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音谱号的五线谱表:《萍乡年鉴》·2005——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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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年鉴》·2005

林 业

【概况】全市林业围绕建设“绿色萍乡”,把萍乡建成生态城市目标,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优化结构,深化改革。2003年、2004年,全市造林11981公顷,封山育林6987公顷,公民义务植树570万株,完成中幼林抚育28207公顷。退耕还林工程、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合格,通过了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检查验收。新造林中生态林达80%以上,造林树种由以前的杉、松针叶树为主调整为以枫香、木荷、栾树、马褂木、樟树等阔叶树为主。严格执行木竹限额采伐、凭证运输、一车一证制度。2003年采伐木材50110立方米,占省下达限额指标的97.45%;办理木材运输放行证48847立方米,占采伐量的97.48%。采伐商品毛竹116.1万根;办理毛竹放行证106.81万根,占采伐量的92%。2004年完成木材采伐51781立方米,占省下达限额指标的99.5%;办理木材放行证50695立方米,占采伐量的97.9%。采伐商品毛竹113.34万根;办理毛竹放行证109.56万根,占采伐量的96.66%。2003年查验木竹运输20385车次,放行木材201372立方米、毛竹135.46万根;查处违章运输木材案件314起,处罚违章运输木材2522立方米、竹材13.07万根。2004年查验木竹运输29951车次,放行木材233402立方米、活立木233644立方米、毛竹276.27万根;查处违章运输木材案件1296起,处罚违章运输木材4507立方米、竹材10.19万根。加强了林政执法队伍建设,2003年,萍乡市森林公安局升格为副县级建制。组织开展了“春季护笋”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34件、林业刑事案近70件,处罚违法犯罪人员363人次,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势头,维护了林政秩序;林区社会稳定。建立自然保护区(小区)69处。开展创建“林业可持续发展示范村”活动,首批评选出安源区城郊管理委员会略下管理处、湘东区白竺乡柘村、芦溪县万龙山乡下村、宣风镇栗湾村、上栗县东源乡新益村、彭高镇昙花村、莲花县高洲乡黄花村7个“林业可持续发展示范村”。为20种、161株古树名木建立了档案,实施保护措施。2003年5月——2004年,组织开展了“春雷行动”、“飓风行动”、“绿剑行动”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宾馆、饭店、酒楼120余家,整顿非法收购点4处,取缔野味餐馆4家,摧毁2个非法经营场点,收缴野生动物3200多只,放归大自然。建立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1个、专职测报点2个、一般测报点68个,监测覆盖率96.8%;全市2003年发生森林病虫害面积0.56万公顷,防治0.43万公顷,防治率77.82%;2004年发生森林病虫害面积0.58万公顷,防治0.39万公顷,防治率67.56%。开展了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190.8公顷。进一步规范了征占用林地审批程序,全市2003年审核征占用林地72宗、438.6公顷,2004年审核征占用林地68宗、197.04公顷,上报省林业厅审批。加强了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2004年,萍乡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升格为副县级建制,组建了5支森林消防专业队。建立健全了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开展了森林防火万人签名、森林消防专业演练等活动。全市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故。

林业改革进一步深化,2004年萍乡市政府制定了“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等一系列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在安源区开展了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直森工企业全部完成改制任务,630多名职工领取补偿,解除了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落实了市林业公司行使对全社会林业产业的行业管理职能。全面启动了林业分类经营改革,首批划定了市级生态公益林2.67万公顷。2004年11月,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加快我市林业发展的决定》。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2003年6月,萍乡市林业局抽调88名技术人员,组成30个调查组,开展了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至2004年10月完成。采用系统抽样调查与小班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调查样地1070个、小班19820个,查清了全市森林资源现状:林地253133.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6.4%。森林覆盖率60.5%;其中有林地覆盖率43.6%,灌木林覆盖率16.9%。林木绿化率62.8%。乔木林134548.6公顷,占林地的53%。活立木总蓄积量607.31万立方米。竹林32319.6公顷,占林地的12.7%;立竹5430万株。乔木经济林253公顷,灌木经济林33695公顷。

 

【安源国家森林公园】萍乡市林业局2003年开始规划建设,范围以萍城近郊萍乡市生态园为中心区,涵盖安源区五陂镇,安源镇安源村、张家湾村,高坑镇茶亭村,城郊管委会井冲、里善、略下、长兴管理处(横龙寺)以及安源经济开发区的商周古城遗址、恐龙蛋化石遗址和上栗县傩文化园、义龙洞、杨岐山一带。以突出山水景观,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促进萍乡城市做大做强为目标,具有林业科研、科普、生态文化欣赏、森林旅游、综合服务功能。规划建成区总面积7866公顷。2004年4月向国家林业局申报,2004年6月中旬,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兴国率专家组到萍乡实地考察,8月通过了专家评审,12月3日获国家林业局批准命名。设立了独立的管理机构——安源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为萍乡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县级建制,委托安源区管理。

(彭福川)

(原载萍乡市人民政府主办、方志出版社出版的《萍乡年鉴》2005·创刊号第1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