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毕业后怎么办理:幽暗大厅的芬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17:22:21

 幽暗大厅的芬芳

      柏邦妮

      我有一只大抽屉。里面放的是永远都不会写的,而且无疑也是不值得去写的故事梗概。
      有的只有一个名字。比如《无神论者赞美上帝》,比如《我不是为了被爱而来》,比如《蝴蝶的左翅,蝴蝶的右翅》。
      我喜欢冗长的名字,(起码八个字),好似有无限可能。
      这是一个恶劣的爱好。大家可能也都已经发现。

      有的是主角的名字。
      那些单字,散发着遥远的梦想气息。我能够触摸到时间和空气的质地。能够看到衣裳的褶皱和色彩,甚至破旧的光泽。
      阿初。这应该是一个穷苦的饱经磨难的女人。她背着一个荞麦皮枕头开始搬家。跟着她的第三个男人。她的牙齿被上一个男人打掉了。她像一个猫崽子一样可怜巴巴的。害怕挨揍。
      她会得到幸福的,一点点的小幸福。这就够了。

      我很愿意给我笔下的所有人物以幸福——有些东西,我自己无法拥有,并不妨碍我微笑地看着别人享用。

      还有很多故事甚至连名字都没有。
      他们有的只在我头脑里出现了一个夜晚,有的占了我一个星期,或者是几个月。大大小小的事件阻碍了他们的发展。最大的原因,恐怕还是我自己缺乏才华和坚忍的精神,又没有计划。
      我总是安慰自己说,为了写完而去写完,就像为了做爱而去做爱,是顶顶愚蠢的事。
      我最容易原谅自己。

      年轻的时候,我看见周围的人总是乐于做这样的蠢事。
      只能看到肉体的欲望和心灵无药可救的寂寞。
      只有情欲的时候,我们宣称爱上了对方,当肉体餍足的时候,我们抱怨对方爱得不够多。
      即使如此,仍旧牵扯。
      因为,两个人下地狱,比一个人要好。

      我比别人要更知道放弃的美好。
      坚持,是一个惨烈的词。
      奉献,很容易变作牺牲。
      我轻易地丢弃了所有看起来不太好的兆头。害怕出丑。
      很容易厌倦,连同自己一起。
      所以,那些没有写的,没有写完的故事算什么呢?一旦一个梗概被搁置到一旁,就很难重新再拿起来。这些念头形成时的那种兴趣和热情随着产生这一切的动机一起消失了。
      和那些不深刻的爱情一样,轻佻浪荡地消失了。

      黄昏的时候,我一定要出去走走。
      这是今年夏天开始养成的习惯。
      开始这样不正常的生活,已经有三年了。每四个小时睡一会儿,我称之为“贝多芬作息”。我在一天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入睡,在任何时候出行。没有任何工作日,假期,节日的概念。
      久而久之,也失去了时间。
      我总觉得我仍旧停留在二零零四年。

      我曾多么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啊。我有属于自己的一间屋。我有一点钱。我有属于自己的大把大把的时间和心灵空间。
      我不必忍受上司,会议,批评,人际,口水,地铁。
      我活得比谁都简单,比谁都自由。

      这种喜悦很快就消失了。
      我的房间成了我的受难地。
      有时,绝望片刻袭来,当夜幕降落。白茫茫的雾压在窗口。房子好象变了形,屋内成了一片绝望之地。没有访客,没有朋友,今天没有,就像昨天没有一样。我不想读任何一本书,不想看任何电影。我甚至懒于开灯。我的电脑积满了灰尘。
      经年累月的孤独真让人发疯。

      必须要出去,要到人群里去。
      必须要亲自买菜,不能叫外卖。
      每天必须散步三十分钟。
      黄昏的时候,不要单独一人。
      要找一个人交谈,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说什么都可以。
      要记得微笑,要闲聊。
      很轻易的把电话号码给了别人。谁打来都不是骚扰。
      对我来说,上门卖碟的小贩,和烤羊肉串的大叔,都是生活里的重要人物。因为我见他们的次数,比其他人多得多。
      我很容易觉得我并没有在生活——虽然我活着。

      所以我格外热烈地盼望玩耍。每一个朋友的邀请我从不拒绝。当成非常重要的约会。
      渐渐的发现和他们无话可说。我能够闲聊的,不是书籍就是电影。工作方面的事情,我一无所知。人际简单,八卦也无从得知。
      我们的疲惫,截然不同。
      他们的劳累来自外部,忙碌,在北京这么大的城市生活,压力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的疲倦来自内心。来自我自己。

      我称我的生活,为“一个人的战争”。

      不向意气消沉投降,
      不向幽闭颓唐投降,
      不向虚无无聊投降,
      不向无病呻吟投降。

      所以,我看起来还是满乐观,满光明。
      我相信爱的再生,相信生命的喜剧,虽然骨子里我是个悲观主义者。
      很多人读我的日志,觉得我的生活充满乐趣和新奇,
      说实话,对他们何以得出这个结论,我很是惊奇。

      每隔一段时间,我必定见我的一个摄影师朋友。她是学动画的。圆圆的大眼,毛发浓密,像一只可爱的小老虎。她也擅长化妆。她比任何人都熟悉我的脸,在她的手里,我的脸是一张舒展优良的画布,随意涂抹。她的镜头,能拍出我最好看的样子。高傲或者清狂,可爱或者华丽。都不是我自己所能预见。
      我总觉得,她一定比我还更了解我自己。
      她使我第一次开始喜欢自己的脸。

