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雪地遗迹种子: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的决定 -新华报业网-政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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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的决定 (2005年11月25日)
2005-12-09 07:56:3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取得新突破,促进科学发展、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省委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省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

  一、充分认识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关键时期,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已经成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确保富民、促进和谐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县(市、区)在地方政权体系中居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加快推进县级区域法治化进程,对深入扎实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具有全局性和基础性的战略意义。在全省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科学发展,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推进我省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落实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以建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省份为目标,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不断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能力。要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司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坚持诚实守信、做到依法经营;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力争到2010年,全省建成一批“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2020年基本实现“法治江苏”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要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每年解决一两个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当前最需要解决并容易见成效的问题,以此作为工作突破口,不断积累建设成果,渐进实现法治江苏的长远目标。一要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就业、教育、医疗、环保、安全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通过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二要紧密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规范为主线,以执法一线、热点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开展争创“规范执法示范单位”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等问题。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中最为关注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江苏建设的成效。

  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开展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必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各部门整体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人大要依法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畅通民意,广纳民智,完善立法,加强监督。各级政府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依法行政,努力建设公正高效、规范透明、服务完善的法治政府。各级政协要充分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联系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入法治江苏建设。各级政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不断提高司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力。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尤其是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将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要立足基层建设、强化基础工作,打牢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的社会基础。基层党组织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检查指导,明确责任、健全制度、抓好落实。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要依法加强公共服务职能,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管理。要深入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落实村(居)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领导、部门和单位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把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分解细化到每个部门、单位,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要以《法治江苏建设纲要》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目标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把法治建设实绩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要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要大力加强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的宣传力度,将其列入年度宣传计划,精心筹划、周密部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本地区“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建设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牵头制定建设活动的整体规划,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掌握情况,搞好工作协调,加强检查指导,做好考核验收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等工作。各地要根据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理顺领导体制,完善机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建设“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活动的健康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