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世纪元飞龙试铸币价:李国文文史随笔选(1----1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2:33:42
目录 1,文人的报国情怀
2,名士末路(张岱)
3,“人老莫作诗”(附:子川:三读《人老莫作诗》)
4,话说门子(16楼)
5,文人的性格(孔融与祢衡)
6,文人的节操
7,文人的愉悦(袁枚)
8,东山猛虎不吃人(龚自珍)
9,文人的精神(李清照)
10,想象力到哪里去了?
11,文人长寿考
      1, 文人的报国情怀        李国文   公元1290年(元世祖忽必烈至元二十七年),“八月,癸巳,地大震,武平(内蒙昭乌达盟宁城县西旧大名城)尤甚”。   《元史》描写这次震灾的惨状:“地陷,黑沙水涌出,人死伤数十万。”余震一直不断,持续到九月。元世祖忽必烈“召集贤、翰林两院官,询致灾之由”。一个南人,一个降人,而且还是元的敌国前南宋王朝的一个皇室,赵匡胤的第十一世孙,仕元为翰林侍读学士的赵孟 ,跳将出来。   赵孟 ,在今人眼中,是位书法家,而宋、元之际,他的名节颇为世人所诟病,所不耻。怎么说,他贵为大宋王朝的皇族嫡裔,不抵抗,不合作,也许还说得过去,竟然叛祖背宗,变节出仕蒙元王朝。不但宋朝的人看不起,因为他叛宋;而连元朝的人也看不起,因为他降元。南宋的士流百姓痛恨他,蒙元统治集团的民族原教旨分子也藐视他。这就是当汉奸得到“好处”的同时,必须付出的“遗臭万年”的代价。万年,倒不至于;但付出一世的骂名不行,还得付出两世,三世,甚至好多世的骂名,那是可能的。   不过,这位全天候的才子,还算走运。《元史》评论:“前史官杨载称,孟 之才颇为书画所掩,知其书画者,不知其文章,知其文章者,不知其经济之学,人以为知言云。”明、清以后,大家多欣赏他那丰硕肥润的行、草、真、隶,而不大介意,或者,努力淡忘他的背宋投元的汉奸行径。可他活着的时候,我相信他绝不轻松。因为中国人对于汉奸的反感,是一贯的,历朝历代吃过汉奸苦头最多最大者,莫过于宋。所以,两宋之人对于汉奸,也最为深恶痛绝。宋·王明清《玉照新志》称:“(秦)桧既陷此,无以自存,乃日侍于汉奸戚悟室之门。”而清·无名氏《汉奸辨》则分析:“中国汉初,始防边患,北鄙诸胡,日渐交逼。或与之和亲,或与之构兵。由是汉人之名,汉奸之号创焉……所谓真汉奸者,助异种害同种之谓也。”   本来,中国文人,十之九,多浅薄,一有风吹草动,就耐不住寂寞。而作为一个汉奸文人(或者具有汉奸倾向的知识分子),有一种情不自禁的表演欲。他抓住这次地震的机会,私底下串连一个名叫阿剌浑撒里的忽必烈亲信近臣,搞掉另一个名叫桑哥同样也是忽必烈的亲信大臣。赵孟 刚投诚时,初到大都,曾在桑哥的尚书省当差,还曾因细微过失,被桑哥当堂施予鞭刑。众目睽睽之下,可让这个前朝王孙公子,饱受皮肉之苦,还丢脸于朝廷上下。作狗被主子踹上两脚,当然也是活该。正好,发生了这次地震,而且元世祖“询致灾之由”,他就想借此报一箭之仇。不过他知道,元统治中国,将人分为四等,蒙古人为一等,色目人为二等,汉人为三等,南人为四等。他要单打独斗,对这个骄横跋扈,无法无天,横征暴敛,民怨沸腾的桑哥发难,有可能吃不着羊肉,惹一身骚。只有利用蒙古人阿剌浑撒里,才能扳倒色目人桑哥。以夷制夷,坐收渔利,所以,也不能以一个纯粹的艺术家来看赵孟 。一般来说,当汉奸者,或具有汉奸倾向的知识分子,都非等闲人物。一场地震,正好给他一次登台献艺的机会。   不要以为文人不懂政治,不玩政治,不过文人在政治层面的较量,段级较低,手艺较潮罢了。忽必烈何许人也,如果不是一条目光如炬的沙漠之狼,至少也是一条耳听八方的草原之狐。兔子老了尚且不好拿,何况他已经做了30年的皇帝,什么没经过,什么没见过,对这个南朝降臣的地下活动,当然不会一无所知。笛卡儿有句名言,这个世界上有这许许多多的纷扰,就是因为人们不大肯待在自己家里的缘故。要是这位艺术家,能够按捺得住,能够安贫乐道,能够厮守着爱妻管道升,不在地震期间跳出来趁火打劫,里撅外挑,忽必烈也许就不会找他交流心得了。   我们在《元史·赵孟 传》中,看到这位灭宋的大帝与这位降元的文人,有过一段相当戳心窝子的谈话:   “帝尝问叶李、留梦炎优劣,孟 对曰:‘梦炎,臣之父执,其人重厚,笃于自信,好谋而能断,有大臣器;叶李所读之书,臣皆读之。其所知所能,臣皆知之能之。’帝曰:‘汝以梦炎贤于李耶?梦炎在宋为状元,位至丞相,当贾似道误国罔上,梦炎依阿取容;李布衣,乃伏阙上书,是贤于梦炎也。’”   民谚有云:当着矮子,别说短话,叶李、留梦炎,和赵孟 ,都是有前科的变节分子。忽必烈与他探讨汉奸甲和汉奸乙的孰优孰劣,而眼前这个汉奸丙,岂非十冬腊月喝凉水,点点滴滴在心头吗?言外之意,赵孟 再傻也听得出来,其实是蒙古皇帝给他一个善意的提醒。你从哪里来,是你做主的事,来了我欢迎;你到哪里去,是我做主的事,那就由不得你。所以,阁下,第一,别忘了自己是谁!第二,千万别走得太远!这年,忽必烈75岁,到底是一位老人家了。赵得感谢人老以后,心肠不那么铁石,否则,他的下场不会比桑哥好多少。看到这位如坐针毡的前朝皇族,看到这位头冒冷汗的文化精英,忽必烈把口气缓和了下来。“汝以梦炎父友,不敢斥言其非,可赋诗讥之。”   这对才子赵孟 来说,不费吹灰之力,马屁诗一首,即席呈递上去。“状元曾受宋朝恩,目击权奸不敢言。往事已非那可说,且将忠孝报皇元。”据宋·周密的《癸辛杂识》说,这首诗让留梦炎恨他一辈子。此次谈话以后,赵孟 便请求外调,做地方官去了。   忽必烈谈话中提到的留梦炎,确是一个死有余辜的汉奸。文天祥和谢枋得,正是死在他的手中。   不过,当我写下“留梦炎”这样一个怪怪的人名时,我很怀疑,除非那些在历史沉积物中讨生活的专门家,还有谁会晓得南宋末年的这个卖国贼?大概历史的“可恶”,就在于它筛选存留在历史上的人物和事件时,其选择的眼光,相当的两极化。无论忠奸善恶,无论贤愚良莠,只有极好的和极坏的,才能在历史上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在历史耻辱柱上受到永远审判的留梦炎,也许会由于时间的迁延而淡化,但是,只要中国人还记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还记得“只愿诸贤扶世教,饿夫含笑死犹生”的谢枋得,这个卖国贼想逃脱鞭尸的命运,是不可能的。   留梦炎,宋元之际,还真是轰轰烈烈过,风风火火过,先是宋朝末年的丞相,后是元朝初年的承旨翰林学士。两朝为官,位列中枢,也是一条相当了得的变色龙。按其官位以及他的“名声”,例应有传,志之才是。可他太臭了,臭到《宋史》和《元史》,都无法为他单独立传。元·脱脱编《宋史》,显然不能将他的同事留梦炎,列入《贰臣传》中,只好有意忽略。而明·宋濂编《元史》,若为这个叛宋投元的前朝汉奸张目,岂非咄咄怪事。然而,历史的公道,自在人心。据《樵书》:“孔公天胤曰:‘两浙有梦炎,两浙之羞也。’历明朝数百年,凡留氏子孙赴考,责令书一结云:‘并非留梦炎子孙。’方许入试。”   这就是中国式的斩草除根,中国人要是绝对起来,那也是蛮偏激的。宋·宋荦的《筠廊偶笔》感叹,这两位爱国志士,竟是同科进士。“宝 四年登科录,是科一甲第一名文公天祥,二甲第一名谢公枋得,忠节萃于一榜,洵千古美谈。”文天祥和谢枋得,可谓中国科举制度最成功的范例、中国科举史最出色的代表,因留梦炎的出卖而死,那你留梦炎的子子孙孙,也休想进得考场。   在清·纪昀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论述这两人的文学成就时,给予很高的评价:文天祥“平生大节,照耀今古,而著作亦极雄赡,如长江大河,浩瀚无际。其《廷试对策》及上理宗诸书,持论剀直,尤不愧肝胆如铁石之目。故长谷真逸《农田余话》曰:‘宋南渡后,文体破碎,诗体卑弱,故范石湖、陆放翁为平正,至晦庵诸子始欲一变时习,模仿古作,故有神头鬼面之论。时人渐染既久,莫之或改。及文天祥留意杜诗,所作顿去当时之凡陋。观《指南前后录》可见,不独忠义贯于一时,亦斯文间气之发见也’。”谢枋得“忠孝大节,炳著史册,却聘一书,流传不朽,虽乡塾童孺,皆能诵而习之,而其他文章亦博大昌明,具有法度,不愧有本之言。”      即使从文学史的角度,留梦炎也是罪不可逭。   这两位爱国志士都是宋亡以后,矢志不屈而死。历史上的中国文人,并不只有卖国贼留梦炎,变节者赵孟 之流,其优秀分子,其杰出人物,在家国多难之际,都会迸发出一种高尚的爱国情操。   道理很简单,因为这些文人,他们的生命脐带,系于这块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他们的血脉律动,与数万万炎黄子孙同命运共呼吸。国之安危,民之存亡,无不与这些文人的生命史、创作史息息相关。他们之所以敢于洒热血,抛头颅,以身报国,慷慨赴死,如鲁迅先生的诗所写“灵台无计逃神矢,我以我血荐轩辕”那样义无反顾地不惜牺牲生命。其实,是在我们这个民族的文化精神感召之下,中国文人做出的必然选择。   爱国文人用血写成的篇章,永远是中国文学史最辉煌的一页。   文天祥(1236-1283),号文山,江西吉水人。 山破后,元将“张弘范等置酒大会,谓文天祥曰:‘国亡,丞相忠孝尽矣,能改心以事宋者事今,将不失为宰相也。’天祥泫然出涕曰:‘国亡不可救,为人臣者,死有余罪,况敢逃其死而贰其心乎!’弘范义之,遣使护送天祥赴燕。道经吉州,痛恨不食,八日犹生,乃复食。十月,至燕,馆人供张甚盛,天祥不寝处,坐达旦,遂移兵马司,设卒守之。既而丞相孛罗等召见于枢密院,天祥入长揖。欲使跪,天祥曰:‘南之揖,北之跪,予南人行南礼,可赘跪乎!’孛罗叱左右曳之地,或抑项,或扼其背,天祥不屈,仰首言曰:‘天下事有兴有废,自古帝王以及将相,灭亡诛戮,何代无之?天祥今日忠于宋氏,以至于此,愿早求死!’”   “先是,天祥留燕三年,坐卧一小楼,足不履地。……王积翁欲令宋官谢昌言等十人请释为道士,留梦炎不可,曰:‘天祥出,复号召江南,置吾十人于何地!’”就这个卖国贼的这句话,文天祥被押至柴市受刑。“天祥临刑,从容谓吏卒曰:‘吾事毕矣!’南向再拜,死,年四十七。其衣带中有赞曰:‘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   据清·朱彝尊《日下旧闻考》载赵弼《文信国传》:“公至柴市,观者万人。公问市人,孰为南向,或有指之者,公向南再拜,索纸笔为诗曰:‘昔年单舸走维扬,万死逃生辅宋皇。天地不容兴社稷,邦家无主失忠良。神归嵩岳风云变,气入烟岚草木荒,南望九原何处是,关河暗淡路茫茫。’”   谢枋得(1226-1289),号叠山,江西弋阳人。“元至元二十五年(戊子,一二八八)夏四月,时程钜夫至江南访求人才,荐宋遗士三十人,枋得亦在列。……既而留梦炎亦荐之。”这大概就是汉奸和具有汉奸倾向的知识分子所特有的一种强迫症了。这也是有了汉奸,必有狗腿子,有了卖办,必有假洋鬼子一样,卖国求荣者,恨不能中国人都与他一块同流合污;崇洋媚外者,恨不能中国人都与他一起摇尾乞怜。谢枋得不想陪这个留梦炎作落水狗。“枋得复遗书梦炎曰:‘江南人才,未有如今日之可耻。春秋以下人物本不足道,今欲求为人如吕饴甥、程婴、杵臼厮养卒,不可得也!……夫女真之待二帝亦惨矣,王伦一狎邪无赖,市井小人,谓梓宫可还,太后可归,终则二事皆符其言。今一王伦且无之,则江南无人才可见也。今吾年六十余矣,所欠一死耳,岂复有他志哉!’”   “元至正二十六年(己丑、一二八九)夏四月,福建参知政事魏天 ……逼之北行,枋得以死自誓。自离嘉兴即不食,二十余日不死,乃复食。既渡采石,惟茹少蔬果,积数月,困殆。是月朔日,至燕,问太后攒所及瀛国所在,再拜,恸哭。已而疾甚,迁悯忠寺。留梦炎使医持药杂米饮进之,枋得怒,掷之于地。不食五日,死。”   宋亡,为“元至正十五年,宋帝 祥兴二年(己卯、一二七九)二月,癸未,( 山兵败),陆秀夫度不得出走,乃先驱其妻子入海,谓帝曰:‘国事至此,陛下当为国死,德 皇帝辱已甚,陛下不可再辱!’即负帝同溺,后宫诸臣从死者甚众。”   文天祥之死,为“元至正十九年,(壬午、一二八三)十二月,杀宋丞相文天祥。”这时,宋亡四年。   谢枋得之死,为“元至正二十六年(己丑、一二八九)夏四月,福建参知政事魏天 执宋谢枋得至燕,不屈,(绝食)死之”。这时,宋亡十年。(以上均据明·陈邦瞻撰《宋史纪事本末》)   对这两位爱国文人来讲,宋早亡了,他们所爱的家园,早就沦为异域,他们所爱的故国,早就山河变色,然而,他们至死也不放弃这一份爱,不割舍这一份精神依托,甘愿为这个不存在的故国,为这个失去的家园,走向死亡而无怨无悔。   要说到中国人的爱国,是和中国人长期以来形成的“国家”概念分不开。在儒家为尊的封建社会中,孔孟之道一直是以《易·系辞下》:“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和《孟子·离娄上》:“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来厘定局部和整体,个人和集团,小我和大我,细胞和组织的关系。在汉语体系里,“国家”这个词,是以“国”和“家”这两个字组成。而这两个单义的字组合在一起,所产生的相因相系,相辅相成的内涵,在英语的“state”或者“country”等单词中,是无法体现的。五千年来,正是这种恒定的诠释和不变的理解,养成我们文化传统中的独特禀赋。   爱国,对中国文人而言,就是基于内心深处的一种对国家的认同感。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中国文人的报国情怀,便成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   因为我们这个民族遭遇到太多太多的灾难,每一次异族入侵,都是大地血洗,生灵涂炭,山河变色,神州陆沉;每一次强敌来犯,都是奸淫烧杀,掠夺洗劫,铁骑践踏,赤地千里。当民族矛盾压倒一切,当生死存亡就在眼前,张扬着爱国情操的中国文人,就会挺身而出,就会前仆后继,“自古书生多意气,头颅掷处血斑斑”,这也就是为什么宋末、明末,以及上个世纪八年抗日战争时期,涌现出来那么多不屈不挠的爱国文人,演绎出来那么多可歌可泣的英勇事迹,道理就在这里。   聪明的人可以笑他们痴,笑他们傻,笑他们愚,尤其是那些具有汉奸倾向或洋奴心理的知识分子,更是撇嘴,斜眼,冷笑,摇头,一百个瞧不上。然而,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片偌大的国土,没有这样挺直的脊梁扛着,没有这样担承的肩膀挑着,中国早亡了,中华民族早完了。然而,不幸的是,中国这样过于聪明的文人太多,以至于聪明到不怎么像中国人,而像一个置身事外的外国人,更像那些指指戳戳专挑中国不是,专跟中国过不去的西方人。于是,在这班崇洋媚外的精英眼中,爱国,爱国主义,已经成为一个很臭、很烂,很过时的词语。只要谁提到、讲到、引用到,鼓吹到,就像动了他们的先人板板一样,马上就会歇斯底里发作,马上就会祭起亡幡,请出一个名叫塞缪尔·约翰逊(Johnson1 Samuel 1709-1784)英国文人保驾护航。因为此人说过:“爱国主义是无赖最后的避难所。”将“无赖”与“爱国主义”画上等号,而且是洋大人说的,不是圣旨,也是金科玉律,用来嘲笑,用来敲打,用来恶狠狠地诅咒这种崇高的境界,那是何等的过瘾,何等的痛快呵!于是,或一脸洋洋自得,或掩口葫芦而笑。   塞缪尔·约翰逊先生,这位英格兰的文学大师,想不到死后二百多年,竟然会被中国这班西崽们,时不时地将他从九泉之下勾魂过来,扮演钟馗这个角色,镇压中国老百姓。他如果有嘴的话,肯定会反问,先生们,你们究竟是糊涂呢?还是装糊涂,那是我说了一半的话呀!能不能求你们不要断章取义?如果有功夫,抽空读读我在1774年所写的一篇短文《爱国者》,那我就不胜感谢了。在这篇文章里,我的意思表达得再清晰不过,“真正爱国者的本质,与那些用不正当手段僭取爱国者头衔的沽名钓誉之徒的行为恰成对照。”你们应该了解,鄙人是以研究莎士比亚起家并名闻于世的,在莎翁的戏剧中,谁是真正的爱国者,谁是沽名钓誉的爱国者,还不足以识鉴和区分吗?   当下这班六国贩过骆驼的西崽精英,也算有点阅历和见识了。但是,邀取功劳,过于心切,领取美金,尤为心切,匆忙做学问之弊病,就是粗糙,知其皮毛,而不知其就里,遂难免缺失。更何况,任何名人的任何名言,都不能离开时代背景的整体考量。十六世纪的塞缪尔·约翰逊先生,也无法完全悖于他所生活着的那个国家和那个时代的总趋势。一个喜欢把手伸向世界各地的不列颠帝国,正处于工业革命的全盛时期和向外扩张的黄金时代,绝不会对被殖民地的人民灌输爱国精神和爱国主义的,那只能起到碍手碍脚的作用。所以引用这位洋大人话的西崽精英们,不过是难与适变的“胶柱鼓瑟”罢了。             我忽然想起鲁迅先生写过的《阿金》,此文收于《且介亭杂文》,对挟洋自重的西崽之类,有着深刻真实的写照。   这个阿金,“是一个女仆,上海叫娘姨,外国人叫阿妈,她的主人也正是外国人。”因为主子是外国人,她也就顺势以租界地里的高等华人自居,很看不起中国人和弄堂里的一切。那班西崽式的精英分子,其实也就是生活在文化圈,新闻界,传播媒体,网络世界中的阿金,一有洋人撑腰,二有洋人指点,三有洋人鼓掌,四有洋人埋单,与阿金在弄堂里制造噪音,异曲同工,一有大事小情,一有雷声雨点,就像公元1290年(元世祖忽必烈至元二十七年)那场地震,按捺不住的赵孟 跳出来搞名堂,是一个道理。必定要说三道四,必定要指桑骂槐,必定要含沙射影,这三个“必定”加在一起,就是血口喷人,抹黑中国。   由此来看,那个弄堂里的阿金,公开地“在后门口宣布主张:‘弗轧姘头,到上海来做啥呢?……’”以卖身为荣,与西崽精英分子们罔顾事实,吹毛求疵,颠倒黑白,歪曲真象的公然无耻,以换取若干美元的辛苦费,并无本质的不同,只不过一个是在出卖肉体,另一个是在出卖灵魂而已。我不禁怀疑,如果有那么一天,英法联军,或者八国联军,又一次跃武扬威于京城地界,这班精英们会不会像满面堆笑的赛金花那样,成为联军统帅瓦德西的座上客,我想,那大概是准能一睹的好戏。             2,名士末路          作者:李国文    公元1644年,对中国人来说,是不知该朝谁磕头才好,而惶惶不安的动乱年月。   在北京城,首善之区,这一年,三月十九日,天下着小雪,朱由检吊死景山,四月三十日,玉兰花开得正欢,李自成撤出北京,十月初一,初冬阴霾的天气里,福临登基。大约在半年多的时间内,死了一个皇帝,跑了一个皇帝,来了一个皇帝。生活在胡同里的老百姓,对这走马灯似的政局,眼睛都嫌不够用了。   磕头,并非中国人的嗜好,而是数千年封建统治的结果。国人这种必须要用磕头的方式,向登上龙床的陛下,表示子民的效忠,才感到活得踏实的毛病,也是多少年无数经验总结出来的结晶。因为,老百姓有他的算盘,国不可一日无主,如果无主,势必人人皆主,而人人皆主,对老百姓所带来的灾难,要比没有主更祸害,更痛苦。因此,有一个哪怕不是东西的主,戳在紫禁城,也比人人皆主强。所以,京城百姓,在这半年多时间里,不管三位皇帝,谁先来?谁后到?谁是东西?谁不是东西?都乖乖地山呼万岁,磕头连连。   文人,有点麻烦,麻烦在于他们是这个社会里有文化的一群。因为有文化,就有思想,因为有思想,就有看法,因为有看法,就有选择。那么,他必然自问:第一,磕不磕?第二,向谁磕?所以,在这改朝换代的日子里,文人们比无知百姓多了一层烦恼,头是要磕的,可怎么磕,成了问题。   即使一家杂货铺,半年之中,接连换了三位东家,店里的伙计能无动于衷吗?虽然说,谁来都是老板;虽然说,不管谁来你也是伙计。但是,老东家朱由检,新东家福临,半路上插一腿的过渡东家李自成,对当伙计的来说,就产生了疑难,一是感情上的取舍,一是认知上的异同。可想而知,匆匆而去,匆匆而来的三位皇帝,胡同里的老百姓,只消磕头就行了。而文人,有的磕得下这个头,有的磕不下这个头;还有的,也不说磕,也不说不磕,给你一个背脊,介乎磕和不磕之间。所以说,这一年的北京,做老板难,做伙计又何尝不难呢?到了该笼火生炉子的季节,中国文人面对着磕不磕头的这张试卷,再不做出答案,恐怕日子就不好过了。   政权就是老板,文人就是伙计,任何社会都是这样的一种契约关系。虽然,大家羞于承认这一点,但大家也不否认“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个道理。事实就是如此,说白了,中国文人,不过是各人用各人的方法和手段,直接或间接地从统治阶级那里讨生活罢了。包括那些口头革命派,包括那些清流名士派,也包括那些不拿人民币而拿美元和欧元的西化鼓吹派,说到底,都是给人打工的伙计。老板开腔了,现在我是掌柜的,你要服我的管,听我的话,如此,你就可以留下来;否则,对不起,我就炒你的鱿鱼,卷铺盖走人。如果真是一家杂货铺的老板,这样的狠话,也许不必放在心上,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可大清江山,独此一家,别无分号,你到哪里去?明末清初,有多少中国文人,想彻底逃脱必须交卷的命运,也就仅有一个朱舜水,浮海去了日本,免除磕头的烦恼,绝大多数文人无一例外地皆要面对这道难题。   可怜啊,当时的中国文人,就只好一分为三:第一种人,磕头的顺服者;第二种人,不磕头的抵抗者;第三种人,让他磕,不得不磕,能不磕,绝对不磕的既不顺服,也不抵抗者。    我们知道,大明王朝第一个剃发磕头的武人,为吴三桂,准确日期为这年的四月二十二日下午时分,准确的地点为山海关老龙头军前。而大明王朝第一个剃发磕头的文人是谁呢?好像应该是钱谦益,然而不是。这位领军文坛的扛鼎人物,这位有头有脸的大明官员,是在吴三桂剃头后一年,顺治二年五月十五日清军过江,进入南京城时,将自己头上的白发剪掉,以示顺服。这位前朝的东林党人,首辅候选,晚明第一号种子作家,其实是一个不大耐得住寂寞的文人;不过话说回来,又有几多文人能耐得住寂寞呢?牧斋先生认为自己,既然胡服左衽地降清了,还不如索性豁出去为新朝大干一场,也算有失有得吧!随后,顺治三年,来到北京,给福临磕头来了。立授礼部侍郎管秘书院事,充明史馆副总裁,着实的滋润。他这一带头,一示范,不打紧,如吴梅村,如龚鼎孳,前有车,后有辙,也一一剃了发,排在后面向新朝磕头。这样,凡有奶便是娘的中国文人,凡光棍不吃眼前亏的中国文人,凡在前朝不得烟儿抽的中国文人,都走钱谦益这条路。这第一种人,大约占了文人的大多数。   中国文人在非要你买账,不买账就要你好看的老板手下,通常都将磕头列为首选的生存方式,这绝对是中国文人的聪明了。这聪明来得不易,是以千百年来纷纷落地的人头为代价而得来的。尽管这是一份苟且的聪明,难堪的聪明,你可以鄙视,你可以看不起,但大多数文人站在老板面前,这其中包括你、我,想到脑袋没了,其它一切也跟着完蛋时,会选择这一份聪明的。   不过,大多数文人聪明了,不等于所有中国文人都采取这种聪明的活法;还是有不聪明的文人,偏要做不买账的第二种人。一般情况下,不买账,说起来容易,实行起来却难。因为,得罪老板,至多将你开革,得罪皇帝,那是要砍你脑袋的。但即便如此,如张煌言,如陈子龙,如夏完淳……这班不怕死的硬骨头,刀横在脖子上,也绝不下跪;膝盖不弯,当然也就磕不了头。他们不但不剃发留辫,不但不磕头效忠,还要纠集人马,举刀执矛,进行反清复明的抵抗运动,坚决抗争,决不投降。这第二种人,在中国文人总数中,只占极小比例,但却是应该得到格外的敬重,要没有这些脊梁骨支撑着,中国文人岂不全是软壳鸡蛋了吗?   接下来,就是介乎磕和不磕之间的第三种人了,如黄宗羲,如顾炎武,如王夫之……索性隐姓埋名,匿迹销声,干脆远走他乡,遁逃山林,在那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一方面,自食其力,种田糊口,一方面,苦心研读,潜心著述。统治者的网罗再密,也有鞭长莫及的死角,于是,也就不用朝谁磕头。在这个队列中间,排在第一名者,非张岱莫属,首先,他年事高于黄、顾、王等人;其次,他文名不亚于钱、吴、龚等人;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他的风流倜傥,他的奇情壮采,却是大江南北,无人不知的大名士。   在《陶庵梦忆》一书的序言中,他这样写道:“今已矣,三十年来,杜门谢客,客亦渐辞老人去。间策杖入市,人有不识其姓氏者,老人辄自喜。”由此可知张岱盛时,不但山阴装不下这位名士,甚至杭城,甚至江南,也都仰其声名,羡其华腴,慕其文采,效其潇洒而从者如云的。那时,资讯极不发达,消息相当闭塞,这位大名士却有如此众多粉丝捧场,可见其声名遐迩。他在《闰中秋》一文中说到他的一次聚会:“崇祯七年闰中秋,仿虎丘故事,会各友于蕺山亭。每友携斗酒、五簋、十蔬果、红毡一床,席地鳞次坐。缘山七十余床,衰童塌妓,无席无之。在席七百余人,能歌者百余人,同声唱《澄湖万顷》,声如潮涌,山为雷动。”从他举办的这次嘉年华会看,这位大名士之大手笔,之号召力,之能折腾,之出风头,可想而知。   做名士,是风光的,可到了老板更迭,皇帝轮换之际,名士脑袋大,更是明显的目标。黄宗羲屡战屡败,入四明山结寨自固去了,顾炎武举事不成,到乡野间觅室苦读去了,王夫之知事不可为,隐遁湘西潜心著述去了。而这位江左名士,走又走不了,躲又躲不成,他只有采取这种与新朝既不合作,也不反抗,与当局既不妥协,也不顶牛的龟缩政策。实在无法背过脸去,必须面对这个绝不心悦诚服的皇帝,怎么办?或假作磕状,尽量敷衍;或磕下头去,却不认账。这样,第一种人觉得他不省时务,不知大势所趋;第二种人觉得他同流合污,缺乏革命气节,他自己也很痛苦。所以,他比第一种人,要活得艰难,因为不能不顾及自己的脸面,不能太无耻;他比第二种人,要活得艰险,因为不能不顾及自己的头颅,别撞到枪口上。于是,闪躲、避让,免遭没顶之灾,游离、回旋,终成漏网之鱼。三十多年下来,活得是多么不易。然而,他居然活下来了,那就更不易;而他又是一位众所周知的名士,则是尤其不易。   话说回来,也不是随便一个阿猫阿狗,张龙赵虎之流,就可以称得起名士的。《世说新语·任诞》载王恭的一句名言:“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看来,名士在中国,有着长远的历史。也许魏晋时的名士,只须有点酒量,背得出几句《离骚》即可。经过南北朝,经过唐宋元明,名士,就不是随便拎一个脑袋,可以充数的了。   第一,你得有真学问,第二,你得有真才情,第三,你得有真名望。有真学问,世人打心眼里佩服;有真才情,同行不得不心服;有真名望,官府轻易不愿拿你是问。你只是写过几篇报屁股的骂人文章,你只是出过几本过眼即忘的烂污小说,你只是喝过洋墨水能讲几句鸟语,你只是在巴掌大的地方上自我封王,对不起,这帮文坛暴发户,暴走族,想给张岱拾鞋,也是不够格的。   公元1644年,按天干地支排,为甲申年,中华大地惨遭一劫,先是李闯王进城称帝,后是顺治帝正式登基,遂彻底改变了社会秩序,打乱了生活节奏。这年,张岱47岁,行将半百,是他一生的转捩点。“甲申以后,悠悠忽忽,既不能觅死,又不能聊生,白发婆娑,犹视息人世。”一个从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鼎盛巅峰,跌入冰天雪地,四视皆空的万丈深坑,居然没自杀,没上吊,凭一丝弱息而能坚持过来,生存下去,不能不为这位从未吃过苦头,却吃了大苦头的张岱庆幸。   知识分子最怕的,也是最难规避的事情,莫过于降生到这个世界上,睁眼一看,时间不对,空间也不对,再退回娘胎也不可能,只有淹蹇一生的命运,等待着他,那才是既恨又憾的悲哀啊!而他在30岁至40岁的最佳年龄段,受到过明中叶以后反理学,叛礼教的运动洗礼,正是在思想上有所升华,在文学上大有作为的年纪;城头频换大王旗,三个皇帝走马灯式的转场,这位算得上明末清初最有才智的文人,掉进兵荒马乱的动荡之中,顾命都来不及,焉谈文章?老天爷不开眼,你又徒可奈何?   本来,晚明的这次“思想解放”,是一次连启蒙都说不上的“运动”,它与差不多同时的欧洲文艺复兴,简直不可同日而语。然而,这种意识形态,恰恰是在明代嘉、隆、万朝,经济渐次发达,商业日益繁荣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曾煞有生气过的。《金瓶梅》的问世,市井文学的兴起,商品消费的繁荣,市场经济的扩大,绝非偶然事件,而是时代在进步之中的必然。张居正的改革,虽然失败,但他的政策措施,确实使王朝增加了积累。这正是一次应该推进处于萌芽状态下的资本主义,走向发展的难得机遇。可是,第一,王朝太过腐败,什么事情也做不了;第二,文人太过堕落,只想到自己怎么快活,而坐失与世界同步发展的良机。随后,更为不幸的是,一个来自关外的,在文化上更加落后的民族,实行了完全倒退的野蛮统治,中国也就只有沉沦一途了。 )   不过,我们还是看到,即使这样一个早产而且夭折的“思想解放运动”,在反对传统的礼教束缚上,在反对程朱“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桎梏上,在被称为“无耻之尤”的李贽所嘲“阳为道学,阴为富贵,被服儒雅,行若狗彘”的非孔反儒上,在标榜欲望,提倡人性,主张本真,反对矫情,追求个性上,一系列文化批判,思想裂变,对当时文人而言,震动还是很大的。积极的一面,莫过于在张岱身上,所表现出来的离经叛道的革命精神,不随俯仰的独立人格,拒绝臣服的自我主义,和傲世嫉俗的内心世界。而消极的一面,也就是放浪形骸,纵情于感官之快,淫 靡放荡,沉湎于声色之好。这也是张岱在新的老板当政之后,不得不手忙脚乱,不得不狼狈应对的缘故,于是,性格决定命运,由于精神上的清高,做不了第一种人,由于物质上的诱惑,也做不成第二种人,遂只有成为第三种人,众人眼中的另类。   张岱,生于公元1597年(明万历二十五年),逝于公元1689年(清康熙十八年),字宗子,号陶庵,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在明末清初的文坛上,他不但是一个无所不能,无所不擅的全天候文人,而且还是一个身体力行,将明中叶那种“人情以放荡为快,世风以侈靡相尚”(张瀚《松窗梦语》)的风气,推向极致的人物。名士之名,一是能作(口语中的那个作),一是能闹,不作不闹,如何能名?张岱就是这样一位敢大浮华,敢大快活,敢大撒把,敢大癫狂的“败家子”。   从他《自为墓志铭》所写,“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桔虐,书蠹诗魔”;从他《陶庵梦忆》序文所写, “大江南北,凡黄冠、剑客、缁衣、伶工,毕聚其庐。且遭时太平,海内晏安,老人家龙阜,有园亭池沼之胜,木奴、秫粳,岁入缗以千计,以故斗鸡、臂鹰、六博、蹴鞠、弹琴、劈阮诸技,老人亦靡不为。”放浪至此,也许只能用“不可救药”一词,可以恭维他的了。他应该永远生活在明朝,那里才是他的精神家园。然而,他又不能死殉,因为他说他怕杀头时疼,只好活下来做清朝的人。可想而知,为什么他始终留恋昨日的浪漫,始终怀念旧朝的风流,始终不肯臣服,始终不向新朝磕头的原因。   张岱之不磕头,固然是他的反潮流精神,但也是他自由的天性,使之然耳。一个人精神世界的种种一切,是由这个人上溯三代的DNA所决定的,不会因时、因事、因人、因意识而改变,这也真是没有办法的宿命论。那个李自成手下的大将刘宗敏,大顺军的第二把手,也是甲申年进的北京。来自草根阶层的他,进了德胜门后,第一件事,满北京城找了个遍,要睡吴三桂的爱妾陈圆圆;第二件事,将搜刮来的黄金,铸成大饼子用骡马运回家,因为对这位流氓无产阶级而言,这就是他朝思暮想的最高境界。而他祖先的祖先,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也许是尽一生之力都奋斗不到的目标。现在,这位出息了的后代,跟着李自成闹革命,居然左手搂着名妓,右手抱着金砖,那可真是光宗耀祖了。一般来说,家庭,决定教养,出身,体现素质,这是铁的法则,小农发财的天性,动物发春的本能,刘宗敏非这样行事不可。同样,从世代簪缨的豪门望族中走出来的张岱,就未必像这位农家子弟那样下作了。“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燕子飞来,不等于寻常百姓,就成为王谢人家。刘宗敏企羡的那些,张岱半拉眼睛都瞧不上,而张岱在意的一切,那位起义农民也根本无法理解。因此,像张岱这样的名士,空前未必,绝后是可以肯定的了。在当今物质世界里,一掷千金的豪富,比比皆是,可他们的精神世界,绝对是一个个小瘪三。   更何况,从张岱更早的先辈开始,无不为通儒饱学,著作等身,家学之渊源,根基之扎实,自非等闲。就看他们这书香门第高台阶上,出出进进的人物,如徐渭、黄汝亨、陈继儒、陶望龄、王思任、陈章侯、祁彪佳兄弟等人,哪一个不是文章高手?哪一个不是思想先锋?这些时贤先进,对张岱产生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文化这东西,不是馒头,多吃即胖;学问这东西,也不是老酒,多喝即醉,那是一种缓慢的积累过程,一个渐进的成熟阶段。在这样一个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环境中成长,才分极高的张岱,自然要鱼龙变化,而冠绝一时的。   尤其是这富贵世家,自其祖父那一代开始,即拥有私家戏班,自蓄声伎小蹊,家境之豪富,门阀之通显,不同一般。因此,张岱就在文学,在艺术,在历史,乃至琴棋书画,笙箫管笛,吹拉弹唱,吃喝玩乐等各个领域,全面覆盖,达到无不精通熟谙,也无不得心应手的地步。当他早年过着精舍骏马,鲜衣美食,斗鸡臂鹰,弹琴咏诗的贵公子生活时,凡人间所有的快活,他都由衷地去追求,去享受;凡世下所有的美丽,他都急切地去把握,去拥有。这样一位得过大自在的文人,即使跌倒,即使趴下,也不会屈下膝来,像奴才似地朝新朝磕头的。   至于张岱之文,可以这样评价,在他之前不曾有,在他之后不会有。晚明文人小品文极多,多着重个人感受,张岱作文只是在摹写客观的人,事,物,景,偶涉自己,也是闲中落笔,超然物我。呈现给读者的,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以他《湖心亭看雪》一文为例:“雾淞沆砀,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上人两三粒而已。”就其中一连串的“一”,活生生跳入眼帘,烘托出美不胜收的西湖。这些本来极无味,也极无趣的数字,却起到点石成金的效果。读他的书,其随便的笔墨,其任意的文字,其隽短简约的词语,其明丽精俏的行文,其兴之所至的感想,其情致盎然的兴趣,比比皆是,处处可见,极耐玩味,百读不厌。   他的这两部小品文集,一曰《陶庵梦忆》,一曰《西湖梦寻》,书名中的这两个“梦”字,看得出来是他失去所有一切以后的返思。斯其时也,先生老矣,一瓢米,一把豆,必亲自劳作,方得果腹,一畦菜,一圃苗,必跋涉田间,方得收获,沦落困顿,无以为生,布衣蔬食,常至不继。也就只有这残存在记忆里的梦,是他仅有的慰藉了。    从他《三世藏书》一文,约略知道他在这动乱年月里,是怎样走上人生末路的。“余自垂髫聚书四十年,不下三万卷。乙酉避兵入剡,略携数簏随行,而所存者为方兵所据,日裂以炊烟,并舁至江干,籍甲内挡箭弹,四十年所积,亦一日尽失。此吾家书运,亦复谁尤?”然后就是他在《自为墓志铭》中所写的景况:“年过五十,国破家亡,避迹山居。所存者,破床碎几,折鼎病琴,与残书数帙,缺砚一方而已。”   不过,他没有颓丧,也没有噤缩。清人温睿临撰《南疆逸史》,曾赞美其著史立说,晚年刻苦的成就。   “山阴张岱,字宗子,左谕德元忭曾孙也。长于史学。丙戌后,屏居卧龙山之仙室,短檐颓壁,终日兀坐,辑有明一代纪传,既成,名曰《石匮藏书》。丰润谷应泰督学浙江,闻其名,礼聘之,不往。以五百金购其书,慨然曰:‘是固当公之,谷君知文献者,得其人矣!’岱衣冠揖让,犹见前辈风范。年八十八卒。”   这部二百二十卷纪传体明史,五易其稿,九正其讹。清人毛奇龄曰:“先生慷慨亮节,必不欲入仕,而宁穷年厄厄,以究竟此一编者,发皇畅茂,致有今日。此固有明之祖宗臣庶,灵爽在天,所几经保而护之,式而凭之者也。”至于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是不是就是张岱的《石匮藏书》?说法不一。纪昀的《四库总目提要》,陆以 的《冷庐杂识》,均持此说。姑置知识产权的争议不论,张岱以垂暮之年,以衰迈之力,以饥馁之逼,以孤难之境,给他梦中的故国立传,说明这位大名士的真爱所在,衷情所系,这才是让我们肃然起敬的。   也许这就是中国文人最难得的一种精神了。精神在,志弥坚,享米寿,节不坠,名士末路,余馨长存,足矣!          3,“人老莫作诗”            李国文    老猫躺在沙发上打呼噜,晒太阳,正常。小猫在屋子里跳跳蹦蹦,难得安闲,也正常;反过来,小猫吃了睡,睡了吃,懒得动弹,就不正常。老猫精神百倍,上蹿下跳,撞倒瓶子,打翻葫芦,肯定是不正常而且反常了。因此,一位诗人,一位小说家,活到老,写到老,还执迷不悟地要去侍弄写不好的诗?写不好的小说,真是教人不敢恭维的。   •作 者•      “人老莫作诗”,出自清代乾隆年间的才子袁枚的诗。   诗载《小仓山房诗集》卷二十五。   莺老莫调舌,人老莫作诗。往往精神衰,重复多繁词。香山与放翁,此病均不免。奚况于吾曹,行行当自勉。其奈心感触,不觉口咿哑。譬如一年春,便有一年花。我意欲矫之,言情不言景。景是众人同,情乃一人领。   香山,即唐代的白居易(772-846);放翁,即宋代的陆游(1125-1210),两人都为高龄诗人,同时,还是高产诗人。高龄可以高产,但高产不见得高质,后人对这两位大师的晚年之作,颇有一些负面评价。若白居易,明人王世贞称:“极其冗易可厌者。”清人王夫之称:“一失而为白乐天,本无浩渺之才,如决池水,旋踵而涸。”若陆游,清人朱彝尊称:“诗家比喻,六义之一,偶然为之可尔,陆务观《剑南集》,句法稠叠,读之终卷,令人生憎。”清人田同之称:“不免于滑易。”   袁枚的另一部脍炙人口的《随园诗话》,卷十四,第五十九节,也说到类似的这层意思。   诗者,人之精神也;人老则精神衰葸,往往多颓唐浮泛之词。香山?放翁尚且不免,而况后人乎?故余有句云:“莺老莫调舌,人老莫作诗。”   由此看来,不得不承认,写诗属于年轻人的专利,你就看俄国的普希金?莱蒙托夫,英国的拜伦?雪莱,中国的李白?李贺?李商隐?杜牧等诗人的创作经历,就知道他们都是在生命史上的黄金时代,写出一生中最好的诗。休看这些外国的?中国的诗人,寿命都不长,有的甚至等于夭折早殇,但他们却像苍穹里一闪即逝的流星,将他们最炫丽,最光彩的一刹那,照亮天际,划破长空,留下难能磨灭的印象。   因此,体会袁枚的思路,无妨作如此理解,先生们,女士们,到了谈不动恋爱的年纪,最好就不要写诗了。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写诗,恋爱谈不动,诗也写不好的。   我们知道诗人写诗,是一次心血的煎熬,需要热血沸腾,需要心跳加速,才能迸发出“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诗句,与谈恋爱一样,是很费精神,很用力气的事情。有人说,诗和爱是孪生兄弟,有人说,诗是爱的副产品,也有人说,爱有多深,诗有多好,道理就在这里。由此推论,一个文人,老了,见到明眸皓齿,婀娜多姿,青春亮丽,笑靥迷人的小女子,竟然槁木死灰似的无动于衷,竟然心如古井般的波澜不惊,你还指望他会涌出什么诗情来呢?   所以,基本上失去“性”趣的文人,说句不中听的话,只不过是苟且地活着罢了,既谈不上什么勃勃生机,也谈不上什么创造精神。不但莫作诗,连小说最好也莫作才是。在文学领域里,诗和小说,纯粹是形象思维在起作用的天地。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写作诗与小说的心路历程,基本也是这样的。而达到如此三种境界,而源自本我,始自潜意识的性之趣,爱之情,欲之真,望之切,虽然不是构成文学艺术魅力的全部,但却是起到关键作用的因素,这也是中外古今文学史所佐证了的。   你已经干涸了,你已经枯竭了,你已经不再是鲜活的血肉之躯,你已经成为木乃伊状的文学人,还能写出什么爱恨情仇,教读者为之歌,为之泣,为之呐喊,为之怒吼呢?诗就是要人血液沸腾的,温吞水的诗叫诗么?小说就是要人精神激动的,看了直打瞌睡的小说叫小说么?我们常说,性情性情,必须有真性情,才是真文学。汉语中的这个词汇,“性”虽是“性格”的“性”,但从文学创作的角度衡量,这个“性”,其实更接近奥地利那位医生弗洛伊德所说的“性”。   在弗洛伊德看来,人的行为?行动?思维?欲望,感情?性格?禀赋?天资,乃至所有一切精神现象,都是体内性激素的衍生品,这种论断当然过于绝对化,但人的新陈代谢的总规律,大致是符合《红楼梦》中“护官符”所云的“一荣俱荣,一衰俱衰”的规律。当阁下的头脑有点糊涂,记忆有点失灵,胃口有点减退,手脚有点迟笨,那也就是说,到了这一天,你老先生的性能力,不可能一枝独秀,独领风骚,你老太太的荷尔蒙,还继续斗志昂扬,百折不挠。由于到了这把岁数,性之不振,情之式微,心之无力,气之不继,那性激素就像散了黄的鸡蛋,拿捏不起,动弹不得。因此,灵感也就难以升腾,思路也就不能畅通,风雅也就无从得起,文采也就黯然褪色。在这种状态下写出来的诗或小说,肯定就不好看了。所以,“性”趣,可以作为文人自我观察的一个指标,若是不战而降,雄风不振,就要考虑是不是还继续写诗下去?是不是还继续写小说下去?   所以,袁枚说:“香山与放翁,此病均不免。奚况于吾曹,行行当自勉。”既是当头棒喝,也是至理名言。这种“人老莫作诗”的提醒,真是太适时的警示。   每个人在其生命周期里,感性的自己,和理性的自己,总是处于不停适应?磨合?调整?改变之中,这既是一个相辅相成,相生相克,此消彼长,逐步成熟的过程。也是人在各个年龄段得以充分发挥所长的过程。少年期和青年期,血气方刚,不平则鸣,冲动?激动?躁动?骚动,适宜于写诗歌,做小说;中年期和老年期,知性理智,求真务实,沉静?文静?安静?稳重,应该做学问,搞研究。因此,文若河悬,思似泉涌,笔底生花,倚马可待,是年轻诗人,年轻小说家所拥有的强势;而埋首书海,剔微钩陈,钻研学问,深入堂奥,是那些有了点年岁,有了些识见的文人,所拥有的长处了。   老猫躺在沙发上打呼噜,晒太阳,正常。小猫在屋子里跳跳蹦蹦,难得安闲,也正常;反过来,小猫吃了睡,睡了吃,懒得动弹,就不正常。老猫精神百倍,上蹿下跳,撞倒瓶子,打翻葫芦,肯定是不正常而且反常了。因此,一位诗人,一位小说家,活到老,写到老,还执迷不悟地要去侍弄写不好的诗?写不好的小说,真是教人不敢恭维的。   在文学世界里,感情膨胀,血性方盈,天马行空,无拘无束,是年轻诗人展现才华的大好时光;意气风发,活力充沛,自由驰骋,浮想万端,是年轻小说家笔走龙蛇的丰收季节。而上了年纪的文人,深刻思考,是其强项,逻辑推理,是其擅长,知性认识,是其特色,经验积累,是其财富,这种理性思维应该是适合于非感性,非形象的文体写作。而对诗和小说而言,固然也是不可缺少的因素,但绝非必须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这就好比做豆腐时,卤水或石膏,是不可少的,但添多了,倒有可能将一锅豆浆做坏,只好倒进泔水桶里当猪食。这也是当前,好多无性趣之人写出来的诗,有一股泔水气味;好多谈不动恋爱之人写的小说,有一种猪食感觉的原因所在。   话说回来,“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或者,“老夫聊发少年狂”,“将谓偷闲学少年”,这种偶一为之的颠倒差错,在人的一生中,是难免要发生的。不能因为过去领导潮流,现在还领导潮流,就必须继续写诗,领导潮流到底;不能因为曾经名满天下,现在还名满天下,就必须继续写小说名满天下到底。这种永远感觉不到“时差”的文人,自我感觉良好,一首一首地写,一篇一篇地写,让大家知道他活着,实在是够累的。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但终于遮掩不住“一饭三遗矢”的尴尬。要知道,雄风的零状态,激素的空洞化,随之而来的,必然是血液流动的速度放慢,亢奋不起来;必然是感情膨胀的系数降低,激动不起来;必然是形象思维的能力变弱,浪漫不起来。一个老作家,一个大作家,一个名作家,既不亢奋,又不激动,更不浪漫,才气何在?灵感哪有?能写出什么好诗,好小说呢?    他忘了,他的文学春天已经是过去式,上帝不会为他创造奇迹,更不会给他百分百,早把脸掉过去,拿背脊冲着他了。正如秋后拉架的老黄瓜种,与早春顶花带刺,碧绿鲜嫩,清香扑鼻,露水犹存的当令黄瓜,不可一比的道理相同。一个文人,无论古今,无论中外,到了不再有孩子气,不再做白日梦,不再心潮澎湃,不再浮想连翩,甚至不再惹事生非,不再君子好逑,不再心猿意马,不再好色如好德,以至贼心贼胆统统付之阙如的年纪,还要搜索枯肠在那里“挤诗”?“挤小说”,真是一件对自己,对别人,都是苦不堪言的事情。   如果我们翻检一下《鲁迅著译年表》,这位大师的创作经历,对我们便更有启发了。   他活了56岁,早期的文言文写作略去不记,用白话文写作,始自1918年,至1936年病逝。   共18年,前九年,主要是写小说;   38岁,作《狂人日记》?《孔乙己》;   39岁,作《药》?《一件小事》;   40岁,作《风波》?《头发的故事》;   41岁,作《故乡》?《阿Q正传》;   42岁,作《端午节》?《白光》?《补天》;   44岁,作《祝福》?《在酒楼上》?《肥皂》;   45岁,作《高老夫子》?《伤逝》?《离婚》;   46岁,作《奔月》。   后九年,主要是写杂文。   47岁,出版《华盖集》?《坟》;   48岁,出版《华盖集续编》?《而已集》;   52岁,出版《三闲集》?《二心集》;   53岁,出版《伪自由书》?《南腔北调集》;   54岁,出版《准风月谈》;   55岁,出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集》?《集外集》。   虽然,他曾经有过一部长篇小说《杨贵妃》的写作计划,甚至为此还到过唐代古都长安去考察过。据他给日本友人山本初枝的信,“五六年前我为了写关于唐朝的小说,去过长安。到那里一看,想不到连天空都不像唐朝的天空,费尽心机用幻想描绘出的计划完全被打破了,至今一个字也未能写出。原来还是凭书本来摹想的好”。试着想一想,即使像鲁迅这样的大师,尚有心劳日拙,力不从心之憾,尽管生活之树常绿,但由于光阴催生华发,青春不再我有,已经不能心飞神驰地去展开想象的翅膀,还能虚构出什么精彩呢?他在写了几篇历史小说以后,戛然而止,再也没有写过一字小说,完全投入杂文写作当中去了。   等而下之的我辈后人,到了这把岁数,感觉迟钝,神经麻木,脑细胞僵化,审美能力低下,还能给读者虚构出什么为之心动的美学形象呢?   年纪,要紧的就是这个年纪,什么年纪上该干什么,什么年纪上不该干什么,都是有一定之规的。而如果翻翻文学史,巴尔札克,那个债鬼,陀思妥耶夫斯基,那个赌棍,卡夫卡,那个肺结核患者,查查他们的创作年表,都是在什么年岁上,写出他们最好的小说,恐怕就有更清醒的认识。甚至那些得享高寿的文学大师,如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如雨果的《九三年》?《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也都是盛年期结出的丰硕之果。由此,不能不想到袁才子的这句诗,“人老莫作诗”,确实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对文人而言,要是你不再年轻,写诗?写小说,就得谨之慎之了。   民间有一句谚语,曰“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表明年龄差别的重要意义。所以不建议年轻人读《水浒传》,因为担心经受不住梁山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论秤分金银”的诱惑,而越位造反,而铤而走险;同样,也是害怕老年人读了《三国演义》之后,会被书中之计谋?之盘算?之权术?之吊诡,所吸引,所影响,而心思多端,谋划成精,老奸巨滑,难以叵测。这句谚语,尽管消极,但也无妨我们作积极的理解,这就是说,人活一辈子,年轻时感情丰富,神气十足,下笔千言,出口成章,正是写诗?写小说的绝佳时期;而老年人,到了“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的岁数上,其睿智?成熟,其圆通?豁达,哪怕是只语片言,断篇残简,也是弥足珍贵的经验之谈,恐怕最好写一些诗和小说以外的东西,量身订做,自娱自乐,那是再开心不过了。   《随园诗话》卷十四,第三十三节,说明袁枚也是老了以后,才悟到理性之长,感性之短,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余七十以后,过宴饮太饱,夜辄不适。读黄莘田诗曰:“老似婴儿防饮食,贫如禁体作文章。”叹其立言之妙。然不老亦不能知。古渔有句云:“老似名山到后知。”   所以,写了一辈子诗,年过80岁的袁枚,得出“人老莫作诗”的结论,也是体会太深的经验之谈吧?而他在诗中援引的陆放翁,与他同时代的另一位诗人赵翼,对陆的晚年之作,有着相当详尽的考证。   放翁万首诗,遣词用事,少有重复者。惟晚年家居,写乡村景物,或有见于此又见于彼者。《老境》云:“智士固知穷有命,达人原谓死为归。”《寓叹》又云:“达士共知生是赘,古人尝谓死为归。”《晨起》云:“大事岂堪重破坏,穷人难与共功名。”《客思》又云:“壮士有心悲老大,穷人无路共功名。”《夜坐》云:“风生云尽散,天阔月徐行。”《夜坐》又一首云:“湖平波不起,天阔月徐行。”《冬夜》云:“残灯无焰穴鼠出,槁叶有声村犬行。”《枕上作》又云:“孤灯无焰穴鼠出,枯叶有声村犬行。”《郊行》云:“民有裤襦知岁乐,亭无桴鼓喜时平。”《寒夜》又云:“市有歌呼知岁乐,亭无桴鼓喜时平。”《羸疾》云:“羸疾止还作,已过秋暮时,但当名百药,那更谒三医。”《题药囊》又云:“残暑才属尔,新秋还及兹,真当名百药,何止谒三医。”此则未免太复,盖一时凑用完篇,不及改换耳。(赵翼《瓯北诗话》)   虽然,赵翼说得相当委婉,而且,对这位宋代诗人评价也相当的高,“今合计全集及遗稿,实共一万余首。自非才思灵敏,功力精勤,何以得此,信古来诗人未有之奇也。”但活得太老之后,写得太多之后,气力不足,用心不够,就免不了瑕疵,免不了遗憾。   袁枚,赵翼,还有蒋士铨,统称之为“江南三才子”或“乾隆三大家”。袁枚生于康熙五十五年(1716),卒于嘉庆二年(1797),81岁;赵翼生于雍正五年(1727),卒于嘉庆十四年(1809),82岁;蒋士铨生于雍正三年(1725),卒于乾隆五十年(1785,一说卒于1783年,约60左右岁),他们三人,既是交往甚得的文友,也是互不买账的同行。这其中,论快活自在,论滋润自得,论无拘束无羁绊,论不官不民却名闻天下者,当数袁枚。加之擅炒作,广交际,常出游,好招徕,活跃诗坛60多年。生前有名,死后仍旧有名,生前有人对他不以为然,死后对他也是议论纷纭。   民国期间,佚名所著《慧因室杂缀》载:   随园生前,才名遍海内外,高丽琉球,争购其诗。其实借名诗话,以结纳公卿,招致权贵,颇有一种狡滑手段。当时同辈如赵瓯北等,已多诋哄之。及其身后,诟之者犹众。袁之门生某尝私刻印:“随园门下士”。后受舆论攻击,乃复刻曰:“悔作随园门下士”。张问陶初亦崇拜子才,名己之诗集曰《推袁集》。袁殁后,更名《船山诗抄》。   袁枚之被人不屑,是一回事,他的文学观点,又是一回事;他自称“好味,好色,好葺屋,好游,好友,好花竹泉石,好璋彝尊鼎,名人字画,又好书”。此言此语,此德此行,颇受訾议,是一回事,而他总结人到晚年的作诗得失,提出来“人老莫作诗”一说,则又是别一回事了。   为什么中国文人老了以后,会出现这种“往往精神衰,重复多繁词”的现象呢?《随园诗话补遗》卷四,第十三节,道出其中真谛。   引浦柳愚山长云:诗生于心,而成于手;然以心运手则可,以手代心则不可。今之描诗者,东拉西扯,左枝右梧,都从故纸堆来,不从性情流出,是以手代心也。   “以心运手”,从心中“流”出来的诗,是真性情的诗,“以手代心”,系无中生有“挤”出来的诗,永远也引不起读者共鸣的。但有的文人为什么还乐此不疲地“挤”?为什么要使出吃奶的劲去“挤”?为什么坐在恭桶上,憋得额头青筋突出,汗珠直冒,连个屁也放不出来,还要“挤”呢?为什么哪怕大把大把吃伟哥,也要“雄起”,也要“挤”出一点残渣呢?   说到底,原因无非是中国文人最不愿意面对,更不甘心承认“江郎才尽”这个事实。也许客观地讲,有的人并非完全“江郎才尽”,但诗这种东西,小说这种东西,非散文?杂文?随笔?报告文学?文学评论可比,这个文学领域中,需要灵感,需要激情,需要冲击力,需要爆发力,需要具象和细节的震撼力,需要虚构和创造的想象力;尤其需要大憎大爱,大热大冷,欲跳欲蹦,欲叫欲吼,欲上吊?欲寻死?欲打架?欲革命的强烈感情,才能写出具有震撼力量的作品。对年纪一把,胡子一把,白发一把,慢性病一把的诗人,小说家来说,这种奢侈的精神耗费,根本就是力不胜任之事。可是,埋不起单,又不退席,便是中国文人特别恋栈的痼疾了。   公元前47年,凯撒大帝率领部下,在小亚细亚的吉拉城下,一举击溃帕尔纳凯斯,给他在罗马的友人报捷时,只用了三个拉丁词:“Veni,Vidi,Viei”,译成英语,为“I came,saw and over-came”,译成中文,为“我来了,看到了一切,取得了胜利”,这种成就感的极度满足,也是他一生之高峰。这就是等于告诉我们每个人,你做到了,你完成了,你没有必要一定东方不败到底。新陈代谢,人之常态,大江东去,世之常理,这是谁也不能逆转的。   立万世不朽之业的凯撒,曾经是何等了不起的英雄,最后不也终归要退出历史吗?因之,袁枚这句“人老莫作诗”,应该说,是值得大家细细玩味的忠告。   4,话说门子 李国文   文有文坛,官有官场。   文坛的门,没人看守,可以随便进出,但不一定有人理会你。官场的门,倒是有人理会你,但你想大摇大摆走进去,那是不成的,肯定要挡驾。所以,文坛脸难看,官场门难进,这句话不无道理。   文坛的脸难看,因为你虽然进了文坛,但进不了圈子,仍是孤坟野鬼一个。我在文坛也厮混大半辈子了,常常看到圈子里的人,对于圈子外的人,如果不是抱有排斥情绪,至少也是保持礼貌的距离。你不是那圈子中人,非要往圈子里挤,所遭遇到那种霜降以后的冷脸,很难让你有赏心悦目的感受。   而官场的门难进,并不完全是由于门槛高。高是一个因素,连续的高,让你像跨栏运动员那样,才是真难。因为官场的门,其实是长长的,由重重叠叠的门连续组成的通道。进得了第一道门,未必进得了第二道门,哪怕进了第三道门,你也不见得就能登堂入室,拜到要拜的菩萨。   五千年来的中国人,进过无数次的官场的门以后,总结了一条经验,最好的入场券,是银子。用白花花的银子jqk当然,黄澄澄的金子更佳],作敲门砖,官场的任何门,无不可以敲开。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又如何?那白宫的门又如何?你掏出5000美元,可以在大草坪上同他合影,你甩出10000美元,可以在圆柱大厅与他共进晚餐。所以,民谚“官府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是中外古今的一针见血之论。   《天方夜谭》里有一则阿里巴巴四十大盗的故事,要想打开他们藏宝的库门,只消念一句咒语,“芝麻开门”,那库房的门立刻就打开了。这是神话,而在现实生活中的“芝麻开门”,就是银子。在封建社会里,你只要将银子放到站在官府门口的那位“门子”手里,这门就让你进去了。   现如今,用银子当敲门砖,逐渐普及,在文坛也能起到作用了。不能不说是时代之进步,思想之解放,创收之多渠道,要钱之如何不要脸皮。于是乎,一篇作品,次好说成上好,1000元,不好说成很好,2000元,能够上排行榜,3000元,有望获文学奖,4000元……这几乎是明码标价,童叟无欺的。有一位好汉,怀揣十万大洋,来到京城,逐个摆平江湖,蟾宫折桂,一时传为“佳话”。因此,不论是座谈吹捧,大腕鼓掌,不论是名家推荐,重点评介,只要有起到“门子”作用的文坛掮客,无一不可以用银子打点。休看文坛中人,悉皆清高自许,假作正经,有时候下作起来,也真是相当相当地没出息,没起子,一封红包jqk含打的费],一桌酒席jqk有老鸭煲],就全被拿下,让他怎么鼓吹,就怎么鼓吹,要他怎么捧场,就怎么捧场。   由此看来,无论官场,无论文坛,门子,是非常关键的人物。   而谈到门子,不能不先说说这个李十儿。而李十儿又是何许人也?也许大家并不熟悉,他乃是《红楼梦》第九十九回,“守官箴恶奴同破例”中的一个小人物。   高鹗续书的后四十回,颇不为某些红学家所喜欢,个别的甚至深恶痛绝,其实,这些学阀、学霸、学痞、学棍,倒多少有点像坐在红学门口的李十儿,架着二郎腿,看你顺眼不顺眼,看你孝敬不孝敬,然后,才决定是否让你迈进这个门槛。   这个名叫李十儿的人,原是金陵贾府门口站着的红头阿三。谁要想进得荣国府或宁国府,譬如刘姥姥,先得向他打躬作揖。他允许你进,你才可以进,他要不高兴让你进,你就得一边儿凉快去。