      她这一回是路过我的城市,中途买票,转去另外一个城市。
      我在火车站里和她在一起呆半个小时。
      百无聊赖,IPOD里放着相声。她坐在我身旁,耳朵里塞着另外一只耳机。
      候车大厅的电视屏幕上,播放着卓别林的无声电影。那些穿着破旧风尘仆仆的民工们,和我们一起笑得前仰后合。所有的人都在注视着屏幕,站着,坐着,歪着,仰着头,忘记了现实。我被这个景象感动了。
      卓别林像一位伟大的君王。他是穷人的皇帝。只要他一出现,就没有什么能转移人们的注意。人们笑他,笑声是善意的。心里充满了对他的同情和感激。他卑微,然而并不渺小。他善良,又有幽默感。
      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卓别林很像一个神明。

      我们就在卓别林和相声中间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
      “你也知道,我老是半途而废。”我跟她说。
      她说:“想到什么就去做嘛!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
      “我就是缺乏魄力,想得太多,磨磨叽叽。”
      这是实话。我考虑要不要拖地,能考虑一个星期。
      “知道自己哪里不好,就要改变嘛……很多偶然都能改变一生的。我表姐就是和一个在地铁站里认识的男人结了婚……”
      我们意识到这个例子是多么浪漫又无聊就开始笑了。

      偶然,似乎意味着浪漫。
      几率越小,我们越觉得神奇和幸运。从而感觉到不可违逆的命运。
      就好象,我们宁可相信天才和即兴,也不愿意相信计划和努力。
      不相信偶然,是我的职业病。我是一个编剧。
      任何依靠偶然和巧合来推进情节和进行转折的剧本,都是拙劣的技艺。那是好莱坞和韩剧的逻辑。好的电影,结构应该像《卡比利亚之夜》一样严谨和完美。在费里尼的电影里,每一个小插曲都是自发和自为的,显得生动和随机。然而,每一个插曲又是安排成序的。这种秩序总是在事后在显示出自己的绝对必然。每一段历程,都是为了下一段历程做准备。
      我不喜欢偶然,就像我不喜欢投机。
      当我看不到必然的轨迹,我就开始放弃。

      然而,我的朋友提醒我:生活并不是一个剧本。
      我不是全能的上帝。
      没有那个时机,站在一切可能之上统筹,在所有发生之后规划。
      生命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充满了奇遇。
      我被她说服了。
      谈话的中途,我们得出一个结论:任何偶然都不要轻易放弃。
      为了打破我眼下封闭的生活,我应该相信奇迹。

      我看见了一件裙子。
      不是看见,是看上。
      我曾经看上过一条裙子。
      坦白说,我对衣服没什么执念。我不是一个讲究穿戴的人。一个看重精神生活的人,多多少少对物质,就不是那么有兴趣。多一件衣服,少一件衣服,没什么区别。
      这么喜欢一件身外之物,还是头一次。
      那是一条剪裁复杂的裙子,披披挂挂。大概裁成了六七幅,长的短的,布片儿像抹布一样垂落,有的是红色的,有的是黑色的。看起来非常热烈,放荡,又有一种破损的高贵感。总而言之,我觉得,那就是一条我的裙子!
      可是那条裙子穿在一个陌生女人的身上。
      我就那么眼巴巴地看着那条裙子离我远去,从此再也没有碰见。
      那种心痛,不亚于目睹一个命中注定的爱人因为我的怯懦擦肩而过。

      事后,我很多次回想,我可以得到这条裙子的方法。
      其实异常简单。
      只要跟上前去,直接开口问:“请问这条裙子,你是在哪里买到的?”
      或者,得知裙子的牌子也可以。
      再赞美她几句,她兴许就笑容满面的告诉了我。
      可是,这对我来说,太难了。
      我是一个连和楼下小贩说话都要事先想好话题的人。要我对一个陌生人搭讪,实在是太困难了。在大学的时候,朋友们一起饮酒玩乐。划拳,输的人要不就是任人摆布,要不就是继续喝酒。轮到我的时候,被要求去跟酒吧里的一个陌生男子要电话号码,我硬是一言不发地灌了一整瓶红酒,也无法开口去问话。然后因为不胜酒力开始呕吐。
      连尝试的愿望都没有,直接就放弃,并且痛苦的忍受惩罚。我的无趣使大家都很扫兴。

      卓别林走上幸福的美国大路,流浪女跟随着他。
      我坐在火车站的候车大厅,手里举着一杯可乐,严肃地思考人生。我认真地跟朋友说出我准备去做的壮举。
      “要是我看上一件衣服……比如在大街上,我一定会去问是在哪里买的。”
      然后呢?她笑着看我。
      我继续严肃地看着她说:“不管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我一定会拦住那个人开口问,在哪里买的?是什么牌子?”
      她似乎觉得再笑就对不起我了,收敛了笑容,也一本正经起来。
      谁知道人生是从什么地方开始改变的?
      教科书里没有这么说,DISCOVERY也没有说过。我却跟自己说,是从坦率说出“我想要”开始。

      (还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