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商专员经验:三年前,我写的《NANA》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01:07:49

SIDE A 啦啦

      TRACK 1 高跟鞋和加冰红茶

      毕业的前一天,他对我说,他要去北京了。在我还来不及说,其实这里和北京也不是非常远的时候。他静静说,谢谢你,啦啦,和你一起很愉快。
      语气仿佛用手套拂去桌面上的灰。
      他慢慢点了一支烟。他用的已经不是我送的ZIPPO。
      骨节分明的手指,我知道有多温柔。无名指上那只细细的白金戒指,我也已经很熟悉。
      那时我18岁。在那一年,世界上发生了很多的大事。王全安因为喜欢基耶斯洛夫斯基因此拍了《月蚀》,达利出生整整一百年,恩雅正在筹备她的新专集《无雨之日》。这些我一点都不知道。和我无关。我的世界因为一个男人的离去完全崩塌。
      他比我大了十一岁。和他那辆安静的凌志一样,气质收敛。
      毕业那天,操场响起巨大的骊歌,扩音喇叭里面,催促我们去礼堂的声音俨然就要碰撞的流星群。我站在厕所里面,号啕大哭。
      辛巴一边安慰一边埋怨我,不该对那个老男人用情太深。
      我抽抽哒哒说,他不是个老男人。
      就是。穿了西装的都是老男人了。
      辛巴说,早知道这样,你真该使劲花他的钱。
      辛巴说,你不应该穿成熟的洋装。还剪了这么个老气的发型。
      我有点耳鸣,仿佛海风穿过生锈的铁丝网。我什么都听不见了。我沉溺到漆黑无声的海底,费力地吐着泡泡。
      只能感觉到,辛巴温存地抚摩着我的头发。
      啦啦。为了新的爱情,去剪个新的头发吧。

      我还记得我是怎么遇见他的。
      从来没穿过高跟鞋。觉得艳丽又邪恶。我认为最性感的床戏,女人可以什么都不穿,但一定要穿着一双高跟鞋。
      那天,我是第一次穿高跟鞋。因为一周的节食,我好象漂浮在一颗透明的葡萄上。辛巴总是说,女人如果对自己不坏,男人就会对你坏。
      一个人从电影院出来,下楼梯时突然脚软了一下。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扶住了我。我听见一个低沉的声音,舒服得像加冰红茶。
      他说,你何必节食,你这么漂亮。
      他说,别逞强,我送送你吧。
      在街口,他挥手离去。我听见自己的高跟鞋在我不安的挪动下面吱吱作响。
      我听见我的声音说,我叫啦啦,我在这条街上的便利店打工。有空的话,来找我,我请你吃东西,作为感谢。
      后来,辛巴说,在电影院里或者电影院外认识他就是个错误。因为从电影里走出来,是女人最软弱的时刻。

      我等了他两个礼拜。他都没有出现。短短的艳遇没有因为时间的流失而消磨。相反,我越加想念他。
      辛巴被我烦得不行。恨不得替我贴张寻人启示在广告牌上。她郑重其事地说,啦啦,如果这男人来找你,你一定要小心,他在掉你胃口,他很沉得住气。
      但是那个深夜,当我看见他轻轻依靠在他的车上的时候,我的心立刻抛开了一切提醒和警告。
      他垂着眼睛,静静吸着一支烟。那一点点的抑郁像饮红酒时品尝的草莓,把他所有的诱人都变得清晰。
      他和我隔着一条街道。飞升的香烟袅袅缠绕着我,紫色的。
      他看见了我。他的嘴型说,啦啦。
      我奋不顾身地向他扑去。

      一个月只见他两三次。
      他总是开车带我去一个僻静的地方,比如天文台。然后,当然是宾馆。
      关于他,我只知道手机号码。小王子说,在成人的那个真实而现实的世界,一切是由数字组成的。我不知道他住在哪街哪号,不知道他的帐号,不知道他的邮箱号码,不知道他月薪多少。
      但是我知道他的肌肤是什么温度,我知道他后背的那颗痣,知道他抽的烟的牌子,知道芹菜他不喜欢吃。
      我对他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别担心。我不会成为你负担。
      我觉得这很重要。
      他对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沉默。

      当他连沉默也不再愿意沉默的时候,他离开了我。
      他叫做陈缄。

      TRACK 2 为我穿鞋的男人

      漫长的夏天,适合疯狂的恋爱然后失恋。我听了一个夏天的摇滚,也去了一次小小的旅行,我和辛巴去了皖南的宏村。因为辛巴要去画水墨。
      在周润发蜻蜓点水飞过的月沼。在荷叶掩映的南湖。在翠竹丛生的木坑。在张艺谋布置成染坊的祠堂。我几百次慨叹,为什么辛巴不是男生呢,和情人一起多有情趣。
      直到辛巴说要把我扔在这儿。
      辛巴看见那些明朝的徽雕就不要命了。幽深的天井,雕花的厢房,屏风上能雕出十二个典故,小老头拄着节杖就是苏武牧羊。
      我则啃着当地特别清甜的青皮甘蔗,四处大买那些小店里面手染的土布。
      晚上,五百年的水渠环绕着我们。深夜,下起了雨。雨声和水声是很难分辨的,尤其是在夜里。有时为了证实雨,我必须从回廊探出双臂。探着雨,便安心了。欣喜而满足。夜是母性的,雨也是。
      辛巴问我,啦啦,你开心吗。
      我说,开心啊,你看我这么疯。
      辛巴慢慢地说,你在我面前,没必要这么开心的。啦啦。
      我说,辛巴,都是你的错,你把我惹哭了。
      啦啦?
      恩?
      找到好男人,我们再来一次吧!
      拉勾,辛巴。