为什么当下出现什么“草根红学”这一说,其道理也是如此,就因为凡官方的、半官方的、或独尊于林下,在忠义堂树起“替天行道”的红学权威,或红学大佬,身边都有或多或少的李十儿,在挡驾,在起哄架秧子。红学成为他们的自留地,成为他们的一桩买卖,成为他们可以喝茶请客,吃饭作东的摇钱树,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李十儿之辈自然就是不可或缺的了。   刘姥姥想到贾府去打秋风,这位精于世故的老纤婆,我估计她不是绝对的乡下人,而是在城乡结合部住着的非农业人口,懂得一点跟这类红头阿三打交道的门窍,第一,你得叫他老爷,因为他不是老爷,他听得入耳;正如文坛上某些人,狗屁不是,你几乎不知道他曾经写过什么,你一口一声叫他大师,他也会欣然接受的。第二,你得悄悄地打点一番,或红包,或礼品,当官不打送礼的;正如外地一位美女作家,来到首善之区,不贡献出令人心动的东西,那些评论家会有好脸么?第三,要一百二十分地表现出虔诚。如果刘姥姥坐着八抬大轿,那就用不着这一套了。李十儿会跑过来给她开车门,还用手护着她的头。   这也是如今红学领域里,不但有“草根红学”,还有“捐班红学”的缘故了。“有钱的老爷炕上坐,沙里红巴唉!”这首民歌说得有理,我给红学掏了钱了,我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红学家。刘姥姥总站在门口,她不是美女作家,李十儿不会用正眼瞧她,她不是有钱的款姐,把红学老爷都能请去本州本县,作客开会。见不着正主儿,她当然着急,后来,总算求了一个孩子带去见太太的陪房周瑞家,她终于被恩准进了贾府的大门。她肯定要对李十儿有所孝敬的,看来,数目不大,所以,高鹗没写。   在中国的民间谚语中,有一句“阎王好见,小鬼难搪”,那就是对他们的最好形容,像李十儿之辈,就是尤其难搪的那一拨人。因此,要想进门,先把这班小鬼安顿住,笼络住,就等于了成功一半。   休看这些小人物,却能起到大作用。   后来,贾政到外省上任时,李十儿也追随而去,他在贾府时,门房打杂,当红头阿三。到了江西粮道上,仍旧替老爷把门。旧时称这些把门的衙役为“门子”,很准确,也很形象。先前读过一部什么野史,说水泊梁山,所以最后失败,因为晁天王和宋公明,没有吸收西门庆和蒋门神两人入伙的缘故。若是这两“门”不被武松干掉,上了山,一个管前门,一个管后门,那肯定固若金汤。   门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李十儿这个门子,来到江西粮食厅,我猜想,不一定有正式编制,不一定有公饷可支,他对贾政发过牢骚,老爷,我们可是自带干粮来侍候您的。所以,这些名义上是老爷跟前的仆从,是一份地位不高,油水却不见得少的差使。因为,既非公务人员,也非专职衙役,也就无所谓官衔,顶戴,更谈不上学问,资历。正如红学界的那些李十儿,上有红学大师罩着,下有红学粉丝护着,中有“捐班红学”供着,别看官不官,民不民,吃香喝辣,非常快活。惟其快活,对于威胁其饭碗的人和事,便会一哄而上。李十儿的背后,是那位志大才疏,无能无为,文考不上举人,武扛不动刀枪的贾政,所以,他坐在门口,很牛皮。   《红楼梦》的这一回,写了门子李十儿的神气活现:   只见粮房书办走来找周二爷。李十儿坐在椅子上,跷着一只腿,挺着腰说道:“找他做什么?”书办便垂手赔着笑,说道:“本官到了一个多月的任,这些州县太爷见得本官的告示利害,—知道不好说话,到了这时候,都没有开仓。若是过了漕,你们太爷们来做什么的?”李十儿道:“你别混说,老爷是有根蒂的,说到那里是要办到那里。这两天原要行文催兑,因我说了缓两天,才歇的。你到底找我们周二爷做什么?”书办道:“原为打听催文的事,没有别的。”李十儿道:“越发胡说!方才我说催文,你就信嘴胡诌。可别鬼鬼祟祟来讲什么账,我叫本官打了你,退你!”   可以想象,这位跷腿的李十儿,那副狐假虎威,吆五喝六的德行。别看他不过是个门子,但此时此刻,他比老爷还老爷,越不过他去,休想见到贾政办成事。   在《红楼梦》第三回,“金陵城起复贾雨村”中,曹雪芹也写过一个类似的小人物。无名无姓,先前在寺庙里当小和尚,后来改行转业,也干起门子这个行当。曹雪芹是大师,但大师不见得所有的笔墨,都具有不同寻常的大师风采,至少他笔下的小沙弥,比高鹗的李十儿,要逊色一些。你不能不承认,曹雪芹写金陵那条街上的荣国府、宁国府内的一切,比较拿手,而写到两府外的那些人,那些事,就不算太在行了。   这个小沙弥,是贾雨村原来落魄时,曾经在苏州的葫芦庙里,短期寓居时相识的。庙里的一个低级僧侣,扫地做饭,提壶倒水,自然也就与借住的贾秀才有了来往。后来,贾雨村考中,离开了葫芦庙,随后不久,小沙弥受不了吃斋念经的清苦,也就还了俗。等头发长长了,三混两混,居然在应天府的官衙里,当了个门子。没料到,这回新上任的府尹,竟是他当年葫芦庙的老相识。这个小沙弥既然认了出来,当然要套近乎,拉关系,很巴结。我估计,贾雨村比当下那些红学大师,红学权威,能端住一点架子,能把住一点尊严,不是随便几个臭钱,就赏人家一个什么理事委员当当,也不是随便几句捧臭脚的话,就晕头转向,纳入门庭。贾雨村不可能与这样一个卑微的小人物,引为知己,坐在一起,喝着小酒,畅叙旧情的。   但是,贾大人一上任就碰上皇亲薛蟠抢女杀人的棘手案件。   这个案子一直没有结,因为前任府尹都感到难办,拖了下来。初初,贾雨村调阅卷宗,看到这个薛蟠自恃后台,根本不买账,从来不曾照面,硬是不把应天府放在眼里。贾雨村新官上任三把火,很想来个下马威,惊堂木拿起来,按律判刑,杀人抵命,还有什么好说的。当他签发逮捕令时,他见到一边的小沙弥,向他使眼色,高高的惊堂木,便轻轻地放下来。遂暂时休庭,退堂时,对小沙弥说:“随我来。”   “是,老爷,听你吩咐!”   到了后堂,见左右无人,便问:“究竟因为什么,你不让我发签?”   小沙弥早打听出贾雨村的来历,他之再次发迹,他之得到重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贾府,尤其是那个贾政的援引。   “老爷有所不知……”这个小沙弥,这才将金陵城里,薛王贾史四大家族,这个贵族集团,其树大根深,其无比威力,其“一荣俱荣,一枯皆枯”的互相保护,其背景后台,上下合力的彼此关照,是万万得罪不了的。不是你的前任官比你低能,而是老爷你根本不晓得“护官符”,就休想在应天府立足的大问题。这一下,让贾雨村踌躇了。在密室里,小沙弥附耳过来,向他献计献策。“老爷,您能谋得这份差使,亏了金陵贾府。这正是一个讨好的机会,您老怎么能秉公办事呢?”于是,贾雨村豁然大悟,将薛蟠的故意杀人罪,改成一气之下,失手误伤,以过失伤人致死罪,从轻发落。然后,给薛蟠的姨丈贾政写了封信,表示此事已了,不必挂牵,顺便也请向八省提督,约相等于大军区司令的王子腾王老爷致意,这一切,都包在晚生身上了。   后来,贾雨村提拔进京,任京兆尹,没准走的是王司令员的门路。   据说,毛泽东读《红楼梦》,最欣赏这个护官符的细节,认为体现出封建社会中统治阶层盘根错节的黑暗本质。后来,贾雨村觉得这个熟知其底细的小沙弥,留在身边,终非好事。第一,揭底怕老乡,他了解自己卑微的过去;第二,这门子颇熟悉官场奥秘和为官诀窍,是个危险人物,早晚会对其不利,便借了个名目,将他远远打发了。   曹雪芹笔下的小沙弥,是一个头脑灵活,抓尖卖快,投机取巧,迫不及待的人物,高鹗笔下的李十儿,应该说是更典型,也更深刻的文学形象,这些在领导身边做事的小人物,可以用“地位不高,影响很大,名分稍差,权力很大”四句话来形容。李十儿,不学无术,缺德少才,狗屁不是,奸诈小人,别看他什么也不是,最后,他用慢功,磨得贾政不能不听他的摆布,这就是聪明外露的小沙弥所不及的地方了。   行行出状元,李十儿就是门子中的佼佼者。   小沙弥,其实有些傻。也可能,倒不一定是小沙弥傻,而是写小沙弥的曹雪芹先生有点傻。在熟悉官场的黑暗,乌七八糟,暗箱操作这一点上,曹大师的感性知识,远不如高鹗,因为不在官场滚,不可能有真情实感的体验。高大师当过小官,也当过大官,既当过京官,也当过外省的官,对于吏治,对于行政,对于其中许许多多的猫腻,要比连个小组长也没当过的曹雪芹,在行得多。了解姐姐妹妹,是曹的强项,高的弱项,熟悉大官小官,却是高之所长,曹之所短。   高大师写的门子,能拿住主子,曹大师写的门子,终于被主子拿住,这说明文学艺术归根结底,在于作家对这个世界的认识,理解,表现,形象的能力上。   我从来主张,对高续的后四十回,并非一无是处,对曹著的前八十回,也不是毫无瑕疵。至少,高鹗把那个跷起一只脚,挺着腰板的李十儿,写得活灵活现,最后连贾政也拿他没法办。他组织的一次官府工作人员的怠工行动,一个个在堂上没精打采,一个个在底下唉声叹气,叫谁谁不应,唤谁谁不来,连饭也开不出来,茶也送不到手,贾政只有放任,任他们胡作非为,直到最后被人参奏下台。   这就是门子的厉害之处。 也是广义上所说的,所有在领导身边的人的可怕之处。   因为他们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与所侍候的官员,全天候地保持着零距离的接触,老爷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时刻在他的视野之内,了如指掌。老爷的兴趣爱好,生性脾气,也在他脑子里装着,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绝对恰如其分,绝对投其所好。要是老爷觉得不顺心,不顺手,不周到,不懂事,就会将其打发走了。一个得力的,有用的门子,既是老爷的耳目,又是老爷的膀臂。门子与老爷的密切程度,也许仅次于老爷与妻子、情人、子女。如果说,家庭成员是官员的第一道包围圈,那么,门子,包括跟班,长随,秘书,参谋,则是家庭以外,公堂之上的第二道包围圈。   因此,门子门子,真像一扇门那样,让你进来,你才能进来,不让你进来,你还真是敲不开。由于门子能在第一时间内,获得老爷的第一手信息,在这个老爷管治下的大小官吏,办事衙役,工匠商人,黎民百姓,还真得视门子的脸色行事。如果是一个正直的官,邪不压正,反之,如果不是一个正直的官,正不压邪的话,那就必然是一个不堪设想的后果。   在曹雪芹笔下,这个小沙弥似乎相当伶俐,似乎懂得官场,其实,第一,他也不思量今天的贾雨村,已非当日的穷秀才了。他还挺天真地认为老友重逢,引为知己。不要说在等级分明的封建社会里,任何僭越,都会视作大逆不道。即使当今,讲民主,讲平等,上下级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之间,也是存有一定的间距。领导和你打成一片,可以,你认为你和领导也要打成一片,称兄道弟,不分彼此,就有可能被保安,被警卫,出来干预,礼貌地请你止步。   第二,他不知贾的深浅,不明贾的好恶,没有任何戒惧,便出谋划策,便和盘托出。尽管他出的主意,很及时,很高明,贾雨村也受益匪浅,但小沙弥毫不明白,他采纳了你的主意,而这个主意出自一个门子,一个下人,那是有损他的自尊;如果再传闻出去,更有损于他的形象。因此,这个没有头脑,没有城府,不识好歹,不知进退的小沙弥,在应天府,绝对不会待长的。   如果,小沙弥有李十儿那一手,反话正说,正话反说,用示意的方法,用启发的方式,用消极的逼你就范的方式,用甚至不需老爷亲自动手,把事情先妥办了的方式,然后归功于贾老爷天纵聪明,是您的英明指示,是您的正确决策,是您早想到,早看到,早就有过考虑,只是我们这些下属,跟不上,领会慢,行动迟缓,学习不够……等等等等,不是他的主意,成为他的主意,而成为他的主意之后,你必须马上赞颂其料在事先,未雨绸缪,高瞻远瞩,光荣正确,小沙弥能有这点自知之明,吹捧之术,马屁之道,溜舔之功,说不定贾雨村还会重用他咧!   门子和门子不同,官和官也不一样。贾政原来在京城的工部为郎中,是职能部门的高级公务员,决策者在他上面,做事者在他下面,上传下达,工作清闲。现在外派到地方为粮道,也就是一省的粮食厅长,就必须连踢带打,文武全才,方方面面,都要能拿得起来放得下,才能应付复杂局面。清代,最肥的缺,首推漕政和盐政,其次,就是粮政了。本来,贾政作京官就勉强,既无才干,也无能力,皇帝念他女儿曾在宫里为妃的情分上,赏他这个肥差。在封建社会里,这类皇亲国戚为官者,通常都是无能,无德,加之无才的三无干部。所以,门子,就是他的手,他的腿,有时甚至还是他的脸,他的嘴,成为二老爷。   这类门子,其威风不亚于老爷。   还有一等官吏,就是贾雨村这样干练的行政官僚,能力是有的,才干也是有的,甚至诗文书法,都有一手。但这些封建社会里的官吏,清廉者少,贪黩者多;公正者少,枉法者多;爱民者少,苛政者多;干净者少,肮脏者多,因此,当他们任职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想要达到个人目的时,门子,或者扩而大之,起到门子作用的人员,如师爷,幕宾,文秘,参谋,助手,亲信,家院,府丁,门房,传达,听差,役夫,都有可能被选中为捞钱的伙伴,为抄肥的帮手,为共同作弊的搭档,为权钱交易的掮客。在中国,只要存在着腐败现象,浑水中必有门子,鱼小能掀大浪。只要存在着贪赃枉法的官僚,这个组合体中,没有门子还运作不起来的。   这类门子,大都不显山不露水,但助纣为虐时,手之黑,为虎作伥时,心之毒,也是令人发指的。   《红楼梦》是一部小说,但文学从来都是现实生活的反映。当红学成为一门“红眼学”时,不也看到那些例属清流的文化人,不也把官场运作的这一套,搅进文坛中来。   所以把《红楼梦》称之为不朽之作,称之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就在于它简直无所不包地写出了那个时代的众生相,以及形形色色的人物。他一共写了将近600个人物,男女各一半,至少十分之一,是活生生的,至少六分之一,是有影有形的,至少有二分之一,是说得上名字和身份的。   甚至像门子这样无足轻重的人物,有他不多,无他不少的人物,也没有被《红楼梦》遗忘,而在其中有一席之地,真是令我们这些后来者,想学也学不成的。写过长篇小说的人都知道,写到10个或15个以上人物,还不手忙脚乱,尚能游刃有余,操纵自如者,可谓绝无仅有。   休看当代长篇小说,如山洪暴发地那么多,但也如泥石流那般不可收拾地令人堵心和扫兴,我总觉得这是近年来开放养狗政策的余波所及。在这些作家的鸿篇巨制中,人物表倒可能有长长一串,还在扉页上印出来。不过,这些有名有姓,无血无肉的干瘪符号,开列再多,也等于白搭。所以,主要人物都写不活,焉谈次要人物?次要人物都难以顾及,像“门子”这样的小人物,肯定没有露面机会。   因为谈到“门子”,就不禁想起《红楼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中的两个“门子”,尽管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人物,所占篇幅短得不能再短的人物,但在两位大师手下,寥寥数笔,写出了小人嘴脸,写出了官场卑污,顺便也照亮了文坛上的那些帮衬之下三烂,那些篾片的无耻相。   面对巨匠,真让我们这一代写不出好小说的无能之辈,深夜扪心,多少要感到汗颜呢!          5, 文人的性格              李国文   凡文人,其性格特征之一的狂,最为非文人所关切。   但大多数非文人,通常都能接受这个现实,好像文人的狂,是理所应当的。鲁迅先生对于魏晋时期文人的狂狷,持一种很宽容,甚至赞赏的态度,尤其对于带头狂狷的阮籍和嵇康,抱有好感。所以,这世界上的文人,狂者多;不狂者少,绝对不狂心如止水者,几乎没有。因此,狂,也就成了文人的标志特色。   不过,在中国,太过正经的道学先生,对于这种文人的性格特征,反感,抵触,看不惯,很恼火的。其实,大多数文人的狂,不妨碍别人,也则罢了。因为狂是文人膨胀的结果,是成就感难以抑制的发泄,只要对别人不构成观瞻上的不舒服,感觉上的不自在,心理上的不抵触,精神上的不讨厌,我们没有理由不允许人家自我感觉良好。因为良好,而狂一下,狂两下,第一,无伤大雅,第二,无可厚非。不必马上把眼睛立起来,面皮紧起来,像灶王爷那样严肃无比。   中国有着数千年的封建社会史,涌现出来许多优秀的文人,同时,也产生出来更多的灶王爷。这些道学先生,有点像日本农民种西瓜那样,为了运输装载的便利,非要把本来圆形的西瓜,硬憋在方形的盒子里,让它长得方方正正,整齐划一。一代一代,一朝一朝,就将文人的“精气神”桎梏如方西瓜似的,自敛,自锁,自囿,自封。想来想去,数千年来,孔夫子《论语·颜渊》所说过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四勿”,是把中国人,尤其中国文人的思想和行为捆绑起来的戒条。   因此之故,我对于提倡小孩子读经,非常反感。我不禁想,那些先行者们干吗要进行一次“五四”运动呢?   对文人而言,若笃信孔夫子的“四勿”,成天子曰诗云,只能写八股文。小说、诗歌、散文、随笔,想也别想,即使写出来,绝对有一股木乃伊味。而木乃伊,大概是最具代表性的“四勿”样板。文人在这种盒子里,去圆就方,循规蹈矩,削足适履,按部就班,恐怕也就无以为文了。其实孔夫子的原意,并不要求大家做木乃伊。他的学生颜回问他:如何才能做到“克己复礼”?老夫子才想到形而上的东西,对这些晚辈来讲,大概难以把握真谛,但是,端肃自己的言行,制约个人的欲望,总是能够逐渐做起来的吧?于是,颜回拍拍脑袋,说,老师,我明白了,实施“四勿”,方可“克己复礼”,是不是?老夫子很高兴,觉得孺子可教。这种本质上属于师生之间道德修养的方法探讨,到了历代封建统治者手里,却成了钳制老百姓思想的得力工具。在中国,什么事情就怕绝对,就怕极端,就怕过头,就怕大张旗鼓,加上道学先生拿住这“四勿”,所谓“拉大旗作虎皮”来对付知识分子,就起到了使西瓜由圆成方的成长盒作用。   这也是觉悟的中国知识分子,发起“五四”运动,打倒孔家店的原因。因此,如今再拾儒学,张扬孔孟,会不会又把封建礼教,程朱理学的沉渣,重新泛滥上来?真是很令人感到寒栗不已的。   大概在“五四”运动以后不久,1925年,在湖南的毛泽东,那年他32岁,写了《沁园春》一词。这首早年的词,很有振臂一呼,呐喊自由的浪漫主义色彩。其中“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一句,更道出知识分子奋斗追求的紧迫感。“方遒”,用白话来说,就是“来劲”,按诗意推论,“方遒”对意气风发的“书生”而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那么,文人的“方遒”,也就是“来劲”,则更属理所当然了。文人的来劲,在非文人看来,就属于“狂”了。其实,这首词中的“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在当年的道学先生眼里,肯定是百分之百的“狂”了。   鲁迅先生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中,讲到在中国文学史上这个狂狷时代,“在党锢之祸以前,凡党中人都自命清流,不过讲‘清’讲得太过,便成固执,所以在汉末,清流的举动有时便非常可笑了。……深知此弊的曹操要起来反对这种习气,力倡通脱。通脱即随便之意。此种提倡影响到文坛,便产生多量想说什么便说什么的文章。更因思想通脱之后,废除固执,遂能充分容纳异端和外来的思想,故孔教以外的思想源源引入”。自曹操起,到曹丕,曹植,曹睿,鲁迅先生总结成为一个“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Art for Art's Sake)的一派”。所以,他认为:“汉末、魏初的文章,可说是:‘清峻,通脱,华丽,壮大。’”大概文学运动的发展规律,也是循着“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的原则。曹操的“尚通脱”,与他以前以后的统治者,让圆西瓜长成方西瓜,出发点不同,结果当然也就不同。试想,任何一个蛮正常,蛮自然的中国文人,其禀赋,其脾胃,其意趣,其蕴涵,在盒子里,被拘束,被收缩,被制约,被扭偏;不在盒子里,能延展,能舒放,能开拓,能自在,肯定会有迥然相异的差别。这差别,表现在文章之外,便是魏晋文人的狂狷。   狂狷,有两种,一是可以接受的狂狷,在太正经的人看来,或可谓之“轻狂”,“张狂”的狂狷;一是不可以接受的狂狷,属于的的确确的“傻狂”,“猖狂”,在统治者眼里划入“疯狂”,“丧心病狂”的狂狷。说到这里,你不能不感慨曹操的厉害,鲁迅就很崇拜他,他声明:“我虽不是曹操一党,但无论如何,总是非常佩服他。” 因为这位统治者,既能把狂狷从魔瓶里释放出来,也有办法将文人的这种性格,收拾得干净彻底。   典型的例子,便是祢衡和孔融两位“狂”得可以的文人。   汉末,平原德州的祢衡,史称他“少有才辩,而尚气刚傲,好矫时慢物”。“尚气”,亢奋浮躁,“刚傲”,盛气凌人,“矫时”,针砭是非,“慢物”,刚愎自用,这当然不是什么好的评价。一个人养成这样难以恭维的毛病,便不大容易得到别人的尊敬了。这位年轻才子,自视甚高。“建安初,来游许下。始达颍川,乃阴怀一刺,既而无所之适,至于无刺字漫灭。”   古代的“刺”,即今日之名片。汉代造纸业处于始创阶段,极精贵,祢衡怀里揣着的这“刺”,其实就是一块刻有自己名姓、籍贯、学业、履历的竹简。但是,有得狂的狂,或许还会为人所重,无得狂的狂,便不会有人买账了。他到处送“刺”,可没有人接受。这块竹简,老是派不上用场,也就休想在当时许都的政府机关,文教团体,给他安排一个位置了。可“刺”老是在口袋里磨来磨去,刻上去的字迹,都快光秃到辨别不出来了。这位年轻人既很失落,很郁闷,长时间的失落和郁闷,就憋出一肚子火气。   有火,就要发作,而且是大发作,击鼓骂曹,这是中国文人史的惟一。只此一例,再无第二。   如果在唐朝,还是这个祢衡的话,顶多对圣明的天子,发出“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的“怨而不怒”的呻吟,打死他也不敢击鼓。   如果在清朝,如果仍旧是这个祢衡,只能“臣罪当诛兮”地诚惶诚恐跪在丹墀之下,磕头如捣蒜口呼“吾皇万岁万万岁”,别说击鼓,连想都不敢想的。   呜呼,五千年来,中国文人的性格,在孔夫子的“四勿”调教下,到了辛亥革命前夕,基本上都成为循规蹈矩的方西瓜矣!这也只能说是历史的进步,文人的进化了。   祢衡若在今天,很可能在省市作协有份固定收入,外加出书版税,日子应该过得去,不算殷实,但绝不至有冻馁之虞。可在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民生凋零,他的家乡遍地饿殍,哪里养得起一个作家,便来到天子脚步下,谋份差使,混个公职,有朝廷俸禄可吃。虽然要求也并不高,但当时曹操政权,刚刚创建,百废待兴,虽然也在网罗文人雅士,可他属于无名小辈,谁知道他是老几啊,有关部门不一定好好安排接待,到处碰壁,这火也就越憋越大。   鲁迅在文章里说过:“曹操是一个精明人,他自己能做文章,又有手段,把天下的方士文士统统搜罗起来,省得他们跑到外面给他捣乱。所以他帷幄里面,方士文士就特别地多。”“是时,许都新建,贤士大夫,四方来集。”然而,百密一疏,曹操竟把这一个有点刺儿头的祢衡给疏忽了,于是惹出一场麻烦。当时,有人向祢衡建议,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首都文艺界会列队出来欢迎你吗?你既然得不到曹公的罗致,那你就去投奔陈群、司马朗这样的大人物,庶几能在许都政界,谋一份立足之地。   他眼睛一翻,陈群是谁,司马朗是谁,我在许都能看得上的人,只有两个,大儿孔文举,小儿杨德祖。口气之大,出言之壮,让人咋舌,这就是曹操那个时代不以为奇的狂而且妄的现象了。年轻文人通常缺乏自控能力,轻则失衡,重则颠狂。于是,给人留下来的印象,就剩下一个字,狂。这也是稍稍有点子本钱的文人,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而且不仅仅局限于年轻朋友,什么年龄段的人都可能头脑发热,都可能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地跳将出来的。那些上了点岁数的老者,自我感觉特别良好的,那些有把子年纪的前辈,认为自己怪不错怪有能耐的,也难以幸免“老夫聊发少年狂”的表演一番。在文坛上,这班老少两类狂徒,可谓屡见不鲜,层出不穷。老的,以老大自居,口含天宪,作领袖状;少的,以才子身份,口发狂言,作霸主状。主席台,雄踞其上,麦克风,抢在手中,发言时,口吐飞沫,走路时,目中无人。当然,文坛没有他们不热闹,有了他们,那热闹也真教人受不了的。   于是,祢衡与孔融一拍即合。鲁迅说:“七子之中,特别是孔融,他专喜欢和曹操捣乱。曹丕《典论》里有论孔融的,因此他也被拉进‘建安七子’一块儿去。其实不对,很两样的。不过在当时,他的名声可非常之大。孔融作文,喜用讥讽的笔调,曹丕很不满意他。孔融的文章现在传世的也很少,就他所有的看起来,我们可以瞧出他并不大对别人讥讽,只对曹操。”祢衡的文学水准较高,这是他狂的资本,政治水平极低,遂酿成他掉脑袋的悲剧。他根本不了解曹操之整肃孔融,孔融之抗衡曹操,是皇族、贵族、士族、名士,与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丞相所代表的寒族,草根,平民,市井之辈的复辟与反复辟的决战。近代学者陈寅恪先生说:“夫曹孟德者,旷世之枭杰也。其在汉末,欲取刘氏之皇统而代之,则必先摧破其劲敌士大夫阶级精神上之堡垒,即汉代儒家思想。”所以,他杀崔琰,杀孔融,杀杨修,杀祢衡,处置董承衣带诏案,吉平下毒案,都是着眼于“摧破其劲敌”,也就是以儒家思想为精神基础的士大夫阶级这个大目标,是半点也不温柔的。   正好出现祢衡这个愤青,就煽动他跳出来与曹操作对。如果没有孔融这位大名士,将他吹捧,给他撑胆,他也未必会跳出来击鼓骂曹。第一,他楞头青,一拱火,就敢上。第二,他不经捧,一叫好,就来劲。第三,他正气不打一处来,那根磨成光板的“刺”,记录着他这些天在许都饱尝到的冷落,耻笑,侮辱,和闭门羹,于是,不知所以,傻狂起来。于是,就有了出曹操丑的击鼓骂曹。这一举,他出了名,也送了命。   这就是年轻人少不经事,被人利用的毛病了。   他也真够狂的,脱光衣裳,光着膀子,抡起鼓槌,将曹操骂了个狗血喷头。这一次,大家十分奇怪,曹操居然没有发火,既没有下令杀他,也没有下令关他,而是派了两个人,牵来三匹马,把他架在马上,两位公安人员客客气气地挟扶住这位才子,礼送出境。临行这一刻,曹操搞了一次欢送会,在许都东门为他饯行,让当时的文人俊士,都来和他辞别。这个很隆重,也很莫名其妙的场面,颇有点黑色幽默。祢衡当然不想走,可被人挟得紧紧的,哪怕申请下马去卫生间一趟也不准。再回头看那位老文人孔融,小文人杨修,都戴着玳瑁边的墨镜,像黑道老大似的,站在路边,保持着难堪的沉默。不是这两位不救他一把,第一,他们说话根本不管用,何况从来也不曾管用过。第二,这小青年才气是有的,勇气是可嘉的,然而这种二百五的狂,用过一次也就废了,无再利用的价值。于是,跟他挥手,拜拜再见。   这时祢衡明白也晚了,给人家当枪使,替孔融等保皇派骂了曹操,自己却被押解出境了。   到了荆州,刘表不傻,也不愿担杀知识分子的罪名,又把祢衡恭恭敬敬地送到江夏黄祖处。结果,这位青年作家还是因那张骂人的嘴,掉了脑袋。如果,他不击鼓骂曹,也不在告别许都的那场送别会上,意气风发地粪土了在场全部名流,如果,他不傻狂,不知天多高,地多厚的话,也不至于死在江夏,埋葬在鹦鹉洲。“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估计这位狂得可以的文人,到死也不懂得他为什么送了命的。   击鼓骂曹,固然痛快淋漓,但孤注一掷的战斗,从此成为绝唱,这就是书生意气的知识分子,既勇敢又脆弱,有胆量无谋虑的弊病了。后世人把这笔账,仍旧算在曹操头上,这当然也不怎么冤枉借刀杀人的曹操。   24岁的祢衡,前程远大,好好写你的文章得了,何必贪图文章以外的声名呢?而孔融、杨修正抓住了他的自负,自以为了不起的弱点,蛊惑得他口出狂言。如果他不表现得那样躁狂的话,也许不至于如此下场。凡过分狂妄自负的人,无不错误地看轻对手,而把自己估价得过高,结果碰了个头破血流。但文学史只承认文学,却不买他击鼓骂曹的账,至今人们都记得住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诗句,可祢衡的《鹦鹉赋》,几乎很少有人读过。   傻狂,终究不过是傻狂而已。   孔融的狂,结果也并不比祢衡更好,不过,他一是孔子之后,士族精神的象征,二是现任建筑工程部长,前任地方诸侯,三,也许是最重要的,他是文化人的领袖,汉末时期众多名士的一号人物,所以曹操尽量不去动他,不想动他,某种程度上还不敢动他这位大名士。