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看老九门:中国“放贷人条例”即将出炉 民间借贷将合法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4:17:36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焦谨璞日前表示,有关部门已经在起草,并将尽快制定“放贷人条例”,让地下民间信贷市场合法化。这表示中国民间活跃的借贷活动终于可以公开,衍生的纠纷在处理时也将有法律依据。

  据《法制日报》报道,焦谨璞说,目前放贷人条例正在研讨中,具体名称未定,由于《物权法(草案)》今年有可能通过,如果物权法通过,将加快放贷人条例的立法进程。

  据官方统计,中国经营小额信贷的主要是两类机构:一是传统的商业银行,其中,农业银行发放数千亿元财政贴息的扶贫贷款,城市下岗工人的再就业贷款、学生的助学贷款亦属此类;二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这部分贷款覆盖6100万农户,截至今年6月底余额为1927亿元,覆盖面占全部农户27.3%。此外,还有农户联保贷款1200万户,余额114亿元,占农户的5.4%。

  这些机构及贷款难以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当前中国农村地区的存款有四万亿元,但用于农村的贷款仅一万亿元左右,形成金融上穷人对富人的巨额补贴。

  而且,中国的中小企业以民营企业居多,融资难一直都是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很多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虽然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最重要的融资管道,但银行贷款条件要求较高,申请时间较长,程序复杂,大多数中小企业根本无法达到。

  因此,不为官方批准的民间借贷颇受欢迎,据测算,目前中国的民间借贷总额已达上万亿元。有调查显示,近年民间借贷总量维持在中国国内生产总值6%至7%的水平,相当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额的4%至5%。

  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据有关调查,中国民营企业近80%的资金需求来自于自我积累和民间融资。经济发达的省份如江浙地区,民间融资比率颇高。

  但长期以来,中国合法的放贷机构仅限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虽然民间借贷很活跃,但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法律地位暧昧不清。

   焦谨璞表示,在香港早有类似的放贷人条例,“香港地区的放贷人条例,要求按照规定放贷,既保护借款人,又限制贷款人的行为。有了纠纷,可以走正常的司法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君祥律师事务所沈小玲律师表示:“我的客户中资产在人民币亿元以下的公司大多数都有民间借贷的经历。民间借贷应该从地下转为地上,以法律条文明确的规范,才能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健康的发展,对民间借贷也应该有良好的规范,促其健康发展。”

  沈小玲也说,中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四倍。“其实现在民间放贷的利率是由市场决定的,一般是随行就市。国家规定过于严格,不利于民间借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