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波 跳水:艺术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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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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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种类

 

    一、艺术分类的意义

    艺术的门类,自始就不是单一的;而且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更是愈益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艺术是从生产劳动中孕育出来的。原始社会的艺术活动没有离开获得物质生活资料的直接目的.因而也没有发展成为独立的、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原始状态的艺术只有两种类型:造型艺术与歌舞艺术。已经发现的最早的造型艺术是法国西南部和西班牙北部一带的洞穴壁画和雕塑。这些作品中的形象,几乎全部是野牛、鹿、野马、长毛象等大型兽类。其中最著名的西班牙阿尔塔米拉洞中长十四米绘有众多动物形象的大壁画,是三万年前的产物。最早的歌舞艺术,有记载的是战国时期编纂的《吕氏春秋》中《古乐篇》的记述:“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这是对远古歌舞的描述。在这种歌舞中,三个人手执牛尾,边舞蹈边唱着由八个段落组成的歌曲。原始歌舞是舞蹈、音乐和文学“三位一体”的。歌舞产生的时间,可能与绘画、雕塑不相上下。在原始的洞穴壁画中,就有人装扮鹿做舞蹈状的形象,考古学家称之为“鹿角巫师”。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化生活的演进,以及艺术本身在实践过程中的成长壮大,艺术门类渐趋多样化。歌词从歌舞中独立出来,就产生了文学;音乐和舞蹈也逐渐分化为两个门类。戏剧出现更晚一些,这是因为它不仅要以文学发展到一定程度为前提,而且还要综合利用其他艺术手段。欧洲戏剧以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戏剧为开端。中国戏剧融合了音乐、舞蹈和技艺表演,因而称为戏曲,形成于南宋至元代。

 到了近现代,科学技术的加速进步造就了空前强大的生产力,为艺术的繁衍提供了新的物质基础,艺术门类也呈现出加速综合、分化和创新的新趋势。十九世纪中叶发明的摄影术,创造了新兴的摄影艺术。电影也在十九世纪最后几年萌芽之后,旋即风靡世界,成为最有影响、最具群众性的新的艺术门类。后来,电视艺术又以它特有的优势,直接进入千家万户,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新的电视艺术门类和样式也衍生和发展起来,例如歌唱表演与电视手法相结合,就产生了音乐电视(MTV)这样的新品种。未来世界的艺术将更加多样化,这是毫无疑义的。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的发展,又带动了网络艺术的产生和发展。

整个艺术系统,是由众多不同的艺术门类组成的,每个艺术门类又自成体系。艺术理论研究的任务,除了要努力掌握艺术的共同规律之外,也要努力掌握各门艺术的特殊规律。研究艺术的分类和各门艺术的特征,不但有利于对复杂的艺术系统的深入了解,也有利于把握各门艺术的特点和规律;同时,在有关的艺术活动中,也会实际接触到艺术分类的问题,因此,这样的研究具有认识的和实践的价值。

 

二、艺术门类的划分

艺术分类是长久为艺术理论所关注的课题之一。早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就指出了文学(诗)和其他艺术门类的不同点。他以“摹仿”说为理论基础,认为“摹仿所用的媒介不同,所取的对象不同,所采的方式不同”,从而区分出史诗、戏剧、美术、音乐和舞蹈等。”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重视把作品的理念(思想内容)与形象之间的关系作为艺术分类的基础。他说:“这些类型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把理念作为艺术内容来掌握的方式不同,因而理念所借以显现的形象也就有分别。”因此他认为:“内容和形象之间的各种不同关系”是区分艺术类型的“真正的基础”。他分析了理念与形象之间存在的三种关系。第一种是“形象外在于理念本身”,亦即形象与理念内密并非统一而不可分离,形象不能固定地或明确地表现理念内容。这种类型就是象征型艺术,建筑艺术(包括纪念碑)属于这一类型。第二种,是理念和形象“形成自由而完满的协调”。这就是古典型艺术。第三种是浪漫型艺术,这是“在较高的阶段上回到象征艺术所没有克服的理念与现实的差异和对立”。在三个类型中又包括五个门类的艺术系统,建筑、雕刻、绘画、音乐和语言艺术。黑格尔认为还有园艺和舞蹈等,但那些是“不完备的艺术”。

至今较为有影响和较有实用价值的分类法,由于看问题的角度有不同,依据的标准不同,也是多种多样的。经常使用的主要是以下几种:

 1.以艺术形态的存在方式为标准,分为三种艺术类型:空间艺术,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摄影艺术、建筑艺术和园林艺术等;时间艺术,它包括音乐、文学、曲艺等;时空艺术,包括戏剧艺术、影视艺术、舞蹈艺术以及新兴的电子游戏艺术等。

 2.以艺术形态的感知方式为标准,分为四个类型:视觉艺术,它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摄影艺术、舞蹈、杂技,建筑艺术和园林艺术等;听觉艺术,包括音乐、曲艺等;视听艺术,包括戏剧、电影和电视剧等;想象艺术.主要指文学,因为文学的形象内容,是以书面或口头语言为媒介,通过想象而呈现于头脑中的。