名士,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被统治者用来当招牌的,一种是未当成招牌而与统治者别扭的,孔融属于后者。当时,名义上的皇帝是刘协,这位汉献帝,说好了,是傀儡,说不好,就是高级俘虏,用镀金牢笼关起来的囚犯。在许都,曹操说了算,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拥有予取予夺的最高权力。孔融认为自己在给献帝做事,不买曹阿瞒的账,总是跟他不合作。   从曹操下定决心讨伐袁绍起,孔融就与曹操意见相左,在大政方针上与曹操公开唱反调。与被监视的汉献帝过往甚密,动不动就上表,也很遭曹操的忌。有一回曹操禁酒,他反对曹操的极端做法,说:“尧正因为喝酒,才成为圣贤,桀纣虽然以色亡国,但也不能为了防范,不许此后的男女婚姻呀!” 让曹操很下不了台。袁绍失败以后,他给曹操写了封信,说:“武王伐纣,把妲己赐给了周公。”曹操犯了一次傻,问他:“典从何出?”他回答:“以今度之,想当然耳。”因为曹操打下冀州时,把袁绍那位漂亮的儿媳妇甄氏,给了自己儿子曹丕。于是,可想而知,曹操对他多么恼火了。   孔融此人,学问很大,政治上并不十分成熟,勇气不小,斗争经验相当缺乏。过于自信,对时局估计错误,小看曹操,进行无谓的挑衅,书生意气,闹得有点过头,组织自由论坛,作为抗衡力量。他哪里知道,当政权安危受到威胁时,文学家曹操的浪漫感情,是要让位于政治家曹操的。而且,祢衡骂了一通,曹操竟然没有操刀,也在鼓励着他。结果,便不自量力地,向曹操发动正面进攻。其实,曹操的容忍,自然是有限度的,只是当时,军事上的强敌袁绍未灭,江山不稳,才不敢对孔融下手罢了。一个统治者,可以不理会与当局不合作的知识分子,但不合作而且狂得出格的知识分子,就不会轻轻放过的了,不过时间早晚罢了。   《后汉书》载:有一次,孔融把国舅何进得罪了,何进手下的人“私遣剑客欲追杀融。有客言于进曰‘孔文举有重名,将军若造怨此人,则四方之士皆引领而去矣。莫如因而礼之,可以示广于天下。’进然之,既拜而辟融举高第”。由此,可见孔融具有显赫的地位和人望了。知识分子的毛病,就是有了一点资本之后,自我感觉马上就特别的好起来,好得不知好歹,好到不知冷热,好到晕晕乎乎,不知天高地厚。《后汉书》载他和祢衡的一段对话:“衡谓融曰:‘仲尼不死。’融答曰:‘颜回复生。’”一个成了孔子,一个成了颜回,可以看到他们互相吹捧的热烈程度。正如今日文坛上,某些评家吹作家作品不朽,作家吹评家文章盖世的现象一样,那臭脚捧得相当肉麻而有趣的。          这位大名士,不由得不狂。无论其门阀地位,士族资历,官僚职务,声名学问,在汉末,都称得上众望所归,举足轻重。有资格看不起曹操:“你算老几?”于是,这位自以为士族豪门的代表,自认为知识分子的领袖,就在曹操的眼皮子底下,公然将他的府邸成为反曹操的各种人物聚合的“裴多菲俱乐部”。 这时,中原已定,袁绍覆灭,曹操这时就不管你的文章写得多好,和儿时让梨的美德了,对不起,找了一个叫路粹的文人,在作家队伍中的这种败类,还不俯拾即是,写了封密告信,检举孔融“与白衣祢衡跌荡放言,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大逆不道,宜极重诛”。书奏,下狱弃市。据说,他的两个儿子,也知道他早晚要倒霉,所以,军吏来逮捕孔融时,这两兄弟正在下棋,别人劝他们赶快躲一躲,他们说:“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连小孩子都知道处境危殆,孔融还要当反曹的领袖,这就是狂得他实在不知道天高地厚,东南西北了。   按说,孔融的言论,严重程度也未超过祢衡,但曹操不杀祢衡的头,为什么对孔融却不肯轻饶呢?如果说孔融是大文人,曹操同样是大文人,由于文人相轻,嫉妒才华,才要置孔融于死地的话,那么陈琳在文章里,指着鼻子骂曹操,也不曾掉脑袋。那为什么要将孔融弃市呢?   我们在曹操赐死崔琰令中,有一句话,值得深思。“琰虽见刑,而通宾客,门若市人”,由此可以了解曹操最忌畏的,是反对派结成一股政治势力。他之不杀祢衡,因他不过是一个幼稚的狂放青年罢了,势单力孤,一条小泥鳅,翻不出大浪。不杀陈琳,因他不过是一个写作工具,而且已经认输降服,不可能有多大蹦头。而孔融则非如此,“虽居家失势,而宾客日满其门”,“家中客常满,樽中酒不空,吾无忧矣”,成为当时许都城里一股离心力量的领袖人物,这是曹操最深恶痛绝的,无法容忍的,所以,狂妄到了头,只有伏刑一道。   伏了刑,曹操还不罢休。在露布全国的文告中,说这个孔融不孝无道,竟在大庭广众中宣传,说一个人,与他父母不应承担什么责任,母亲嘛,不过是个瓶罐,你曾经寄养在那里面而已。而父亲,如果遇上灾年,大家饿肚子,你有一口饭,假使他不怎么样的话,你也不必一定给他吃,宁可去养活别人。这样一来,曹操不仅把孔融打倒,还把他彻底搞臭了。老实说,文学家玩政治,和政治家玩文学,都有点票友性质,是不能正式登场的。在中国历史上,有几个像曹操这样全才全能的政治家兼文学家呢?因此,他的一生,既没有出过政治家玩文学玩不好的闹剧,也没有出过文学家玩政治玩不好把小命搭上的悲剧。   千古以来,这位大人物在迫害文化人方面的名声,是不算甚好的。但是也要看到孔融、杨修、祢衡、崔琰这些文人,对自己的成就、实力的过高估计,对自己影响、名声的过大评价,对自己意志、勇气的过度膨胀,而作出不切实际的挑衅行为,都是由于这种有得狂也狂,无得狂也狂的文人性格,而招致以卵击石的悲剧。在那首《沁园春》的词中:有一句“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说得极其透彻,在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人与物,人与事,人与这个社会,人与这个自然,甚至人与自己的性格,都存在着一种契约的平衡关系,这才能得到一种相对的自由。然后,经过积累,经过量变到质变,才能实现新的平衡。所以,书生意气,掌握适度,挥斥方遒,自臻佳境,这自是最好的状态了。当然,偶而一狂,也无大碍,反过来说,若无一点点狂,成了方形西瓜的文人,还能写出锦心绣口的绝妙文章吗?不过,狂过了头,必贻后患,狂大发了,难以收拾,这就需要及时的警醒。   因之,意气伴之以聪明,言行随之以睿智,眼界常放之长远,视野当尽量开阔,方能在为人为文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读《人老莫作诗》               子 川   《文学自由谈》是一本老牌杂志,我是一个新读者。“老牌”用在这里不完全是一个时间概念,即以杂志创刊时间的长短来决定,更多取决于杂志的品质,有招牌叫得响的意思。李国文先生文章中引用了“老似名山到后知”的句子,杂志也是那样,读以后,方知是不是货真价实。早些年,也曾翻看过《文学自由谈》,潦草的印象里,写文章的人好像有点气急语呛,更像一个茶吧或酒座,由一群喜好“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人聚集而成。当然不是说《文学自由谈》内容的全部,只是某些文章的读后印象,这印象以偏概全了,妨碍我正经八百地订阅它。   认真阅读《文学自由谈》缘于读李美皆文章。不完全是因为这小李与我同城,而是因为一个好友的推荐。他大约与李美皆见过面,也喜欢她的文章,三番两次荐我读她。于是,从他书架上取下《文学自由谈》一读,然后借一摞回家,再读。一读,再读,却被老李给抓住了(这里有点冒昧把国文先生称之为老李),由小李到老李,《文学自由谈》从此成了我案上与枕上的读物。李国文先生算是《文学自由谈》专栏作家。每期《文学自由谈》头题位置,有个特约栏目,由他“特”写。写专栏的作家都知道专栏特别难写,难的不是写出好文章,而是连篇累牍都是好文章。从这个意义上,李先生堪称写专栏圣手,我读过的他的特约文章,几乎篇篇都是好文章。   也许是年龄的缘故,初读李国文的《人老莫作诗》,很受震动,尤其读到李先生的两个“所以”。先生说:“所以,基本上失去‘性’趣的文人,说句不中听的话,只不过是苟且地活着罢了,既谈不上勃勃生机,也谈不上什么创造精神。不但莫作诗,连小说最好也莫作才是。”先生又说:“所以,‘性’趣可以作为文人自我观察的一个指标,若是不战而降,雄风不振,就要考虑是不是还继续写诗下去?是不是还继续写小说下去?”这两个“所以”读下来,确乎有点闻雷惊筴的感觉。我生于上世纪50年代,虽不敢称老,却一天天往老的地方去。我虽然算不上文人,却也喜欢写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文字亦即先生笔下的诗或小说一类,人免不了俗,心底里总爱把自己往文人边上靠。看到先生的两个“所以”,想起老文人的处境,有一种瘦子为胖子发愁的感慨。自然也会想着一旦我也到了那一天,我这个沾“边”文人,随着“利比多”的不断流失,“性”趣不再盎然,用先生的话“不战而降,雄风不再”,奶挤不出,水也挤不出,这该如何是好?   再读时,却多了读文章?受启迪的感受,因之萌生出几分谢意。无论李先生引用的袁枚夫子,还是李先生自己,以年龄去衡量都是老人者也。我辈尚无缘得识的“名山”,二位把自己的经验之谈精妙传出,对后来者,尤其对我这将老未老,旦夕即老的沾“边”文人来说,实在是受益匪浅。首先,让人彻悟到,老来对文人而言,有双重的残酷。后生们呀,你可得抓紧再抓紧,“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人有惰性,常常把想做的事情往后拖延,指望明天去做。李先生的文章,把人叱醒:岁月将老,老之无奈,何来明天?其次,人必须有自省意识(当然并非只有老人需要),老人尤其需要常自省。好汉不提当年勇,别老把陈黄历当作新纪元,虽说人要挑战极限,但千万别以为世界纪录是一个人创造出来的,自己是纪录的永远保持者,百岁不倒,则纪录长在。李先生说“他忘了,他的文学春天已经是过去式,上帝不会为他创造奇迹,更不会给他百分百,早把脸掉过去,拿脊背朝着他了”。再次,做自己能做的事,莫勉力而为。从年龄角度,任何年龄段自有它的长处与不足,少年的狂妄与锋锐之气,是宝剑的双刃。老年人呢,没有少年人的锋锐,“其睿智?成熟,其圆通?豁达”应当为青年人所缺,即如国文老先生写出这样令人彻悟的文章,年过80的袁枚得出“人老莫作诗”的结论,都证明老人能做出年轻人未必能做的事情吧。   写到这里,忽然来了疑问,或者说,发现了一个悖论。写出“人老莫作诗” 诗句的袁枚已经年过80岁了,用先生的“老文人”概念来衡量,袁枚夫子要算是一个足够老?足够文的人了吧。袁夫子这首诗写得到底如何?旧学不深的我,不敢妄评。然而,该诗为李先生看中,并因之生发感慨,写成文章,令晚生袁枚夫子两百来年的人今天读来,仍不无启迪,足见诗写得不差。那么,一个80岁的老人写出“人老莫作诗”的诗,是说老人不能写诗呢,还是用行为证明老人也能写诗并写出好诗来呢?曾有一个意义与此全不相干的悖论:有人在雪白的墙上用墨笔醒目写着“请勿乱涂”四个大字,旁边,另有人用小字添写“你也在乱涂”,又有人写“他涂你莫涂”,再有人“你正在涂”……结果一目了然,这堵雪白粉墙成了涂满黑墨的墙,而这些玷污粉墙的内容竟都是从防止玷污出发。这有点像笑话,其实不是,至少不止是一个笑话。   从这一角度出发,三读李先生的文章,竟也发现某些断语下得有点生硬,甚至难以自圆其说,包括他对袁枚的理解:“体会袁枚的思路,无妨作如此理解,先生们,女士们,到了谈不动恋爱的年纪,最好就不要写诗了。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写诗,恋爱谈不动,诗也写不好的。”可是,恰恰正是袁枚80岁以后写的诗,令先生你叹服,并因之写成这篇让我读了颇受启迪的文章,如果袁枚真的如他自己所悟“人老莫作诗”,先生怎能读到他的诗?我们怎么能读到先生的大作,又从哪里受到启迪?   还有,李先生断言,文人老了,诗与小说断然不可再写。先生搬出俄国的普希金?莱蒙托夫,英国的拜伦?雪莱等世界级大诗人的创作经历,举例说明“他们都是在生命史上的黄金时期,写出一生中最好的诗”。先生说到这里大约意识到这些诗人的寿命大都不长,用“生命史上的黄金时期”和“写出一生中最好的诗”来说事,有点经不起推敲,在后面又补叙了一段文字。其实,补叙与不补叙意义不大,也无任何益处,援用这些没有经历过老年就过早离开世界的诗人,来证明人老了就一定写不出好作品,是没有说服力的。假如普希金38岁时没有因决斗身亡,焉知他“生命史上的黄金时期”不再,焉知“一生中最好的诗”就一定已在38岁以前写完?   李先生还举了鲁迅的例子,来证明人老了,就不宜再写诗与小说。从年龄角度,用鲁迅举例显然要比普希金他们来得恰当。先生根据鲁迅年表资料,说起一代大家鲁迅自46岁作《奔月》后,即“主要写杂文”去了。说实在的,用鲁迅这样的大家来取譬,还不大容易找到恰当的比照对象。好在先生引用资料时原是不拘中外古今的,我这里就以一个前苏联的诗人帕斯捷尔纳克来作比较,虽然从匹配的角度,我选择的这个对象未必合适。在世界文学史范畴,帕氏首先以诗名,1946年他57岁时,开始着手写小说《日尔戈医生》,一写就是9年,到1955年他66岁那年书成,由于前苏联的文艺路线?政策,该书几经周折终不能在境内出版,延宕至1957年11月《日尔戈医生》意大利文版才在米兰问世,接着又出了俄文版,并被译成20多种文字,在短时间内遍及全世界。次年,1958年10月瑞典文学院把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帕斯捷尔纳克,以表彰他“在现代抒情诗和伟大的俄罗斯叙事文学领域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再两年后,1960年5月30日晚11时20分,帕斯捷尔纳克与世长辞。57岁到66岁,不知道属不属于李先生所说“老文人”的范畴,不过,由于前面举了鲁迅的例子,这里也只能找一个与其年龄相仿?文学史地位相匹配的人来做比较。《日尔戈医生》这部长篇小说中包含小说主人公的25首诗(当然是作者代拟的),倒是一个极好的反证的例子,既有诗,也有小说,作者也并不符合李先生列举的“欲叫欲吼,欲上吊?欲寻死?欲打架?欲革命的强烈感情,才能写出具有震撼力量的作品”的必要条件。而帕氏的诗想必不是先生所说“无性趣之人写出来的诗,有一股泔水味”,《日尔戈医生》也不是“谈不动恋爱之人写的小说,有一种猪食的感觉”吧。至于《日尔戈医生》作者的生理条件,鉴于1960年帕氏就已辞世,即便有考证必要,也无从考证了。   当然,人们也许还可以对“老文人”有不同的界定与归类,比如从去世年龄倒计时,正像我一个朋友写的诗“一个活不过四十岁的人/他的晚年该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者根据人的身体健康条件并由此引申到影响身体健康的生活环境条件等等,毕竟,人的“性”能“性”趣,并不只有一项年龄指标可以改变。按照李先生的莫写诗?小说的生理条件,身体不健康的人与老年人应当有诸多共同之处吧。然而,这样一些归类法一旦都能援用,关于“老文人”定义就很难有具备公信力的尺度。无法界定老文人,那么该用什么年龄尺度让“老文人”们退出诗与小说创作现场呢?是“六进七出”还是“七上八下”?由谁说了算?   这样一作比较,总觉得李先生的“人老莫作诗”引申到“莫作小说”,以及由此生发出来写诗与小说的生理指标等等,似乎立论有欠稳妥,至少也是以偏概全了。先生说:“一位诗人,一位小说家,活到老,写到老,还执迷不悟地要去侍弄写不好的诗?写不好的小说,真是教人不敢恭维的。”这话说得是不错的。前提是“写不好的诗,写不好的小说”,如此这般的劳什子,不仅老人不要去弄,其他年龄段的人也大可不必去弄。写不好诗或小说,是因为你没有这个才能或已江郎才尽。说到“江郎才尽”,其实与年龄无关。千万不要把二者划上等号,让人误以为,年龄一大,人一老,势必江郎才尽,从来没这回事,典故中的江郎,才尽之日尚是弱冠少年。李先生的文章与袁枚夫子的诗足以证明:人老了势必江郎才尽之说不能成立。   国内的例子,还可以列举敝同乡汪曾祺。新时期以来,汪曾祺以汪味小说享誉文坛。汪在西南大学读书师从沈从文,即开始习写小说,却没写出来。新时期出道,《受戒》一炮走红。圈内固然不乏有人知道汪曾祺何许人也,普通读者直以为小说界又出新人,殊不知此“新人”乃一耳顺老人。汪同乡作小说,青年未开花,晚年倒走红,虽有时代原因,却也足以证明老年并非一定不能作小说。   如果说汪的年龄还不够老,从文体来说,写的毕竟是小说,与“人老莫作诗”本旨扣得不紧,这里还可以举一个老诗人的例子。移民加拿大的台湾诗人洛夫, 2001年以74岁的高龄写出3000行长诗《漂木》,震惊华语诗坛,且因此获得中华文艺协会颁发的终身成就奖和新诗界国际诗歌奖·北斗星奖。洛夫的《漂木》我读了两遍,准确的说法是读了两个不同版本,一是台湾出的竖排版,一是大陆出的横排版,的确出手不凡。   洛夫已逾耄耋之年,其“利比多”状况不便查询,不过,诗评界一致认为,诗人的想象力丝毫没有衰老。李先生列举的那些老诗人的症候,在洛夫的诗作里似乎也看不到。也许洛夫只是一个例外吧。   然而,即便是只有一个例外,李先生的“不能不想到袁才子的这句诗‘人老莫作诗’其实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的联想,依旧是值得推敲的。事实上,人家袁才子也并没有把它看作是真理。袁才子在写“莺老莫调舌,人老莫作诗”一诗时,其实不乏自我调侃的味道,譬如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尚能有所为,有时也会在别人面前,叹息一声,唉,老了,做不动啦!这句话是当不了真的,更不能因为有这么一句话就把这人给彻底废掉。80岁的袁才子写了这首“人老莫作诗”的诗,正说明他并没有自废武功,不仅如此,该诗最后他还写到了自己以后应当如何写诗,这更说明前面说的“人老莫作诗”更多还只是一种自省或自我调侃,诗还是要写的,只是得换一种方法来写。“我欲意矫之,言情不言景。景是众人同,情乃一人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重复多繁词”的香山与放翁的老年“病”,把诗写得更好。   大约为了证明“人老莫作诗”确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李先生分析了一通“老先生的性能力”与“老太太的荷尔蒙”,以此推断:“雄风的零状态,激素的空洞化,随之而来的,必然是血液流动的速度放慢,亢奋不起来;必然是感情膨胀的系数降低,激动不起来;必然是形象思维的能力变弱,浪漫不起来。”于是结论出来了:“一个老作家,一个大作家,一个名作家,既不亢奋,又不激动,更不浪漫,才气何在?灵感哪有?能写出什么好诗,好小说呢?”别人怎么看这段推论,我不知道,反正我还没有老到那种程度,不能感同身受地体会那一连串“必然”的必然性。窃以为,李先生大约还是把“有些人”的概念换成“所有人”了吧。不然,就无法解释前面说到的帕氏?洛夫等人的老年期的创作。   作为一个诗歌编辑和学习写过一些诗的人,我对诗歌现场并不陌生。《随园诗话》里的一些诗话?诗评,以及李先生形象生动的阐释,我也大体都是认同的。比如文章中引用的《随园诗话补遗》卷四,第十三节中一段诗话:   引浦柳愚山长云:诗生于心,而成于手;然以心运手则可,以手代心则不可。今之描诗者,东扯西拉,左枝右梧,都从故纸堆来,不从性情流出,是以手代心也。   说得就非常有道理。其实不止是写诗,广而言之,所有文学创作都应当“以心运手”,而非“以手代心”。事实上,在编辑看到的大量来稿中,二者都不罕见,这只能说明有人会写且有写的才能,而有人不会写或者干脆没有写的才能,古今中外,历朝历代,都有这两类作者,与年龄大小没多大关系。也就是说,“坐在恭桶上,憋得额头青筋突出,汗珠直冒”的“憋”作品的人,从来就不缺少,创作“以手代心”而不是“以心运手”的也大有人在。李先生不仅是高明的大夫,也像手法熟练的画家,寥寥数笔就形象生动地描摹出种种写作的病态。只是在这里,我横竖看不出以上引文与“为什么中国文人老了以后,会出现这种‘往往精神衰,重复多繁词’的现象”有什么联系,并且有针对性地“道出其中真谛”。   硬“憋”式的写作,不仅“老”有,“少”也有,也不仅“诗”有,任何写作都一样。事实上,从编辑阅读来稿的角度看,举凡“以手代心”硬“憋”的作者,还是年轻的初学写作者居多。可在李先生那里,“以手代心”,“憋”,都成了“老文人”的症候,被引用来作为“人老莫作诗”的论据,这似乎与写作现场的实际状况不相吻合,也有失公允。打个比方吧,“以心运手”譬如写作之正道,而“以手代心”譬如写作之歧途。生活中,总有人踏着正道,也总有人误入歧途吧,凭什么李先生一定要让这歧途上来来往往的人都拄着拐杖呢?凭什么?这里,我们也不必强调老马识途,让青年人与老年人一半对一半地迷失在歧途,也要相对公允一点吧。再譬如患病,伤风感冒?头疼脑热,原本是常见病?多发病,向不拘性别?年龄,无论老中青,抑或工青妇,谁染上是谁。我们可以说,老年人因为抵抗力下降,容易染上伤风感冒,却不能说,伤风感冒是一种老年病。这就未免失之偏颇了。   回到前面的话题,我倒以为,“人老莫作诗”主要体现袁枚夫子的清醒意识。人老了,首当其冲是要清醒。袁枚夫子80岁高龄写出“人老莫作诗”就是一种清醒,同样,李先生这篇大作给我的印象,也是一个清醒的老人所为。只是不能把它看成是一种规律,更不能当作颠扑不破的真理,否则,许多事情就想不通了。   清醒地看到年龄差异,看到年龄导致的不同身体状态,以及不同年龄段的知识修养诸方面的优长与不足,一个人的写作风格与内容自然会相应产生变化。冯至在里尔克逝世10周年时说过这样的话:“在诺瓦利斯(Novalis)死去?荷尔德林(Holderlin)渐趋于疯狂的年龄,也就是在从青春走入中年的路程中,里尔克却有一种新的意志产生。他使音乐的变为雕刻的,流动的变为结晶的,从浩无涯 的海洋转向凝重的山岳。”这里说的是里尔克步入了凝重的中年写作时期。也正因为里尔克的自省与变化,后期,他写出了在世界诗歌史上产生重大影响的两部长诗《杜伊诺哀歌》和《献给奥尔甫斯的十四行》。   我始终认为,既然不同年龄自有它们的优长与不足,什么年龄写什么样的诗,那不是非常好理解的吗?为什么非得要把老年人从诗歌?小说创作现场逐出?再说,什么年龄能做什么事,当事人最清楚。从袁枚的自省到里尔克的求变,即充分证明这一点。反过来,也一定有人不清楚或不那么清楚,不过,对于不清楚的人来说,你说了也白说。   6,文人的节操 李国文   公元1644年,夏历为甲申。这一年,天下大乱,生活在天子脚下的京城人,过得可谓提心吊胆,度日如年。   这一年为明朝灭亡之崇祯17年,同时又为清朝开国之顺治元年,历史上习惯称之“明清易代”。但就华北地区而言,特别是京畿一带,很难将本年自3月19日起,至4月30日止的大顺政权撇开不论。李自成,也就是闯王,他率领的这支一直被蔑称为“流寇”的农民起义队伍,席卷了大半个中国之后,终于在这年春天的一个细雨夹雪的早晨,到达他的终结目的地。   虽然这个短命政权,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在北京停留时间不长;但他,这位老陕,曾经有效地统治过京城1个月零10天左右,这是确凿不移的事实。   关于这个政权为啥如此短命,北京的坊间一直有这样的传言:本来,据推背图,李自成至少应有40年的真命天子运,可那些“迎闯王,不纳粮”的农民军,在打京城之前,闯王许诺他们天天要像过年那样快活。因为农民视之为一年之中最大的快活,莫过于过年。而过年的最大快活,莫过于包饺子。进城以后的这40多天里,大顺军顿顿按领袖的指示,让供养他们的市民百姓,剥葱剁肉,擀皮包馅,大吃饺子。大街小巷,胡同里外,都支开大锅大灶,整个北京城,成了桑那浴房,热气腾腾。由于中国贫苦农民,只有过年那一天,才能吃上一顿饺子,杨白劳的女儿喜儿也是以玉米面饺子来“欢欢喜喜过大年”的。这下好,闯王的40年帝运,就被这些天天过年吃饺子的嘴,在四十天里,统统吃掉了。   老天爷说,一年只能过一次年,不可以天天过年的,这就是农民暴发户的不成气候了。然而,这种揶揄背后,也反映着农民掌握政权,难以逃脱“其兴也勃,其殆也甚”的宿命。   不过,由此证明,这一个多月的北京,上演的是一出明与大顺,然后才加上清的三国演义,这其中还夹杂着一个可耻的小花脸或者小瘪三吴三桂。事实上,满清的睿亲王是从李自成农民军手里夺得了明朝的首都,而明朝的崇祯皇帝并不是败于多尔衮,是败于李自成,才登景山顶吊死在歪脖树上的。朱由检上吊,大顺军进城,家家户户的门上,大书“顺民”,以保全性命。而且,大顺军是一支不讲究辎重后勤,保障供给的队伍,走到哪里,吃到哪里,一路吃大户而来。所以北京城的这些顺民们,每五户要摊派一名大顺军,保证其有饺子可吃。紧接着,那小花脸或者小瘪三,由于老婆遭大顺军扣留了,一怒之下,将关外八旗兵引进京城,于是,这些板凳没有坐热,饺子尚未吃够的一众庄稼汉们,放火烧了北京,向西开拔走了。于是,全城百姓赶紧扯下门板上的“顺民”帖子,人人蓄发,个个留辫,诚惶诚恐,奴才一般地向大清王朝表达忠诚。   由明而大顺而清,这样烙烧饼似地翻来覆去,可苦恼坏了公元1644年内的京城百姓,一会儿向这位菩萨磕头烧香,一会儿向那位尊神哀求饶命。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中国人,都像那个小花脸或者小瘪三吴三桂那般没皮没脸。连一位姓费的宫女,还揣利刃企图刺杀强暴她的大顺军高级首长呢,更何况权贵、勋戚、文臣、武将;更何况商绅、贤达、名流、耆宿;更何况文人、儒士、清流、雅客;更何况生员、役吏、书办、文房……都不能幸免地要面临这场生或死,战或降,走与留,宁死不屈或苟且偷生的选择。   于是,就在公元1644年,出现了许许多多的高风亮节之士,也看到了为数可观的道德沦丧之徒。   现在回过头去看,在这一年的明、清、大顺三方的角力中,涉黄河,控江汉,据太行,逼京畿,坐拥中原,以逸待劳的李自成,完全可以等到强清弱明,鹬蚌相争以后,坐收渔人之利。可这位闯王,到底沉不住气,要是他不急于当皇帝,不急于消灭明王朝,还真有可能出现三国鼎立的可能。然而,人性的悲剧就在于,一个种地的庄稼汉,他的全部生存哲学,就是在春天播下去一粒种,是为了到秋后收获到手的那一把粮,这就是中国数千年小农经济社会养成的最根深蒂固的现实主义。至于明年、至于后年、至于10年、50年以后,对他来讲,都是扯淡的事。李自成,这个米脂驿卒,也是一个至多能看到来年开春的农民。自崇祯二年为“流寇”起,至此已15年了。1643年攻下西安以后,这位闯王决定不再“流”了,已经“豁出一身剐”了,现在就差最后一步,“敢把皇帝拉下马”,是到了将朱由检拉下龙椅,由他来坐江山的时候了。   李自成,显然这样盘算,如果俺不到北京去摘这个桃,关外的清人肯定先下手为强了。与其由他捡这个便宜,为什么我不马到擒来,坐享其成?   应该承认,李自成一路“流寇”过来,由小而大,由弱而强,能有今天的辉煌,是一个了不起的政治家,也是一个了不起的军事家。这一点,前辈作家姚雪垠先生穷其毕生之力,用长篇历史小说证明,此人在政治上的高明,在军事上的成熟。姚老真是煞费心思呵!一定要将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游击战略的十六字方针,落实到李自成的实践中去;一定要将毛泽东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建立根据地,用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思想,贯彻到李自成的行动中去,这难度该是多大呀!其实,在文学上,真实,是最美的,百分之百的真实,百分之百的美,要是美到一百一,一百二,就可能要弄巧成拙,贻笑大方了。有什么办法呢?在中国文学史上,实用主义,功利主义,常常是大家、名家、老作家的难以规避的致命伤。为一个人写,而想得到大家的鼓掌,恐怕是很难两全其美的事情,这也是姚老一生为他这部著作,终于未成“显学”而抱憾不已的事情。   幸好,大家也都明白这一点,小说不是正史,古人早说过了,“小说家言”,乃街头巷尾的“稗史演义”罢了,姑妄言之,姑妄听之,若信以为真,则大谬不然。因为,李自成再伟大光明正确,毕竟跳不出时代的局限,作为一个农民的政治家,一个农民的军事家,不可能具有高屋建瓴,俯瞰全局的战略观点。农民守着土地,有其勤劳朴实善良本分的优良天性,一旦离开土地,那小农经济制度所养成的短视浅见的小格局,贪得无厌的大胃口,阴冷残酷的报复心,冒险盲动的破坏性,种种弊端,便会暴露无遗。