      开学时我剪了一个短短的头发。因为剪头发的男孩特别帅,所以任他发挥。结果把头发弄成了小鸡绒毛似的,怪怪的。
      辛巴说,你能不能不那么喜欢帅哥?
      当然不能。辛巴可以认为男人没有好男人坏男人之分,只有有钱的男人和没钱的男人。我当然可以认为,世上只有帅的男人和不帅的男人。
      走在学校走廊上,四处是打扮张扬的年轻人。我就很喜欢前面那个男生背着的写着‘为人民服务“的军绿色的包,他的头发是粉红色的。我只是在吊带裙里面穿了条长裤,挽着一个色彩鲜艳的船型包。辛巴的头发卷曲浓密,她是非常少的适合卷发的女人,这种女人应该有强烈的浪漫的热带气质。她把一匹蜡染的布裹在身上,打了个结就出来了。
      我们念的是设计学院,专科。那种学费昂贵的学校。我的高中时代荒唐无比,偶尔去上课,同学会说:啦啦,好久不见,你来啦!
      辛巴说,你别来上学光想着找男人。
      我说,不是找男人,是找漂亮的男人。
      我们走进教室。
      辛巴问,怎么样的男人你觉得漂亮。
      首先,是那种高大清瘦的男人,但不能太瘦。穿白衬衫时一定要性感。目光要清朗。唇瓣上有一道浅浅的凹痕,像熟透的果实轻轻裂开了口。笑容像阳光,感觉像这样……对了,就像他!
      我随手一指。听到辛巴的惊呼。
      坐在教室里的两个男生,一个粗犷,一个被我指的,是我没见过的清秀。
      他直直向我走来。我快不能呼吸了。
      他说,嗨!辛巴!好久不见!

      在我们这个小城镇里,扯起来每个人都有点关系。据说一次两个人撕打闹到了派出所,警察就叫他们闲聊,最后发现还是远亲呢。两个人就抱着膀子喝酒去了。
      那个清秀的男生,叫章司。他是辛巴的初中同学。
      那个粗犷的男人,下颚留着一点胡须,耳朵上两个耳环,辫子头,样子很英挺。他叫阿酋。是章司的好朋友。
      生活就是这样的,一切的开始都平淡无奇。你不会知道是谁将左右你的生活。会占据你的心灵。不能期待《国家地理杂志》的英俊摄影师带着我去北极看浮冰。
      晚上我们全到辛巴住的小屋去喝酒。我常常觉得酒里面有个魔鬼,在瓶子里面的时候宛如大家闺秀,一旦倒在杯子里面,立刻吐着泡沫,兴风作浪。但是,这是让人快乐的魔鬼。
      我们开始玩DARE OR TRUTH。章司在我脸上亲了一下。阿酋叫我讲从小到大的恋爱经历。辛巴承认初吻12岁。阿酋第一次是酒后失身。
      我啊,是一见钟情的铁人哦!有一次喜欢的是一个点心店的打工的男孩,老是去买蛋糕吃,后来他不做了,消失了,我白白胖了六斤!
      哈哈哈!啦啦,你真了不起!后来呢?
      后来的人啊……后来……

      深夜的街道。香烟的小小光晕。他倚在车上。
      飞奔而去。头发飘扬。
      地上的两三个烟蒂。
      他慢慢抬起头来,眼睛漆黑明亮。
      眼泪喷涌而出,因为我以为他不会再出现了。
      我,我上次连你名字都忘了问……
      他轻轻抚掉我脸颊上的泪水。
      慢慢伏下脸来。
      陈缄。那个像加冰红茶的声音。
      他慢慢将脸覆盖下来。

      阿酋叼着的烟掉了下来。辛巴张开了嘴,却没发出声音。章司目光怜惜而温柔。
      我泪流满面。

      酒醒以后我不再记得我说了什么。只记得章司望着我的眼神,像见到一只足踝受伤的幼猫。章司是安全的,我闻到他身上脱脂牛奶的味道。他穿的T恤,纯棉的,有那种洗的很干净,然后在太阳下面晒过的好闻味道。他的袜子是雪白的。
      我挣扎起来洗脸的时候,看见厨房里面,阿酋和辛巴抱在一起。阿酋的手伸进了辛巴的衣服里。我以为我还醉着。
      辛巴申辩说,他们聊了一整晚,出奇默契。再说这也没什么。
      阿酋在报纸后面说,我可是第一次看见辛巴就动心了啊!
      难得辛巴的脸上有了红晕。
      真是太好了。我微笑。
      辛巴叫我去喊章司起床。我看见他睡着的样子,睫毛浓密得像蝴蝶,安静地栖息。一个睡相很丑的人,心也一定是丑陋的。我喜欢章司的睡相。他睡眼惺忪地对着我微笑。喜欢上章司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好象走了很累的一段路,看到舒服干净的椅子,就顺势坐了下来。
      我想,我应该有一次正常的恋爱了。

      后来,我们熟悉得很快。一起上课,在笔记上画漫画。写生课在附近的公园,我们爬后山过去,好逃掉门票。黑黑的高高的铁栅栏,我蹲在上面突然害怕起来。章司的手臂温暖而有力。他把我抱了下来。顺势搂住我,一动不动。
      中午我们一起吃饭。学校的饭菜是不错的,但是一点辣都没有。我是没有辣什么也吃不下的人。章司居然带了一小瓶辣椒来。
      十一月,有一场流星雨。据说200年才有一次。我们和辛巴,阿酋一起去。
      半夜爬上了山,清凉的树木的味道满满地扑面而来。山道是漆黑的,章司的笑容是明亮的。山风是冷的,章司的手是温暖的。他把我的手握得紧紧的,出了汗才舍得松开擦一擦。阿酋带了一只小小的收录机,开始放甲克虫的音乐。还有一个新生的乐团,叫“非感觉”。还有U2的WALK
      ON。有枪炮玫瑰的“十一月的雨”。
      山上到处是三三两两的情人们。今晚,这座山属于情人。
      男生们开始讲鬼故事。辛巴根本不怕。我尖叫的声音惊动了半山的情侣。章司用一床薄毯子把我包住,像抱着一只病弱的吉娃娃。辛巴居然带了一个可以用电池的咖啡壶,她在半山上煮起摩卡咖啡来。我们将一只放在玻璃杯里的橘色蜡烛点起来。火光跳跃。
      辛巴以前说,人的心能承载如何多,又能埋葬如何深。在你自以为平静的海洋下面,或许正聚集着悲伤的乱流。突然的疼痛让你怀疑是否你根本没忘记。让你怀疑你原本平庸幸福的生活。
      但是,我确定,在这一刻,我是幸福的。章司是上帝给我的包装精美的礼物。虽然我去年圣诞企求的是BRAD PITT。
      第一颗流星水清清地划过夜空的时候,章司啜了半口咖啡吻我。
      我的嘴唇被咖啡湿润。
      我们慢慢张开眼睛。慢慢转过头。
      一起大喊:辛巴!咖啡没放糖!
      三三两两的流星落下来了。像烟火流溢的火星。像谁将满把的钻石就这么肆意地洒了下来。美好得特别奢侈和脆弱的东西,都让我感觉到无常和命运。
      佛说,诸行无常,胜者必衰。
      章司说,啦啦,要再看到这样的流星得等到两百年以后了。我不知道两百年后我会想和谁看。现在,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黎明前,我在章司臂弯里睡着了。隐隐的,我听见他哼歌的声音。很久以后,我才想起来,那是一曲BY MY SIDE。
      我梦见自己睡在成山的爆米花里面。
      我们一共数了163颗流星。