 3.以艺术形态的创造方式为依据,分为四个类型:造型艺术,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摄影艺术、建筑艺术和园林艺术等;表演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等;语言艺术,包括文学的各种样式;综合艺术,包括电影和电视剧等。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艺术分类方法。

 

美  术

“美术”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它是采用造型手段塑造视觉形象的众多艺术类型的总称。它一般包括绘画、雕塑、工艺美术、工业设计和书法、篆刻。有时也把同样具有造型和视觉特点的建筑、园林和摄影艺术等纳入其中。美术创作可以使用的材料极其广泛,包括从颜料到金属、石料、竹木、陶土、纤维、织物、皮革、塑料等等几乎一切能够构成直观形象的天然的和人工的材料。

美术是最古老的艺术门类之一。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中,它是人类直观地反映现实和掌握世界的惟一的艺术手段。人类对于客观世界无比丰富的形状和色彩的强烈关注和浓厚兴趣,对于采用直观方式反映生活和表达情感意志的愿望,对于物质产品和其他一切可视事物的审美要求和理想,是美术发生和发展的深厚根源。

美术的主要特征:

美术是造型艺术中最重要的部分,在感知方式上是属于视觉的,在存在方式上要占有一定的空间,因此具有造型性、视觉性和空间性。同时,它所创造的艺术形象又是静态的,只能表现出事物的一个瞬间的状态,而且形象一经完成也就固定不变,因此又具有静止性、瞬间性和永固性。这六个特点中,起主导作用的是造型性和静止性,其他特点都是由此生发出来的。下面做一些具体分析。   

造型性:造型是美术的基本手段,也是它最主要的特征。所谓“造型”,就是塑造形体,中国古代画论中谓之“象形”。这种造型性特征使美术长于刻画事物的外部形态,一切内容都要通过外部形态来表现。因此,美术所采用的题材也主要是可以通过外部形态来表现的东西。但是,不能因此认为美术只能反映生活的外在现象,对于反映内在的本质、精神、心理等就无能为力。美术作品可以通过艺术形象的外部特征,表现内在的精神、思想、情感和意义等。中国绘画历来重视“以形写神”,通过外形表现精神、气质等。生动地刻画人物形象,包括揭示他们的生存状态以至心理状态,也是西方美术的传统精神。美术形象实际上是“形”与“神”、外在与内在有机结合的体现。严格地说.徒有形似的模拟和空洞无物的点染,都不能成为真正的美术作品。

与造型性相一致的是视觉性,因为这种造型必然是可视的实在形体。这是美术的巨大优势,人们可以直观作品中的艺术形象,同时获得视觉上的审美享受。美术作品中创造出来的可视的造型,又必然要存在于一定的空间。例如绘画需要占有二维(平面的)空间,雕塑需要占有三维(立体的)空间。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就使得美术作品同时具有造型性、视党性和空间性。这三种因素有机联系,互为条件,形成美术第一层面的基本特征。

静止性:美术作品中可视的造型又是静止的,不同于某些艺术种类所创造的可视的活动图像。动画电影虽然首先需要采用美术手段来设计制作一幅一幅的画面,因此也称“美术片”,但最终完成的作品是由电影手段创作成的话动画面,因而在门类的划分中属于电影。木偶剧在人物造型设计阶段,也主要依靠美术,但从最终的展示方式来看就属于戏剧。现代美术中有动感试验,这只是个别现象,而且这种运动是机械性的反复,不足以改变美术本来的基本特征。但是,美术并非不能表现运动,它依然可以描绘运动中的事物,例如奔驰的马、正在进行的战斗等等。对于运动,美术不是直接表现它的过程,而只是通过静止的形象“暗示”一定的过程。

美术形象的静止性,又必然带来瞬间性的特点。因为它不能表现运动和情节发展的过程,只能表现出任何题材的瞬间状态。这是一种局限性。美术作品中的情节内容,只能在一个瞬间体现出来。即使用多幅连续性的画面来表现一个情节过程,能够提供出来的也只是这个过程中的某些瞬间。但是美术作品中的瞬间是具有高度凝聚性和典型性的,它可以表现画面隐含的和从画面延伸出去的内容。莱辛在他的名著《拉奥孔》中说,美术表现的是“最富于孕育性的那一顷刻”,这样就为观赏者提供了对于有关事件的发展过程进行联想的确切依据,“使得其前前后后都可以从这一顷刻中得到最清楚的理解”。美术史上生动地表现情节或运动过程中瞬间情状的优秀作品是不少的。而且情节性的美术作品,历来在美术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一些原始壁画中就带有情节因家,例如有些画面表现了狩猎过程或其他劳动过程中的场面。各个时期的历史画和社会风俗画,更是绝大多数属于情节性绘画。在风景画和花鸟画中,有时也带有情节性。雕塑虽然比绘画更加难于表现情节性内容,但是塑造正处于事件或运动过程中的形象的作品也不少见。

美术的静止的造型,可以使它固定下来保持不变。它不像文学形象那样依靠想象而形成差异;更不像舞蹈、戏剧等形象,同一作品的多次表演不可能完全不变,甚至随着创作过程的结束而消失。这也是美术的巨大优势之一。由于这个固有的特性,才能让人们直接观赏到历代保留下来的美术作品。