随着权力的逐渐增大,欲望也逐渐膨胀,随着身价的日益抬升,野心也日益狂妄。君不见近年来那些落马的党政干部,报纸上有过披露,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有着比李自成还好的出身和成分呢!   公元1644年,大年初一,在西安过年的李自成,他要建大顺国,称大顺王了。看来,他是打算先实习一下,预演一下,然后,到北京紫禁城里,再戴上那顶皇冠时,就省得京城老少爷们笑俺们老陕,土得掉渣了。大顺政权的成立,说来几乎等于笑话。究竟是这年的初二,还是初三,甚或是初四成立,这帮革命家都说不准了。有一条可以肯定,不是初一,那天尽忙着包饺子,煮饺子,吃饺子了。道理很简单,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饺子,就着一盏香甜可口的稠酒,面临“分田分地真忙”这桌盛宴的农民军,自然是只顾看着碗里,望着锅里,计算能到自己手下多少胜利果实了,不会费心思记住建国的日期。于是,这个乌合之众的农民政权,什么时候建立,什么时候终结,史家索性一概忽略,倒也痛快省事。但李自成很起劲,造历书,封功臣,开科取士,檄告远近,露布天下。国号曰大顺,年号曰永昌,以西安为西京,为他的临时首都。至于真正的,未来的大顺国首都,他宣布,就是马上要去攻打的北京。   二月二,龙抬头,李自成就率大顺军浩浩荡荡出征了。   先陷汾州,再取太原,后夺大同,势如破竹;接着,攻上党、彰德,占固关、真定,逼近京畿,然后,发起总攻。3月11日,据宣府,15日,破居庸,16日,陷昌平,17日,包围京师,18日,拿下外城,农民军由外八门蜂拥而进。这种闪电般的进攻速度,比之拥有阿帕奇直升机,悍马装甲车的美军攻伊部队,有过之无不及。这支农民军跟随闯王作“流寇”,南北驰驱,东西征战的队伍,终于冲破黎明前的黑暗,看见德胜门城楼子上的黄瓦翠檐,一群一群的鸽子在跳跳蹦蹦,甚至依稀听到更远的,也许是紫禁城上空嘹亮的鸽哨。在众军呼啸中,骑着乌骓马上的李自成,我想他是应该开心的,很开心的,从统帅的观点,这是一个大获全胜的日子,从老农的观点,这是一个丰收在望的日子。那时的他,决不会料到,不出一个月,还要从这里灰溜溜地打道回府。所以,我不解,在北京市的五环路外,由德胜门去昌平的公路上,有一尊李自成的骑马雕像,那张农民的脸,为什么一定要那么神色凝滞,严峻,忧郁,和不开心的样子呢?      这应该是那天崇祯的面部表情,他万万没有想到,横征暴敛,赋繁税重,天灾频仍,官逼民反,竟造就出给自己掘墓的队伍,大明王朝终结的一天,终于来到。   “丁未昧爽,天忽雨,俄微雪,须臾,城陷。”“贼千骑入正阳门,投矢,令人持归,闭门得免死。于是俱门书‘顺民’。”19日,晨,李自成攻进内城,崇祯帝“易靴出中南门,手持三眼枪,杂内竖数十人,皆骑而持斧,出东华门。内监守城,疑有内变,施矢石相向。时成国公朱纯臣守齐化门,因至其邸,阍人辞焉,上太息而去。走安定门,门坚不可启,天且曙矣。帝御前殿,鸣钟集百官,无一至者。遂仍回南宫,登万岁山之寿皇殿自经。” 崇祯不是一个好皇帝,他基本上属于狗肚鸡肠之辈,心胸狭窄的小人一类,不过,死得较惨,大家还多能同情他。   也许这天清晨,些微的雨雪,稍稍打乱了李自成入城式的安排。直到“午刻,李自成毡笠缥衣,乘乌驳马,伪丞相牛金星,尚书宋企郊等五骑从之”。接下来,便是清人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末》 卷八十的《甲申殉难》一章中,所写的那些惨绝人寰的死难场面。   从这个月开始,是北京城建城以来最血淋淋的死亡年。   谷应泰说:“考其时,阖门同死者,父与子俱死者,母与妻子俱死者,妻妾从死者,独身效死者,闻难饿死者……无论道术素许,至性勃发,位列三阶,荣邀一命,莫不椎心扼吭,追路相从。自古亡国正终,未有若斯之烈者。”现在回顾发生在公元1644年京城的“甲申殉难”,虽然骇人听闻。但比之随后满清入关,一纸《薙发令》,除明代衣冠而胡服左衽,让你从精神上降服,从心理上慑服,从人身污辱上屈服,所激起的反抗,所造成的灾难,要比李自成进京时门上贴“顺民”大得多。“顺民”只是一张纸,贴在门外,你在门内,可以照样不顺,而头发长在自己脑袋上,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对这些明末遗民来讲,人人过刀,家家见血,满城尸臭,处处骸骨,是一场谁也躲避不了的灾难。所以,清末民初胡蕴玉所著《发史》一书,这样感慨:   “呜呼!吾民族蒙辫发之耻,至于今已二百六十八年矣。世人论者,以为区区之发,无与乎兴亡之故。呜呼,是不知夫发之历史也。入关之初,薙发令下,吾民族之不忍受屈辱而死是不知凡几?幸而不死,或埋居土室,或遁迹深山,甚且削发披缁,其百折不回之气,腕可折,头可断,肉可脔,身可碎,白刃可蹈,鼎镬可处,而此星星之发,必不可薙,其意岂在一发乎?盖不忍视上国之衣冠,沦于夷狄耳。”   对如今的人来说,我们钦佩其无惧无畏地走向死亡的勇气,然而,应该看到,这样义无返顾地奔赴死亡,对明朝那条即将破沉的船,其实是于事无补的。你不身死,他要沉,你死了,也挡不住它不沉。对那位寡恩刻薄,刚愎自用,多疑好变,狷急忭躁,恶谏好谀,滥施刑惩,救亡乏术,治国无方的庄烈帝,就尤其犯不着为之身殉。大明王朝这座大厦的倾覆命运,固非崇祯一人所能挽救,但为帝王者只能在景山上一死了之而无其它作为,那就更无必要与之共存亡了。所以,尽管死得很愚,很傻,很无必要,很不值得,但对公元1644年的这些当事人而言,他要活得尊严,他就得随旧朝“茫茫泉路,咽咽寸心”而去。他要苟全性命,他就得服膺新朝新政,改换门庭,输款纳诚。若是做不到低头,做不到苟且,做不到背叛,更做不到出卖,就只有一本正经的郑重其事的别无选择的惟此一道的死。因为中国人,大部分的中国人(不是全部),对于“节操”二字,看得很重。所以在这些赴难者心中,觉得不如此,则不成其为天子脚下的大明之人,更不成其为堂堂正正的中国之人。   在这个世界上,莫过于我们中国人,特别看重,特别强调这个“节操”了。为什么看重?为什么强调?因为吃足了苦头的缘故。在中国的全部历史中,出现过许多讲节操的中国人,而在同样的历史中,也曾经出现过不少不讲节操的中国人。说到底,一部二十四史,就是这两类中国人,一是讲节操的正人君子,二是不讲节操的小人败类。其矛盾对立的斗争史,也是讲节操的人基本上吃亏,而不讲节操的人总能得逞于一时的伤心史。   中国人之讲究“节操”,到了极端的程度,不知道是否与中国历史上那些不讲“节操”之汉奸,之走狗,之卖国贼,之假洋鬼子,以及挟洋自重的败类,以及拉大旗作虎皮的下三烂,以及残害同类的无耻小人,以及出卖灵魂的卑鄙文人,太多太多的缘故,害得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块土地,这些善良人民太苦太苦,有些什么因果关系?所以,“节操”,在中华文化传统中,是用来评判一个人的重要标准。尤其在民族危亡,山河沦丧,国本动摇,家园变色之际,到了做人做鬼,生死立决,存亡与否,在乎一念的那一瞬间,是考验中国人的血性、良知、忠贞、信念的关键时刻,节操二字,其分量多重?多轻?就全部检验出来了。   就在公元1644年由大明而大顺,由大顺而大清的三国演义这出戏剧中,我们不想提到,然而又不能不提到,这个惟一的,绝无仅有,能够在那血泊遍野的年代里,连串三朝重要角色的江左三大才子之一龚鼎孳。   江左三大才子,钱谦益,吴梅村,龚鼎孳,都是被史家看作在节操上不怎么样的文人,而龚鼎孳尤其不怎么样。   据民国版的《清史稿》:“龚鼎孳,字孝升,合肥人。明崇祯七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李自成陷都城,以鼎孳为直指使,巡视北城。及睿亲王至迎降,授吏部给事中,改礼科迁太常寺少卿。顺治三年丁父忧,请赐恤典。给事中孙龄疏言,鼎孳辱身流贼,蒙朝廷擢用,曾不闻夙夜在公,惟饮酒醉歌,俳优角逐。闻讣仍复歌饮留连,冀邀非分之典,亏行灭伦,莫此为甚。部议降二级,寻遇恩诏获免,累迁左都御史。”   而据清代编撰的国史《贰臣传•龚鼎孳》:“及流贼李自成陷京师,鼎孳从贼,受伪直指使职,巡视北城。本朝顺治元年五月,睿亲王多尔衮定京师,鼎孳迎降,授吏科右给事中,寻改礼科。二年九月,迁太常寺少卿。三年六月丁父忧,请赐恤典。给事中孙龄疏言:‘鼎孳,明朝罪人,流贼御史,蒙朝廷拔置谏垣,优转清卿,曾不闻夙夜在公,以答高厚,惟饮酒醉歌,俳优角逐。前在江南,用千金置妓,名顾眉生,恋恋难割,多为奇宝异珍以悦其心,淫纵之状,哄笑长安,已置其父母妻孥于度外。及闻父讣,而歌饮留连,依然如故,亏行灭伦,独冀邀非分之典,夸耀乡里,欲大肆其武断把持之焰。请饬部察核停格。’疏下部议,降二级调用。”   龚鼎孳之最无耻者,莫过于他为自己在明亡时不殉死的辩词:“龚鼎孳娶顾媚,钱谦益娶柳是,皆名妓也。龚以兵科给事中降贼,授伪直指使。每谓人曰:‘我原欲死,奈小妾不肯何!’小妾者,即顾媚也。见冯见龙《绅志略》、顾苓河《东君传》,谓乙酉五月之变,君(即柳如是)劝钱死,钱谢不能。戊子五月,钱死后,君自经死。然则顾不及柳远矣。”(陆以恬《冷庐杂识》)   而最令人恶心的,莫过于他以耻为荣,为耻而不知耻了。“先是大学士冯铨被劾,睿亲王集科道质讯,鼎孳斥铨阉党,为忠贤义儿。铨曰:‘何如孽贼余子?’鼎孳以魏征归顺太宗自解。王笑曰:‘惟无瑕者可以戮人,奈何拟闯贼拟太宗?’遂罢不问。坐事降八级,调用补上林苑丞,旋罢。康熙初起左都御史迁刑部尚书卒。”(《清史稿》)   读《三国演义》,我们还记得,张飞与吕布交手的时候,张飞骂吕布为“三姓家奴”,真亏他想出来这样一个既刻薄,而又极其准确的称呼。因为吕布先认丁原为父,后来,杀了丁原又认董卓为父,后来,又与王允合谋,杀了董卓。而龚鼎孳,在公元1644年那天日无光,血风腥雨的“甲申殉难”和随后小花脸或者小瘪三吴三桂引清军入关的“鼎革”中,他,由大明王朝的给事中,摇身一变,为大顺政权的直指使,又摇身一变,为大清政府的给事中,其变之面不改色,其变之毫无心肝,真是令人不敢想象。当得上三朝元老的这位文人,对他叛明投贼,在闯王的军政府中,居然混得一个北城直指使,相当于宪兵队或纠察队的角色,还沾沾自喜,洋洋自得。如此恬不知耻,如此丧心病狂,近人孟森先生在其所著《心史丛刊》的《横波夫人考》中指出,龚在当时人的眼光里,基本上是一个无赖,无耻,无聊,无可救药之徒:“芝麓于鼎革时,既名节扫地矣;其尤甚者,于他人讽刺之语,恬然与为应酬。自存稿,自入集,毫无愧耻之心。”   一个文人,已经不顾脸皮至此,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鬼子进村了,把全村人聚在一起,枪顶在脑门上,要你交待出谁是八路?谁是共党?你是说,还是不说?虽然,你知道谁是八路,谁是共党,在这个节骨眼上,你不吭声。哪怕崩了你,你也咬牙不说。这就是宋人文天祥的诗《正气歌》中,所说的“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的“节”了。公元1937年,芦沟桥事变,鬼子进了北平,同年12月4日,伪政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周作人并没有被枪逼着、顶着,欣然任教育督办或总长之职,甘心成为铁杆汉奸。因此,我们不禁要想,学问如此之大的知堂先生,会不懂得一个知识分子在这关键时如何写好“节操”这两个字么?会不记得公元1283年1月9日,“天地有正气”的文天祥,在拒绝了元世祖最后一次利诱之后,在刑场向南拜祭,从容就义时的那首绝命辞吗?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惟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中国的文人,以此衡量历史;中国的历史,也以此衡量文人。                      7,文人的愉悦                          李国文   愉悦,从历史的长远角度来看,从使命感的神圣角度来看,对文人而言,是一种可得而不可常得,可有而不能常有的奢侈品。   当然,一个文人,在一些事情上,快活得不行;在一段日子里,压根儿用不着忧虑和恐惧;在一定范围中,甚至连顾忌、戒备、防范、紧张,也是无须乎在意的,从而获得相当程度,或一定程度的愉悦感受,是绝对可能的。但是,终其一生愉悦,从头至尾愉悦,无日无夜不愉悦,无时无刻不愉悦,这种福星,中国没有,世界也没有,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古人说过,“人生识字忧患始”,古人还说过,“不如意事常八九”,这就说明生活本身,其实是并不愉悦的。因此,作为文人,愉悦难得,不愉悦却常得,是太正常的事情。   不过,乾隆年间,江左三才子之一的袁枚(1716-1797),这位随园老人的一生,是几乎接近于上述福星水平的愉悦文人。   在中国历史上,在那个很难愉悦得起来,文字狱大行其道的年代里,袁枚的出现和存在,应该说是一个奇迹。这位老人家,不但他自己感觉到愉悦,享受着愉悦,同时代的人也都认为他即使不算百分之百的愉悦,也足够99%的愉悦了。很有一些同行,不但羡慕得直流哈喇子,还嫉妒得恨不能咬他一口。所以说,如果只是自己感觉到愉悦,那是算不得数的,谁知你是强撑着的呢,还是假装着的?惟有众人都一致认为,那才是货真价实的愉悦。   因此,不管你对袁枚的评价,是好是坏,对他这种能够获得全天候愉悦的结果,我觉得有值得中国文人为之深思的地方。   其实说白了,袁子才的愉悦或不愉悦,与别人是并不相干的,愉悦是他,不愉悦也是他,干咱屁事?为什么人们要将他的愉悦当回事呢?问题就在于这位老先生的一辈子,基本也是乾隆皇帝的一辈子呀!如果袁枚是个有他不多,无他不少的三流诗人,是个作品不多,废品不少的末等文人,也就罢了,皇帝不会把目光投射到这班文坛小虫子身上的。可他却是领袖群伦,左右诗坛,引导潮流,众望所归的庞然大物,乃举足轻重之人,非同小可之辈啊!古语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样一个大脑袋,在这位皇帝铁腕文化政策的统治下,既没有受过被摸顶的荣耀,也没有挨过吃凿栗的疼痛,细想想,该是多么多么(恐怕还要加上一个“多么”)地不容易了,那是一个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年代,是一个死了以后应该入土为安却不能安的年代。结果,袁老先生在他的随园里,优哉游哉地风花雪月着,得其所哉地吃喝玩乐着,既没有派出所的警察半夜敲门,也没有戴墨镜的便衣盯梢尾随,能够安然无恙地,逍遥自在地,甚至还是大摇大摆地,风风光光地度过一生,这岂不是奇哉怪哉,值得刮目相待的事情嘛!这其中的蹊跷,大家嘴上不说,心里全都纳闷,为什么他在乾隆当政期间,居然成了个特例,难道这位老先生在陛下眼中,竟然成为一个隐身人吗?   弘历(1711-1799),比袁枚早生5年,晚死2 年,是位厉害的皇帝,也是位爱挑剔,甚至到吹毛求疵程度的皇帝。随便举个例子,乾隆十三年(也是袁枚辞掉公职再也不做朝廷命官的一年)10月20日,翰林院撰孝贤皇后的冬至祭文,这本是一篇例行的应景文章。但文中出现了“泉台”这样的字眼,弘历一看,挑起刺儿来。他说, “泉台”二字,加之常人尚可,岂可加之皇后之尊?皇后归天,只能去西天极乐世界,哪有进十八层地狱之理?简直混账之极!也许,九五之尊,不会出此粗口,但他心里会这样申斥的。什么混账东西,你们以为朕是草包蛋,是外行领导内行,想蒙我唬我吗?结果,张廷玉、阿克敦、德通、文保、程景伊为此俱着罚本俸一年,连基本生活费也不给。由此来看,这样一位咬文嚼字的皇帝,必然也是一位特别爱好收拾文人的皇帝。这一点,与他的父亲雍正,祖父康熙,曾祖父顺治,同出一辙,甚至有过之无不及。   虽然到他在位,大清江山,已经坐稳一百多年。然而,一个人的根,扎在血脉之中,非一朝一夕形成,也就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如果不幸这根是劣根的话,那就成了劣根性。清朝历代皇帝,那种边鄙民族的狭隘偏执,发源野蛮的讳莫如深,文化落后的耻于齿及,满汉大防的不可逾越的劣根性,根深蒂固,不可改易;盘根错节,无力挣脱,遂造成这个种族最后的没落,这个国家最后的衰败。所有出身于草根阶层的头领,莽原部落的渠首,即使登上权力巅峰,都难免这种抱残守缺,自屎不觉臭,死抱住亡人牌牌不放的愚执。有什么法子呢?试为乾隆以及其父其祖着想,统治着人数、地域大于自己,文明、文化高于自己的汉民族,如何不被同化,如何不致淹没,戒备防范都来不及,忌虑抵制还来不及,焉能有将国家、民族进入世界之林的宏图大志?所以,对于这些整日疑惧不安,心理复杂变态,充满过敏反应,深感危机叵测的帝王来说,面对汉族精英分子,在清洗上之不择巨细,在铲除上之不遗余力,在屠灭上之不留死角,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而弘历在这方面,可以称作是青出于蓝胜于蓝的一位。据故宫博物院早年出版的《满清文字狱档》,顺治在位18年,康熙在位61年,雍正在位13年,乾隆在位60年,加在一起,共计152年,清代的中央政府一级,或政治运动式的大规模,或消防灭火式的中规模,或追查扑杀式的小规模,先后共制造了160余起的文字狱案件,平均不到一年,也就是十个月的光景,对汉族文人开刀问斩一次。在这种皇帝钦批的诏狱里,坐大牢的,掉脑袋的,株连九族的,流放宁古塔,或更远的黑龙江、乌苏里江,给披甲人为奴的,每起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加上地方政府一级的扩大战果,层层加码,法外行刑,斩尽杀绝,恨不能挖地三尺,人人过刀,以邀功求赏,用这些无辜文人的鲜血,染红自己的顶子,全中国到底关、杀、流、坐、立决、凌迟、斩监候多少文人,恐怕是个统计不出来的巨大数字。   所以,袁枚生活在每隔10个月,就得收紧骨头一次的年代里,不但毫发无损,皮毛未伤,而且相当愉悦地活到了81岁,寿终正寝。能不教人吮牙花子,啧啧称羡么?能不令人视为奇迹,呐罕叫绝么?要知道,乾隆如果想修理的话,是绝对来得及的,因为袁枚咽气之后两年他才咽气,但这位陛下,百密一疏,竟让他在文网罗织,诗狱频仍的年代里,这样一位“倡性灵说,天下靡然从之”的大文人,居然逃脱乾隆那一双鹰隼般捕获猎物的眼,简直不可思议。   所以,我特别钦佩这位老滑头,头大且滑加之老,俗话说:“老了的兔子不好拿”,他就属于这种让乾隆没辙的老人家。   说实在的,他的名气,大得不可能不让当局对他注意有加,他的行状,其招摇,其响动,其出格,其影响,不可能不让当局对他置之不理。据李元度《袁枚事略》:“所作随园诗文集,上自公卿下至市井负贩皆重之,海外琉球至有购其书者,仕虽不显,而世谓百余年来极山林之乐,享文章之名,未有及先生者。”这份张扬,这份排场,这份气势,这份声誉,尤其不可能不让中国文学史上首屈一指的,诗产量最高的乾隆皇帝,漠然视之,心不为动。然而也怪,他快活欣喜一辈子,舒畅自在一辈子,吃喝玩乐一辈子,风流潇洒一辈子,相对于他同时代的那些愁眉苦脸,焦虑恐惧,担惊受怕,坐卧不安,惶惶然不可终日的同行,那天壤之别,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弘历好作诗,这是这位皇帝的毛病,做你的皇帝得了,干嘛非要挤进诗人队伍里来?乾隆十四年(袁枚辞官后的次年)6月,他的处女作,《御制诗初集》问世,共44卷,收其自元年起到十二年的诗共4150首。此后,越写越多,欲罢不能,到了咸丰年间,他当太上皇了,还在写,一生写诗达四万多首,超过《全唐诗》所录的唐人诗篇总量,这实在是惊人可怕之多。一位如此强烈喜好写诗的皇帝,对文人来讲,我相信,福的可能性很小,祸的可能性反而很大。固然,皇帝爱好文学,马屁文人得以施展其溜舔功夫,但那些非马屁文人、拍不上马屁的文人、马屁没有拍好,拍到了马脚上的文人,就不会有好日子过。大学士张廷玉,因为一纸祭文,用了“泉台”二字,罚俸一年。由此可以了解弘历,必是一位非常精细,非常尖刻,非常不容人,非常挑鼻子挑眼,非常具有侵略意识的人。如果他不是帝王,是个普通人的话,第一,不能共事,第二,也不能交友,第三,当他的上级可以,做他的下级,你就没命了。因为这种唯我独尊的强人,几乎不能容忍超过他,胜过他,对他不敬,对他的存在构成威胁的另一个。在历代清帝的肖像之中,乾隆这张脸,是最不面善的。   袁枚辞职,未必受到北京城里乾隆对于张廷玉五大臣罚款影响,但下决心打报告自炒鱿鱼,他肯定了解这位懂诗的皇帝,对于诗人的存在,决不是什么福音。果如其料,第一:对钱谦益,乾隆三十四年下令销毁他的《初学集》《有学集》,四十一年汇辑《四库全书》时发布上谕,“钱谦益等人,实不足齿,其书自应概行焚弃”。同年,命国史馆编列明季《贰臣传》,收入钱谦益,将其彻底搞倒搞臭,打入另册。第二,对沈德潜,乾隆二十六年,将这位老夫子由苏州招至北京,因为陛下正处于诗歌创作热潮之中,急需一位捉刀人为其大量制造诗篇。归愚先生虽年近古稀,但乾隆对他破格提拔,恩庇有加,授编修,擢中允,五迁内阁学士,官至礼部侍郎,以年老乞休,乾隆许原品致仕,并赐诗送行,作为御用文人,得此殊荣,可谓登峰造极。然而,四十三年,徐述夔《一柱楼集》诗案起,乾隆以其曾为作序的罪名,尽管已死多年,也不轻饶,“扑其碑,夺其谥”。其实,大家都明白,沈老先生告老还乡之后,管不住自己的嘴,透露他为陛下代笔的秘密,这才招来刨坟掘棺之灾。就这样两位诗人的下场,能不让袁枚不寒而栗吗?   现在,弄不懂袁枚是一种自觉行为呢,(万万不能跟做诗的皇帝玩文学,那可是一种危险的游戏),还是袁枚下意识的本能规避?似乎总是躲着这位陛下,形成他的生存准则。所以,他做官,也只做江南的官,如溧水、江浦、沭阳等小地方的县令。偏偏两江总督尹继善,器重他的行政能力,赏识他的诗词才华,虽一为上司,一为下属,但同为斯文,倒也相处得不错。从袁枚的《随园食单》里,可以看到他在总督府里,吃过鲟鳇鱼,风猪肉,鹿尾等诸多大菜的记载,可证他们除了诗词上的唱和,文字上的投契外,还是一对很对胃口的食友。随后,尹继善就“剧调”他到江宁就任,以示倚重,也算擢用。江宁是个大县,是官员们仕进南京的跳板。因为南京是清朝政府控制江南的重地,为乾隆所关注,后来,他六下江南,都落脚于此。但袁枚却不领情尹两江的这种安排,很快就请假,“引疾家居”。   吴敬梓著的《儒林外史》,其中有一句名言:“南京是饿得死人的地方”,同样,在袁枚眼中,南京的官场,也是能整得死人的地方。乾隆十三年九月,两江总督尹继善与两广总督策楞对调,这场权力角斗,使袁枚看透了,政治这玩意儿,文人还是不宜沉溺其中为好。如果你不是玩家,而且你也玩不过人家,浅尝辄止,也就够了。况且,尹文端赴岭南就任,他在这个能饿得死人的南京,就不大好呆了。尽管尹继善不是他的保护伞,但朝中有人好做官,可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遂生顿悟,拉倒吧!索性连官也不要做了。不做你的官,不端你的碗,自然也就不受你的管。这时,吏部下文起复,要调他到陕西去任职,他就借口“丁父忧归,遂牒请养母”而退隐。   这位乾隆四年的进士,到乾隆十三年就辞官了。那年他应该是32岁,约相当于现在文坛上那些70后、80后年纪的后生,我觉得袁枚的举动,确有惊世骇俗之意义。试想,如今那些耳顺之年的官员,挣扎着不肯让位,那些古稀之年的干部,扑腾着发挥余热,更甭说那些四五十岁仕进得意之辈,干得正热热呼呼,怎能金盆洗手?那些五六十岁求得大发展之人,还打算继续峥嵘一番,岂能归隐山林?所以,袁枚为彻底不受羁束,离权力中心远一点,再远一点,离是非漩涡远一点,再远一点,实在是极明智、极清醒的选择。于是,激流勇退,退出政治,躲开乾隆皇帝,老实说,不是所有考得进士出身的读书人,都舍得抛弃前程,做到这一点的。据《清史稿》:袁枚“年十二,补县学生。会开博学鸿词科,海内学者二百余人,枚年最少。试报罢,乾隆四年成进士,选庶吉士”。这正是登高望远,前途无量之际,学而优则仕,不就等着这个阶梯么?但他“卜筑江宁小仓山,号随园。崇饬池馆,自是优游其中五十年。时出游佳山水,终不复仕”。 从此,他的活动范围,足迹所至,始终囿限于长江下游,江浙两淮一带。   不做到这点决绝,他也不能获得他想要的愉悦,果然,他辞官以后,一心经营他的随园。广造声势,广结善缘,广交朋友,更以他的《诗话》,广为扩大影响。据姚鼐《袁随园君墓志铭》云:“四方士至江南,必造随园投诗文,几无虚日。君园馆花竹水古,幽深静丽,至棂槛器具,皆精好,所以待宾客者甚胜。”又云:“随园诗文集,上自朝廷公卿,下至市井负贩,皆知贵重之。海外琉球,有来求其书者。君仕虽不显,而世谓百余年来,极山林之乐,获文章之名,盖未有及君也。” 那时候,老先生退隐在随园里,左拥佳人,右列美姝,谈笑鸿儒,往来俊秀;山珍海味,花舫堂会,茗茶美酒,水榭唱曲;官员慕名来访,商绅络绎于门,门墙桃李攀附,造请座无虚日;书商靠他挣钱,刻局赖他赐活,名流借他增光,诗坛由他主盟。他可以说是乾隆年间中国文人的风流魁首,引导时代潮流的浪漫先锋,那时,既无文联,更无作协,但他却成为众望所归的不具领袖名位的实际文坛领袖。   他称他自己:“好味,好色,好葺屋,好游,好友,好花竹泉石,好璋彝尊、名人字画,又好书。”可这世界上,最是文章不值钱,好风雅,无一不需要大批银两来开销打发。特别是那座园林,是要有相当雄厚的物质基础,才能上规模,成气候的。他甚至大言不惭地说,曹雪芹《红楼梦》中的大观园,就是以他的随园为蓝本的。我们都知道那荣宁二府,为迎接元春省亲,将“银子花得像淌水似的”。由此,我们对于这位随园老人,就像我们评价历史人物一样,活得磊落与行为的苟且,讲得好听与心里的龌龊,想得达观与性格的卑下,看得清高与欲望的强烈;乃至于文章道德与声色犬马,诗情画意与庸俗无聊,正直不阿与低三下四,铁骨铮铮与软弱缺钙,都可能合二而一,并行不悖的。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那个封建专制社会里面一个文人,不准备拿鸡蛋往石头上碰,还想活得长久一点的处世哲学。心里想的,嘴上说的,身体力行的,绝对不可能三点成一线,像小胡同赶猪那样直来直去的。在中国,有几个文人,不多好几个心眼呢?   其实,人之一生,就是一根直线和一根曲线并行的轨迹。直线是本真的我,曲线是社会的我。社会的我随之客观世界的变化而生出适应的曲曲弯弯,本真的我虽受天性和本能的支配,但无论如何也不能排除曲线的影响。智者之智,在于曲线虽曲,不致太曲而扭曲,在于直线应直,不致太直而愚直。这位随园老人,自是智者无疑,不过,他的这两条平行不悖的线,为了他的愉悦,曲得有些过头;同样,也是为了他的愉悦,直得显然不够,历史,大概就是这样定位没有被乾隆捉进文字狱的袁枚。   于是,无论在他健在,还是身后,他都是议论分歧,众说纷纭的人物。   “随园生前,才名遍海内外,高丽琉球,争购其诗。其实借名诗话,以结纳公卿,招致权贵,颇有一种狡猾手段。当时同辈如赵瓯北等,已多诋哄之。至其身后,诟之者犹众。袁之门生某,尝私刻印曰,‘随园门下士’,后受舆论攻击,乃复刻曰:‘悔作随园门下士。’张问陶初亦崇拜子才,名其诗集曰《推袁集》。袁殁后,更名《船山诗抄》。”(民国佚名《慧因室杂缀》)   当然,生前追捧,死后唾弃,忽然觉悟,划清界限,是无可厚非之事,也是这么多年来,“城头变幻大王旗”之后,那些聪明人事所难免之举,已是大家司空见惯的花头精了。袁枚终究是位智者,聪明就在于他看穿一切,而且知道历史是一面筛子,一般性的闲言碎语,过眼烟云,花花草草,污泥浊水,会被淘汰出局,而有斤量的,有价值的,抹杀不掉的,诛灭不了的东西,会长时期地传承下来。   在他的《随园诗话》卷一里,有这样一则故事,表达出来他的这层意思:“予戏刻一私印,用唐人钱唐苏小是乡亲之句,某尚书过金陵,索予诗册。予一时率意用之,尚书大加呵责,予初犹逊谢,既而责之不休,予正色曰:‘公以为此印不伦耶?在今日观,自然公居一品,苏小贱矣。诚恐百年以后,人但知有苏小,不复知有公也,一座冁然。’”我不大相信袁枚会如他所说的那样,正言厉色地与一品尚书辩驳,但是,他所坚持用长远的历史角度观察,此一时也,彼一时也,还是很有道理的。同样,虽然袁枚这位江左才子,可诟病之言,之行,之诗,之文,很多很多,他在乾隆年间,那高压的政治气氛,那低迷的文化环境,那恐怖的镇压手段,那无望的帝国统治之下,能发出一点来自性灵的心声,并且靡然成风,将这位皇帝的四万余首诗,给挤到角落里去,成为人们不闻不问的文化垃圾,不也是一种消极抵抗吗?   一个文人,赤手空拳,能对皇帝做些什么?   清人陈康祺在其《郎潜纪闻》里,对他的评述,还是较为公允的。