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巴达克斯老板娘床戏:胡德平:谈谈住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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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住宅问题

胡德平

       一、耀邦同志第一次面对被拆迁群众

  1950年7月,中共川北区首届代表会议大会主席团合影。前排左四为胡耀邦,左一李文清,左五刘聚奎,左六李登瀛,左七郭林祥,左九孙先馀。后排左一饶兴,左三王叙五,左四王贵德,左五赵林,左七李林枝 

  2009年12月16日,国务院法制办宣布将废除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决定重新制定《城市拆迁条例》。这是利国利民的一项重要决定。全民应该热烈欢迎并积极参加讨论。须知毛泽东也有论拆迁的名句:“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鸟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毛泽东选集》,第五卷,p325)

  经济的发展不应引起社会的持续紧张和各利益群体的尖锐对立,何况是我国的改革开放呢?我认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意义,当然是为了发展生产力,但改革开放也为我们分清优劣、真假社会主义提供了重要条件,解放了的社会生产力究竟为谁服务?

      “祖国”一语,在多国词语中都有这样的含意,即祖辈们世代居住的土地。“国家”和“祖国”不同,“国家”是拥有固定领土和固定人群的权力组织形式。“政府”又和“国家”不同,“政府”则是国家执行公权力的社会公共事务机构。毛泽东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而不能说就没有中国!中国是祖国,早已存在几千年,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新中国,只有相当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功能的组织选举的中央人民政府才是新中国的法定代表。“祖国”和“政府”的关系,也即人民和政府的关系一样,都是主仆关系。历史上,“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合理要求,固然都是新旧民主革命政纲追寻的目标,但何尝不是世世代代生于斯、长于斯、葬于斯的人们对其祖国最基本的诉求,但实现到何种程度,则和当时国家、政府所处的历史角色紧密相关。

  新中国建立之后,全国新解放区的农村继续完成了土地改革,但在广大城市并没有开展房地产业的革命,除去没收反动政府、少数官僚资本和反动分子的房产以外,人民政府给所有拥有房产物业的家庭都颁发了房地产合一的法律证书,予以保护。但毕竟旧秩序打破了,新秩序逐步建立起来了,新政府要办公、要住房,国家要建设,城市要发展改造,人民政府应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呢?因手头材料不多,仅举1952年1月耀邦同志处理南充市拆迁民房一事,分析研究一下当时的党政领导是如何对待这类敏感问题的。当时这种事件得到稳妥处理的,我想应是多数。

  当年的1月8日,时任川北区党委书记和行署主任的耀邦同志在南充市检查工作。在步行途中,又检查了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和工人俱乐部。这时许多拆迁户向耀邦同志围了上来,纷纷诉说拆迁中的问题,当时政府威信很高,拆迁户也给足了领导们面子,虽无起哄闹事,但像这种直面的批评和意见反映,对耀邦同志来说还是第一次。耀邦同志耐心听取拆迁户的意见,又看到两处工程都存在大量的浪费现象,拆迁民房过多,因而当场指示因陋就简结束工人俱乐部全部工程,不准继续拆迁民房。并在1月10日致信南充市市长吴致中,请吴市长在南充市召开的二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宣读他写给大会的一封信,信中第二个问题写道:

  一年多来,公家修建房屋,不仅浪费很大,而且因为收回了大量国有土地,购买了大批民房,特别是将其中一部分拆掉,使政府财产与政府威望遭受了许多损失。在这个问题上,我犯了官僚主义的错误,应向人民群众检讨。(《胡耀邦在川北》P143)

  此事在1983年4月8日的四川《文摘周报》亦有报道。从信中,可以看出耀邦同志在解放初期对城市房地产问题上的一些朴素思考。

  首先,新政府收购民房,购买城市土地,将其性质变为国有土地,是形势、发展的必然,并无不可,但耀邦同志认为,政府对此土地的利用必须兢兢业业,精打细算,绝不能因替公家办事,就大手大脚,大大浪费,华而不实。比如,修建南充市人民政府大楼,是1950年7月30日破土动工的,川北各界曾为此欢呼,耀邦同志并为此欣然命笔:“建设人民新川北第一基石。”但当他这次看到市政府的围墙修得比较“华丽”,就立即进行了批评!还有,政府“购买了大批民房,特别是将其中一部分拆掉”,把原有的使用价值变为无用,岂不也是浪费。

  其次,耀邦同志认为在城市建设中,必然会产生公私矛盾,即国家用地利益和居民私有财产的矛盾。怎么解决?一定要对被征收、征用方的私有财产,进行合理补偿,对人要妥善安置。在信中他写道:

  所购买的民房,是否还有没全部合理地给足购买金的,所收回的国有土地户,是否还有没全部妥善安置的,如发现有,务须由修建机关立即并合理地予以补偿和安置。不办或拖延者,以违纪论处。(同上)

  耀邦同志对国有土地的征收征用,一定要“合理地给足购买金”,不但要给钱,还要进行安置。这些思想和办法绝不是什么偶然产生的“仁政”思想,他是听着、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人民军队的军歌成长起来的。歌中有言“第二买卖价钱要公平,公买公卖不许逞霸道”。现在,被拆迁户得不到合理补偿和经济生活中的一些强买强卖,兼并重组别人的企业却不立即付钱的现象,确实令人难以容忍。

  第三,在公私矛盾严重之时,政府应起带头、疏解作用。耀邦同志在信中还谈道:

  据说现在市内民房不足,尚有一些市民租不到房子住,为此,特明确规定:

