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阴阳师2006:转载:防腐重在“锁”住贪心而非设防限“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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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重在“锁”住贪心而非设防限“卡”


付  娜



    《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实施已逾半年,效果到底如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所研究员杜治洲认为,购物卡实名很难起到预防腐败的效果。(据2012年01月10日 《光明日报》)

    年关将近,各大超市、商场的购物卡又掀起一波销售热潮。近年来较为敏感的购物卡腐败问题,也随之再次引起公众关注。2011年6月,中央七部委曾联合出台政策实行高面值购物卡实名制,以遏制购物卡滋生的腐败问题。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因市场流通渠道广泛、监管存在漏洞、执行力度薄弱等诸多原因,实名后的购物卡不但未能“卡”住腐败,反而给群众购卡带来了一定麻烦,其对腐败的遏制作用更是微乎其微。

    据记者调查,购物卡实名制可谓是“雷声大雨点儿小”。政策高调出台,但在执行过程中却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甚至一些商场的记名卡和不记名卡买卖程序完全相同。对执行不力者和违反规定者的处理更像是“亲妈打孩子——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完全没有威慑作用。再加上制度本身存在的“硬伤”以及监管过程中的种种漏洞,使得购物卡实名制成了“牛栏关猫”——纯属摆设。

    因购物卡实名制并未达到预期效果,而购物卡本身又带来逃税漏税、倒买倒卖、行贿受贿、变相赌博等种种弊端,导致公众对购物卡的态度愈加敏感,仿佛但凡购买高面值购物卡就是行贿之用,使用高面值购物卡的就是收受贿赂,一时间“草木皆兵”。监管人员对持卡者进行全程监管有侵犯隐私的嫌疑,而不监管又会导致工作执行不利,也有左右为难的意味。甚至有专家提出“如果实在无法有效监管,不妨将购物卡取缔”这种“竭泽而渔”的观点。

    笔者认为,加大防腐力度的态度值得肯定,但要找准防腐的方向。购物卡本身并不可怕,实名制也无可厚非。但我们必须认识到,购物卡只是部分人从事腐败行径的一种载体,腐败在人心,而不在卡上。防腐重在防住“贪心”,而不是对购物卡的流通使用进行设防限制。

    试想,购物卡何以成了一种新型的行贿载体?无非因为送物太麻烦,送钱太张扬,而卡却简单快捷也便于隐藏。但其与钱物的本质相同,都是行贿者求官求财求方便的“敲门砖”。而受贿者收受购物卡的心态和性质,也与收受钱物并无二致。说白了,双方都是出于一个“贪”字,是内心的贪婪所致。因此,封锁腐败的载体绝非防腐的治本之策,若想防腐取得实效,还要在“锁住”贪心上下功夫。行贿受贿的存在,只因制度上有漏洞可钻,如果制度运行严密化、政策执行规范化、权力监管无隙化,也就关闭了投机取巧的“后门”,行贿也就失去其存在的必要性。如此一来,人与人之间都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更无需再刻意设防。

    相关部门对购物卡的监管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笔者认为,若将这些资源投入到日常工作的运行当中,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当中,对法律威慑力的维护当中,以此锁住官员的贪婪之心,行贿者的投机之心,比用在设防限“卡”上,要有益得多。更何况“卡”是死的,而人是活的。与其费尽心力去对购物卡实名,倒不如想想如何推行官员财产实名公开来得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