这是由他的一幅《随园十三女弟子湖楼请业图》说起,此老时年已八十有一,但春心犹在,找了一位画师,定要将这些名媛仕女,画在图上,团团围住这位恩师,衣钗裙带,国色天香,他在姹紫嫣红的女弟子中,享受着那一种只能算是柏拉图式的满足。这大概是当时许多正经人对他最不以为然的德行了。可他,这位愉悦主义者,堂而皇之,张而扬之,才不在乎别人说三道四。《郎潜纪闻》的作者,对此倒无异辞,而是说“康祺以谓随园风流放诞,充隐梯荣,诗格极卑,碑版亦多不根之作;其著述,惟骈体文差强人意,余无足观。其攀附公卿,提倡骚雅,志不专在猎名。蒋苕生蝇营獭祭之词,赵云松虎帐蛾眉之檄,同时隽彦,都已窥破此老心肝。惟生际承平,天假耆寿,文名盖代,福慧双修,殊为文人难得之遭遇。湖楼请业一图,香粉琴尊,丹青昭映,不可谓非湖山韵事也”。   被一群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女文人包围着,簇拥着,恭维着,挤靠着,紧贴着,弗洛依德着,也是当代一些老文人所憧憬,所期盼,所营造,所实践的愉悦呢!   但是,同为清人的刘声木,在其《苌楚斋随笔》的《论袁枚出游》一文中,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其实并不完全愉悦,并不绝对愉悦的随园先生。   袁简斋明府枚,以诗文小慧,当乾嘉全盛之时,坐享山林之福者数十年,后人羡慕之者众矣。实则随园当日广通声气,肆意逢迎高位,以为己用。下材又奔走其门,以为间接之光荣。随园遂借此为渔猎之资,收为点缀山林,放浪霰骸之用,其用心亦良苦矣。观其后半生,大半出门遨游,在家时少,实为避难而起。不知者,以为真好山水也,殊为所愚。细审随园之出游,皆在刘文清公任江宁府时,欲实行按治驱逐之后。当时虽有人为之关说,未能实行,然随园知不容于众议,是以终年出游,以避他人指摘;且恐又有人实行案治者,终难漏网。随园虽自言于诗集,明示不怍,实因其事早已道路喧腾,不得不自言之,以示光明磊落,计亦狡矣。予观其诗集,检其出游之岁月而始知之。其出游系出逼迫,非出心愿,是以随园心终不怿。临终诗有云:“我见玉皇先跪奏,他生永不落红尘。”在他人方羡其遇,在随园深知当日之行为,已苦其艰,但难为不知者道耳。不然,随园果何所不足意,而欲不再生人间世耶?其故可思矣!   他愉悦吗,这位随园先生?我不禁想问一声。   所以,愉悦对于文人来说,的的确确,是一种奢侈品。         8,东山猛虎不吃人         作者:李国文   李国文:新时期重要的现实主义作家,著有长篇小说《花园街五号》、短篇小说集《危楼纪事》、《没意思的故事》等。长篇小说《冬天里的春天》获首届茅盾文学奖。其小说较早地以时空交错的宏大结构反思“文革”历史,反映改革开放。近年致力于读史随笔写作,见解精辟独到,笔锋犀利传神,深受读者好评;最近新出版有《中国文人的活法》一书。            一      这是晚清诗人龚自珍早期作品《行路易》长诗中的起首一句。   龚自珍(1792—1841),字伯定,名巩祚,号定庵,浙江仁和人。是一位思想家,文学家,更准确地说,他是以别树一帜,不同凡响的诗人形象,存活在中国文学的史册上,为人景仰。   想起他,一般先说到他的诗,尤其七绝,简直被他写“绝”了。其次说到他的浪漫,他和那位美丽太太的恋情,以及因此之故的暴死。然后,才是他振聋发聩,拯危救亡的文章,包括他一心一意要与钦差大臣林则徐,他的诗友,他的同道,一起到广州禁烟,为大清王朝做些什么的雄心壮志。   总之,在中国近代史上,他是一位具有启蒙意识的志士,在中国文学史上,他是一位具有创新精神的文人。   谈到他的诗,明清以降,诗家虽众,出类拔萃者也不少,但像他这样,将诗之七绝一体,写到如此娴熟,如此完美的程度,其文字之丰采都丽,其词章之金声玉振,其意境之突兀奇美,其思路之峻刻险越,域内文人,堪与匹敌者真是罕见。以《己亥杂诗》为代表的三百十五首七绝,更达到艺术的绝顶,有“一览众山小”的气势。那无拘无羁的浪漫情思,那弛张浩漫的灵犀诗心,那扑朔迷离的象征隐喻,那旨意深远的觉醒参悟,成为鸦片战争以后,绝大多数中国诗人师法之、宗奉之的楷帖。   谓予不信,细细玩味柳亚子、黄遵宪、鲁迅、毛泽东的七绝,不难在字里行间,发现龚定庵词彩的余风遗韵。   这首《行路易》诗,应作于公元1819年(嘉庆二十四年)春天的北京。开头五句,那种破天荒感觉,那种横空出世的感觉,使所有当时的中国人,为之耳目一新。   东山猛虎不吃人,   西山猛虎吃人,   南山猛虎吃人,   北山猛虎不食人,   漫漫趋避何所已?……   说实在的,这几句平实无华的大白话,别人不是不会写,也不是想不到,而是除他以外,压根儿没有人这样尝试过;即或有人尝试过,大概缺乏胆量拿出来面世,也就胎死腹中。   惟非常人,做非常事,这就是龚自珍的风格了,别人不敢,他敢。   那年的春天,倒是北京少有的风和日丽季节,春闱落第的举子,从东城总布胡同的贡院考场出来,套用三十年代文人惯用的外来语,诗人非常的“生的门答”,心绪相当郁闷。虽然,蹭蹬科场,一而再再而三的名落孙山,也麻木了,也疲沓了,也无所谓了。但这一次,意在必得竟不得,手到擒来竟不来,多少有点大不甘心。遂坐上家中长随来接他的骡车,回宣武门外手帕胡同的家。   不过,豁达潇洒的他,很快从惆怅的情绪中跳出来,他问自己,这仅仅是他个人的失败吗?NO!这位精通汉、满、蒙、唐古拉语的语言天才认为,这个国家不需要人才,这个社会容纳不了人才,其实倒是大清王朝的失败。   左无才相,右无才史,阃无才将,庠序无才士,陇无才民,廛无才工,衢无才商,抑巷无才偷,市无才驵,薮泽无才盗。   当彼其世也,而才士与才民出,则百不才督之缚之,以至于戮之。(《乙丙之际著议第九》)   一个人“才”的出现,一百个“不才”张开血盆大口要来吞噬。这样一个人才被“督之,缚之,以至于戮之”的国家和社会,你还能对她抱有什么指望呢?那时的龚自珍,未必具有封建社会走到终点,专制统治即将垮台的革命意识,但他以诗人的敏感,觉察到大清王朝已经烂到根上,无药可治的危机。于是,骡蹄踢踏,车轮咿哑,一路颠簸的他,在舒愤懑的“东山猛虎不吃人”的开宗明义之后,继续构思下去:   玉帝不遣牖下死,一双瞳神射秋水,   袖中芳草岂不香?手中玉麈岂不长?   中妇岂不姝?座客岂不都?   江大水深多江鱼,江边何哓呶?   ……   我欲食江鱼,江水涩咙喉,   鱼骨亦不可以餐。   冤屈复冤屈,果然龙蛇蟠我喉舌间,   使我说天九难,说地九难!   踉跄入中门,中门一步一荆棘。   大药不疗膏肓顽,鼻涕一尺何其孱!   臣请逝矣逝不还。   这首愤世嫉俗之作,脱稿时间,虽然离鸦片战争还有20年光阴,可王朝之衰微没落的现象,无可救赎的命运,颓败腐朽的国势,醉生梦死的社会,那些“百不才”的昏君庸臣,权奸巨蠹,贪官污吏,文伥学匪,如同环伺着的猛虎,团团围定着有良知,想作为的中国人。有的正在吃人,有的将要吃人,“日之将夕,悲风骤至”,绝望的他,在诗之最后,不禁悲观地感叹起来:   乱曰:   三寸舌,一支笔,万言书,万人敌,   九天九渊少颜色,朝衣东市甘如饴,   玉体须为美人惜。   那年,他27岁。据《学人列传》,“幼聪明,能读等身书”;“其为学,务博览,喜与人辩驳,虽小屈,必旁征广引,得申乃已。”其外祖父段玉裁,为一代文字音韵大师,由于家学渊源的关系,他穷经搜典,治书为文,颇得真谛,从而饮誉文坛,是一个知名度很高的人物。   这首称不上规范,但却极具创新精神的诗,一经传抄,其惊世骇俗的声音,京师上下,为之一震。在文学这个领域里,敢为天下先,说起来是很容易的,做起来却是需要相当的自信。尤其对年资稍浅的文人来讲,他不能不考虑:一、别人会不会认可?二、若不认可,别人会不会笑话?三、仅仅是笑话,倒也罢了,会不会从此落下一个狂妄的名声?这都是要掂掇再三的。   接着,还有其四,在我们这样一个特别讲究论资排辈的国度里,文人这个集群,名气大小,成就高低,入道先后,资历深浅,意味着量级,意味着话语权,意味着在主席台的位置,意味着麦克风离嘴巴的距离。等等等等,都是很有考较和讲究的。假设当代一位诗人,就算有了类似“东山猛虎不吃人”这样化腐朽为神奇的想法,能否有勇气不顾及前辈的脸,大师的脸,权威的脸,长官的脸,斗胆吼出来呢?我是持怀疑态度的。   然而龚自珍,就敢于睨视群伦,匡然独出。   定庵生平性不羁,善作满洲语,嗜冶游。晚岁学佛。平居无事时,非访伎,既访僧,遇达官贵人,辄加以白眼。生平所得金,皆随手尽,京师人以怪物目之,夷然不顾也(孙静庵《栖霞阁野乘》)。   他有两句诗,一句为“本无一字是吾师”,另一句为“但开风气不为师”,就是他的这种“夷然不顾”的“怪物”性格体现。他曾经申言:“予生平不蓄门弟子。”那么,下文必然就是,他也不会师从任何人的。因此,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他就是他,他就是惟一,他就是这样一个空前绝后的他。   沉沉心事北南东,一睨人材海内空。   壮岁始参周史席,髫年惜堕晋贤风。   功高拜相成仙外,才尽回肠荡气中。   万一禅关砉然破,美人如玉剑如虹。(《夜坐》)   他的一生,极其短促,只活了49岁,就被追杀他的人毒害了。按照中国文人越活越缩水,越回旋,越活越胡涂,越颠倒,甚至活到最后,越混账,越万人嫌的常规,我怀疑,龚自珍活到七老八十,还有思如泉涌的才华?还有目空一切的豪迈?还有指斥海内的勇气?还有匡时救世的雄心?我也不敢揣测。因此,他的短命,固属不幸,但他的形象,却在后人的记忆里留下来完美。   这一点,值得还活着的文人引以为鉴。   柳亚子誉他为“三百年来第一人”,我认为既是对他文品的肯定,也是对他人品的赞赏。他对龚的惺惺相惜,更看重的是诗人身上少有的自信。一个中国文人,能够像龚自珍这样,不在意别人的首肯,不需要别人的赐准,不师法任何样板,不服从任何规范,对于上上下下的说长道短,置若罔闻,对于老老少少的评头品足,不在话下,这是多么值得提倡的我行我素的文学品格啊!      二      车过法源寺,往右安门去的路上,行人车马渐渐多了起来。他这才想起,悯忠寺的海棠花正是盛时,“记得花荫文宴屡,十年春梦寺门南”,这句旧作,使他想起来,差不多每年花期,都要约林则徐、魏源、何绍基、黄爵滋,来赏花吟诗的。而且,最令他萦系不已的,还是当年那花下丽人的俏影,这才是悯忠寺最使他怀念留恋之处呢!   龚自珍思忖着,反正也落榜了,又何必急着回家看一张张失望的脸,便把接他的车放走,自己顺着赏花的人流,向不远处的寺院走去。   进得山门,那几十株铁杆海棠,满树绮红,争奇斗艳,一片花海,落英缤纷。拾级而上,举眼望去,大殿敞廊里围坐着品茶赏花的人中,一双“美目盼兮”的女眷,如电击般灼来,使他眼晕目眩。这位花下丽人,在此不期而遇,我们这位浪漫潦倒的诗人,如饮甘露,如沐春风,早把考场受挫之事,置之脑后,顾不上了。   她就是晚清有名的女诗人顾太清(1799—1876后),字梅仙,自署太清春、西林春。工诗词,擅书画,当时有“满洲词人,男有成容若,女有太清春”的说法,她的文学成就为大家公认,她的花月容貌更为众人心仪,而且还是一个好交际,喜游玩,出风头,擅应对的社交明星。   太清好着白衣,尝与贝勒并辔游西山,作内家妆,披红斗篷,于马上拨铁琵琶,手白入玉,琵琶黑如墨,见者咸谓是一幅王嫱出塞图也。(《天游阁集》钝宦按语)   她的丈夫,龚自珍当差的宗人府长官,乾隆曾孙贝勒爷奕绘,是个礼贤下士的上司。也站起来招呼这位虽是部下,更是文友的诗人。而秀致清丽,绰约多姿的顾太清,更是因为他的突然光临,甚至无心赏花,更关切他考场失败的愤慨,以及那首在骡车上匆匆草成的《行路易》。   一个女人吸引男人的地方,是她的美丽,而一个男人吸引女人的地方,则是他的魅力。虽然,龚自珍以诗名,以文名,以风流名,以恃才傲物名,其实,他的政治抱负,他的爱国情怀,从他《金缕曲》的诗句“纵使文章惊海内,纸上苍生而已”看,最渴慕的还是功名。所以,放浪形骸,不拘形迹,嬉笑怒骂,行止任意的文人雅士,是他外在的表象。忧患国是,激昂慷慨,冀图振作,有所作为的志士仁人,才是他内里的真实。这也是顾太清对龚自珍,情不自禁而心向往之的缘故吧?   尤其在这座海棠盛开的寺院里,是能勾起许多往事回忆的。   我一直相信,龚自珍的那首《减兰》词,应该是十年前与这位江南才女最初见面的记录。   人天无据,被侬留得香魂住。   如梦如烟,枝上花开又十年。   十年千里,风痕雨点斓斑里。   莫怪怜他,身世依然是落花。   词前有一小段文字,写得颇暧昧。   偶检丛纸中,得花瓣一包,纸背细书辛幼安“更能消几番风雨”一阙,乃京师悯忠寺海棠花,戊辰暮春所戏为也。泫然得句。   也许那时的她,很可能还是婀娜可人,待字闺中的江南才女。一方面,龚自珍那经国济世之雄心,革新变法之宏图,家学渊源之功底,倚马可待之才华,使她芳心暗许;另一方面,他那狂狷傲慢之放肆,负气自恃之浮名,招蜂惹蝶之非议,滥赌之恶声,也令她举步踟蹰。但后来,她成了贝勒府里雍容华丽的贵族夫人,他又成为她丈夫的下属,一切都在彬彬有礼,保持分寸,疏密有制,若即若离的状态下,进行着有间距的感情交流。由于无法倾力相恋的遗憾,这包海棠花瓣,能不令我们这位多情的诗人,抚今追昔么?   关于龚自珍和顾太清的这段“丁香花公案”的爱情故事,因为涉及到诗人最后的暴卒,清末民初,也曾沸沸扬扬的热闹了好一阵。既有曾朴的《孽海花》,冒鹤亭的《太清遗事诗》,言之凿凿;也有孟森的《心史丛刊》,苏雪林的《丁香花疑案再辨》,矢口否定;更有钱穆的《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认为:“定庵出都,(因主禁鸦片)得罪穆彰阿,外传顾太清事,非实也。”别证其无。   但我宁肯相信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所说到的,“故艳词可作,唯万不可作儇薄语。”龚自珍“其人之凉薄无行,跃然纸墨间”。据此论点,观堂先生对男女情爱的正经,古板,道学,迂腐,姑置勿论。但他认为龚诗所写,并非向壁虚构,这个学者的断言,是值得采信的。   因此,他在1839年(道光十九年)的《己亥杂诗》第209首,怎能不使人疑窦丛生呢?   空山徒倚倦游身,梦见城西阆苑春;   一骑传笺朱邸晚,临风递与缟衣人。自注: “忆宣武门内太平湖之丁香花。”   而随后不久,那一阙《桂殿秋》,更是若隐若现,欲盖弥彰。   明月外,净红尘,蓬莱幽谧四无邻;   九霄一脉银河水,流过红墙不见人。   惊觉后,月华浓,天风已度五更钟;   此生欲问光明殿,知隔朱扁几万重。   龚自珍在礼部祀祭司行走,主客司主事,官微职闲,备受排挤,后来,能够到奕绘的宗人府,谋得一份俸禄,若无强有力的奥援,是很难获此美差的。谁能说不是顾太清为其杭州同乡,对丈夫施加影响的结果呢?这位有着满洲和蒙古血统的野性,又得到江南水土润养的女人,有其柔美温雅的一面,也有其奔放热烈的一面,她能毫无顾忌地说项,不怕风险地引荐,除了钟情,除了爱恋,找不到别的什么解释。于是,她对于这位有可能因公因私,从此出入府中的龚自珍,他的浪漫,他的情感,他的文学魅力,以及那种“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放荡色彩,不为所动,也是不可能的。   从太清春的《落花集》、《渔歌》等诗词作品来看,她其实是既懂得情,更懂得爱的一个极风流,极妩媚的女人。然而,1838年(道光十八年),当贝勒奕绘的官衔被革职,世袭被褫夺,在抑郁中去世以后,作为嫠妇的顾太清,在家庭中便一落千丈,何况奕绘的正室,和继承人合谋起来,要将她和他置之死地,而仍沉迷在姑且认为是柏拉图式爱情中的诗人,竟浑然不觉,还在为她写“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表白自己的不渝之情。   忘了他曾经写过的《行路易》那首诗,忘了诗中所写的,那些在四个方向的山头上,张牙舞爪的猛虎了。也许,某个老虎在某个时期,不吃人,不等于它从此不再吃人,更不等于改变饮食习惯,开始吃斋茹素起来,这就是中国文人常常天真得令人感到可怜又可笑的地方。   即使,龚自珍比离他家不远悯忠寺内的海棠花,还要纯净,顾太清比离贝勒府不远太平湖畔的丁香花,还要明洁,他们这种无瑕的感情,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他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非其族类的女人,她恋上了一个绝对被视作异端的叛逆男人,这种近乎十恶不赦的对传统,对体制的挑战,必然是要斩尽杀绝的。   按这对情侣的智商,其实应该了解,封建社会的专制,如同猛虎吃人,之所以万世不坠,一方面是实施恐惧统治的结果,更是窒息思想,扼杀见解的结果。于是,吃人者恒吃人,被吃者恒被吃,这是虎的规则。而一旦某个被吃者,不想被吃,不愿被吃,要讨个说法,要变个主意,有了不同的政见,有了相异的观点,有了反对的想法,有了挑战的念头,等着吧!这部国家机器,上至最高统治者,下至最低的衙役皂隶,刀兵棍徒,保甲里正,巡丁逻卒,比猛虎还要猛,全力以赴,悉心从事,上下一致,除恶务尽。   龚自珍的一生,其实只做了三件事,赌命运,赌爱情,赌文学。然而,上帝从来不会给人百分之百的,结果,文学上获得极大成功,命运上遭遇完全败北,爱情上更是交待出去他的生命。   因此,在中国文学史上,还没有比他更为“各色”的文人。   他的喜赌常输,虽输犹赌的恶习,很像沙俄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他在诗歌领域的开创意义,不亚于英国的拜伦、雪莱;他与贵妇人的风流韵事,他与风尘女子的狭邪冶游,法国的大仲马、巴尔扎克之辈,根本望尘莫及。至于他那些披肝沥胆,唤醒国士的警世之作,与雨果作品对于法国,与马雅可夫斯基对于俄国,在革命中所起到的作用堪相媲美。甚至他最后一盏鸩酒,暴毙而终,与普希金、莱蒙托夫决斗饮弹,不治身亡,虽同属别开生面之死,但他死得更为蹊跷。   1839年至1841年(道光十九年至二十一年),是他创作的高产期,生命之烛燃点到最后,爆发出璀璨的光华,他以几乎日写一首七绝的进度,写成的这部《己亥杂诗》,达到他一生成就的最高峰。然而,他的人生赌博的命途,终于也到了终点。   关于他在南归途中,于丹阳书院暴卒事,据清人孙静庵《栖霞阁野乘》所述,有两种不同说法:   一、“其殁也,实以暴疾,外间颇有异词。初,定庵官京曹时,常为明善堂主人上客。主人之侧福晋西林太清春,慕其才,颇有暧昧事。人谓定庵集中游仙诸诗,及词中《桂殿秋》、《忆瑶姬》、《梦玉入引》诸阙,惝惚迷离,实皆为此事发也。后稍为主人(子)所觉,定庵急引疾归,而卒不免。盖主人阴遣客鸩之也。”   二、“定庵晚年所眷(妓)灵箫,实别有所私。定庵一日往灵箫处,适遇其人,因语灵箫与之绝,箫阳诺之,而踪迹则愈密。半岁后,定庵一日又见其人从灵箫家中走出,因怀鸩以往,语灵箫其人倘再至者,即以此药之。药方固出禁中,服之不即死,死亦无伤痕可验也,灵箫受药,即置酒中以进,定庵饮之归,即不快,数日遽卒。”   总之,老虎没有闲着,也不会闲着,它总是要吃掉它想吃的人,不过,时间有早晚,下嘴有轻重的分别而已。于是,这个才华极其高超,文字极其辉煌,内心极其矛盾,思想极其复杂,连他自己也把握不住自己的天才,在文学星空中,迸发出最后的华彩,一闪即逝,遂成绝响。虽然,只活了49岁,留在文学史上的这个颇为异类的形象,却是值得后人好好研究。   读完他短促的一生以后,我们该得出一个什么结论呢?那就是:“东山猛虎不吃人”,绝对是一个神话,万万当真不得。           (9)文人的精神             李国文   一位作家,作品站住了,而且,还要站久了,才是正理。一时间站住,长期间的站不住,作不得数;长时间的站住了,而不是永远的站住,也作不得数。别说人心中的文学史,有淘汰率,书架上的文学史,也不等于阿猫阿狗都可以埋葬进去的文学公墓,也是要经常精兵减政,经常裁员缩编的。只有经得住时光的筛选,历久弥新,耐得住岁月的淬炼,永葆生机,这样的作品,才是文学瑰宝。那些为皇上所恩准,为衙门所册封,为市场所决定,为书商所追捧的文学,保鲜期很短,有效期有限,一时间内,经滚雪球式的炒作,上百万印数,上百万收入,上百人鼓吹呐喊,上百次提篮叫卖,看起来挺能唬那些冤大头的。但雪球这东西,虽能滚得很大,但接连几个晴天晒下来,就是一摊黑水加上一堆烂泥,别说新鞋不踩臭狗屎,就是旧鞋也避之惟恐不及的。        ·作 者·   李清照,中国文学史上最重量级的女性诗人,近一千年来,无人能出其右。   胡适也说过:“李清照是中国文学史上一个最有天才的女子。”如此肯定的评语,出自此公之口,当更有说服力。如今,崇胡者甚众,与过去打胡者甚众,都是一种情绪上的扭曲和偏颇。不过,若撇开政治,就做学问这点上,他还是很有发言权的。在“有天才”前,再加上个“最”字,可见对她的推崇。他还说,由于她“才气纵横,颇遭一般士人之忌”,这可真是说到点子上了。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文人遭忌,是太常见的事情了。道理很简单,谁让你李清照“才气纵横”呢?你一纵一横,四面八方,全是你的天下,那些无才的前辈、同辈、后辈,能不打心里腻歪你(这算好的),反对你(这算说得过去的),打击你(基本上百分之九十九如此)吗?   所以,天才投错胎,时间不对,空间不对,跌进了小人堆,掉进了恶狗村,那就雪上加霜,不得好日子过了。   李清照的一辈子,过得很坎坷,很倒霉,很不走运,很受到同时代人的垢辱。她又挺爱国,挺爱这个对她很不怎么样的宋朝,所以她说什么也不能当亡国奴,说什么也要跟着这个居然没有被人灭掉的赵氏王朝,从北宋跟到南宋,从徽宗跟到高宗,从光耀于世的诗人,到一文莫名的嫠妇,从海内传诵的词家,到不知所终的的孤魂。究竟,何年何月死的?死在什么地方?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一概不知,比一条流浪狗的下场更惨。这说明中国的宋朝,是个多么糟糕的王朝,它连本朝最有天才的女诗人,都弃若敝屣,这个王朝,不亡何待?   幸好,中国人记住她的作品,中国人怀念她的精神,她在文学史上凭真实力,凭真本事,所达到的被人推誉为“最”的地位,并不因她悄无声息的死而湮没;相反,随着时光的推移,随着人们对她的理解,她的形象也愈益高大,她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也愈益不可撼动。   文学史,有两种版本。一种是摆在书架上的,一种是放在人心里的。摆在书架上的文学史,可以装进成千上万位作家诗人的名字;放在人心里的文学史,满打满算,不会超过一百位。这其中,就有李清照。每个读过宋词的人,都会记起这“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的七字叠句,这些字,似乎并不艰深,似乎并不复杂,但她创造出来,于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成为她深入人心的品牌,凭这,当然也不完全凭这,大摇大摆地走进这部放在人心里的文学史,永远活着。虽然她死得不明不白,不知下落,但人们脑海里总能涌现上来,那早年美丽端庄,文思奇诡的她,那中年奔波跋涉,坚忍不拔的她,那晚年人间蒸发,不知所终的她。   也许,她知道,人生就是一场赌博,“余性专博,昼夜每忘食事”(《打马赋》序),也许,她知道,历史,从来就是一面筛子,是精华,自然会留下,是糟粕,早晚要去除,一时火爆,不能持久,璞之剖玉,早晚间事。所以,她以自信,以达观,以完美,以一无牵挂的心态告别人世。果然,世事也正是如此这般地演变着,个人生前的不幸,因时过境迁而渐渐淡化,曾经遭遇的痛苦,因斗换星移也慢慢稀释。最后剩下来的,便是她璀灿的文学成就。那些小丑,那些败类,那些构陷,那些污亵,遂像泡沫一样,从人们视野中消失殆尽。于是,一个才华出众,成就卓越的李清照,便永存于这部人心中的文学史上。   其实,李清照留给后人的文学遗产,并不是很多,流传于世的词,不足50首;流传于世的诗,不足20首;流传于世的词学批评,只有区区五百六十字(如果不是别人为了骂她,录以存照,也许早消失了),然而,她却因此成为一位名显于生前,不朽于身后的大家。   第一,她以长短句,雄踞宋词的榜首,那些巾帼们,须眉们,不得不甘拜下风。   历代评家,对《漱玉集》,无一不持正面肯定的评价,而且抱有相当的敬意。清人王士稹在《花草蒙拾》中,推崇她为之婉约派的代表人物,并以同籍自豪:“张南湖论词派有二,一曰婉约,一曰豪放。仆谓婉约以易安为宗,豪放惟幼安称首,皆吾济南人,难乎为继矣。”即使如宋人王灼,在《碧鸡漫志》中批评她:“闾巷荒淫之语,肆意落笔,自古缙绅之家能文妇女,未见如此无顾籍也。”但也不得不承认:“易安居士,京东路提刑李格非文叔之女,建康守赵明诚德甫之妻,自少年即有诗名,才力华赡,逼近前辈。在士大夫中已不多得。若本朝妇人,当推文采第一。”   宋以后的评家,则看重其超越性别界限的文学成就,认为未可以用一般女性诗人的水准视之。明人杨慎在《词品》中说:“宋人中填词,李易安亦称冠绝,使在衣冠,当与秦七、黄九争雄,不独雄于闺阁也。”清人李调元在《雨村诗话》里,也持这样的观点:“易安在宋诸媛中,自卓然一家,不在秦七、黄九之下。词无一首不工,其炼处可夺梦窗之席,其丽处直参片玉之班。盖不徒俯视巾帼,直欲压倒须眉。”   这就是说,一位作家,作品站住了,而且,还要站久了,才是正理。一时间站住,长期间的站不住,作不得数;长时间的站住了,而不是永远的站住,也作不得数。别说人心中的文学史,有淘汰率,书架上的文学史,也不等于阿猫阿狗都可以埋葬进去的文学公墓,也是要经常精兵减政,经常裁员缩编的。只有经得住时光的筛选,历久弥新,耐得住岁月的淬炼,永葆生机,这样的作品,才是文学瑰宝。那些为皇上所恩准,为衙门所册封,为市场所决定,为书商所追捧的文学,保鲜期很短,有效期有限,一时间内,经滚雪球式的炒作,上百万印数,上百万收入,上百人鼓吹呐喊,上百次提篮叫卖,看起来挺能唬那些冤大头的。但雪球这东西,虽能滚得很大,但接连几个晴天晒下来,就是一摊黑水加上一堆烂泥,别说新鞋不踩臭狗屎,就是旧鞋也避之惟恐不及的。   第二,她屈指可数的诗,其中数首,甚至还是断篇残句,却极具强烈的震撼力,尤其在国破家亡的时刻,简直就等同战斗的号角,催人奋进。   在她笔下,诗言志,词寄情,两者有着严格的分工。她写诗,非常的政治,非常的现实,极具丈夫气概,绝非小女子文学,表现出她内心中英武的一面。宋人朱彧在《萍洲可谈》中说:“本朝女妇之有文者,李易安为首称。易安名清照,元祐名人李格非之女。诗之典赡,无愧于古之作者,词尤婉丽,往往出人意表,近未见其比。” 宋人赵彦卫在《云麓漫钞》中,绝非夸张地谈到她当时声望的非同小可,她的诗和词拥有广大的读者群:“有才思,文章落纸,人争传之。”   公元1125年(宣和七年)年底,宋徽宗将北宋王朝玩完以后,传位钦宗,次年的次年,公元1127年(靖康二年),北宋亡。高宗即位南京(河南商丘),遂为南宋建炎元年。徽、钦二帝都被金人掳去,中原大乱,李清照只好告别山东青州故居,随着这个衰败的帝国南渡。宋高宗赵构逃到哪里,李清照也就追到那里,历经颠沛流离,饱受战乱兵燹的她,提起笔来,与她写词的出发点系于个人情感,绝然不同之处,她在诗里,更着眼于河山变色,社稷危亡,家国倾覆,乡土沦陷。满纸慷慨悲歌,一心恢复国土,我们能够体认上世纪30年代鲁迅提倡杂文,应该如匕首,如投枪那样成为武器,那么,李清照的笔锋所指,痛斥苟安偷生的朝廷,讥讽“酒肉堆中”的昏君,揭露认贼作父的奸臣,唾弃望风而逃的将帅,无不发自诗人的良知,无不传递民间大众的悲愤。在这一时期中,诗成为她惟一的表达方式。她的“南渡衣冠少王导,北来消息欠刘琨”,她的“欲将血泪寄山河,去洒东山一抔土”,她的“南游尚觉吴江冷,北狩应悲易水寒”,她的“春残何事苦思乡,病里梳头恨发长”,都在说明诗人与她的祖国息息相关,与她的民族同声共气,她的责任感,她的使命感,使她不能自外于这个生死存亡的大时代,她呼唤抗战,她呐喊北征,总不能“子孙南渡今几年”地坐以待毙,也是那时与她一起南渡的中原士民的共同心声呀!   中国文学,自古就有小众和大众之分,因此,中国文人,从来就有关在象牙之塔和走向普罗阶层之别。当然,小众文学不是不可为,大众文学却是绝对不可少。大众,即大多数中国人。大多数中国人的喜怒哀乐,你无动于衷,你全无心肝,你醉生梦死,你声色犬马,也就莫怪罪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抛弃文学,告别文学。当“靖康耻”成为全体中国人最抬不起头的污辱时,当赖以安身立命的国家、民族、乡土,故园,到了最危险的关头,曾经写出过,还将要写出更多美得不能再美的小众文学的李清照,也要发出这个时代里属于她的声音。这就是她的伟大,一个诗人,一个作家,失语于自己的时代,是一种失职,也是一种背叛。所以,她的这些诗,就是她的大众文学。   