美术的主要类型包括绘画——以线条、色彩、块面等造型手段,塑造具有一定内涵和意味的平面视觉形象酌艺术样式;雕塑——最具有实体感的造型艺术类型,它的艺术形象具有立体性,是在三维空间展示出来的,并且有一定的重量;它不仅诉诸视觉,而且是可以触摸的。“雕塑”这一称谓,是由于它的基本技术包括雕和塑两种方式。雕是在硬质材料上进行加工创造,削去不需要的部分,塑是用软性材料按照构思来堆积捏塑;工艺美术——美术所属的一个品类繁多的系统。传统工艺美术有陶瓷工艺、金属工艺、竹木工艺、编织工艺、印染工艺、玻璃工艺、漆器工艺、服饰工艺和石雕、玉雕、骨雕等等。随着新材料新技术的出现,其品类还会不断地扩展。一般地说,实用性是其主要方面,美化是在实用的基础上进行的。实用与美观相统一,是工艺美术追求的一般标准。也有专供观赏的工艺美术品,例如玉雕、景泰蓝工艺、陶瓷雕塑、金银摆件和一些其他特种工艺;书法——文字书写的艺术。各种文字的书写如果力求美化,也可能具有艺术的性质。一般地说,狭义的“书法”专指汉字的书写艺术,因为迄今为止,世界上还只有汉字的书写形成了一种具有独立价值的艺术。

    

                             舞  蹈

    舞蹈是运用有韵律的人体动作(律动)为主要表现手段,在一定的空间与时间中展示的视觉艺术。舞蹈的主要特征:

    动作性:舞蹈表演是不使用语言的,也就是不开口说话。但是,舞蹈也有自己独特的艺术语言。古希腊学者柏拉图曾经说过舞蹈是“用手势说话的艺术”。所谓“手势”,在今天应该理解为动作。也许古希腊的舞蹈,手势显得更重要些。在早期芭蕾舞剧中,还保留着一些具有固定涵义的手势,如双手举过头顶绕上两圈,意为“跳舞”;双手交叉于胸,就是“爱”,等等。印度的古典舞蹈中,“手语”就更多了。但是舞蹈更主要的是使用整个身体及其各个部分的动作。舞蹈只能用形体动作来对话。莎士比亚的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一场月夜花园的戏,是朱丽叶在自家楼上同楼下罗密欧的长段对话。改编的同名舞剧保留了它的基本内容,但是根本改变了对话的方式。编导者让朱丽叶从台阶上走下来,并且用双人舞的形式让这对恋人互相表达柔情蜜意。

舞蹈动作不是随意的动作,也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动作,它有一定的标准。第一,舞蹈动作必须具备规范性和技巧性。不论什么类型的舞蹈,动作都有严格的规范。例如在芭蕾舞的基本功中,对于脚和手的各种位置都是有规定的,各种跳、转也都有一定的规范。各民族和各地区的民间舞蹈动作也是各自都有特定要求的。这就是说,舞蹈动作是程式化的。而且,这种动作在进行时,必须有韵律有节奏,因此被称为“律动”。动作的程式化和节奏性,是舞蹈的最低要求。只要动作形成一定的规范和程式,同时又带有节奏和韵律,也就具有了舞蹈的性质,因此自娱性的交谊舞、集体舞等,也属于舞蹈。作为艺术舞蹈,动作还注重技巧性,许多动作具有很高的难度,观众常常为舞蹈表演所显示的高度技巧而赞赏。

第二,舞蹈动作必须有内涵。舞蹈作为艺术,不是基本动作的堆砌,也不是单纯技巧的展示,而是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一定的内容。舞蹈用动作“说话”,也就是说舞蹈是以动作作为艺术语言的。正因为如此,在舞蹈作品中,表达一定心理内容的动作组合,称为“舞蹈语汇”。舞蹈演员的一招一式、一动一静,都应当是与所扮演的人物的内心活动相对应的,是心灵的外化。特别是在舞剧中,编导者要根据人物和剧情来设计动作,使组合起来的舞蹈动作成为富有内涵的、充满思想感情的、个性鲜明的“语句”。成功的舞剧作品,能够把特定的情境、细节和男女人物的情感思绪清楚地“告诉”观众。当然,有些舞蹈作品没有情节,更没有细节,只是表现某种情绪、意趣等,不少民间舞蹈就是这样的。例如《腰鼓舞》,通过大幅度的击鼓动作以及集体场面,造成热烈气氛。总之,由舞蹈动作构成的“语汇”,无论是表现具体的细节、行为、心理活动,还是表现比较抽象的情绪或精神气质等等,都应当“言之有物”,有一定的内涵。

     第三,舞蹈动作要讲究形式美。人们赞誉舞蹈为'美的化身”。作为舞蹈的观众,首先被吸引的大概就是它的美了。杰出的俄国舞蹈家安娜·巴甫格娃回忆童年第一次看芭蕾舞,说这是她“生来第一次被美的力量所吸引”。舞蹈作为一种视觉艺术,它的美是从可视的形态中体现出来的,其中也包括服装、布景等,但主要的因素是形体动作。舞蹈动作是经过高度美化和规范化的动作,具有严格的程式,讲究节奏和韵律,非训练有素不能掌握。而且这门艺术要求它的表演者本身的体形相貌具有尽可能完美的天然条件。具体作品中的舞蹈组合更是要力求理想、完美和独特。因此,好的舞蹈表演看起来总是赏心悦目的。