      寒假时,我们四个人一起去了宏村。山上的树叶子还没全落,水枯了,裸露出河床的石头,雪白的。天出奇得晴朗,水被映成碧蓝色。我穿了条干净的仔裤,套了件章司的大毛衣。辛巴穿了件运动外套。旅游淡季,山上没什么人。
      我不知道是很久没来山上让我开心,还是因为我最喜欢的男人和我最喜欢的朋友都在我身边让我开心。我在山石之间蹦跳,吓得章司直喊小心。
      我说,章司,你看,这有头老牛哪!辛巴,它的鼻子是凉凉的啊!
      我说,阿酋,这山羊和你一样长胡子呢!
      我说,你们听没听见山水在呼吸?
      我说,你们闻没闻见秋天的香气?
      我有点得意忘形了。就在我跳上一块巨大的石头的时候,突然,我的鞋子就飞出去了。我一向喜欢把鞋带系得松松的。
      我看见我的章司伏下身去,将我的鞋子拣起来。然后走到我面前,很自然地单膝跪地。他把我的脚放在手心里,再把鞋子套上去,紧了每一个扣眼的鞋带,最后打了一个结实但不紧张的结。他再示意我把另一只脚也给他,他替我系了另一只鞋子。
      我站在那里,象雕象一样一动不能动。一动,我的泪水就要滚落出来。他的长头发轻轻拂过我的腿,他180身高的身体,就跪在我的脚边。
      在那一刻,我对自己发誓,我要好好对他,我一辈子都要爱他。
      后来,辛巴提醒我的时候,感慨说,啦啦,只是那一个刹那,也已经值得。

      夜里,有很好的月亮。
      我和章司走在村子里面的小巷子里面。窄窄的小路,章司走在我的前面,不时回过头来,露出光灿的笑容,催我快快跟上。我望着他熟悉的背影,突然涌出一阵莫名的悲伤。这么幸福的日子,会一直走下去吗?
      有些美,如山间月色,不知为什么美得那么无情,那么冷绝白绝,触手成冰。
      我抱住他的脖子,把整个身体往他身上窜。把所有重量都交给他。他把所有温暖都一分一分渡给我。这个晚上,我们在黑暗里紧紧地赤裸地相拥。我听见自己的喘息和满足的叹气。窗外,是冬天的寒气。而我们相依为命。章司絮絮地说了很多话,说他永不会让我难过。一种慵倦的幸福,从我心的深处散发出来。之前所有的悲伤和痛苦,老天已经补偿了我。它把章司给了我。我涨大得几乎可以充满整个房间。
      章司,你睡了吗?
      我睡着了。
      那你怎么说话?
      是我的魂在和你说话。
      那么,章司,你的魂告诉我,你爱不爱我?
      我的魂说,爱!
      啊,怎么回答这么快,没诚意!
      爱——
      怎么回答怎么慢?你心里一定有别的女人!
      章司无奈地抱紧我,啦啦,别折腾我啦,一个你已经让我受不了啦!
      瘦不了,就胖吧!

      这个冬天我非常幸福。

      TRACK 3 半支莫扎特

      三月,玉兰树开花了。那种好象一大桶牛奶里加了那么一点子蜜的香气,没有带来好消息。辛巴准备去北京,考个美术大学来念。我问阿酋怎么舍得她,阿酋说,他也要去。
      最糟糕的是,章司也去。
      其实我就是那种很平凡的女孩子,没什么才华,也不想在艺术上有什么进展。能够把书念完,我已经很庆幸。但是,我真的不想离开我的朋友们,还有章司。我大叫着要他们留下来,被辛巴骂回去,辛巴说,这是她自己的人生。
      我也知道我不能够这么任性的。
      一个中午,我和章司坐在学校中央的草坪上。四周走过很多下了课的奇装异服的学生们。在我们学校里,男女朋友是不牵手的。大概嫌不够酷。阳光一缕一缕晃动。我看着他薄薄的嘴唇,那种柔软而清秀的线条。我突然很想吻他。
      他说,啦啦,你有什么梦想没有。
      我说,有。我想和心爱的人永远生活在一起。
      他叹了口气,啦啦,除了这个呢?
      没有。
      你想没想过以后做什么?
      还没到以后,想那么多做什么?会折寿。
      章司,你真的会去北京吗?
      是的,啦啦,你没想过,和我一起去考试吗?