她的代表作《夏日绝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就是她诗中的最强音,那种英雄气概,其实更是中国民族精神的写照,千古传诵,始终起到振奋人心的作用。所以明人毛晋,这位收藏家,出版家,在重刻李清照的《漱玉集》后,于跋中不由感叹:“易安居士文妙,非止雄于一代才媛,直洗南渡后诸儒腐气,上返魏、晋矣。”   第三,她那五百多字,来龙去脉都不明就里的《词论》,使她成为中国最早出现的酷评家,一竹竿打翻一船人,那震动持续数百年。   长短句始于唐而兴于宋,但对于词创作的理论研究,却为数不多,李清照这篇《词论》,可谓先着鞭者。她开头讲了一个唐代歌手的故事,然后讲,词应该是可歌的,然后讲,词的音乐感和节奏感,然后讲,与诗不同,别是一家,再然后,挨着个儿点名批判,直白道来:“始有柳屯田永者,出《乐章集》,虽协音律,而词语尘下”,“又有张子野、宋之京兄弟、沈唐、元绛、晁次膺辈继出,虽时时有妙语,而破碎何足名家”,“至晏元献、欧阳永叔、苏子瞻,学际天人,作为小歌词,直如酌蠡水于大海,然皆句读不葺之诗尔,又往往不协音律者。”“王介甫、曾子固,文章似西汉,若作一小歌词,则人必绝倒,不可读也。”“后晏叔原、贺方回、秦少游、黄鲁直出,始能知之。又晏苦无铺叙,贺苦少典重。秦却专主情致,而少故实,譬如贫家美女,虽极妍丽丰逸,而终乏富贵态。黄即尚故实,而多疵病,譬如良玉有瑕,价自减半矣。“(《李清照·词论》)   一网打尽,谁也逃脱不了本小姐的修理!   我估计,宋人胡仔在《苕溪渔隐丛话》中,照抄李的这段原文时,肯定是一脸官司,咬牙切齿。他尤其看不惯李清照笔下所流露出来训诲口吻,那从容不迫之自由,居高临下之声势,肆无忌惮的锋芒,毫无怯弱的勇气,让胡仔很撮火。据专家考证,一,没提南宋诗人,应为北宋时写;二,没提周邦彦,应该更为提前。这样算来,此文当系她在宋徽宗大观四年(公元1110年)间写就,天!那年她才27岁,约等于当下的考研读博的年纪,也太嫩了一点吧?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敢对扛鼎文坛的大佬们发难,是可忍,孰不可忍?然而,别看是说三道四,却言之成理,别看是信口雌黄,却无不中的。估计当时整个汴梁城,为之侧目,对这来自山东济南的小妮子,肯定产生惊鸿一瞥,耐不住满街打探的轰动效应。   李清照发表这篇宏论时,胡仔(1110-1170)刚出生,等到他来讨伐这位前辈时,早已时过境迁,物是人非。此人那样大动肝火,殊为不可解之事。他狠歹歹地说:“易安历评诸公歌词,皆摘其短,无一免者。此论未公,吾不凭也。其意盖自谓能擅其长,以乐府名家者。退之诗云:‘不知群儿愚,那用故谤伤,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正为此辈发也。”看来,胡适所言李清照“颇遭一般士人之忌”,确乎非同寻常。虽同为宋人,但已经隔代,可历史恩怨之耿耿于怀,宗派歧见之排斥攻讦,至少30年,50年,甚至100年间,仍是那些小心眼,没本事,会捣乱,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众文人,乐此不疲,干得十分起劲的事情。   其实,在文坛上,或者不管其它什么坛,再老的老爷子,再大的大人物,没有什么不可以批评的,但对《词论》的反弹,一直延续到清代,清人沈瑾假门假势地说:“北宋大家被其指摘殆尽,填词岂易事哉!予素好倚声,读此论后,不敢轻下一语,恐遭妇人轻薄。” 清人冯金伯引裴畅语,认为这篇《词论》,“易安自恃其才,藐视一切”,大不以为然的同时,竟说:“第以一妇人能开此大口,其妄不待言,其狂亦不可及也。” 唉!有什么办法呢?以今观古,这是一种文人通病啊!禁不起年轻人的挑战,受不了年轻人的挑剔,那些胡子一把,年纪一把,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文坛老人,动不动跳出来棒喝,时不时跑出来镇压,已成一种条件反射,以致丢脸出丑,贻笑大方。宋代那些大佬怎么跳的,余生也晚,是看不到的了,可当代那些大佬,一嘴毛地咬来咬去,却是有幸目睹的。   第四,我认为最重要的,李清照除了文学上的伟大成就之外,更有其令人景仰钦服的精神高度,那就是她南渡以后,这个单身女人所表现出来的坚强,坚韧,坚定的人格力量。   应该是她从公元1127年(宋钦宗靖康二年),到公元1134年(宋高宗绍兴四年)的7年间,她变了一个人似的从柔弱到强硬,从顺应到反抗,从低调到高亢,从躲避到作为, “载书十五车”,驭车千百里,在她独自南下的途中,那绝不认输,更不气馁的品行,那无怨无悔,绝不回头的性格,到底坚持下来,实在是很不容易的。毛泽东有过一句名言,“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  这7年间,我想她就是靠一股精神支撑,才活下来的。我无法估量,十五车是个什么样的概念?每一车载重几何?人力推,还是牲畜拉?宋代缺马,全靠与邻国互市而来,此刻,自然全部用在战场上,那就只好老牛破车,蹒跚前行。这样一位富贵人家出来的闺秀,书香门第出来的才女,将这批大约数十吨重,至少也要三至五个货柜才能装下的文物,从山东青州,运到江苏江宁。晓行夜宿,餐风饮露,舟载车运,辗转千里,那该是怎样艰难的旅程啊!   这时候,在她身上,再也找不出少女时代那“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的天真烂漫,找不出新婚时期“卖花担上,买得一枝春欲放,泪染轻匀,犹带彤霞晓露痕”的娇慵疏懒,而是“今看花月浑相似,安得情怀似昔时”,一路拖累下来,再也无力振作起来的疲惫心态。那是要用多大的力气,多强的意志,才能咬着牙,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来呀!   直到建炎三年,她大病一场,因时势日迫,只好将文物器皿再往江西洪州转移,尽管一路上被盗,丢失,“犹有书二万卷,金石刻二千卷,器皿茵褥可待百客,他长物称是。”全部家当以及背后所承担对于丈夫的诺言,对这样一个弱女子来说,真是不堪重负,然而,她不能停下来,不能就此罢手,继续一路追随高宗,由杭州、越州、明州、温州、台州……走下去。前面是逃得比她快的皇帝,后面是紧追不放的金兵,放眼是破碎的山河,周围是与她一样逃难的百姓。中国之有客家这一族群,是从北宋末年这次全民大迁徙开始形成的,无数中原士民都逃离金人的铁蹄而南渡求生。凄风苦雨,泥泞道路,兵荒马乱,食宿难求,行程之艰辛,生死之莫测,器物之沉重,前途之渺茫,难以用语言形容她的可怜,然而,她不倒下,也不能倒下,拖得沉重的脚步赶路。   李清照的一生,一个是文学中的她,一个是与丈夫赵明诚的共同之好,积二十年之久的金石收藏中的她。文学中的她,是幸福的,快乐轻松的岁月,匆匆地来,匆匆地去,何其短促?收藏中的她,这悲伤痛苦的日子,却是难逃难躲,难熬难耐,永无尽头。在《金石录后序》里,她这样写道:“靖康丙午岁,侯(即其夫赵明诚)守淄川,闻金人犯京师,四顾茫然,盈箱溢箧,且恋恋,且怅怅,知其必不为己有矣。”   到了靖康二年,也就是建炎元年,他们的全部积累,不但成为他们夫妇的负担,甚至成为她不幸一生的灾难。“既长物不能尽载,乃先去书之重大印本者,又去画之多幅者,又去古器之无款识者,后又去书之监本者,画之平常者,器之重大者,凡屡减去,尚载书十五车。至东海,连舻渡淮,又渡江,至建康。青州帮地,尚锁书册什么物用屋十余间,期明年再具舟载之。” “次年(建炎二年),十二月,金人陷青州,凡所谓十余屋者,已皆为煨烬矣。”   而她更想不到的沉重打击,接踵而至,丈夫这一去,竟成死别。“(明诚)独赴召,六月十三日,始负担舍舟,坐岸上,葛衣岸巾,精神如虎,目光烂烂射人,望舟中告别。余意甚恶,呼曰:‘如传闻城中缓急,奈何?’戟手遥应曰:‘从众,必不得已,先弃辎重,次衣被,次书册卷轴,次古器,独所谓宗器者,可自负抱,与身俱存亡,勿误忘也!’遂驰马去,途中奔驰,冒大暑,感疾,至行在,病痁。七月末,书报卧病,余惊怛,念侯素性急,奈何病痁?或热,必服寒药,疾可忧。遂解舟下,一日夜行三百里。比至,果大服柴胡、黄芩药,疟且痢,病危在膏肓。余悲泣,仓皇,不忍问后事。八月十八日遂不起。取笔作诗,绝笔而终。”   茕孑一人,远走他乡,凄凉驿路,孤灯残烛,李清照的这篇充满血泪的《金石录后序》,至今读来,那段愁肠,那份追思,犹令人砰然心动。   可李清照的苦难之旅,有谁能来分担一些呢?无能的政府不管,无耻的官僚不管,投降主义者看你的笑话,认贼作父者下你的毒手,然而,这也阻挡不住她,铁了心跟随着奉为正朔的流亡朝廷,一路逃奔下去。这就是中国知识分子独有的苦恋情结了,正是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才有五千年来中国文化的赓续吧? 中国文人,自古以来就具这种薪火相传的责任感,中国士子,从启蒙那天起,就种下这种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使命感,中国知识分子,骨头并不十分坚硬,但到了异族进犯,列强侵略,帝国主义要亡我中华的时候,文化道统的自尊,悠久历史的自豪,也会大义凛然,挺直身子为家国效力。李清照明知那一无所有的结果,明知所有的付出都是徒劳,然而,面对这些辛苦收集起来,几乎变卖了自己全部资财而得到的文化瑰宝,不保护到最后一刻,不敢轻言放弃,无论如何,也将竭尽全力保全,不使这炷文化香火,断送在自己手中。   李清照,在前路渺茫的的奔波中,在生离死别的苦难中,能够笔直挺立,能够铁打不倒,就是凭借着这股精神上的力量。 然而,这所有一切,对她来讲,宝藏也好,珍爱也好,包袱也好,祸祟也好,最后的最后,“得之难而失之易”,统统都付之东流,失之殆尽。   她怎么说?你简直想象不到,她竟是如此的大明白,大智慧。“呜呼!三十四年之间,忧患得失,何其多也!然有有必有无,有聚必有散,乃理之常;人亡弓,人得之,又胡足道。”   这是一个何等豁达的心胸,这是一个何等高蹈的精神世界,这是一个如何不让人高山仰止的中国最有天才的女子啊!   精神这东西,其实是很虚的,很空的,很泛泛的,但在某种情况下,它又是极物质的,极实在的,极能起到作用的。尤其在遭遇到类似天要塌下来的紧急状况,岂止需要一点精神,甚至全部,而且舍精神外别无其它。在这一刹那间,你一无所能,你别无他法,但是,你不想被压死,你不想被掩埋,而且,你不能坐着等死,你不能就此拉倒,因为,你不甘自暴自弃,你不甘一死了之,于是,当你面对着这倾刻间就要塌下来的天,你必须站得笔直的危殆时刻,倒数计时,眼看完蛋,能支撑着你的,也就只有精神了。   没有这精神,你早就成为一摊泥,一个泄了气的皮球,有了这精神,你就是一个站着的人,一个即使身体压死,精神也会不死的一条汉子,这就是历史上和文学中的李清照。   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作为文人,也许更加需要。但时下,那些一头扎进钱堆里的文人,像驼鸟那样把自己的脑袋埋在沙漠里,肥硕的屁股上,却挂着一块牌子,上书“吾乃清流是也”以标榜自己。   睹此不雅,我也说不好,这该是一种什么精神了。      (10)想象力到哪里去了?           李国文   在中国,应该最富于想象的作家,倒常常是最不富于想象的。一就是一,二就是二,非但不敢将一写成二,更甭说让他将二写成一百,一千,一万了。那老实,让人感到笨拙;那呆气,令人为之痛苦。很长一段时期,我的任务就是读小说,读到我视力下降,读到我头晕眼花,读着读着,我坦率地讲,有时连上吊的心都有过的。我常常心生疑问,我的这些可敬的同行们,想象力到哪里去了?   相反,在中国,最不应该富于想象的统计表报人员,却是才气洋溢的一群。别看阿拉伯数字,1 就是1,2就是2 ,来不得半点虚假,但他们却能浮想联翩,渲染夸大,甚至无中生有,那想象力真让我们为作家者钦服万分。   这或许是六十年风水轮流转,会计倒是作家的料,作家却最适宜去当会计。   一个只会写一,不善写二的作家,叫本色作家。如同只会演自己的演员,台下什么样,台上什么样,叫本色演员那样是一个道理。在中国,本色演员多,本色作家好像更多。因此,电影的不景气,文学的不振作,其中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吃亏在这个本色上。   本色,并无不好。有的演员,连本色也演不好,有的作家,甚至本色也写不成个气候呢!写了一辈子了,学生腔;写了一辈子了,耍贫;写了大半辈子,总是吐那点子苦水;写了一辈子了,如苏联歌曲唱的:“从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因此,能将本色演出来的演员,能将本色写出来的作家,也就难能可贵的了。   话说回来,没有一个男演员,不想达到劳伦斯奥立威的成就。没有一个女演员,不以嘉宝,褒曼,和那位奥黛丽赫本,来期许自己的。正如一个作家,没有一个以当三流作家,以当文坛小八腊子,为终生奋斗目标的。不管这位作家真大或者真小,真不大或者真不小,都有一个大师之梦,都有一份不朽之想。因此,要想达到这个目的,只有本色,而无其它,就有很大的局限了。   一个作家,不会,也不应以本色满足。只守着一棵树,一辈子抱着这棵树,那是没有什么太大前途的。最后,果子光了,叶子光了,只剩下秃秃的树杈,除了在那上面拴根绳子,吊死自己外,焉有它哉?   只有突破自己,找到本色以外的宽广世界,才能得到更大的写作空间。这个从本色跳出来的飞跃过程,如蛹蜕成蝶,如鱼化为龙,从量变到质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想象力。   没有想象力,最好当会计,而有想象力的会计,最好当作家,这才各得其所。总而言之,想象力,是作家安身立命之所在。 演员也好,导演也好,各个门类的艺术家也好,皆是同样的道理。   数年以前,美国有部惊悚大片,在全世界上演,轰动一时。故事情节再简单没有,一位钓鱼爱好者,在纽约的长岛垂钓。那天风和日丽,波澜不兴,是最适合户外活动的好天气了。钓鱼者当然不止他一个,大家相安无事,各自享受清闲。这位主人公安顿好了一切以后,把装好了饵的钩,甩了出去。在海边垂钓,通常是要用鱼来做饵的。看来这是一位行家里手,闪闪发光的饵鱼,和同样闪闪发光的尼龙丝,竟甩出去好几十米远。那抛物线的半天圆弧里,可以看到那两座如今已经化为乌有的世贸大厦。   这位钓鱼者很幸运,马上感觉到有鱼在咬他的钩。根据其拉力,那是一条相当可观的大鱼。因为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钓具,于是,一声“help me ”,在场的同好,都放下自家的鱼杆,纷纷跑过来,帮助这位差点被鱼拖进海里去,快活得合不拢嘴的幸运儿。   众人七手八脚一阵忙,那条上钩的鱼终于拖到了岸边,总有一百多磅的样子。还没有来得及高兴,一场可怕的场面出现了,因为这条马上就要到手的猎物,却成了海水里另一条巨无霸紧追不舍的饵。当这个庞然大物从水里站起来的时候,只有“排山倒海”这样的形容词可以比喻了。大家终于认出来是一条身体巨大无比,脑袋小得可怜的蜥蜴,一步一步向陆地走来。呵!天!好端端的纽约,一座世界级的大都市,被这个怪物搅了个一塌胡涂,差点给夷为平地。   这个一座高山似的蜥蜴,叫Godzilla ,音译名叫“酷斯拉”。   这部好莱坞设计出来的巨无霸,其电影形象的构思者,想象力之丰富,很令人钦佩。但美国版的《酷斯拉》,并不讳言是根据日本的《酷斯拉》而来,这个创意,不是美国货,所以连蜥蜴的名字也没改变,表明对于原作的尊重。在日本的片子里,那触目惊心的丑八怪形象,也叫你不得不叹为观止。它站立起来,有东京塔那么高,它行走速度,超过日本新干线。于是,这条横行无阻的“酷斯拉”,在东京所制造出来的混乱,不亚于当年的关东大地震。   这部片子在香港演了,不知道内地引进没有,但DVD是有的。有一次,碰到几位习惯从外国文学作品和外国影片,汲取创作灵感的朋友,高谈阔论,盛赞这部奇思怪想的美国大片,虽然并不认为其艺术上多么高明,但是众口一词,都觉得那想象力,太高明了。有一位,还加上一句:“真他妈的服了!”   然而,日本版的《酷斯拉》,敢说是原创吗?   在中国上古时代,公元前二百年,有一位叫做庄周的漆园吏,躺在他家的小院子里,仰望着天空里悠悠飘过的白云,浮想联翩,曾经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任公子为大钩巨缁,五十犊以为饵,蹲乎会稽,投竿东海,旦旦而钓,期年不得鱼。已而大鱼食之,牵巨钩陷没而下,骛扬而奋鳍,白波若山,海水震荡,声侔鬼神,惮赫千里,任公子得若鱼,离而腊之,自制河以东,苍梧以北,莫不餍若鱼者。《庄子·外物》   〖HT〗《庄子》,又名《南华经》,一部古老的哲学著作,也是一部古老的文学著作,早成为人类的文化财富,无所谓知识产权保护。老人家也不会介意那位日本的电影人,从他那儿得到《酷斯拉》的想法。反正他已经两千三百多岁了,除非那位日本电影人三千岁,这最终的版权,不论告到哪级法院,庄周都是胜者。假如这是一场想象力的友谊大赛,这位战国初期的哲学家,这位想象力极为丰瞻,肆张,奔放,纵宕的文学家,是理所当然的冠军。   这三种版本中的巨无霸,美国版和日本版的《酷斯拉》,夸张其对于现代文明的破坏,而庄周笔下的那条相当于半个中国大的鱼,却成为人们的盘中餐。这两种处理方式,说明在庄周那个上古时期,,人类▲食之难;而到了美、日现代资本社会,物质的占有,欲望的扩张,反倒成为这个世界的负担,于是,便以蜥蜴的疯狂践踏,来宣泄对于城市森林的憎恶。   这大概就是不同的经济基础,不同的上层建筑了。   庄周所在的蒙城,一说为安徽的蒙城,另一说为河南的商丘,均属中原丘陵地带,离海很远。也许“本色”上的庄周,从未有机会参加旅游团,到海南岛三亚,在天涯海角留个影什么的,甚至终其一生,未必见过真正的大海,是个什么样子?他在漆园当小吏时,守着涡河,那河里也未必会有太多太大的鱼,应该说,此老比较土鳖。然而,这一切,并不妨碍其想象力的纵横驰骋,在他著作中,开明宗义,一上来就写一条叫做“鲲”的鱼。   想象力,一旦冲决出本色约束,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其形象思维的运动过程之中,愈是无羁无绊,愈是无系无定,智慧的爆发也愈是精彩绝伦,气势磅礴。所以我们后来的中国人,对他那不可一世的笔墨,除了张口结舌,除了五体投地,除了为我们想象力之迟钝,之凝滞,之萎缩,之干茄子化,而抱愧万分外,只有望洋兴叹,夫复何言之感。   看来,此老对鱼,情有独钟。这条鱼比任公子钓的鱼,大得邪乎,真亏这位老先生想得出来。   北冥有鱼,其名曰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曰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庄子·逍遥游》   作为文学家的庄子,能梦见自己化为美丽的蝴蝶,说明他脑细胞活跃非常,这把子年纪,能这样浪漫,颇不可思议。但不幸的是,作为正常人的庄子,常常无米下锅,自然也就无粮进肚,锅无肚无,鼓盆而歌,歌了半日,也不能充饥,只好到魏文侯那里去贷米度日,这当然很惨。我不知道他的太太,是否与他一样,同抱“无为” 的哲学观点,同持“无己”的人生态度,如果她不怎么认同的话,一家人的政见不一,庄周穷而弥坚,不仰附于人,就更值得尊敬了。   因为,他已经辞了漆园吏,无饷可拿。接着,又辞了楚庄王相,有钱不拿,铁定心要守穷到底,这就只有古板的古人,才能具有的风格了。今人通常不会那么傻,眼看使者摆放在面前的一缢缢黄金,而不动心是不可能的。可他却说:“谢了你们大王这份好意,我宁做一头孤独的老猪,也不愿成作为祭坛上的牺牛啊!”   这样,享受到无比自由的庄周,物质世界非常贫瘠,精神世界却非常宏富。于是,“心如泉涌,意如飘风”,发挥出无穷无尽的想象力。后来的中国,像春秋战国,诸子百家,那些令人震惊的奇思妙想,却不是很多见的了。屈原那时代,李白那时代,还能产生出让我们眼睛为之一亮的光彩;20世纪以降,说句不好听的话,作家的数量在增加,作家的想象力却在下降,有些作家连本色也弄不好了,只剩下不三不四,这不能不令人感到诧异。   为什么,后来的中国文人,会变得如此拘束,拘谨,拘泥,渐渐失去先人们那张扬的想象力,那鲜活的生命力,那坚定的自信力,和那源自传统精神的原动力呢?   第一,中国的重史轻文,史贵于文的文化性格,束缚了中国文人的想象力。   这就得先从“小说”这个词汇,最早见于书面文字的这段《庄子》引文说起。“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 庄周所说的这个小说,不完全是现在所谓的“小说”,只能说是具有后来小说的萌芽。在他看来,小说不过是浅薄的道理,琐屑的言谈,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无论怎样加以修饰,也不可能求得高高的美名,而这种东西对于通晓宏大的道理方面,所能起到的作用,那是差得很远的。   在班固的《汉书》里,我们又看到了在中国文字中初次出现的“小说家”这个词汇。在他看来,“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那口气相当蔑视,就像旧时官绅老爷看待剃头的,修脚的,搓澡的,擦背的仆役佣工一样。   所以,在中国一脉相承的文化传统中,从官方到民间,文学是旁门,史传才是正宗,甚至连文人,自己也瞧不起自己。 崔念陵进士,诗才极佳,惜有五古一篇,责关公华容道上放曹操一事。此小说演义语也,何可入诗?何屺瞻作札,有“生瑜生亮”之语,被毛西河诮其无稽,终身惭愧。某孝廉作关帝庙对联,竟有用“秉烛达旦”者。俚俗乃尔,人可不学耶?(袁枚《随园诗话》)   这时已是清代了,文学作品到了如此深入人心,如此家喻户晓的地步,仍然是狗肉不上席,好像后娘生的,坐不到正位上去。小说家言,写进诗里,被人笑掉大牙,能不让罗贯中,施耐庵寒心吗?由于把史传抬得很高,把文学压得很低,史传的写实性,求真性,被置于尊位,牛皮得很,文学的虚构性,演绎性,则视为不入流的东西,只有自惭形秽的份。这种史传文体的发达,这种实录文风的提倡,实话实说,事事有据,所录所记,字字有本,不妄测一事,不枉增一言,长此以往,作家若要循着史官的路走下去,岂不成了法院庭审时的笔录员吗?   第二,中国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统治,阉割了中国文人的想象力。   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文人的残暴肆虐,动辄获咎,言论致罪,文字有狱的高压政策,对一部份文人的伤害,成为绝大部份文人心头的阴影。清人龚自珍有诗云,“避席畏闻文字狱”的这个“畏”字,正是这种恐怖统治,对中国文人想象力起到戕害作用的写实,从历史的宏观角度考察,文人想象力被阉割的不幸命运,应该是从南宋以后逐渐钝化,逐渐弱化,逐渐像晒干了茄子那样蔫化下来的。   在中国大历史的框架中,基本可分为两截,自汉至唐,中国人的基本主张,为放,是睁开眼睛向外看。汉以这份气度,做大事业;唐以这份气度,有大格局。一个民族,有这份气度,显得宽容;一个国家,有这份气度,显得发达,在这样的宽容,发达,气象万千的气度下,一部文学史,自然显得气象万千,中国文人的想象力,自然也无边无沿,无垠无限,显得大手笔,大文章的华彩万状。   然而,自宋至清,中国人的大政方针,是收,是堵住双耳转身向内。向内,必保守,必收敛,必自闭,必封锁,虽然,元曾地跨欧亚,明曾屡越重洋,清曾大拓疆界,但绝无汉唐向全世界袒露胸怀的盛世气度。在这种龟缩政策下,拒绝变化,抵制改革,害怕革命,敌视自由,对一切外来事物,坚决阻隔,唯恐民知民闻;对一切不同的想法,当作异己,必除之而后快。这样下来,中国文人的想象力,还有什么伸展的余地?   所以,面对强敌入侵,局限江南一隅,四面楚歌的弱宋衰世,二程的虚假道学,朱熹的伪善理学,在这种大背景和大形势下,应运而生,成为那个衰朽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大凡一个苟延残喘的政权,一个朝不保夕的统治者,必然要禁锢思想,桎梏自由,扼杀浪漫,铲除精英。而要达到窒息整个社会生气的目标,就需要这些理应躺在太平间里的狗屁不是的僵尸,成为大摇大摆的,吆五喝六的,像煞有介事地坐在尊位上的腐儒,在思想领域里为他们维护这份统治。   先让你在精神上奄奄一息,还用着什么想象力吗?清初思想家颜元,有过一针见血的说法:   千余年来,率天下入故纸中,耗尽身心气力,作弱人,病人,无用人者,皆晦庵为之也。(《朱子语类评》)   本是一条活鱼,被腌成咸鱼以后,鱼还是那条鱼,但已经是条死鱼,臭鱼,中国人都封建礼教捆绑得了无生气,中国文人的想象力,还有任何翕张的可能吗?这也是明清以后,中国文人失去了灵活之气,壮伟之气,阳刚之气,生龙活虎之气的根本原因。同时也是这么多年以来,在中国文坛上,庄敬自强的大雅之音,振聋发聩的黄钟大吕,典雅风流的璀灿文章,汪洋恣肆的壮丽史诗,成为可想而不可求的鲁殿灵光的根本原因。 想象力成为晒干了的茄子,文学也就到了终结的日子 。   第三,中国这块土地上根深蒂固的小农经济思想,局限了中国文人的想象力。   文学,某种程度上说来,是作家想象力的竞赛。“燕山雪花大如席”,李白只用这一句,便把拂拂扬扬的满天大雪,那种逼人状态写活了。白居易谪贬九江,听到艺人弹奏琵琶,他用“大珠小珠落玉盘”来形容音乐的质感,每读到此,常惊叹诗人想象力的丰富。如果,我们从唐宋八大家的官场跌宕,文学生涯,生活积累,学养成就来看,他们都是在跳出庄稼人的唯实主义,规范习性,本份思想,小农盘算,跳出拴在这块土地上生于斯,死于斯的狭窄空间,才有可能生出惊世骇俗的想象力来。   这就是庄子在其名篇《逍遥游》中所写到的那两个自得其乐的小动物了。   蜩与学鸠笑之曰:“我决起而飞,抢榆枋而止,时则不至控于地而已矣;奚以之九万里而南为?”适莽苍者,三餐而返,腹犹果然;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之二虫又何知? 蜩,即蝉,学鸠,即灰雀,隔树交谈,高声朗语,既快活,又欢畅。  这一个说:“你飞到我这里来,我飞到你那里去,不过咫尺,一跃即至,干吗一飞就是九万里呀?有毛病不是?”那一个说:“飞千里之遥,光粮就得准备三个月,累不累呀?”于是,在榆树和枋树之间的这两位,奚落了鲲,嘲笑了鹏,满足得不行,幸福得不行。其沾沾自喜,其得意万分,也就明白我的某些同行,之所以想象力匮乏了。   既然把自己的全部想象功能,定格在榆树和枋树之间,能指望蜩和学鸠所写出来的作品,那意象,那境界,那视野,那幅员,能拓展出多大的局面吗?正如《淮南子》所说的:“井鱼不可以语天,拘于隘也。”其视也卑,其思也微,其见也下,其明也昧,那想象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当代中国作家,很难说其不努力,不敬业,很难说其以写二等品,以当二等作家就满足,很难说其不想五洋捉鳖,四海捕鳌,弄一条巨无霸上来。每个作家,都有一个大师之梦,都有一份不朽之望,然而,为什么这些可敬的同志们宵衣旰食,废寝忘餐,一网不捞鱼,二网不捞鱼,三网也才不过捞起一条小尾巴鱼呢?   问题就在这个最古老的最原始的“酷斯拉”故事里,庄子道出了隐衷。   已而后世辁才,讽说之徒,皆惊而相告也。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是以未尝闻任氏之风俗,其可与经于世亦远矣。《庄子·外物》   “揭竿累”,拿着小鱼竿,“趣灌渎”,守着小河沟,“守鲵鲋”,志在小鱼小虾,“其于得大鱼难矣”。   于是,想象力到哪里去了,也就不言自喻了。    (11)文人长寿考                             李国文         按说,应该长寿的是帝王,因为帝王得到最好的养生条件,最好的医疗服务,然而,帝王长寿者较少。中国一共出现过三百多个帝王,夭殇者多,短命者多,而非正常死亡者尤多,能够活到古稀之年的,不会超过十位,活到耄耋之年的,不会超过五位。可是,在封建社会中,中国文人高龄者却为数可观。    值得指出的一点,凡是统治者大兴文字狱之际,文人的生命力不但不被扼杀,反而活得更坚韧,更结实,创造力不但不被杜绝,而是表现得更蓬勃,更生气,这就教人不禁生出咄咄之感了。因为,在中国历史上,几乎所有的统治者,都不大“待见”文人,特别那些捣蛋的文人,恨不得掐死一个少一个。可事与愿违,无论怎么收拾,怎么作践,谁也不到阎罗王那里去报到,一个个活蹦乱跳地等着看万岁爷驾崩。
  