前面谈到,舞蹈动作是具有内涵的,美的形体动作中还透射出美的精神气质以及人性、人情美的某些方面。因此,舞蹈动作的美是在内与外、神与形统一之中体现出来的。

第四,舞蹈动作要注重风格。各种类型的舞蹈,比如中国和世界种类繁多的民间舞,动作都具有各自的风格特点。芭蕾舞的动作显得“开、绷、直”,中国古典舞的动作基本保持“圆”的状态;有的民间舞如傣族舞.整个身体在运动中总是呈现着“三道弯”;如此等等。每一种舞蹈的动作都有独特的要求,如果不掌握风格要领,动作是做不到家的。舞蹈作为完成了的艺术作品在舞台上展示出来的时候,它的风格当然是从整体上体现出来的,包括服装、布景所显示出来的特点,但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动作。理解动作的风格特点,对于舞蹈欣赏来说也是重要的。理解了一种舞蹈的动作的风格,才能深入体会到它的韵味。例如西班牙舞,只有理解了它的潇洒热烈的风格特点,才能深刻感受它独特的美。

第五,抒情性。舞蹈长于抒情。历来重视表情艺术的中国,很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汉代《毛诗序》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句话说明,在语言、感叹和歌唱都不足以表达感情的时候,自然而然就舞蹈起来了。舞蹈在抒情方面的长处和叙事方面的短处是同时存在的。舞蹈语言只能依靠直观的形体动作,这些动作足以直接地、鲜明地表现人物内心的感情,而在叙事和说理方面就远不如小说和戏剧。舞蹈难以过细地交代故事情节。虽然也存在情节性舞蹈和舞剧,但即使在这些样式中,也必须把情节精简到最大限度,而在一切关节上充分地展开抒情。舞蹈中更多的是比较单纯的抒情性舞蹈,其中最为单纯的、完全不带情节的称为“情绪舞”。这类舞蹈超然于具体事件与情节之外,集中地抒发某种感情。如《红绸舞》就是以热烈的舞姿加上火红长绸的飞舞,造成一种狂欢气氛。至于激发这种热情的事因,已经退隐到作品之外了。许多搬上舞台的民间舞,大都属于这种类型。抒情舞蹈也有略带情节因素的。如芭蕾舞《天鹅之死》表现出的哀怨和对希望的渴求等情绪,是以垂死天鹅的最后一小段生命历程为情节基础的。抒情舞蹈中即使有情节也总是淡化到极致。

舞蹈表现感情既可以大到某种情绪范畴,也可以细到一个人内心的情绪波动过程。在《天鹅湖》中,白天鹅奥杰塔复杂的情感活动,通过舞蹈十分感人地表达出来。现代的舞剧中,表现人物心理更加受到重视,以至出现了被称为“心理舞剧”的作品。例如英国独幕芭蕾舞剧《丁香花园》,有评论说“堪与司汤达的心理小说比美”,它“将剧中人物思绪感情的相互影响交代得清清楚楚”。

第六,与音乐有密切联系。舞蹈总是与音乐共生共存的,不存在没有音乐伴随的舞蹈。原始的舞蹈也伴和着敲击出来的节拍或歌唱。舞蹈界甚至有这样的说法:“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舞蹈是音乐的回声。”舞蹈与音乐相比较,在表现手段、展示方式、感知方式等几个方面都是完全不同的。舞蹈之所以要与音乐结合在一起,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舞蹈与音乐之间存在着共同点。首先是节奏,这是它们结合的基础。舞蹈和音乐都有节奏,舞蹈更需要音乐来强化节奏感。原始舞蹈之所以一开始就与音乐结合在一起,根本原因在于节奏。从更深层的意义上看,人的有节奏的动作自然地要求音乐来配合,因此历代各种有节奏的集体劳动都有劳动号子。舞蹈作为一种感情冲动的自由的有节奏的动作表现,自然更加需要音乐的配合。当然,能够同舞蹈相结合的不是任何音乐,而是节奏比较鲜明的音乐。音乐本来便于同其他艺术相结合,例如同戏剧、电影、诗歌等等,但是最容易且必然结合在一起的还是舞蹈,原因也在于它们之间有着共同的节奏。其次是抒情性。舞蹈和音乐都直接表达感情,而且音乐的表达具有抽象性,它不会对舞蹈的具体表达产生重叠、矛盾或干扰,而可以起到烘托、渲染等作用,可以结合得天衣无缝。再次,舞蹈和音乐都是在时间过程中展示的。这样它们才能够同步进行,结合在一起。