      后来,我才想到,我忘记问,章司有什么梦想。

      我第一次坐了那么长时间的火车。家人知道我专科不念完要去考什么试,气得一点钱都不肯给我。我们一起坐了一夜的硬座。在北京,我们参加了所有美术方面大学的专业考试。结果,辛巴,阿酋都没什么问题。章司和我,却没什么消息。
      晚上,我和章司在北京的街上闲逛。
      我说,章司,你真的要留在这里念进修班,然后明年再考?章司,你真的一边上学一边打工?章司,我也要和你一样,呆在北京打工。我要和你在一起。
      章司的脸色很沉。他问我,啦啦,你想过现实的问题没有。你的父母不再肯给你钱。我们挣的怎么够租房子和生活?我是为了学点东西,明年再考,你只是凑热闹,你留在北京干什么?
      我喊,章司你不爱我了!我不在你身边你也没什么!
      我从来没见过章司生气。他大声说,是的,就这样你就说我不爱你,那我就不爱你好了!我不要你为我活,我要你为自己活!我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你想没想过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啦啦,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他转身走掉。
      我突然发现我成了一只被主人遗弃的狗。因为有章司总是很安心,一路上我根本没想过要看路,现在,我也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回去。我站在路边。没有章司,我什么也做不了。我不能没有章司。我真想跑到城市的顶端大喊章司的名字,告诉他我不会再这么任性。
      我在北京的春天的夜里,一个人站在路边哭泣。

      啦啦。是你吗。
      我以为我哭累才会有幻觉,再次听到那个象加冰红茶的声音。
      果然是陈缄。我竟然忘了,我来到了这个陈缄的城市。
      我们坐到一间庭院咖啡座里去。绿条木的桌,绿条木的椅子,一杯小小的白陶咖啡杯里有没加糖的咖啡。一杯浮着小片柠檬的冰水。庭院里有一棵树,一棵丁香树。在春天里开放着紫色的花,香香的。
      他默默替我加了两块糖。他还记得我的习惯。
      你来北京考试?真没想到。
      我不是为了来找你!真的不是。我不会成为你的负担。
      陈缄看了我笑了,有点忧郁的那种笑容。你还是这样,啦啦,老是说你不会给我负担,不会缠着我。你每次这么说,都会让我难过。
      为什么?
      他不再说话。
      于是我看着他也笑了。你也是一样,总是在我问完之后沉默,每次这样也都让我很难过。
      我们相视微笑。在这个瞬间我原谅了自己。那不是一次我年少无知的放纵。这个男人确实爱过我。在这个瞬间我也原谅了他,连自己都原谅的时候,对别人也会宽宏。有时候,人对待最苛刻的,是自己。能这么毫无芥蒂的微笑,是心里不再有什么了。真正爱着的人,无法相忘于江湖。
      这一刻,我突然强烈想念章司。我想扑进他怀里。跟他说,是他给我另一个收获爱情的奇迹。每次相爱都是奇迹。神迹。
      陈缄要送我,我不肯。他指给我去我住的旅馆的路。我们告别。走开几步,我突然回过头来,大喊:
      下次不要再外遇啦!
      陈缄笑了。


      那天晚上,辛巴和章司疯狂地找我。我们都那么慌张,居然忘了我带着手机。到阿酋想起来的时候,章司已经找着了我。我泪流满面,又欢喜又难过地张开双臂,从街的这边向他狂奔去。他猛力接住我。我说,章司,章司,别再丢下我了。章司的脸色苍白,像一个知道自己不会活过这个晚上的人那样。他说,啦啦,你的鞋带又松开了。
      那天,我穿一双靴子,鞋带一直绑到膝盖。他蹲下来,替我扣鞋带。
      章司,我再也不会让你生气啦。我要回家去,把书念完,打工攒钱。你就好好在北京画画,等你考上了,我再来北京好不好?
      他的头无声地靠在我的小腿上。
      辛巴说,没找到我的时候,她把章司骂得要哭了。她列举了北京的众多绑架,贩卖案子,说三天以后搞不好要到窑子里面去找我。我相信,她有这实力。在章司替我系鞋带的时候,我看见过一滴泪水滴在我的鞋子上。亮晶晶的。

      章司走的时候,送给我一只八音盒。老老的,重重的,银子雕花都黑黑的。看不清了。但是音乐还是很清脆。章司说,这是他外婆送给他的,他每天晚上必须听,才能入睡。我说,章司,我每天晚上都会在电话里让你听八音盒。
      那只老八音盒,因为太老了,只能响半支莫扎特。
      可是,莫扎特不是世界上最好的音乐吗?

 


      SIDE B 辣辣

      TRACK 1 RED DRESS

      北方冬天的第一场大雪。
      我在“芳名卡门”里面。午夜。
      震耳欲聋的音乐和呛人的烟草味道扑头兜过来。一支叫SCRAPE的乐队唱完,就轮到我们了。CLUB外面的墓碑似的牌子上面,是这么写的。
      我的头发一丝丝地翘着。我的眼影是银白色的,睫毛膏是紫色,嘴唇是黑色的。那种熟透的玫瑰才有的黑色,里面透出一点酒红。我的脖子上有一个兽皮的项圈,钉着粗大的银钉子。我的耳朵上,有四个耳环,一根银链子,长长的,从左边的耳朵,穿到右边。我穿着黑色的蕾丝上衣,裸露出我的胳膊和光滑的背。我的短裙下面,吊袜带一条一条垂到我修长的大腿上。
      我跳上舞台。听见歌迷们的尖叫,我亮开声音,大喊:BLAST!
      然后,我听见我的伙伴们的音乐了。黑木强劲的鼓,吐鲁番的吉他。还有,莲的贝司。莲裸露着上身,只穿一条破烂的仔裤。叼着烟,光着脚,弹他的贝司。他的仔裤,甚至没扣那颗铜扣子。莲的贝司是无懈可击的,在他的贝司里面唱歌,我会觉得像有强劲的海潮猛烈地冲击着我,一浪比一浪更高。他的贝司,能让我飞翔。像一只洁白的海鸟那样。

