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世佛道法布施女佛:海外清末新政研究专著述评:清朝的改革是真诚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0:41:24

本文节选自《国外清末新政研究专著述评(之一)》 作者:崔志海 原载于《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04期

清末的最后10年,是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一个关键时期。在这10年里,清政府面对外力的压迫和国内要求变革的形势,为继续维护其统治,自1901年开始,在政治、军事、经济、教育、社会等各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有关这段历史,国内外的学者已做了不少的研究。但遗憾的是,在日益国际化的今天,研究清末新政的中外学者之间并没有进行很好的交流和沟通。有鉴于此,笔者就所阅读过的相关英文著作做一简单介绍,希望能对国内的清末新政研究有所裨益。

在清末新政领域,除了卡梅伦的综合性研究著作之外,另有一些英文著作就新政改革的某一方面进行专题研究,从不同角度深化了对这段历史的阐释。

在政治改革领域,梅恩伯格的《中国立宪政府的出现(1905-1908):慈禧太后认可的概念》(注:NorbertMeienberger,TheEmergenceofConstitutionalGovernmentinChina(1905-1908),TheConceptSanctionedbytheEmpressDowagerTz’u-His(Bern:PeterLang,1980).另一本研究清末宪政运动的英文著作为,Sheng-hsiungLiao,TheQuestforConstitutionalisminLateCh’ingChina:ThePioneeringPhase(TheFloridaStateUniversityPress,1978),兹不做介绍。)一书,通过对1909年谘议局成立之前清政府预备立宪的考察和分析,透视清政府对宪政的认识和理解,力图解释为什么决定采用立宪政体,以及清朝统治者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在对清政府的预备立宪措施进行考察和分析后,作者得出与卡梅伦大致相近的观点,认为清政府的宪政改革是真诚的,那种指责宪政改革不真诚和拖延的观点是缺乏根据、站不住脚的,只是代表了革命党人和一部分激进的立宪派人士的意见。

他指出,清政府从未承诺要引进将会削弱皇权的政体,只赞成采纳立宪主义的某些适合的成分,以有利于中国的强盛和维护王朝的统治,清政府的宪政改革只是传统内的一场改革运动;而作为一场“传统内的改革”,清政府所认可的宪政概念含有维护过去的传统和王朝统治的企图,这是显而易见的,对一个相信自己还有足够的权威“钦定”宪法和国会的王朝来说,维护自身权力的企图自然是其最本质的目的。

关于清政府将预备立宪的年限定为9年,作者也认为并不是清政府为了拖延。他指出,对清政府来说,建立一个新的君主立宪政府,并不是有了一个国会就可以了,它涉及一系列的活动,诸如人口普查、财政改革、制订法律法规等,要是行政部门不能提出预算,那么国会对君主又有什么用呢?

要是没有法律、法规可供参照,国会又如何能够依法行事呢?清政府的预备立宪完全是要真诚地解决这些问题。将预备立宪的年限定为9年也有先例可循:日本的国会便是在1881年宣布预备,而在1890年召开的;在孙中山的共和方案中,他也提出革命后中国建立立宪政府需要9年时间准备。

考虑到清末预备立宪涉及的方案如此巨大以及中国国土的辽阔,9年时间与其说是太长,不如说是太短。作者认为,即使预备立宪的方案没有按计划执行,推迟了,也是由于统治阶级内部保守派和改革派的意见分歧和斗争,由于旧的习惯浸透了整个官场,绝不是清政府故意拖延。梅恩伯格所做的这一研究虽然只是进一步发挥了卡梅伦的观点,但他强调从清政府所认同的立宪去理解和评论清末的预备立宪,很有启发意义。

傅因彻的《中国的民主:1905-1914年地方、省和中央三层次的自治运动》(注:JohnH.Fincher,ChineseDemocracy:TheSelf-GovernmentMovementinLocal,ProvincialandNationalPolitics,1905-1914(Canberra: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Press,1981).新近出版的另一本研究清末自治运动的英文著作是,RogerR.Thompson,China’sLocalCouncilsintheAgeofConstitutionalReform:1898-1911(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5)。该书与傅因彻一书不同,它主要通过对清末自治运动中清政府和有关官员所拟订和倡导的各级地方议会的考察和分析,揭示了清末最后10年国家—社会关系的变动。)一书,从地方、省和中央3个层次,对20世纪初年中国的自治运动的动力、运作及其所取得的成绩和产生的影响做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作者认为,从世界范围来看,在西方国家从中世纪向近代国家的转变过程中,无论是尼德兰、英国、美国、法国的革命,还是其他西方国家的革命,代议制的兴起始终是政治结构变革中最为关键的部分。