2、舞蹈需要音乐的激发与强化。离开音乐,舞蹈是难以充分表达感情的。音乐本来就有直接渗入人心的特点,欣赏者常常把音乐中表现的感情当作自己内心的感情来体验。舞蹈家对于自己表演的作品的组成都分的音乐,当然有更深的感受和理解。这种感受和理解进一步激发起内心的感情,通过外在的形体动作表现出来。音乐还有强化舞蹈表现力的作用。音乐可以加强舞蹈的感情色彩,可以帮助揭示舞蹈的内容,并且使舞蹈显得更加生动而有魅力。音乐还能够直接打动观众的感情,这就等于在舞蹈与观众之间增加了一条感情的纽带,使观众同舞蹈更加接近。

3、舞蹈创作要对照音乐来进行。由于舞蹈与音乐有着共同的节奏、韵律和情感内容,而且是同步展示的,两者必须高度地协调一致。舞蹈作品不是把动作设计完成之后,再配上音乐的;在进行动作设计之前就必须有音乐。舞蹈音乐的采用有两条途径,一是利用现成的音乐,一是为既定舞蹈的主题和情节创作的音乐。

舞蹈的类型:舞蹈的类型,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划分。按体裁划分,有独舞、双人舞、群舞和舞剧;按美学特征来划分,有芭蕾舞、中国古典舞、民间舞和现代舞等。

 

戏  剧

戏剧是由演员扮演人物、当众展示故事情节的艺术门类。演员扮演具体人物、当众表演和展示故事情节这三个条件结合在一起,就使戏剧形成自己特有的品质,既区别于其他表演艺术,也区别于电影故事片和电视剧。因为其他表演艺术如舞蹈和音乐,演员并不扮演具体的人物,也没有故事情节;如果有了具体人物和故事情节,也就有了戏剧的性质,甚至成为舞剧和歌剧了。电影故事片和电视剧,虽然有人物也有故事,但不是当众表演的,演员的表演只是在摄影机或摄像机的镜头前完成。

    通常认为戏剧有四个要素,即演员、导演、剧本和舞台美术。早期的戏剧没有专门的导演,由有经验的演员兼司此职。中国戏曲也长期都是这种情况。剧本是不可缺少的,甚至被认为是“一剧之本”,是基础性的东西。舞台美术包括布景、灯光、服装、化妆和道具,不同的剧种有不同的要求。例如中国传统戏曲布景是象征性的,十分简单,而服装、化妆和道具特别受到重视。但是这四个要素并非戏剧所独有,至少在电影故事片和电视剧中也是同样要有的,只是其中的舞台美术要改称电影美术或电视美术。戏剧的主要特征:

    戏剧行动:在戏剧中,行动是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与手段。戏剧的一切内容,包括人物、情节和主题等,都必须通过演员的直接行动来体现。离开行动,戏剧作品就不能成为现实。因此,戏剧创作的整个过程,都把这种行动的实现作为枢纽。例如在创作剧本时,就必须掌握文学语言要能够转化为舞台行动的原则,否则剧本就不能成为真正的剧本,而只能是一种仅供阅读的文学作品。

戏剧行动也称戏剧动作,因此也把“动作性”看成是戏剧的特点之一。戏剧大师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说:“动作、活动是戏剧艺术、演员艺术的基础。”戏剧行动就是演员扮演的剧中人物的所作所为,包括语言、动作、表情、态度等等。即既包括外部的、形体的动作,也包括内部的、心理的活动。因此,戏剧行动首先是与剧中人物的性格直接关联的;行动是性格的外在表现,性格是行动的内在依据。在戏剧中,不仅是人物性格,而且是全部内容,其中还包括故事情节、思想和主题等都只能依靠人物在舞台上的具体行动表现出来,不能依靠叙述和描写,这是戏剧与文学的重要区别。

    戏剧行动还必须符合戏剧艺术特定的要求。戏剧中人物的语言、动作等必须对其他有关人物产生影响,即产生情感上以至行为上的反应,例如情人之间的互相吸引,对手之间的互相较量等。互不产生影响的对话、动作等,不是戏剧所需要的。十九世纪德国理论家奥·威·史雷格尔说:“如果剧中人物彼此间尽管表现了思想和感情,但是互不影响对话的一方,而双方的心情始终没有变化,那么即使对话的内容值得注意,也引不起戏剧的兴趣。”

    戏剧冲突:戏剧是一种“激变”的艺术,而小说是一种“渐变”的艺术。戏剧情节内容的特点是冲突,没有冲突就没有戏剧。戏剧冲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力量或自然力量之间的对抗和斗争,是戏剧情节发展的基础。戏剧冲突源于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冲突,但是它必须高度集中和典型化。而且,这种冲突应当朝着既定的目标不断地向前发展,一直推向高潮。有人说它必须达到“危机”的程度,认为“一场不能达到危机程度的斗争是没有戏剧性的”。当然,冲突的结果,应当是根据剧情和人物关系得到符合逻辑的解决。戏剧冲突与戏剧行动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冲突要靠行动来体现,同时又为行动确定了目的和发展方向。

    戏剧的类型:戏剧的划分,一般是根据戏剧的冲突的性质和结局分为悲剧、喜剧和正剧三大类。在现代,戏剧分类也有单以题材为标难的,分为历史剧、现代剧、神话剧、童话剧等。如果根据演出形式来划分,除剧场戏剧之外,还有街头剧、广场剧等。