      每次唱完歌,我都会觉得我们刚经历过一次完美的身心合一的飞行。感觉和做爱一样好。
      演唱结束,我们从CLUB后门出来的时候,已经有好多喜欢我们的歌迷等在外面。
      辣辣!
      辣辣!
      他们从伞下面冲出来。白色的干燥雪花,从暗红的天空茫茫落下来。
      辣辣!今天唱得也很好啊!
      谢谢。我说。一个脸像玫瑰花瓣的女孩子挤到我面前,她会来看我们的每一场演出。她叫小尉。小尉把一只印着VIVENNE
      WESTWOOD的纸袋子捧给我,告诉我是送我的礼物。
      这么昂贵的礼物!是VIVENNE WESTWOOD呀,小尉,我爱死了!
      辣辣,你记得我的名字!上礼拜是你18岁生日吧,生日快乐!
      谢谢。我在小尉的嘴唇上亲了一下。
      所有的人都尖叫起来了。莲无奈地瞪了我一眼。
      我们走到一间挑着布帘子的日本料理去喝酒。我最喜欢盘着腿大家围着坐的那种气氛。大杯的啤酒,新鲜的刺身。我最喜欢的螃蟹火锅,最后把粥倒进去,能煮出特别鲜美的味道。
      干杯,吐鲁番说。他有一张表情鲜活的娃娃脸。只有他染了头发。铜色的。
      庆祝又一次完美的演出!黑木说。他是我们乐队BLACK
      STONE的头头。他根本没有头发,一直戴着墨镜,轮廓锋利。看他190的身躯委屈地坐在塌塌米上,就让我想笑。
      少喝一点,吐鲁番,明天你不是模拟考吗?我说。
      辣辣,你怎么不考试?莲在讥讽我。
      对不起哦,我是高中退学的坏学生!黑木,不许你笑,念法律的高才生,了不起啊!
      大家笑得越发厉害。

      等我们走出来的时候,吐鲁番大喊一句:万岁!BLSET!然后仰面摔倒。黑木送他回去。我和莲,他背着贝司,我背着吉他,穿着皮外套,走回家去。
      我们回家,能路过一道防波堤,长长的,守着冬天漆黑的大海。雪还在纷纷扬扬地下着。我们开始觉得冷。我在那些礼物中间翻找。终于找着一条手织的围巾。我们一人围着一头。
      我们的房子外面,钉着一只不醒目的黑铁牌子,上面写:L—L。那是我们名字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靴子被雪水浸湿了。
      鲜红的指甲在雪白的泡沫里面。在浴缸里,被热水泡着,才慢慢觉得温暖起来。脚趾轻轻搔着他的脚趾。莲将烟灰点在浴缸边的烟灰缸里。
      莲,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下雪。
      记得,是前年的圣诞。那天你穿一件红色的裙子。
      你原来记得。
      想忘也忘不了。没见过你这样不会捧场的客人。冷冷站在第一排,却只会死瞪着我。我当时想,这女人真是气人。唱完了,还跟到后台去。只会说一句话:我是辣辣。
      那时候我心情不好嘛!
      我知道,学校说你卖春吗。
      我没有!你知道的,我把自己给了你……那时候,我只是不想再在学校里呆了。我想挣钱。
      你婆婆不给你钱吗?
      不给。她说我这么大的女孩子有了钱就会买花里胡哨的衣服穿,就会勾引男人,就会变坏。象我妈妈一样。
      你婆婆是对的。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被穿红裙子的你勾引了。
      莲从背后抱住我。将下巴搁在我肩膀上。
      胡说!你不是说觉得我气人嘛!
      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却没我迷住,当然觉得气人。
      温热的嘴唇吻在我的肩膀上,牙齿轻轻地咬。蛇一样的舌尖灵活地蠕动。
      我喘不过气来。

      我喘不过气来。
      我在寒风里一路跑了很久。
      我的外套口袋里是我三个月打工攒的钱。我走进那间我三个月来几乎每次路过橱窗都会发呆的店子。我不理会店员的怀疑目光。我知道他们不会怀疑我的钱。我把那条红色裙子穿在了身上。虽然胸口还是有点松,但我知道不久后会慢慢饱满起来。那条裙子像每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所能想象的那么美。我还没学会欣赏黑色,但我本能地厌恶白色。那是一种容易脏的颜色,因为禁受不起,所以被误以为纯净。我喜欢这裙子的红,干邑的颜色,迷醉而腐朽,接近某种透明的极限。就在颜色里融化,谁也找不着我。料子很好,柔滑贴着柔滑,天衣无缝。
      圣诞节在我们这样的城市里,纯粹应个景而已。可是,老天也来应景。我从店子里出来的时候,天上开始落起了雪花。瑞雪兆丰年,可能只因为新雪花像极了细细的面粉吧。颤颤地,好象在犹豫,是否落在泥泞里也不可惜。如果婆婆在的话,会告诉我一些雪地里谁喊你都不要站住的传说。可是,她已经不在了。因为我不肯澄清那些诬告,我没当着那些道貌岸然的老师的面,说我不是个妓女。在一个深夜,她静静咽气。我守着她整整一个晚上。这让后来得知的邻居们惊奇。婆婆张着眼,那眼睛象箭一样尖。我哆嗦了一下,才发觉,她是张着眼睛死去的,也许因为太瘦,皮肤一紧,眼睛就合不上了。那双眼睛还能灵活转动的时候,也是这样尖刻,她总是对我说,辣辣,你千万不能像你不争气的妈妈。辣辣,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我的母亲,在我四岁的时候,将我放在她母亲的门外。这时她已经因为一个男人而多年没有回家了。她甚至没有进门去,看看她昔日的房间,和她唯一的亲人。从此她没有再来过。我关于她的记忆是,在去婆婆家前,她带我去了公园。她买给我一只气球。红色的。她的指甲很长,手心很软。皮肤有廉价脂粉的味道。
      睡过了妈妈的床,让我接着栖身。我有时想,我就是附身在这床上的婆婆的一个噩梦吧。本来以为多年前就已经解脱了的噩梦,却又还魂而来,用一具更加年轻的肉身。婆婆艰难支撑着一个小杂货铺。我穿所有妈妈没拿走的旧衣服。所有的家长会,都是婆婆去。老师讲升学现状的时候,她吃力地听着。校服是我穿的唯一的新衣服。电视机是旧的,不能看有线电视。只有一个收音机是属于我的,我所有空闲时间都在听音乐节目。
      只有唱歌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是自由的。就像这个世界,并不符合我们的梦想。但是,我们不能舍弃梦想。我做梦都想在一个普通的家庭,有个粗俗但是有风有雨就把儿女挡在身后的妈妈。有个多少年升不了职,但是把年终那一点奖金留着带老婆孩子去周边的小风景区看看的爸爸。我是个那种担心的天大事情就是脸上长了一个青春痘的女孩子。唱歌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什么都有。妈妈是到远方找她的爱人去了,她会把我的爸爸带回来。音乐是有魔力的,在音符消失之前,我全心做灰姑娘十二点之前的梦。
      我总在歌声里面越飞越高。或者感觉自己在深蓝的大海里面,畅游如鱼,自由呼吸。
      可是,梦醒来的时候,我还是什么也没有。就像我现在红裙子下面的鞋子,它暴露我的贫穷,我的欲望。我的孤独,就像这鞋子一样,因为太旧了,颜色和轮廓都模糊了,但是过时和疲倦,却无从隐藏。