20世纪初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也与西方“代议制的兴起”相类似,但遗憾的是大多数研究中国历史的学者忽视了这一点。傅因彻认为清末自治运动的动力既来自中央政府强烈的有意的推动,也来自地方精英的推动,官方倡导的自治运动与非官方推动的自治运动有着极为密切的互动关系。

因此,在论述晚清自治运动的发展过程中,作者既对清中央政府所采取的各项改革和举措做了较为全面的考察,也对自治团体的活动进行了一定的考察,并透过自治运动中代议制度的运作,具体揭示了自治运动对晚清中央和地方政治制度所产生的巨大冲击和影响,以及一些新制度如何取代传统制度,进而指出代议制在某些场合是对扩大中央权力的一种补充,与专制政府并不矛盾,它本身就是这一时期清政府加强中央集权的产物,但代议制同时也向中央和地方督抚的专制统治提出要求民主的挑战,它否定独裁制度的可能性一点也不比法国的代议制逊色,不能将1900-1913年中国代议制的兴起等同于地方、省和中央3个层面的保守的政治和社会秩序的重建,等同于中国历史上伴随一个王朝衰败而出现的地方保守士绅势力的兴起。

在清末自治运动中,地方一级的议会大部分只是停留在纸面上,除了致力于研究性的学会之外,很少有自治团体或组织在地方县、市集会;那些超越学会性质的地方立法机构肯定是存在于那些政治和经济都处于前沿的县市,而不是在那些传统的、由拥有土地的地方士绅控制的内地。

在省一级,谘议局的成员主要是一些改革的积极分子,他们虽然大多有地方士绅的身份,但选举程序和他们所被赋予的职责要求其超越地方士绅利益;许多议员有着海外留学或从商的经历,或两者兼而有之,他们已将国家认同添加到地方认同,甚至所有的议员都很快认识到,与本省官员打交道的影响力很大程度上与他们在其他省份的同道有着直接的联系。

在1910年要求速开国会的政治运动中,各省议员仍致力于省和全国层次的自治事业,而非致力于地方一级的自治,或提出一些具有民族主义倾向的经济和军事方案,以取代清政府旨在加强中央集权的行政制度改革。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后,各省议员利用自己在官方联络系统中所处的重要位置及其所控制的新闻舆论,在推翻君主专制制度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同时,作者认为1900-1911年的自治运动不能仅仅从中国的国内政治加以解释,其中也有国际因素。台中、台北、天津、上海和广州等地最初出现的自治组织和机构,与列强卷入争夺地方土地权的斗争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1905年的日俄战争如果说不是激发了清政府的立宪兴趣,无疑加速了其立宪改革。正是外国列强威胁的因素,抑制了清末自治运动中的地方分离主义。如果没有外来的威胁,那些地方的民主人士很可能会像美国独立战争挑起法国君主反对大英帝国、尼德兰革命挑起英国君主反对哈布斯堡王朝一样,挑起某一列强与清朝君主专制制度相斗,以实现他们的自治要求。在中国虽然也像其他国家一样,民主政治受到民族主义的损害,但中国的民族主义超越了地方分离主义。

对于清末自治运动所取得的成绩和历史意义,傅因彻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过去大多数的历史学家忽视了它对中国政治的影响。他指出清末自治运动所取得的民主成绩并不是表面的:1909年的选举动员了几乎200万非官员精英,而1912和1913年的选举则将数千万中国人卷入政治之中,虽然不能说是大众的,但也不能看做是精英主义的;就1905-1913年中国民主政治所取得的进步来看,其发展要好于同时代的俄国和美国的民主改革。虽然到了1923年中国的议会民主政治不再发生作用,但新闻界和法团组织仍然发挥着类似早期近代欧洲第三等级的作用,继续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动力。在清末教育改革方面,傅吾康的《中国科举制度革废考》(注:WolgangFranke,TheReformandAbolitionoftheTraditionalChineseExaminationSystem(HarvardUniversityPress,1963).)一书对自隋唐建立科举制度以来历代著名文入学士对科举制的批评,以及进入近代以后清政府改革科举制度的努力和1905年最后宣布废除科举制的历程做了系统扼要的叙述。作者认为,1905年清政府宣布废除科举制与《辛丑条约》规定暂停某些省份的科举考试并无直接关系,主要是因为那种奖励科举出身的做法已不能适应新的教育,新教育的发展最终不但要求冲破传统的科举出身,而且要求打破整个的科举制度。作者所做的这一研究,使人们清楚地看到科举制度最后被废除是科举制存在的固有缺陷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必然结果,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

