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 同义词:书法创作之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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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创作之题款时间:2010-01-12 10:07:06 | 作者:欧阳中石

    题款是一幅作品正文完成后的必要工作。款是书法作品中说明性的文字:说明书写内容的出处、作品为何书写、作品书写的时间地点及作者的名号斋号等,有时还可以写上自己创作时的构想。
    如果从整件作品的完整性考虑,则它们实际上应该在创作前即已经有所安排。
    在作品上书写款字,历史上出现很晚。先秦、泰汉的大多数作品是没有题款的,魏晋尺牍由于应用的需要留下了作者和接受者的姓名,但那还不是题款。唐代以后的碑刻,普遍使用了“某某撰文、某某书(并篆额)”的形式,已经可以说是题款的一种形式了。不过严格说,真正的题款应该是大幅式作品大量出现以后的事。
    虽然只是说明性的文字,但从作品的整体构成角度说,它与正文享有同样的地位,是作品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忽视。
    1.款字的内容
    款字一般可分为上款和下款。上款大多说明作品的给付对象,如为纪念馆堂或纪念性事件题贺,为单位或个人书写等等,有时则表明文辞的出处(也可以写入下款)。下款则主要是自己的署名、书写的时间地点等。
    出于礼貌,上款应有些讲究,主要有两项:名字部分最好换行或前面空一格,并且上款起始第一字的位置应当高于下款;对对方应当有一些敬语。
    敬语大体可以分作两类:
    一类是对对方的尊称。如称长辈常用“大人”、“恩师”、“恩公”、“前辈”等;称平辈常用“贤兄”、“道兄”、“仁兄”、“学长”等;称晚辈常用“贤棣”、“贤契(学生)”等;如果对方是内行,还可以称“方家”、“法家”等。
    一类是请对方指教。如“正腕”、“正字”、“法正”、“雅正”、“哂正”、“郢正”、“斧正”、“教正”、“雅教”、“赐正”、“赐教”、“赐鉴”、“惠教”、“惠鉴”等等。
    此外,如“雅属(瞩)”、“惠存”、“补壁”、“存念”、“先生”、“女史”等,则是相对普通的客气语,一般使用比较多。
    上款组合起来一般构成这样的格式:“某某”加“第一类敬语”加“第二类敬语”,例如:某某先生雅正。
    与上款的敬语相对应,下款自己的名字前面有时要加上谦语,常用的有“愚弟”、“后学”、“晚学”、“晚生”、“晚”等,在名字后面还可以加上“敬奉”、“敬呈”,如果正文写的是对方或前辈的诗文,还可加上“敬书”等。
    下款的地点,应当是比较文雅的地名,若过于鄙俗,则宁可不写。



    比较完整的下款,通常写成这样的格局;“**年**月**(谦语)***(作者姓名)书于***(地名、斋
名)”,或把“书于***”改为“敬奉”、“敬书”等。
    2.题款的一般要求
    对款字的要求,主要有两方面:字体的使用;款字的大小和位置。
    一般来讲,楷、隶、篆的款字,往往用行、草,以求与正文形成动静对比,丰富全幅的效果。而行草书的数字,则往往仍用行草,避免款字过于呆板,损害正文的效果。如果再深入要求,则楷、隶、篆体的行草款,最好也应当在风格上与之相称。
    款字通常应当比正文略小,以求宾主相安,但也不宜过小,否则反差太强烈;当然,如果正文本身就是小行书,则款字不妨与之一致,更有整体感。
    不同幅式,款字的位置处理有不同的要求,也可以有一些特殊的处理。其中较为突出的有:
    中堂和条幅:款字末尾一般不能低于正文,起首则不能高于正文。
    对联:上款常在上联右侧,略高;下款则在下联左侧,略低。有时可以在上下联的每一例写上长款,与正文的庄重形成映村。
    斗方和横披:如果是少字式,正文可以略高,而款字上下贯通,一长一短,形成对比,折扇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有时还可以把款字放在正文的下方,采用参差错落的方式排列,更见奇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