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剧韩国区别:“拳打镇关西”之杀人的艺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2:13:35

 

“镇关西”郑屠的肉铺开在状元桥边,东边还是西边,书中没有交代,总之离状元桥不远。两间门面,两副肉案,悬挂着三五片猪肉。大掌柜郑屠在柜台边坐着,十来个刀手在案前卖肉……

鲁达应该早就认识郑屠,不然他怎么知道郑屠开的肉铺是托小经略相公的门路;不然他怎么会径直来到状元桥边,说不定鲁达还曾经买过郑屠的肉呢。

鲁达来到郑屠的肉铺里,见到郑屠,没有提金老的事,也没有硬来,而是买肉、切肉。先要十斤精肉,细细切做臊子;又要十斤肥肉,也细细切做臊子。臊子就是吃面条的时候在面条上浇的卤儿,山西人一般都说臊子,而不说卤儿,用猪肉做臊子,想必肉应该切得比一般的肉馅还细。二十斤肉,老大一块呢,全部切成臊子谈何容易,并且鲁达不许别人帮忙,全要郑屠一个人切。郑屠又不是绞肉机,其难度可想而知。

公正的说,郑屠的服务还是很热情、很周到的,他用了两个小时时间将二十斤精、肥肉全部切成了臊子,并且是细细的。用荷叶包好,还要派人送过去,服务质量可谓一流。郑屠服务态度这般好,也可能是源于小经略相公的面子和鲁达的威猛,总之郑屠的服务态度很好是没有疑义的。不过当鲁达要十斤寸金软骨切做臊子时,郑屠终于忍无可忍“却不是特地来消遣我!”鲁达顺破下驴,“二十斤臊子劈面打将去,却似下了一阵肉雨。”郑屠“那一把无明业火腾腾的按捺不住,从肉案上抢了一把剔骨尖刀,托地跳将下来……”拳打镇关西的正戏就这么开演了。

一向鲁莽急躁、直来直去的鲁达,怎么玩起了切肉剁肉的游戏,且前后耗时一个时辰,他为什么不直接出手摆平郑屠,而非要饶这么一个大弯子呢?这里面大有玄机——

第一,如果直接来武的,跟郑屠单挑,鲁达恐怕要吃亏。因为鲁达起了个大早,又在板凳上干坐了四个小时,腰酸、背痛、腿抽筋不说,精神消耗也非常大。郑屠则不同,以逸待劳,身边还有十来个刀手。纵然鲁达功夫了得,也未必占得便宜。

第二,教郑屠切二十斤肉臊子,可以最大限度消耗郑屠的体能,鲁达自己则可借机休息一番。这样双方的力量对比就发生了颠倒性转变。事实证明鲁达这条计策很行之有效,两人单挑时,鲁达只一脚便把体能消耗极大的郑屠踢翻了。

第三,先以顾客的身份叫郑屠切肉,而后发生矛盾,再动手单挑。在旁人眼里这不过是一场买卖纠纷而已,并且是郑屠先拿刀动手,郑屠手下那十来个刀手也没有理由因买卖纠纷而上去打群架。这为鲁达速战速决、全身而退提供了有利环境。

第四,鲁达买肉——与郑屠产生矛盾——打死郑屠,从事面上分析,这属于“过失杀人”鉴于郑屠先拿刀动手这一因素,给鲁达定个“正当防卫”也是有可能的。相反,如果鲁达不管三七二十一,上去就将郑屠打死,那么在量刑上就是“故意杀人罪”。情节比“过失杀人罪”和“正当防卫”严重得多。鲁达是提辖官出身,懂法律,他当然不会蠢到那种地步。

鲁达粗鲁、直爽、鲁莽、急躁,却并不糊涂,在对待大是大非和一些具体事务时,甚至细心过于常人。比如修理郑屠的手段很多,鲁达独选择了“切肉”这一出,着实令人拍手称快,明知郑屠已被打死,却说人家装死,又为自己逃跑赢得了宝贵时间。

施耐庵是文人,在文人眼里什么都离不开艺术,这鲁达杀死镇关西,也便成了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