      吐鲁番是高中里面唯一听说我卖身,但还是跟我玩在一起的人。他说,辣辣,你太寂寞了,你的寂寞好象一个场,会把周围人吸进去的。他说,辣辣,你的嗓子很好。低沉而婉转的时候像丝绸,但是有时强而有力,像金属。你应该跟我一起去PUB里面多混混,你应该唱歌。辣辣,你应该认识一些玩音乐的人,比如说莲。莲是吐鲁番的半个师傅,他教会他弹吉他。
      莲是吐鲁番的偶像。他总是跟我说,莲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身边有很多女人。莲是个孤儿,被遗弃在仓库街上。我听了这些就讨厌。我不喜欢炫耀为自己疯狂的女人像炫耀战利品一样的男人。我不喜欢把自己的不幸像乞丐把血淋淋伤口暴露出来博取同情的男人。
      圣诞夜,莲的乐团在“西岸阳光充沛“有一场演出。你一定要来,辣辣。
      我当然去了,穿着我唯一的红裙子。站在最前排。我脸上素净如白纸,没有一点妆。
      我要到看到莲的时候,才知道吐鲁番说的错得很厉害。莲不是很漂亮的男人,他的眼睛不够大,是狭长的。他的嘴太宽。他的皮肤是荞麦色的。额头宽阔。所有的头发都不肯帖服在脸上。他很高,但是瘦了一点。现在很少见的棱角分明的男人。
      但是,他的吉他!我发不出声音。我不能动。他的音乐好象把我猛烈压在冰冷的石墙上,让我想尖叫。我不能把我的目光从他身上离开。
      那不是心动,这样甜美字眼所能形容的感觉。混合了嫉妒的羡慕,莫名的焦躁,还有像暗夜潮水一样的欲望。我想撕咬这个男人,从他的肩膀开始。
      有一种关切,是咬牙切齿的。他从脖子到肩膀,有很好的线条。他的皮衣里面,是赤裸的。
      人群里又暴出一阵尖叫。他的目光终于移向我。他的眼睛,像暗夜的潮水一样。却不是暗昧的。安静,骚动,却是清清朗朗的。那种非常知道自己要什么的眼睛。
      我感到自己象一朵白花,在呛人的气味和喧闹的人声里,在莲的注视中,极慢,但不能阻止地伸展自己硕大颀长的骨朵,又娇嫩,又茁壮。我象从地底挖出来的三千年的古莲子,压抑了多少年的红裙子,一旦遇见,便伺机发作。这奇妙的感觉,轻盈而热烈,像滑翔一般乘风万里。他吐掉烟头。我知道这时我脸上一定冷静而呆板,因为五脏六腑都在自己过自己的狂欢节。
      我叫辣辣。我只对他说。我没有别的什么可以在这世界上代表自己。
      我只有自己。

      热水从身边的莲蓬头喷洒下来。浴缸里的热水在尖叫。莲的大手有力地支撑着我的腰肢。我闭上眼睛。我搂住他的头。我的男人,短短硬硬的头发蹭着我的皮肤。我的胳臂上,一朵鲜红如血的莲花刺青在盛开。

      我们躺在大床上。一人含着一支烟。我们住的地方很大,而且空旷。我和莲都不是喜欢琐碎东西的人。对于物质,我们要求不多。
      我想在大点的地方做。
      恩,浴缸是小了点。
      莲。我是说,下一次我想在大一点的地方唱歌。
      好啊,你和黑木商量看看。
      我在床边的细高青铜烛台托着的烟灰缸里掐了烟。莲,你怎么了。好象我们在说和你无关的事情一样。
      我在杯子里面喝点水,把药片吞咽下去。
      辣辣,没见过像你这样爱吃药的人。
      你还好意思说!如果有孩子怎么办?
      生下来啊。辣辣。我们的钱够养好几个孩子。莲的背对着我,但是我看得懂他背上的表情。刚在一起的时候,莲总是习惯蜷缩身体入睡。在很多很多的夜里,在孤独和黑暗里,他学会抱紧自己。是我让他伸展开足够的空间,把自己舒服地安置在他的怀里。
      我还不想要孩子。比起孩子,我更想在舞台上唱歌。
      莲突然猛力将我推倒。他用力地吻我,好象要补偿我童年所有的悲伤和我以后所有的痛苦那样吻我。然后,他把头埋在我的胸前。
      我的手指在他头发里穿梭。怎么啦。
      辣辣。他在我胸前发出闷闷的声音。
      我要去北京了。你可以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下去。

      我猛然张大了眼睛。


      TRACK 2 BLACK STONE

      海边。
      黑木告诉吐鲁番,莲要到北京去。过去经常一起演出的一个乐队,叫‘非感觉“,马上要在北京正式出道。他们的主唱非常好,是个叫雷拉的美丽女子。他们的吉他手在内部纠纷中,不做了。他们所有人都钟意莲。
      那我们的BLACK STONE呢!我们的乐团不是才有一年半吗?
      吐鲁番,你也不想莲委屈在这个小地方吧!他有他的发展。弹贝司的人很多。我们可以再找一个。
      那么他不是要扔下辣辣?
      辣辣不是能被谁扔下的东西。她是那种不必靠男人,也能活得很好的女人。如果她想去,会和莲一起去北京。
      可是“非感觉“并不需要另一个主唱。
      是的。辣辣会明白这一点。如果辣辣也去北京的话,我们的乐队算是彻底解散了。到时候我也不会再打鼓。吐鲁番。如果你想接着玩乐队的话,就得另外找人了。
      黑木仰着脸,墨镜下面没有表情。慢慢吐出一口烟。他看着碧蓝碧蓝的天空。

