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 邱波:学习十七大精神应始终坚持四种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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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七大精神应始终坚持四种作风

卢群林

2007年12月13日16:36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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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全国上下正在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热潮,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干部、管党建的职能部门,学习十七大精神应该始终坚持四种作风,把十七大精神与组织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一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干部队伍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组织部门要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更新选人用人观念。一是破除论资排辈,树立唯贤是举、早压担子早成才的观念。破除论资排辈,就是要把德才作为第一标准,对那些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早压担子,委以重任,让他们尽早成才。

  二是破除片面、静止、孤立地看干部,树立用人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的观念。要辩证地看待干部的是非功过,做到“不因小过裁大将”;凡是符合 “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要鼓励干部不怕失误,大胆地干,大胆地闯。三是破除“官位”终身制,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观念。对作风扎实、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干部予以提拔重用,对作风飘浮、政绩平平,群众不满意的干部,责令让贤。四是破除用错人是过,埋没人才不算错,树立选人用人失误是过错,埋没、耽误人才同样是过错的观念。要敢于讲真话、说实情,改变把圆滑世故、顺从听话当“成熟”的用人尺度,对看准了的人才,在其创造力上升期就要及时提拔,给予激励。

  二要始终坚持求实创新的作风。组工干部的学风问题,关系到组织部门的形象。组工干部只有端正学风,才能自觉纠正满足现状、轻视和忽视学习的倾向,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和创造性。一是抓好理论知识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把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及科学的发展观作为培养教育组工干部的重要内容,增强组工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抓好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选人用人能力。要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领导帮带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等方法,提高组工干部的业务素质,要熟练掌握组织工作标准、制度、规章和程序,提高业务技能;要加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文史知识的学习,努力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识人用人水平。三是健全学习制度,保证学习质量。要培养良好学风,必须健全组工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和学习考核制度,鼓励脱产进修,有计划安排到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每个组工干部每年要有3个月时间到基层开展调研,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开拓新境界,指导新实践。

  三要始终坚持公道正派的作风。组工干部必须树立公道正派、科学严谨的选人用人作风,努力提高干部考核质量。一是构建公开、择优的考核机制。推行考察预告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行差额考核制度,对重要岗位的拟任人选,要有二至三个后备人选进入考核、表决范围,做到优中选优。二是完善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采取个别座谈、走访调查等方法,考核干部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作出定性的评价;运用民主测评、经济责任审计等方法考核干部的群众公认度和工作实绩。三是建立考核责任制。对考核工作人员的责任、权力、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做到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对在考核中造成考核失真、失实的责任人,要从严追究责任。

  四要始终坚持清正廉洁的作风。组工干部作为“管干部”的“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以良好的作风吸引和感召干部。一是强化自我监督。要深化“创一流业绩,树一流部风,争当先进组织工作者”活动,规范组工干部工作目标、职责和权力,约束组工干部的言行,推进组织部门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自律意识,坚决克服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的颓废作风,封官许愿、任人唯亲的腐化作风,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的攀比作风,搞形式主义、隐瞒虚报的飘浮作风。二是接受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疏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把对组织干部的监督范围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和社交圈,清除监督中的盲点。三是实行组织监督。建立用人失察责追究制度和领导群众接待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中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情况向举报人予以回复,以此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作者为湖北省咸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