赔150元,赔3年。这点赔偿,实在有些微薄。(二)、水资源枯竭。据村民回忆,以前没有煤矿的时候,山上的水很充沛,村里大河经常是满的,而煤矿开工之后,河水如蒸发似地消失了。原因就是:煤一般在地下200米左右,而为了采煤,煤矿需要将地下打空,并把地下的水抽干,这就使得当地水资源迅速枯竭。如今,该村村民只能从一个大水池中,通过长长的水管进行浇灌,由于这种方法费钱费力,该村村民只对最需要水的西瓜地进行浇灌,而其它作物则“顾不上了”,只能“靠天吃饭”。 其次是房屋方面。因为煤矿开采的影响,村中许多房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如裂缝和塌陷。按该市采煤沉陷治理办公室的标准,村中房屋被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B等级的房屋加固维修,C、D等级的房屋拆除重建。全村130余户,有60余户的房屋被鉴定为C、D等级。按该市采煤沉陷治理办公室的赔偿方法,C、D等级的房屋每平方米赔400元,超过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来赔,而房屋要拆除后,政府才给钱。现在问题在于:(一)、大多数C、D等级的房屋都超过50平方米,也就是说,大多数将房屋拆除的人只能拿到2万元重建房屋的费用,而现在建新房,一般都需十几万。(二)、政府规定,必须要将房屋拆除后,才给赔偿款,很多村民的疑问是,拆完住哪?因此,该村从2003年开始“治理”房屋,至今,却只有几户拆了房屋,而政府规定,到2008年9月底,村民若不拆房屋,便把赔偿款收回,也就是说,该村房屋的“治理”,很有可能不了了之。而且,煤矿已将地下打空,上面的房屋再怎么“治理”,恐怕也是治标不治本。现在,我们可以算一笔帐,看看“煤”给B村带来的成本和收益。收益方面,有“许多就业机会”、“村集体每年18万元的收入”、“村里每户人家每年4吨煤1吨碳”、“塌陷的田地每亩赔150元,赔3年”、“重建房屋的2万元费用”。成本方面,则为“田地塌陷”、“水资源枯竭”、“房屋裂缝和塌陷”。两相比较,可以看出,B村从煤矿开采中,分得的是多么可怜的一杯羹,而煤矿开采给B村造成的破坏,又是多么的巨大和沉重,且这种影响,几乎是不可逆的。其实对于此,村民们是有着清醒认识的:“没有煤后,这个村是没有希望的”,但对于解决途径,村民们又是迷茫的:“只能自己给自己找出路了”。“自己找出路”就算成功了,也只能解决个别人的问题,有什么办法,能挽救整个村子?镇政府开发的煤矿马上就要恢复运营,村干部正在向煤矿索要更多的分红,如果成功,我们是否能描绘出如下一幅美好的图景:在煤矿资源枯竭前,B村获取到足够的金钱,从而成功“转型”,即放弃“遍体鳞伤”的农业生产,转为开办村办企业。但现实是:暂且先不谈论开办村办企业是否能成功,B村的村集体资产是否能聚集起来,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B村是一个由“联合家庭主导型”向“原子型”过渡的村庄。[i]该村庄,兄弟之间的互助尚存(如农忙时偶尔的互助),但已呈现出“原子化”的倾向,如拜年时只去父母家而不去兄弟家,又如兄弟各自买大型农机。而“原子化”的村庄最本质的表现就是,村民们缺乏团结一致的行动能力。在B村,村民们是无法制约村干部出格行为的。虽然很多村民都认为这届村主任很腐败:其03年上任,帐务从不公开,煤矿每年给的18万元,村民实实在在能看得见的好处就是,修了一个灌溉用的水池,以及过年时每个人发160元,而其余钱款的去处,就不知所踪了,同时其家里却越修越好。大家虽有怨言,却没有制约村主任的方法,因为大家已成一盘散沙,无法团结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村干部只要用小恩小惠(如多发煤矿赔偿的复耕费),就能堵上很多人的嘴,达到“各个击破”的效果。如果说B村的村民还有什么“弱者的武器”的话,那就是零星的上访和反对村干部修建公共设施(怕村干部借机从中牟利),对于前者,当地镇政府是不予理睬的,而后者,则是一种“同归于尽”式的、十分消极的抵抗方式。如今的B村,很有“村将不村”的危险,因为村中大部分人都在考虑自身的利益,而无暇顾及整个村庄的未来:村干部争取在任内“狠捞一笔”,大肆侵占村集体财产,村民虽有不满,但大多都认为独自站出来反抗的成本实在太高,而得到村干部的小恩小惠之后,则更是将此事“高高挂起”。在这片土地上,煤矿开采者不计后果地“狠捞一笔”,而B村只是分得了十分可怜的一杯羹,而这十分可怜的一杯羹,又被村干部不计后果地“狠捞一笔”。目前的B村,由于煤矿的存在,村集体能有一定收入,村民能有一些福利和赔偿,年轻人也能得到很多就业机会,而且因为附近就有煤矿,年轻人可以以“离土不离乡”的方式就业,这样就让B村的“人气”显得很足。但是,当附近的煤资源耗尽时,B村又该何去何从?煤矿带来的好处没有了,田地被“摧残”得产量低下,房屋岌岌可危,村集体财产被侵吞殆尽,年轻人大量外流……到时候,B村就真的“村将不村”了。当然,B村也是能够避免解体的,不过,B村却缺乏内生力量做到这一点。首先,要防止煤矿竭泽而渔,需要政府出面进行监管,一个小小的村落是无法对抗强大的煤矿利益共同体的。其次,要将逐步“原子化”的B村重新组织起来,让B村的村民重新具备一致的行动能力,同样需要借助外生力量,因为在“原子型”的村庄中,超越家庭的行动单位(如宗族、小亲族、户族、联合家庭)都已弱化,大多数人只愿意考虑自己小家(核心家庭)的利益,很少有人愿意充当无私奉献的“牵头人”,这时,就需要外生力量的介入:如NGO、高校的知识分子和大学生、政府体制内的热心人士、第三种力量(从村庄走出来的已经融入城市生活的现代型农民精英)等。[ii]总之,B村的前途,是危险的、迷茫的、不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i]有关“原子型”、“联合家庭主导型”等农民行动逻辑的分析,见贺雪峰:农民行动逻辑与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J].开放时代,2007(1).[ii]赵晓峰:结构性力量视角下的集体行动何以可能?[J].调研世界,2008(8).《农村工作通讯》 2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