    悲剧:悲剧起源于古希腊。一般是表现正义斗争在一定条件下不可避免地遭受挫折或失败,以及美好理想的破灭,斥恶扬善,给人以激励和启迪。鲁迅说:“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因此它总是令人遗憾,促人思考,比较有教育作用。古代悲剧都以神话、传说为题材,或者以王公贵族为主人公;近现代悲剧比较接近现实生活,揭露社会矛盾和人民疾苦。悲剧由于题材范围的不同,又分为几种类型。1.命运悲剧。这是人的意志逃避不了恶劣的命运而产生的悲剧。古希腊的《俄狄普斯王》、《普罗米修斯》就属于这一类型。俄狄普斯是一位有作为的国王,但却不自觉犯了杀父娶母之罪,并使城邦遭到天降的灾难。他发现这些原由之后,刺瞎双眼,自我放逐。2.性格悲剧。由于人物内在性格的矛盾或弱点所导致的悲剧。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奥赛罗》属于这一类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决心担起复仇重任,除掉杀父篡位的叔父。但由于耽于沉思,优柔寡断,一再失去时机,导致与仇敌同归于尽的悲惨结局。 3.社会悲剧。这是由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深刻矛盾所造成的悲剧。如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国传统戏剧《牡丹亭》、《梁山伯与祝英台》、《雷雨》就属于这一类型。这类悲剧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例如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就是封建社会压迫女性并造成无数爱情悲剧的一个缩影。

喜剧:喜剧源于古代希腊的狂欢歌舞和滑稽戏。中国唐宋的参军戏也具有喜剧因素。喜剧必须具备的素质是给观众以快感,或者具有可笑性。优秀的喜剧具有深刻的社会内容,如鲁迅所说:“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也就是说,喜剧能够把生活中的丑恶、落后和缺陷暴露出来,用讽刺和嘲笑加以否定。喜剧也可以是善意的嘲笑.劝渝人们认识和改正缺点。

    喜剧的类型,有讽刺喜剧、幽默喜剧、欢乐喜剧、正喜剧和闹剧等。

正剧:正剧是出现较晚的戏剧类型。正剧不拘泥悲剧和喜剧的划分,灵活地利用了两者的有利因素,加强了表现生括的能力,适应了戏剧发展的需要。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除了悲剧与喜剧之外,就已经有了正剧。像《一报还一报》(一译《请君人瓮》)就是这样的作品。十八世纪,法国思想家狄德罗和剧作家博马舍称这种戏剧为“严肃剧”,进行大力倡导。到十九世纪,正剧得到广泛迅速的发展,取代了悲剧和喜剧的地位而成为剧坛的主流。

 

                  文  学

是以语言为手段,塑造形象反映生活的一种艺术形式。它包括口头文学和书面文学。在整个的艺术中,文学处于基础地位,文学剧本是创作戏剧、影视艺术的基础;与音乐结合产生歌曲,好的歌曲往往是一首令人感动的诗歌;文学还为美术提供题材,启迪主题,所谓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文学在艺术中影响最大,成果最丰富。文学的特征:

反映生活的丰富性和心理的广泛性: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它不象其他艺术那样要受到许多限制,如戏剧艺术受舞台、时间的限制,音乐受演奏条件的限制,美术只能表现对象的静止状态,等等。以语言为物质媒介的文学其表现力最强,上下五千年、纵横数万里,大到天体宇宙,小到生物细胞,都在文学的反映范围内。文学所受限制甚少,因此可以刻划丰富多彩的人物性格,展示完整复杂的故事情节,具体详尽地进行环境描写。尤其在反映人的内心世界方面,是其他艺术不可比拟的,只要是人的情感,一般说来,文学都能涉笔成趣,如“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离愁恰似春草,更行更远还生”。等等。

形象的间接性:由于文学塑造形象使用的是语言,这种物质材料是一种符号,它不象美术、舞蹈、戏剧等艺术使用的是感性的物质媒介,因此,文学艺术的形象是我们靠感觉器官不能直接把握的,我们直接看到的是语言这种符号,符号的能指并非形象,符号的所指即符号意义在读者的头脑中依靠想象才能再现出形象,因此文学艺术的形象是间接的。这既是它的短处也是它的长处。说其短,是说人们欣赏文学不像欣赏美术、音乐、舞蹈,它首先对读者提出了识字的要求,而且要具备起码的文学常识,才能欣赏文学,它的欣赏面没有其他艺术宽;说其长,是说由于文学使用的是语言这种材料,它超越了感性特征的限制,给人留下了大量的想象的余地,读者可以较大程度地参与文学艺术的再现,人们从文学欣赏中能观照到自身的本质力量,获得自我的确证,读者从文学艺术中所获得的感受是其他艺术无与伦比的,因此文学的魅力是无穷的。

          