研究晚清教育改革的另一本更有影响的著作是巴斯蒂的《20世纪初的中国教育改革》(注:MarianneBastid,EducationalReforminEarly20th-CenturyChina(UniversityofMichigan,CenterforChineseStudies,1988).该书于1971年由法国莫顿出版社出版,1988年由美国密歇根大学中国研究中心译成英文出版。

另一本研究晚清教育改革的英文著作是,WilliamAyers,ChangChih-tungandEducationalReforminChina(HarvardUniversityPress,1971)。该书最后两章涉及张之洞在1900年之后教育改革中所起的作用。)。在这部著作中,作者没有泛泛地探讨20世纪初清政府的各项教育改革举措,而是在20世纪初中国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之下,通过对张謇教育思想及其在江苏的教育活动的考察,着重分析近代绅商在晚清教育改革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近代绅商在兴办教育中与清政府之间的关系,提出一些独到的看法。

作者指出,教育改革之所以在晚清10年新政中最富成效,主要原因是得到了张謇这样开明的近代士绅的大力配合和支持,正是在他们的主持和领导下,清末的各项教育改革在地方得以实行。换言之,清末在建立近代学堂制度方面所取得的成功是近代士绅与清政府及地方官员合作的结果。在教育改革过程中,近代士绅之所以能与清政府和地方官员合作,是因为他们都以日本为模式。(注:为此,作者在书中就日本对清末教育改革的影响及其途径做了详细的论述,认为在清末的教育改革过程中,欧美的影响始终甚少,即使存在,也是通过日本的途径。但在笔者看来,“日本模式”并不足以解释在清末教育改革过程中地方士绅与清政府和地方官员的合作和冲突。)

作者同时指出,在这种基于日本模式的合作的背后一开始就存在着冲突与对立,因为日本模式对他们来说并不意味着相同的意义。

虽然清朝官员和士绅都认为教育改革的目的是培养所需的人才,但对清政府来说,它所要培养的是忠于封建君主的人才,企图藉教育改革恢复传统的以君主为核心的团结和统一,换言之,将教育改革当做稳定政治的一种工具;而以张謇为代表的近代士绅则不然,他们将教育改革当做是政治改革的一种工具,希望藉教育改革为改造中国、振兴国家提供所需的人才。

作者认为,清朝官员和开明士绅在教育改革目的上的这一分歧和矛盾直至1906年尚未导致他们之间产生重大的对立或冲突,因为直至那时士绅们仍对他们的成功充满热情和希望,并且害怕革命运动。然而,1906年立宪运动开始后,士绅与清政府在教育改革上的合作不再和谐,两者之间的目标愈来愈相背离:清政府力图夺回在教育改革过程中士绅所声称获得的各种特权;而士绅则力图扩大这些特权,并使之合法化,他们将教育作为对抗政府的一个基地。

此外,对于清末教育改革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巴斯蒂提出了与当时学术界不同的见解,认为清末彻底放弃中国传统教育体制、完全引进西方教育制度的做法,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她指出,在建立近代学堂制度之前,普通收入的农家子弟尚可在宗族学校里获得一些读、算和对农村生活有用的基础知识,一些天资聪颖的学生还有可能获得更高的教育;而在近代学堂取代传统社学、私塾和书院后,原来那些资助宗族学校的富家都将他们的子弟送去近代公立学堂上学,不再关心和资助宗族学校,而近代学堂的学费又远远高于传统学校,这就使得许多农家子弟无力上学。学堂数量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受教育人数的增加,相反,由于学堂学费的提高导致贫穷的农家子弟失去上学的机会,使得社会精英与普通百姓的差距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