  这颇使历朝历代的帝王伤透脑筋。
  
  现在被一些史学家,文学家哄抬起来的清代“盛世”的康雍乾三朝,恐怕是最典型的例证了。从公元1662年起,到公元1796年止的154年间,可以说是中国文人最走背字儿的时期,也是中国文人骨头收得最紧,脑袋掉得最多的时期。虽然,玄烨活到68岁,胤禛活到57岁,弘历活到88岁,但是,这三朝,长寿文人之多,称得上是历代之冠。
  
  据不完全统计:
  
  享年九旬以上者有,孙奇逢91岁,毛奇龄90岁,沈德潜96岁;
  
  享年八旬以上者有,朱舜水82岁,冒辟疆82岁,黄宗羲85岁,尤侗86岁,吴历86岁,朱彝尊80岁,蒲松龄85岁,王翚85岁,胡渭81岁,梅文鼎88岁,赵执信82岁,方苞81岁,张廷玉83岁,纪昀81岁,赵翼87岁,袁枚81岁,姚鼐84岁,段玉裁80岁,王念孙88岁。
  
  达到人过七十古来稀者,查继佐75岁,傅山77岁,丁耀亢70岁,顾炎武70岁,王夫之73岁,谷应泰70岁,朱耷79岁,李顒78岁,颜元77岁,陈维崧73岁,王士祯70岁,孔尚任70岁,郑板桥73岁,卢文弨78岁,钱大昕76岁……。对当时平均寿命不超过50岁的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文人群落中的寿星老,可谓多矣!
  
  在这场统治者和文人的生命力的较量中,强者虽强未必享寿,弱者虽弱未必殒折。于是,强者愈折腾,弱者愈健壮;强者愈打击,弱者愈来劲;强者愈压迫,弱者愈长寿;强者愈摧残,弱者愈不死。这三朝文人生命力之顽强,硬是活到七老八十,硬是活到帝王伸腿瞪眼,真是很令后来为文的我辈振奋不已。
  
  所以,在文人与统治者的抗争中,到底谁输谁赢,把眼光放远一点看,还真是很难说的。我始终记得1978年的第四次文代会上,经过“文革”浩劫以后依然活着的作家、艺术家们,齐集人民大会堂,那一位位眉宇间的亮色,所流露出来的生命之光,足以说明时间最终是属于文人一边的。
  
  因此,说一句非常贱骨头的话,文人的“穷而后工”,其中的这个“穷”字,除去物质的“穷”之外,大概精神上的“穷”,包括统治者对于文人的折腾、打击、压迫、摧残,还包括成年累月悬在脑袋上,不知何时掉下来的那把克利达摩斯之剑,也是文人得以成就“工”,甚至是得以成就不死的必要条件呢!
  
  读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一篇《鸽异》,足可悟出一些诀窍。
  
  邹平张公子幼量,癖好之,按经以求,务尽其种。其养之也,如保婴儿,冷则疗以粉草,热则投以盐颗。鸽善睡,睡太甚,有病麻痹而死者。张在广陵以十金购一鸽,体最小,善走,置地上,盘旋无已时,不至于死不休也。故常须人把握之。夜置群中使惊诸鸽,可以免痹股之病,是名“夜游”。
  
  看来,制造紧张,制造不安,制造恐惧,制造痛苦的过程,有可能也是激活作家生命力和创造力的过程。若果真如此,从文学发展的角度,说不定倒要向历代制造文字狱的帝王鞠一大躬。于是,想起俄国作家索尔仁尼琴,倒有可能是一个眼前的,现成的,为大家所熟知的例证。
  
  此公作为囚徒,流放到古拉格群岛,挣扎在死亡的边缘多年,很悲惨,很艰难,自不待言。然而,他能够在活下来都不容易的炼狱中,以想象不到的毅力,写出那部关于集中营的煌煌巨著,着实令人敬佩。后来,他走运了,获得了诺贝尔奖,后来,他更走运了,走出铁幕定居美国。但始料不及的,在他向纽约港口那尊女神雕像礼拜的同时,有了自由,从此却没了文学,这真是欲哭无泪,无可奈何之事。
  
  问题的症结在什么地方呢?当他在古拉格群岛煎熬的年代里,克格勃无所不在的恐怖,实际起到了蒲留仙笔下那只停不下来的“夜游”效应,老用手枪顶住你的脑门,老用封条糊住你的嘴巴,老用绳索绑住你的手脚,老用死亡威胁你的生命,激发了这位在恐怖下生存的大师,要在恐怖下写作的强烈欲望。
  
  后来,这个外部条件不复存在了,他的创造力也就无法激活,便不可避免地患上蒲氏所说的“痹股之病”。我看过他在美国寓所的一张照片,站在门口,有点像伊凡雷帝的那个儿子,恹恹地甚乏生气,估计,从今往后,他的文学的翅膀也许还能展开一二,但若想飞得很高,很远,是不可能的了。
  
  这大概就是他在自由的美利坚“鸽舍”里,再写不出什么具有震撼力作品的缘故。
  
  《国语·鲁语下》里有一句精彩的论断:“沃土之民不材,淫也。瘠土之民向义,劳也。”“沃土”,或者“瘠土”,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作家赖以生存和写作的“鸽舍”或者“鸽笼”。愤怒出诗人,苦难出文学,若是太快活了,太安逸了,连小命都会受到影响的。谓予不信,康熙朝的短命诗人纳兰性德,则是证明这句古语的中国文学史上的典型事例。
  
  大清三百年,有无数出名的和不出名的文人,但没有一位比他更幸运。很长时间内,中国的索隐派红学家,认定他就是贾宝玉的原型人物。因为他的确也是一位特别多情,特别浪漫的富贵公子。在文学史上,有人可能风流,可并不富贵;有人可能富贵,但并不风流。有人可能是才子,可讨不来佳人芳心;有人可能很得女人垂青,但作品写得很拆烂污。惟这位纳兰性德,却是兼而有之的幸运儿。
  
  纳兰眷一女,绝色也,有婚姻之约,旋此女入宫,顿成陌路。容若愁思郁结,誓必一见,了此宿因。会遭国丧,喇嘛每日应入宫唪经,容若贿通喇嘛,披袈裟,居然入宫,果得一见彼姝,而宫禁森严,竟如汉武帝重见李夫人故事,始终无由通一词,怅然而去。jqk蒋瑞藻《小说考证》引《海沤闲话》]
  
  老天给他的风流很多,给他的才华也很多,但是留给他享受爱情,挥洒文彩的日子却很短很短。也许他意识到上帝的吝啬,所以在他的词章里,拼命描写男女丰富的情感,竭力描写世间美丽的女性。我在一篇《头发的功能》的随笔中,认为他也许是中国最善于描写青丝秀发的诗人,当非过誉。他的《饮水词》,“哀感顽艳”,确是一部“呕其心血,掬其眼泪,和墨铸成的珍品。”jqk张秉戌《纳兰词笺注》]
  
  然而,实在令人非常伤感的是,生于1654年,死于1685年的他,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只活了31岁。
  
  原名成德,字容若,号楞伽山人,满洲正黄旗人,纳兰氏,其父为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明珠,是康熙的重臣。拜尚书徐乾学为师,十七为诸生,十八举乡试,十九成进士,二十二授乾清门侍卫。尤其康熙对他的眷注,非同小可。“异于他侍卫,久之,晋二等,寻晋一等,上之幸海子、沙河,及西山、汤泉,及畿辅、五台、口外、盛京、乌剌,及登东岳,幸阙里,省江南,未尝不从,先后赐金牌、彩缎、上尊、御馔、袍帽、鞍马、弧矢、字帖、佩刀、香扇之属甚夥。”jqk徐乾学《纳兰君神道碑文》]
  
  因此,我在想,优裕的物质环境,优雅的精神世界,优容的贵族生活,优渥的政治待遇……对于这位出自满洲贵族家庭的诗人来说,幸乎,不幸乎,真还得两说着。虽然,“满洲词人,男有成容若,女有顾太春”,清代文学史从这个角度,对其词章的成就,评价不低。虽然,他的《饮水词》,当时和后来的很多评家,常以南唐主,玉田生与之比拟。但是,天不假之以年,纵有盖世才华,也不得淋漓尽致地发挥,惟有赍恨而没。这就是他老师在《神道碑文》中不胜叹息的,“甫及三十,奄忽辞世,使千古而下,与颜子渊、贾太傅并称”。
  
  由此可见,过于幸福,过于美满,过于无忧无虑,过于安逸享受的“沃土”,对于文人,对于文学,未必太值得额手称庆。家世的显赫,仕途的顺遂,朝野的褒誉,帝王的恩宠,也无法弥补这位词人短命的遗憾了。但是,一位皇帝对于一位文人格外施恩的宠遇,在历史上也许并不罕见,但在如今被捧为“盛世”的三朝里,纳兰恐怕是惟一的例外。
  
  大清王朝以异族统治者御临天下268年期间,对于文人之镇压,世所罕见,史所罕见。据记载,中央政府一共搞了160余起文字狱案件,平均一年半就要对文人开刀问斩一次。掉脑袋的,坐大牢的,流放宁古塔,或更远的黑龙江,乌苏里江,给披甲人为奴的,每起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人,加上地方官吏的共同作恶,全中国到底杀、关、流了多少文化精英,恐怕是个统计不出的巨大数字。所谓“盛世”时期的文人,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日子,并不比索尔仁尼琴在古拉格群岛的遭遇,好到哪里去。
  
  试看乾隆年间曹雪芹写《红楼梦》时,隔三差五,就要跳出来大呼皇恩浩荡,歌功颂德的卑微心态,纯粹是文人脑袋掉得太多而吓出来的后遗症,便可了解作一个这样“盛世”文人的可怜了。一直到道光年间,龚自珍在《己亥杂诗》中,犹有“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粱谋”的诗句,说明康雍乾三朝收拾文人的残酷,一个世纪过去,晚清文人仍是心有余悸的。
  
  所以,对时下流行的“盛世说”,我是持质疑态度的。
  
  这三朝,似有“盛世”之象,但无“盛世”之实,即以康熙为例,八岁登基,十五亲政,内除鳌拜,外平三藩,收复台湾,抵制沙俄,敉平叛乱,巩固政权,治国六十年,只能说是一位比较杰出的君主。在他统治后期,吏治渐弛,官员腐败,贪风日炽,国库虚空,等到雍正接班上台,康熙留给他的固定资产,倒是一个幅员广阔的庞大帝国,然而只有区区七百万两银子的流动资金,真可以说是到了日不敷出,难以为继的程度。
  
  据说,公元1664年,崇祯在煤山上吊那时,李自成进城,打开国库,看到白花花的七千万两银子,一屁股坐在那儿起不来。康熙是很看不起那位亡国之君的,经常要拿他作反面教材,教育臣下,可从来不提“盛世”的国帑存银,只及明末的十分之一,连文官的俸,武将的饷,也差点发放不出来。
  
  所以,康雍乾三朝,难以称为“盛世”,不但在经济上比不上汉唐,在政治上,在文化政策上,就更比不上汉之胸襟,唐之气魄了。一个视知识分子为敌的病态政权,一个年平均一次文字狱的恐怖政权,能出现“盛世”气象,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了。
  
  清人进关,是以一个文化落后的民族,来统治一个文化先进的民族,其心灵深处,对于文化,对于文明,对于拥有悠久文化传统,拥有深厚文明积淀的,然而是被他们统治着的,非我族类的知识分子,有一种胎里带的怀疑,猜忌,不信任,视作异己的劣根性,是很难排除的。
  
  虽然,康熙设馆编修《明史》,编纂《古今图书集成》、《全唐诗》、《佩文韵府》、《康熙字典》;而乾隆设馆编纂的《四库全书》,更是中国文化史上的创举,他个人一生写诗四万首,数量等于唐诗总和,至今还无一个中国诗人打破他的高产纪录。这一切,说明这些帝王,早已脱离了骑在马背上剽劫游牧为生的文化落后,原始愚昧的状态。尤其康熙,对于自然科学,诸如历算、数学、水利、测量,多所涉猎,在中国最高统治者中间,很少见的。但是,尽管他们个人称得上是高级知识分子,但这种精神上的软肋,这种灵魂上的忌讳,是万万碰不得的。
  
  不碰,尚且不放心呢,提防着呢,警惕着呢,要是碰到了,触犯了,那就必然要大开杀戒,绝不留情。康雍乾三朝文字狱悲剧,莫不由此而来。我不知道时下那班倡“盛世说”的清史专家,以及美化康雍乾得了大便宜的作家、编剧,是何居心,要闭着眼睛歪曲这段史实。
  
  难道他们不知道清代的文字狱,所起到的扼杀思想,控制精神,消灭异端,堵绝才路,戕害精英,箝制学术,奴化国民,愚昧百姓的罪恶吗?难道他们不知道在这种严酷的专制统治下,所造成的大小官吏,口必奴才,诚惶诚恐,有罪该死,普天之下,悉皆磕头,万马俱喑,鸦雀无声的沉沦吗?难道他们不知道,正是这三朝“盛世”,以至于使中国整整落后了世界三百多年吗?
  
  于是,我想起比纳兰性德大一岁的同时代文人戴名世了,这位康熙朝著名文字狱《南山集》案的主角,其悲惨命运与那位富贵公子相比,真是云泥之别了。按照纳兰爱好结交文友的作风,看重有才华之士的性格,我想,这两位应该有过一面之缘的。然而,戴名世为钦犯,为大逆不道之人,即使早年有过来往,也讳莫如深了。
  
  试想,如此文字狱窒息下的中国,能够“盛世”得起来吗?
  
  据《清史稿》列传:
  
  戴名世,字田有,桐城人。生而才辨隽逸,课徒自给,以制举业,发名廪生,考得贡补正蓝旗教习,授知县,弃去。自是往来燕赵齐鲁,河洛吴越之间,卖文为生活。善读太史公书,考求前代奇节玮行,时时著文以自抒湮郁……诸公贵人畏其口,尤忌嫉之。尝遇方苞京师,言曰:“吾非役役求有得于时也,吾胸中有书数百卷,其出也,自忖将有异于人人,然非屏居深山,足衣食,使身无所累,未能诱之而出之也。”因叹息别去。康熙四十八年,年五十七,始中式,会试第一,殿试一甲二名及第,授编修。又二年,而《南山集》祸作。
  
  从他与方苞大叹其苦经,自怨自艾的那番话,看来,他应是一个清流自许,退隐出世,心系前朝,补缀旧史的独立特行者。其实,从他不罢手地一直考到五十七岁,终于熬到翰林院编修,说明他也是一个难耐寂寞,急于自售,频试科场,意在功名的实用主义者。因而,眷恋故明,凭吊旧朝,是他的精神维系,兴灭继绝,著书立说,是他的魂梦寄托;依附新主,趋迎权势,是他的现实取向,文望鼎盛,饮誉朝野,则是他的终极向往。跃跃欲试,心浮气躁,自以为是,坐立不安,东奔西走,南来北往,杠鼎自视,不可一世,这就是他由翰林院的黉门,终于押进文字狱牢门的原因。
  
  近人孟森,对他成为康熙文字狱的镇压对象,所作的分析,抓住了中国文人的不甘冷落,不愿旁置,不识时务,而又迂腐自得的心态,也就是所谓的“头巾气”,是很有见地的。
  
  戴南山乃热心科举之士,文字皆作头巾气,断不敢显然触犯清廷,不过记其事实,中有清廷所不喜宣布之语,方、戴皆以历史视之,故入记载,决非如后世之诋斥清廷也。jqk孟森《科场案》]
  
  锡侯之为人,盖亦一头巾气极重之腐儒,与戴名世略同,断非有菲薄清廷之意。戴则以古文自命,王则以理学自矜,俱好弄笔。弄笔既久,处处有学问面目。故于明季事而津津欲网罗其遗闻,此戴之所以杀身也。jqk孟森《字贯案》]
  
  某种程度上说,由于戴名世的自负而又自恋,不自量加之不自敛,这个下场,既有偶然性,也是必然性。正如后来的政治运动一样,谁碰在风头上,谁撞在枪口上,谁偏要以身试法,谁非要自投罗网,常常取决于个人的这种性格悲剧上。
  
  康熙是一定要找碴搞文字狱的,是一定要整肃汉族知识分子的。于是,抓住他擅修前明历史,书中竟然用南明桂王永历年号,而不用本朝年号,定性为“倒置是非,语多狂悖”,“罔视君亲大义”, 以“大逆”罪被杀,此案牵连数百人,最可怜者,阖门数百亲属,率皆沉塘自溺先死。甚至书中所引用《滇黔纪闻》史实的原作者方孝标,早已亡故,也被剖棺戮尸。
  
  只有方苞,是此案的惟一幸存者,奇迹似的活了下来。
  
  他与戴名世,一为同乡,二为密友,三曾为其《南山集》作序。案发后,他被株连入狱,拷掠刑讯,不堪折磨,初定斩监候,后经营救,免死出狱。也许他脖子上永远横着这把刽子手没有砍掉头的刀,激活着他的生命欲望,不但活到康熙驾崩,活到雍正驾崩,一直活到乾隆年间,七十五岁告老还乡,八十一岁寿终正寝。
  
  所以,任何一场较量的双方,谁先死,谁后死,颇为关键。弱者死在强者的前面,强者说了算,便死无出头之日。但是,强者死了弱者未死,在缺席审判中,作为绝对弱者的文人,说不定倒有可能终于得到大出一口气的胜利。
  
  统治者深深懂得这一点,当文人为其砧上肉的时候,别指望他那拿着刀子的手会软。从宏观角度看,中国文人也有其了不起处,帝王迫害愈甚,文人生命愈强;文字狱搞得愈频密,文人的创作成就,学术成果也愈高。有清一代,凡康雍乾的高寿文人,无一不是中国文学史、中国文化史上的巨擘大匠。而自嘉咸同,直到清末,文字狱案件相对减少,文人的日子相对要稍为好过一些,但是,高寿者反不若那时之多,称得上文章大家者,也不若那时之众。
  
  这实在是一个颇为费解的悖论。
  
  不知有识者,能否拨冗有所指教?至盼至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