                 影视艺术

影视艺术是运用声光技术,将运动的画面以“蒙太奇”方式组合起来叙事抒情的一门综合艺术。

最早的电影画面是1893年狄克逊在美国拍摄的一个歌舞杂技演员打喷嚏的过程,这一小段连续画面被看成是电影的萌芽。现在公认的最早的电影是1895年法国人卢米埃尔兄弟拍摄的《水浇园丁》:一个淘气的小孩用脚踩住橡胶水管,水管停止了喷水;老园丁俯身查看端水原因时,小孩立即把脚放开,水喷了老园丁一脸;于是老园丁追上小孩,把小孩揍了一顿。故事内容简单而且是用一个连续不断的镜头拍摄的。之后,电影主要是摄录戏剧表演。电影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吸取了文学、戏剧、舞蹈、音乐、雕塑、绘画、建筑艺术等,成为一门综合性最强的艺术门类。电影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无声、有声,黑白、彩色阶段。电影最先只是拍摄一些生活画面,只是当它开始作为叙事的手段时,才走进了艺术的大门。

第一台电视接收机诞生于1925年10月2日,英国人贝尔德1926年首次拍摄了两个人抽烟、谈话的画面,这是电视片的雏形。这时电影正进入有声时代(1927年)。从艺术的角度讲,电影和电视有许多相似之处,因此我们将之合称为影视艺术。其基本特征:

镜头。影视艺术表现的主要方式是镜头。所谓镜头就是摄像(摄影)机拍摄的运动的画面。影视首先的、主要的是诉诸于人的视觉器官,通过画面组成连续的运动逼真图景,反映生活的活动过程。从本质上讲,影视是运动的照相。尤其是到了彩色电影时期后,立体电影、全息电影试验,更是使人们更逼真地感受到了电影的真实性。然而,纪实只是电影的手段并非目的,作为艺术,它必需服从艺术的规律。将之提升为艺术的是摄影机位的灵活运用和蒙太奇的剪辑方法。

机位运动的拍摄方法的创始人是英国电影家史密斯,他将从前固定在一个位置的摄影机推动起来,形成了远、中、近,左、右、上、下等不同的景别镜头,加上推、拉、摇、移、跟等拍摄方法,使电影画面获得了富有变化的空间效果。

蒙太奇是法语的译音,其原意是构成、装配的意思,用于电影是指镜头的组接和剪辑。所谓蒙太奇手法就是根据对比、交叉、联想、比喻、象征等手法,将镜头画面组接为一个完整的影片,从而将所要表现的构思内容和主题思想表现出来。

假如没有景别镜头和蒙太奇,即便有故事、有表演,电影也只是借摄像机的镜头看舞台表演,它只是存储和再现戏剧的技术手段,不属于影视艺术范畴。

                  电子游戏艺术

1、电子游戏作为艺术:

我们说电子游戏是艺术,那么艺术到底是什么呢?《辞海》里面说:艺术,就是通过塑造形象具体地反映社会生活,表现作者思想感情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而西方人对Art一词的原始解释是:the making of things considered beautiful,直译即为“制造我们认为'美’的东西”。经典艺术的根本属性首先是要有美感;其次,它要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和思想感情。电子游戏作为艺术,它就应该具有艺术的特点。电子游戏作为艺术,其主要的理论依据是康德、席勒等人对游戏与艺术的论述;19世纪末以来的哲学、美学的语言学转向,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后现代艺术实践,使艺术观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今天,审美不是衡量艺术与非艺术的界限,精神性成为艺术的根本属性。

这样说来,早期的电子游戏确实称不上是艺术。虽然俄罗斯方块、吃豆之类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感觉可以说是永不磨灭的,但这只能说明它们超强的娱乐性。它们不具备明显的社会属性,它们简单的规则和机械化的一成不变的游戏方式注定了没有人会因为玩它们而感到恐惧或惊讶、狂喜或悲痛,更不会被深深的感动,因此将这类东东称为“纯娱乐”或“机械化娱乐”应该更合适一些。无可否认,这类电子游戏如打扑克牌、下棋等等一样,可以成为人类永远的游戏,但仅此而已。我们主要讨论的是作为艺术的电子游戏,因此上述这类游戏就不在讨论之列了。

作为艺术的电子游戏,从介质看应该从光盘游戏开始,从内容看应该从RPG(角色扮演)游戏开始。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有人称之为时间艺术、空间艺术、语言艺术、综合艺术之后的“第五艺术”),它应该与其他艺术有所区别

2、电子游戏艺术的特征:

交互性:这是电子游戏艺术与其他艺术最基本的区别之一。任何艺术都是为了情感的表达,艺术的创作者和鉴赏者之间以作品为中介构成一种情感交流关系,但从根本上讲,这种交流是单向的,即创作者→鉴赏者或作品→鉴赏者,不具有相互交流的“交互”、“互动”的性质。而电子游戏艺术则不然,游戏制作者与玩家、游戏作品与玩家在游戏的过程中是互动的,尤其是网络游戏,玩家与玩家之间达到了高度的交互性。

“交互性”包括人机交互及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人与人的交互。我们每个人在玩电子游戏时,就是在进行着人机交互,随着网络的发展,我们不仅和计算机做着“交互”,更是通过计算机直接的与地球上的其他人做着“交互”。通过网络进行人与人之间的交互比之原先人单纯与计算机的交互,其层次更深了一些。再往下发展,这种交互将更加深入。比如交互的双方可以彼此看见对方,听见对方的声音,甚至闻到对方的气息。总之,除了不能触碰到对方的实体之外,一切都与真正面对面的交往一模一样。想象一下,如果一款电子游戏能够做到这种程度的交互性(我们应该可以称之为完全的交互了),那将会使电子游戏本身产生怎样的变化呢?

