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夜色美歌词 德德玛:学生党员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4:26:57

学生党员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为了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日常管理,落实党对高校学生党员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使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制度化、具体化,把党组织的约束性与学生党员的自觉性有机结合起来,激励学生党员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学生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调动全体学生党员的积极性,为党组织表彰先进,民主评议学生党员提供准确依据。就学生党员的理论学习、行为规范、组织生活、党性修养、奖惩等方面,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学生党员量化考核的具体方法为:每学期基础分为100分,根据表现逐项扣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95分以上为优秀。每学期考评一次,先由学生党员自评,在支部大会上自述,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再由支部考评小组评定,报总支审核后,公布评定结果,并报学工委备案。

第—节学习和实践党的理论

  第一条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各项理论知识,积极展开思想交流,每位学生党员每学期至少递交3篇学习体会(每篇不得少于1000字)。缺一篇扣3分;不交者,扣10分。
  第二条积极参加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缺席—次扣2分,整学期不参加扣20分;笔记不完整者扣5分,无笔记者扣10分。
  第三条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无故不参加者,缺席一次扣2分;整学期不参加者,扣20分。
  第四条结合学习体会,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工作,带动广大学生进行党的理论学习。对所交办的工作不负责者,扣5分。

第二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第五条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如有违反者,除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外,以不合格计。
  第六条坚持用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表现不积极或对学生违纪情况知情不报者,扣1.0分。
  第七条坚决抵制歪理邪说,与邪教作斗争,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内团结,违反者以不合格计。
  第八条不接受群众监督,对党内外提出批评意见的同志进行打击报复者,经过调查认定属实者扣20分;影响极坏者,为不合格。
  第九:条按期缴纳党费。延迟缴纳者,扣10分。

第三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条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因考试作弊、盗窃
架斗殴、酗酒等行为被学校处分者,以不合格计。
  第十一条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向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脚踏实地为群众服务。无特殊情况不完成者,扣10分;工作态度不认真,延误及敷衍了事者,扣5分。
  第十二条刻苦学习,认真钻研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各项技术技能,学期学习平均成绩达不到前40%者,扣5分;排名30%~39%之间者,扣2分。
  第十三条加强党员自身素质建设,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学生中的优秀带头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每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不得低于85分,低于85分者扣5分。
  第十四条在参加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推优等工作中,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违反者,扣10分。
  第十五条在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中,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
  第十六条每位学生党员每学期必须根据量化考核体系及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个人行为管理计划并努力践行。不制定者以不合格计,敷衍了事者,扣1.0分。

第四节奖惩方面

  第十七条凡达到95分以上者,在支部会议上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评优依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一次不合格者,延长预备期半年,两次不合格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一次不合格者,予以诫勉谈话,两次不合格者,予以劝退。并不得参加任何奖项的评选。
  第十八条对犯错误的学生党员,要耐,乙帮助,严格要求,处理时要持慎重态度,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严格将思想认识问题同政治立场问题相区别,处分要合理。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并允许本人申辩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辩,学工委有责任进行复查。

第五节其他方面

  第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党支部组织实施,由学生党总支督促检查。同时欢迎党外群众监督。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学工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