      碧蓝的天空。从吐鲁番的房间能看见夏天的海。洁白的丝云和清风一起吹动着窗帘。
      莲吸进一口烟。说,吐鲁番,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弄个乐队?我来弹贝司,你的吉他没丢下吧?
      万岁!我每天都练琴。最近也开始练习作曲了!
      黑木闷声不响地吸烟。就你了。我来打鼓。
      那主唱是谁呢?
      是呀,我们也在发愁。最好是个女孩子。
      声音一般就行,但是样子越漂亮越好。
      黑木,你认识什么漂亮女孩子没有?
      哪有莲认识得多。
      那些女孩子完全不行。而且绝对不能和乐队里的女人扯上关系。
      那又怎么样!有爱情就行啦!
      爱情?呵。吐鲁番,只有你才相信。
      莲,嘲笑爱情的人会为了爱情哭泣的。
      哈哈哈。
      吐鲁番的妈妈在外面喊,小子,辣辣来啦!快点出来!
      女人吗?黑木问。
      美不美?莲问。
      是辣辣呀!圣诞节的时候你们不是见过。

      第二次看见莲,是个海风轻拂肌肤的盛夏午后。我的脖子上系了一条很长的缎带。我放下还给吐鲁番的CD。仓皇逃走。
      莲追逐而来。我像树林里的小鹿一样,跑得心碰碰地跳。
      他的手抓住我脖子后面飘扬的缎带。像拆开一份礼物那样。
      辣辣,跟我们一起唱歌吧。我们需要你的声音。

      长长的飘扬的缎带系在麦克风上。
      我站在灯光下面的舞台上,我的声音像穿过山谷的清亮的风。
      我放声歌唱。

      起初,乐队叫什么名字让我们想了很久。
      各种各样英文的中文的名字,洋气的,土气的,怪异的,另类的。但是没有一个让我们四个人都满意的名字。我们在灵感枯竭的时候加倍抽烟。房间里像扔进了一个烟雾弹。我们每个晚上去那家相熟的日本料理喝酒。塌塌米上全是空的啤酒瓶子。
      最后,沉默寡言的黑木把他一直吸的烟扔在桌子上。那种气味古怪的烟的名字叫BLACK STONE。我说,就叫BLACK
      STONE吧,简称BLAST。很响亮的名字。奇怪的是,每个人都觉得这是个好听的名字。
      黑木说,队长的命令,以后大家都要抽这个牌子的烟。
      去你的!我们一起喊。

      那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从没有朋友的我到拥有了伙伴,从没有自信的我到可以大声唱歌。我有了足够的钱以后,习惯了在舞台和舞台下面画浓妆。我喜欢自己涂抹得艳光四射的脸,那张面孔不容忽视。我喜欢PUNK的打扮,很多的戒指和环。金属的链子和皮制的靴。豹纹的外套。一切有冰冷质感和野性色彩的东西,让我自由和温暖。

      你会去北京吗,辣辣。
      吐鲁番问我。
      你希望我去吗。我淡淡的问他。
      不希望,因为我不喜欢为不是你的人伴奏。吐鲁番真是个好朋友,什么时候也都在我身边的那种。我爱他像爱我的婆婆一样。
      这样的答案让我感动。但是,在心里,我多希望,这是莲说出的话。应该是莲对我说,辣辣,我不会为了不是你的人弹贝司。
      辣辣,你是想去的吧。想陪在莲的身边。他是真的爱你。这两年别看他一副吊儿锒铛的样子,但是他一次也没偷吃。就算没法在一个乐队,你们可以在一起生活。
      不,吐鲁番,那种生活我不要。
      所谓的任性就是不肯按照自己不想要的方式生活下去。我想在莲的身边唱歌。但不是仅仅做他身边的一个女人。在北京那样的城市,为他洗衣服,做饭,生孩子。我知道莲多么想要一个孩子。甚至许多孩子。没有家人的他想要人丁兴旺的一个家。我也想。但是,我才18岁。我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我会有一个被撑开,被撕裂的身体,所有的皮肤都是使用过的样子。我的腿会因为有九个月支撑着巨大的重量而筋腱断开。那样的腿不能站在舞台上。我会因为半夜喂奶而精神不济。这个时候,莲的新乐队正一步一步走向成功。我会不会不甘心?会不会埋怨他不肯给我一个完满的梦想?会不会向那些不满足的女人一样哭闹,嘈吵?我的声音会不会尖锐起来,而不能唱歌?
      我太爱莲。我非常明白。所以我不能就这样跟他去北京。我因为太爱他所以要离开他。我宁可一切在完美的时候暂停,也不能忍受美好的东西被打磨,被残酷的现实消磨,最终麻木,消失。
      我宁可忍受截住奔流时候巨大鲜明的痛苦。哪怕摧毁了我。也不要麻木。最美好的东西不甘平淡。也不能平淡。
      或许在我们都再老一点的时候,当我心底喧闹的大声的歌声渐渐平息的时候,那些尖锐刺痛我的东西变成安静甜蜜的波澜的时候,我会愿意为莲生一个孩子。一堆孩子。我们会有一个每天开出一朵花来的花园。
      但不是现在。

      我会接着唱歌,吐鲁番。
      等到我唱得更好的时候,我会去北京闯荡的。
      我不要在任何人的影子下面,我要靠自己声音,让所有人记住我的名字。
      我首先是辣辣,然后才是一个女人,莲的女人。

      TRACK 3 蛋糕上的草莓

      我对吐鲁番说,我不会后悔的。吐鲁番温柔地擦拭掉我的泪水。辣辣,女人有时候要软弱一点才容易得到幸福呢。可是什么是幸福呢?失去声音的幸福,我不会要。我不是美人鱼,如果喝了哑药才能得到一个男人的爱情,那么,我会把我心爱的男人带到我的海底宫殿。哪怕是尸体。

