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盘号:学习英语的路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23:08:21
英语要学好,牛哥认为至少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其一、要有掌握的决心;其二,愿意花费很多的时间、很大的精力来学习。接下来才能谈到方法的问题——注意,并不是说方法的问题不重要,只是前面两个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一切都只能是美好的想象。

        如果我们想要去一个地方,当发现选择的路线布满白骨,是一条成功希望极其渺茫的路线,阁下会继续坚持吗?答案很显然是否定的。可是请注意,面对学习英语这件事情,大多数人今天依然采取的方法,其实早已经被无数“先烈”证明过是失败的,为什么就不反思呢?——我经常说:这条路上尸骨累累!继续走下去与“自寻死路”无异!这不是夸张!

        牛哥最爱讲英语学习的方法问题,并且每每提到“速成是不可能的”,但还是有许多人置此劝告于不顾,依然梦想着有什么方法或者培训课程可以使自己的英语极短时间内脱胎换骨、一步登天。面对这些人,牛哥已经无言了!继续做梦吧!

 

        细想,之所以走在一条“死路”上不愿下来,就是因为有人出于某些昧着良心的目的告诉学习者外语可以如何如何速成——或者,这干脆就是学习者本人的理想。至此,希望深陷其中的学习者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从现在开始认真学习、领会正确的方法,在学习英语的康庄大道上发奋努力,早日成功。如果依然死不悔改,那可是大不该了!

 

        牛哥真心希望大家不要再浪费更多时间了,阁下的时间不仅仅属于自己,那是属于你的家庭、属于我们国家、属于整个中华民族的。你浪费多一些,民族的强盛就慢一步。对不对呢?牛哥办博的目的也就是希望给大家提供一点方法方面的帮助,可以使大家更快、更正确地学习,以节约更多时间——当然,前提还是学习者自己有决心、愿花力气。

 

        近日,另外一篇博文《〈新概念〉与〈赖世雄美语从头学〉系列教程之比较》中见到一位网友leige的留言。从那里,牛哥看到了决心与努力,甚为感动。在此想和大家分享一下他的留言,为更多的“英语爱好者”树立一个榜样。(因为leige留言篇幅过于长,牛哥自作主张,将其中认为的重点部分标注了出来。其中提到的问题,下一篇博文回答——不急,很快的。)

网友:leige 2009-04-22 14:45
牛哥好!
无意中看到了你的博客,发现我学英语的方法和感觉和牛哥的文章里讲的有很多相似之处,从牛哥的文章里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找到了我自学方法的理论依据,非常敬佩牛哥!相见恨晚!
我是一个在学校时痛恨英语的男人,今年33岁。
3年前英语基础为零的我开始从《赖初》自学英语,当时用的方法就是疯狂模仿、背诵。赖初花了近一年学完,每篇文章都能模仿原音很熟练的背下来,但背到最后一课时,感觉除了培养起来了一点点语感外其他一无所有,完全无法开口。开始怀疑《赖初》的系统性(如果当初看了牛哥的博文就不会怀疑了)
最后决定背《新一》,虽然很多人(包括新东方的老师)不建议背一册,但我觉得我缺的正是简单的口语,选择美音又背了一年多(也是模仿原音背诵),现在我可以将《新一》单课72篇课文花2小时一字不差模仿原音背下来。这时才开始找到了一点感觉(课文中的句子开始不时的以声音的形式出现在脑子里),虽然目前我还不能开口讲英语,但我很自信,我敢肯定我离那一天不远了。也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当初学完《赖初》腹中空空的原因。我开始回过头来复习《赖初》,发现《赖初》中的句子比《新》更易上口。我计划花2个复习完《赖初》,等我能像背《新一》一样背下《赖初》时我就丢开课本尝试去说,找人交流。等我能将《新一》和《赖初》自如运用到生活中时,再继续《赖中级》的学习,以《赖中》为主,辅以《新二》的学习(我觉得《赖》更适合自学),计划2年学完,《赖高级》和《新三》不准备学了——这样学真的太累了!我想在我35岁之后应该是在实际运用中轻松快乐地提高英语了,再说了,我的目的不是去研究英美文学。
说了这么多是想(非常想)牛哥能针对我的英语学习经历和我的计划给些建议。谢谢牛哥!
还有,就是想知道《赖》和《新》既然像牛哥说的各有所长,两者一起学习应该可以很好地互补吧?
期待牛哥的回复
谢谢!

牛哥 2009-04-22 15:12
leige,你好。
您的留言本人一定尽快答复,问题在于其中的有些语句需要先弄清原因,好“对症下药”:
“开始怀疑《赖初》的系统性(如果当初看了牛哥的博文就不会怀疑了)”
“也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当初学完《赖初》腹中空空的原因”
针对这两句,请说明一下是看了那篇文章之后给你的一点帮助。

 

leige 2009-04-22 16:34
牛哥好!
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你的回复!
关于这两点我确实没说清楚
1、开始怀疑《赖初》的系统性是因为我在学完148篇课文后,竟然连诸如:今天几号?现在几点?这样简单的句子都不能很地道地用英语表达。
2、看了牛哥的博文就不会怀疑了,是说本文讲到:“《美》的优势在于对于语法的讲解浅显易懂、去粗存精,更为人性化。总之,这两套教材学习英式英语者选择《新》,学习美式英语者选择《美》,都没有问题。”再加上博客里对英语学习方法的讲解很有深度,我相信这句话的权威性。
3、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当初学完《赖初》腹中空空的原因,是说当时虽每课都有模仿、背诵,可学完最后一课,前面的都没有多少印象了,只留下了一点点可怜的语感,没有及时地复习,像学《新》一样复习很多遍,直到课文中的句子开始不时的以声音的形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