完全开放的游戏过程和结局。游戏开发者提供给游戏者的只是一个大环境、大背景,或者说是一个特定的世界。开发者可能为你设定了一些固定的游戏套路,也可能设定了一种或几种结局,但你可以不选择这些套路,不选择这些结局,而是以自己的方式玩出另一个结局。比如在未来的"大富翁"游戏中,你不用非要靠炒地收租来赚钱,你完全可以把所有的钱投入股市或去并购公司;你不用非要以做世界首富为目标,你完全可以选择做一个股票大王或是一个庞大财团的主席。总之,在游戏给你提供的大环境、大背景里,你将能随心所欲地塑造出一个理想中的自己。

假设某个游戏公司能够推出一人类似于"内核"的游戏,这个游戏除了本身可以玩之外,还具有相当便利的扩展性,可以让任何具备一定能力的人为其添加分支,添加任务,添加场景或是添加人物,那么只要有人愿意做上述的开发,这个游戏将会成为一个永远玩不完的游戏!在许多即时战略游戏中提供的“地图编辑器”之类的游戏“引擎”可以说就是这种理念的雏形,但它距离理想的状态还远远不够。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种理念一定会继续发展下去。

虚拟现实。这个特征主要将牵扯到计算机技术的层面,如VR头盔、可穿戴计算机等。在这里所说的“虚拟现实”,不是指要在任何游戏中都采用真人实景拍摄,都采用3D人物建模;这里所说的“现实”指的不是我们所生活于其中的现实,而是游戏中的通过计算机技术虚拟的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的“现实”。如,你扮演一个中世纪的骑士,骑着马在荒漠中独行。你在玩游戏的时候就应该有骑在马上的感觉,你的眼前就应该是茫茫大漠,满目风沙,你的背囊中只剩下不多的水,你感到了饥渴,你时不时会看到四周的沙地中露出凌乱的白骨,所有的这一切让你感到了真切的恐惧,忽然间,前方出现了一个人影,人影渐行渐近,终于看清了——原来是一个Q版的沙漠旅人,这时你才想起,原来自己在这个游戏世界里也只是一个Q版骑士……我们不妨想一想,这种程度的真实感是不是我们玩家所期盼的呢?

3、关于电子游戏艺术的思考

我们认为电子游戏是艺术,首先是从电子游戏的本质和特征方面说它具备艺术相,不是说现在的电子游戏就已经达到了艺术的高度。电子游戏距离艺术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而现在的绝大部分电子游戏(不包括极少量理念和技术都比较新潮的网络交互式游戏)除了游戏中的人物由玩家亲自扮演之外,从艺术角度看去,电子游戏从设计到制作到完成走的都是与电影或戏剧几乎相同的道路。至于电子游戏的分支结局,其实就目前看来,一个游戏最多也不过就是两到三种。游戏者基本上还是被束缚于一个主线情节序列之中,仅由于在游戏中的某个时段的不同选择,而被程序强行带入某个分支。从总体来说,游戏者还是被动的,其状况与电影观众在本质上相同。电子游戏还是“以制作者为本”不是“以游戏者为本”。制作者做出来什么,游戏者就玩什么;无论制作者把游戏的各项元素(如剧情、场景、人物、任务等)设计成什么样,游戏者都只能无条件服从,无论你喜不喜欢,都无法更改。在这种情况下,游戏者对一个游戏唯一的权利就是可以选择玩或者不玩。因此从这个角度讲,这样的电子游戏即使做得再奇妙,也仍然与电影和戏剧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顶多它是扩展了电影和戏剧的表现形式罢了。但是电子游戏却是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催生的新的艺术形式。纵观艺术发展的历史,每一次大的技术革命必将催生新的艺术形式,工业革命催生出了影视艺术,信息革命必将有它的艺术产儿,电子游戏已经具备了信息时代新艺术的雏形

其次是有利于电子游戏的发展。目前的电子游戏鱼龙混杂,真正能给人带来审美享受的不多,原因之一是游戏的制作者出于商业目的把游戏仅当作是娱乐、消遣的工具。如果能赋予其艺术担承,许多色情、迷信、赌博、血腥的游戏自然被排除在外。电子游戏被置于艺术审美话语体系,游戏活动必将超越单纯的娱乐消遣而升华为审美活动,将会有利于处理好游戏的艺术性和商品性的关系。

第三是电子游戏作为艺术还处于“民间”非主流位置,其兼容并包的气概是以往任何艺术都不具备的。它应该享受艺术的待遇,获得国家文艺政策的鼓励和支持而不是相反;还需要游戏制作者精益求精的艺术加工,更需要游戏受众的精心呵护和理论界的热情支持。

第四是呼唤国人转变游戏观念,不能将游戏看成是“玩物丧志”的行为,更不可将其看作是“精神鸦片”拒之门外。抛弃狭隘的实用主义眼光,以平常心对待游戏,不再谈电子游戏而色变,还电子游戏以艺术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