      我和莲走在一起,正好是我们认识满一年的圣诞夜。那天我们在“芳名卡门”的演出超乎意料地成功。所有人为我们疯狂。我把项链和身上所有可以扯下来的东西都抛向人群。我们的汗水挥洒如雨。我越唱越兴奋,越唱越高亢。我夹着烟,在舞台上快乐地摆动着腰肢。后来莲和高木都即兴表演了自己的绝活。好几个FANS跳上舞台来扭动,我们还替他们伴奏。后来到十二点的时候,我们的情绪都HIGH到了最高。
      结束演出了以后,喝了一点酒,莲送我回去。我们在防波堤上尽情玩耍。又下雪了。风雪弥漫无人的海边。雪花迅速堆积在路边的台阶上,料理店门口的灯笼上,屋顶上,树枝上……大雪覆盖了寂静的城市。天空没有一只鸟飞过。天地间只有我们。
      我们打雪仗打得累了,坐在防波堤上。把歌迷送的大包小包的礼物拆开来看。有一个亲手做的奶油蛋糕。上面有鲜红的草莓。
      莲说,哼,说不定是我的女歌迷送的。心想,你会不会和我有一腿。准备毒死你。
      我可不想在还没做过爱之前,就被毒死。
      我用食指挖了一块奶油。你先尝吧。
      我也不想在还没和你做过爱之前,就被毒死。
      莲突然吻住我。青涩的我,眼睛还睁得大大的。因为太紧张,几次想咬住他的舌尖。我的身体因为寒冷而颤抖,在他温热的大手下得到安抚。灵魂好象找到故乡。我像迷路很久的孩子,找到故乡。
      我独自上路的时候,没想到路这么远。而且没有可供休息的地方。独自背负旅途的行装我已走得,太久太累。这样的时候能遇见你是多么好呀。我要把所有寂寞和痛苦都毫无保留地寄托给你。也让你把所有的孤单和悲伤都交给我,我们彼此交换。
      现在死了也没关系。他说。莲低头舔掉我食指上的奶油,把我的手指含在嘴里。然后把草莓塞进我嘴里。然后再吻我。这次我已经可以热烈地回应他。他说,辣辣,你真是小女巫。你一点也不老实。
      我说,你喜欢老实的女人?
      当然不会。

      每次激情平息的时候,我们会在浴缸里一边抽烟一边聊天。那是我心情最平静最满足的时刻。我们会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有时候太累了,我在浴缸里睡着了。莲会在水变冷之前,用大毛巾把我擦干,然后抱到床上去。我闭着眼睛,安然入睡。
      我问过他,大家不是说不能和我扯上关系吗。
      他说,如果是爱情就没问题。然后拉着我的手,覆盖在他的心脏上。
      因为不习惯棱角分明的他有这么肉麻的举动,我会笑出来。
      莲会脸红的。
      我们很快生活在一起。我什么也没拿就搬进了莲的房子。我们把浴缸打掉,换了双人的大浴缸。我们在房子外面的黑铁牌子上,多写了一个L。那代表我。他开始教我弹吉他。我学会做一些昂贵费事但是好吃的食物。
      我在胳臂上刺上了一朵红色的莲花。
      房间里有一张巨幅的SID和NANCY的海报。我说,我们也要一边唱歌一边在一起。我把一个和SID脖子上很相似的铜锁扣在莲脖子上的项链上。我拔出钥匙。不许他拿下来。
      我们不分日夜地弹琴,唱歌,或者做爱。直到离开。

      那天去送行。莲随身只带了把吉他。
      只是这些?吐鲁番说。
      我只要吉他和烟就够了。莲说,又吸了一口烟。
      什么呀,他早已把行李托运过去了。
      我淡淡说,时间到了。大家都变得有点沉默。
      莲把那支还没吸完的烟递给吐鲁番。吐鲁番接过,默默地吸起来。黑木已经转过头去。
      莲搂着我走到火车车厢旁边。他粗暴地吻我。泪水顺着我脸颊流进嘴巴里面,是咸的。因为他右手拎着吉他,无法紧紧拥抱我。我死命地把自己揉到他怀里。没有言语。这种时候,语言是苍白无力的。我只能努力记忆我的男人的线条。记忆他的皮肤和气味。我的生命里他所留下的印记。流淌在血液里。渗透在皮肤里。ALL
      AROUND。
      然后,猛然撒开手。转身跑开,然后,哭倒在地上。
      火车开动。吐鲁番喊着莲的名字跟着火车飞奔。却看见车厢里莲弯下身子,痛苦地将脸埋在掌心里。指缝里,泪水渗透出来。

      我们没有说再见。但是我们都清楚,分开生活,对两个人都是致命的。电话或者信件,只要不能紧紧拥抱,就全是无意义的。不关痛痒的言语和文字,无法抚平我们的疼痛。可是我知道莲的寂寞。每个晚上,他的那种说不出的寂寞,就在我的身体深处释放出来。我能感觉得到。就像感觉到自己手指被钉子弄破时的那种疼痛。莲的寂寞,像暗夜里的潮水一样,一波一波地拍打着我。无休无止。

      我们又找了一个黑木的朋友来弹贝司。那家伙也很上道,我们在一起依然很开心。我们仍旧在演出完了的时候一起去那家日本料理喝酒。圣诞夜我们在NOIZE演出。歌迷们依然送我们很多礼物,今年小尉送我的是一个自己烤的蛋糕。
      但是我偶尔还是会后悔。后悔自己没留在莲的身边。安静的时候我会觉得他好象还在这空旷房子的某个角落。会从背后抱着我。经常会幻听,好象听见细细的属于他的吉他声。我有一次梦见他,蜷缩着睡在地上。像子宫里的婴儿,非常脆弱的样子。特别是这样下着雪的晚上。一个人泡了澡依然觉得冷。独自吃一整个蛋糕怎么说也太大了。小尉的蛋糕真甜。我穿着莲的睡衣,一边微笑一边哭泣。
      我没吃蛋糕上的草莓。

      现在这个城市里,四处可见“非感觉”的巨幅海报。正中央的是一个娇小美丽的女孩子,她是主唱雷拉。她的身边是莲,脖子上依然挂着我扣的铜锁。雷拉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左边和右边是两个英俊的男子。
      我相信这个国家的其他的城市也是这样。

      在生日那天,阳光洒遍大海。我给努力的自己买了一份生日礼物。一张去北京的单程车票。
      手上的行李——只要吉他和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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