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二手房网:关于福州市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榕政办[2003]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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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福州市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九月一日
福州市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的暂行规定
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为妥善解决已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人员(以下简称“自谋职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适用对象:与省、市属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的人员。
二、参保登记。自谋职业人员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第二个月起应办理自谋职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在本规定颁布前已解除劳动关系未参保的自谋职业的职工应从本规定颁布之月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三、缴费标准和缴费办法。自谋职业人员以不低于福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10%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自谋职业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按《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自谋职业人员参保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由个人一次性直接向市医保中心缴纳。为方便自谋职业人员缴费,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第二年起,全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在年初(1月25日前)直接从自谋职业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一次性自动转账支付。
四、自谋职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其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以上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25年的,应按本人退休时福州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足2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谋职业人员应于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到医保中心办理退休变更手续,从医保中心受理其退休变更手续的次月起,按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自谋职业人员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自谋职业人员未按规定的参保时间参保登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参保登记时,应从规定的参保时间起补缴未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后中断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予补缴。连续欠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在补缴后六个月内只能使用个人帐户资金,六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上述人员在补缴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六、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在本规定颁布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谋职业职工,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