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线谱的由来:社科院发2012社会蓝皮书:民间借贷潜在风险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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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30日09:33    来源:《中国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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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近日发布2012年社会蓝皮书。蓝皮书称,民间借贷交织着规模、价格、结构以及违约等风险,使得该市场潜在危机巨大。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相当比例的资金没有进入实体经济,而是流入“钱生钱”的投机性利益链条中。
民间借贷主要指非金融机构的社会个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之间进行的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让渡及本息付。2011年,一场“高利贷崩盘”、“私营企业老板欠债外逃”的焦点新闻事件,令这个本隐秘的领域广为人关注。四风险交织
蓝皮书称,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全面垄断了资金融通,任何非公金融机构皆为非法,民间借贷在一段时间内销声匿迹。然而,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及其融资需求的增大,这一古老行为率先在浙江省出现,接着在福建、广东、江苏等地兴起。
据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估算,2003年全国民间借贷总规模可达7405亿~8164亿元。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当年全国民间融资规模达9500亿元。2011年,民间借贷规模继续扩张。中信证券研究报告认为,中国民间借贷市场总规模超过4万亿元,约为银行表内贷款规模的10%~20%。在最为活跃的温州,民间借贷一直在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鄂尔多斯则因房地产和煤炭业的繁荣而后来居上,民间借贷的规模更超前者。
在中国,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属于高利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央行2002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则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2011年以来,受银行信贷紧缩政策的影响,中国民间借贷市场供需两旺,借贷利率一路走高,平均年利率超过20%,部分地区曝出的最高利率令人瞠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检测数据,鄂尔多斯的民间借贷利率一般在月息3%,最高可达4%~5%。
蓝皮书称,目前民间借贷在资金来源、借贷形式以及资金流向等方面表现出新的特征,在借贷规模持续扩大、借贷利率显著上升的背景下,民间借贷风险更加错综复杂。在传统的民间借贷行为中,资金来源主要是私营企业主和普通家庭的闲置资金等。目前,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已发生明显变化,自然人、企业法人、上市公司、商业银行、公益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都参与其中,其中被公众诟病最多的是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
根据上市公司公布的半年报等材料,截至2011年8月31日,有64家上市公司涉及委托贷款业务,贷款总计170亿元,其中大多流向中小制造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主要通过承接委托贷款、销售理财产品等方式,开展表外业务,部分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向民间借贷市场。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估计,在温州市1100亿元的民间借贷总额中,有10%来自银行信贷资金间接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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