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蛇王简笔画:分析称WTO仲裁报告将影响中国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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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WTO仲裁报告将影响中国绿色转型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31日17:0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31日电(记者任沁沁 王建华) 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专家小组30日确认中国限制9种原材料出口的行为违反贸易规则。北京的贸易和环境观察人士表示,WTO的上诉裁定若得以执行,将对中国经济“绿色转型”产生重大消极影响。

  这些观察人士认为,不排除发起该项诉讼的西方国家对WTO上诉专家小组施加了强大压力。更令人担忧的是,中国为阻止环境恶化而采取的稀土出口管制做法将成为下一个目标。

  上诉裁定公布后,欧盟贸易专员卡洛·德古赫特即表示,希望中国对包括稀土在内的整个出口制度进行政策调整,以符合WTO规则。

  WTO贸易争端解决机构将在30天内决定是否采纳上诉专家小组的意见,如决定采纳,中国将必须就遵守裁定提交提议。

  2009年美国提起诉讼,指责中国限制铝土、焦炭等9种工业原材料出口,压低了中国国内的原材料价格,进而为中国国内生产商提供了不公平的便利。欧盟和墨西哥随后加入,共同提起诉讼。WTO于同年底成立专家组调查此案,并于去年2月初步裁定中国的出口限制违规。

  中国商务部31日回应称,“对于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关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0条不能适用于出口关税抗辩等部分裁决,中方感到遗憾”。

  商务部并指出,出于保护环境和可用尽自然资源的需要,中国政府近年来加强并不断完善对部分资源类产品,特别是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产品(“两高一资”)的管理。

  “WTO上诉专家小组所作裁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值得商榷。它将阻碍中国这一最大发展中国家所进行的负责任的‘绿色转型’,并影响全球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说。

  WTO规则中列有鼓励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条款,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污染物跨国转移的国际条约对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也有明确规定。

  潘家华表示,中国政府积极采取节能减排行动,以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而相关目标需要政策措施落实,包括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贸易政策。

  此次裁定涉及的9种原材料,均属“两高一资”产品,毫无疑问,如果任意出口,中国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必将进一步攀升,重金属污染也将进一步加重。最近发生在广西龙江的镉污染事件,就是一个明显的案例。

  不难看出,西方国家对中国和本国的资源性产品出口政策采取了双重标准。许多WTO成员对相关产品的出口都采取了限制措施,许多发达国家对具有战略意义的本国资源更是“封而不采”。

  例如,拥有丰富石油资源的美国从不轻易开采本土资源,而是大量依赖进口。为了保护资源,日本关闭了自己的所有生产型煤矿。

  更令人担心的是,此次诉讼和裁定虽然未涉及稀土产品,但如此“投石问路”“敲山震虎”的举动得到WTO支持后,或引发西方国家对中国稀土出口进一步采取类似行动。

  稀土是17种化学元素的总称。中国目前拥有全球30%的稀土储量,如果按人均资源量衡量,属于稀土资源相对稀缺的国家,但稀土产量却占全球的90%以上。

  而反观美国,其稀土储量占全球的13%,但产量却为零;俄罗斯稀土储量占全球的19%,产量也为零。

  鉴于稀土资源的稀缺性和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中国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对稀土采矿和加工业务进行整合和清理,对出口进行配额管理。

  然而,面对WTO上诉机构显然有悖于可持续发展和中国环境安全的裁决,今后中国在稀土贸易政策方面将受到严峻挑战。

  “从保护环境、减少不可再生资源浪费的角度来说,控制原材料出口具有正当性,但在西方国家主导WTO的当下,中国的措施需更加技巧。”中国WTO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说。

  他指出,中国应该防范、警惕与贸易相关的资源与环境风险和压力,在同步推行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政策基础上,寻求更加科学的管理方式,迎接经济全球化对国内资源与环境的挑战。

  中国最近修改了稀土出口配额制度,2012年的配额总量与之前两年持平。新制度将根据生产企业的环保合规状况分配配额。

  屠新泉表示,中国稀土管理措施不再单一采取出口控制方式,而是更多致力于国内治理,在遵守国际规则的前提下,控制生产消费和出口。

  中国承受了原材料出口的惨重环境代价,发达国家则获取了可观的进口收益,代价和收益极不对称。潘家华认为,环境资源代价必须在原料价格中得到反映,中国需要通过税收、价格和配额等手段加以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