  1.自即日起,一切机关、部队、团体均不得再购买一间民房,违者以违纪论处。

  2.……在15天内,腾出150间左右的公家房屋,以稍低于市价房租,租给无房可租的市民居住。

  3.公家新建居民区的房屋租金是否尚高,如高了一些,应即再减低一点。(同上)

  由于政府、部队带头,南充市城建和居民住房等方面的矛盾处理得还算比较好,解决了拆迁户和政府用地的矛盾,也未留下什么后遗症。

  最后,耀邦同志还检查了自己的“官僚主义”。建国以后,“官僚主义”是党内最早提出的主要危险倾向之一,人人难免。耀邦同志也在所难免,但他深恶痛绝的是那种“死官僚”的作风和架势。任凭是非已经十分清楚,任凭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表述得已经非常合理,但就是不作为,无动于衷,高枕无忧,认为共产党的天垮不了,从而大大激化了不应有的社会矛盾。他对毛泽东在1956年底一系列论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有他的特殊理解。

  未曾想到,1952年7月耀邦同志奉命进京调中央工作,传言就是到政务院建筑工程部任常务副部长,部长是井冈山根据地的开拓者之一、老资格的陈正人同志。我想,传言比较可靠,因为这事是我外祖母告诉我的,她都知道,可知传言范围之广,可信度也就大了。为此,耀邦同志十分兴奋,能为全国城市搞基础建设,为老百姓修建房屋,这是多么有意义的事情。因为以后任命有变,致使他十分遗憾,郁闷了几天。

  2009年12月30日

       二、中央书记处对北京住房建设的指导
        北京成为统一中国的首都已有八百多年历史。自新中国成立以后,北京就是中国人民的第二故乡,也是世界人民深感兴趣的地方。首都北京长远的建设方针是什么,它的定位、规划、功能、风格又是什么?居民的衣食住行又该怎样?能否让人既感到北京现代化的高度文明,又能领略一幕幕的历史遗韵,让人生活在一种环境优美、生活轻松、工作便利的氛围之中。   在解放战争时期,耀邦同志所在的部队在华北地区作战,越到战争后期,部队就越逼近北平城。昌平的十三陵、延庆的康庄、京西的石景山、房山的璃琉河、平谷的靠山集,都是我军经常出没的地方。现在密云水库的淹没区有一处叫石匣的地方,他所在的华北二兵团三纵在此歼灭过蒋军数千人,缴获了若干辆美国大道吉(编者注:或称“道奇”,二战中美军广泛使用的一种吉普车),让华北部队的军事考察团开了洋荤,坐上大道吉,去东北战场参观学习。他离开三纵后,在平津战役中,三纵又在友军的配合下,全歼傅作义王牌部队三十五军。解放北平,华北部队力量还有限,但完成这一光荣艰巨的任务,每个指战员都是清清楚楚的,一定要解放北平。新中国成立后,耀邦同志从1952年7月到京,除去短暂时间在湖南、陕西工作,“文革”中在河南干校劳动外,一直在北京工作。   1978年12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耀邦同志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2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又被任命为中共中央秘书长兼宣传部部长,至此,耀邦同志开始参与我党全局工作的研究和决策。1979年是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极其特殊的一年,因为这一年要安排回城知识青年七百多万至一千万人就业。七百万人就是七百万个家庭,最少牵连城市三千万人口。1979年7月4日耀邦同志在中宣部一次会议上说:   城市现在是什么问题?一是就业问题,二是物价问题,三是房子问题。中央是清楚的。房子问题今年抓得太晚了。现在已经到了七月份,今年抓不住了,明年一定要抓住,就是要抓住城市居民的住宅问题。(《胡耀邦思想年谱》p389)   1980年7月,也就是距耀邦同志1979年7月讲房子问题后的整整一年,他对党政机关、部队挤占群众私房问题做出批示,北京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很快就颁布了“京发(1980)140号”文件,落实私房政策,落实政策的过程中还颁发了新制作的房产证,时为1980年9月18日,但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年中央书记处对北京市今后的城市工作做出了提纲挈领的设想和指导。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书记处。耀邦同志被选为中央常委和总书记。两个月后,中央书记处对首都建设方针做出四项重要指示:        第一,要把北京建设成为中国、全世界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风气和道德风尚最好的城市;   第二,要把首都变成全国环境最清洁、最卫生、最优美的第一流城市;   第三,要把北京建成全国科学、文化、技术最发达、教育程度最高的一流城市,并且在世界上也是文化最发达的城市之一;   第四,要使北京经济上不断繁荣,人民生活方便安定。要着重发展旅游事业、服务行业、食品工业、高精尖的轻型工业和电子业。(《北京市人民政府要事记略》)

  北京前三门大街,东起崇文门,经前门、宣武门至西二环路,是横贯市中心区平行于长安街的交通干道。图为和平门一带旧貌。  图/李楯

  改革开放后兴建的北京前三门大街高层住宅群。 图/胡耀邦史料信息网

  根据中央书记处的四项指示,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主持下,主管部门编制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并于1982年12月上报国务院。1983年7月经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最后审定批准,并作了十条重要的批复。批复的第五条特别说到了城市基础设施、兴建住宅及文化、生活设施的问题。对基础设施,中央的批复意见是:

  到1990年,要基本解决交通拥挤、电讯联络不畅、供电供水紧张等问题。基本实现市区民用炊事煤气化,扩大集中供热,逐步发展家用电器。

  中央对居民住宅规划的批复提出了以下努力目标:

  在严格控制城市人口的基础上,到1990年应基本解决无房户和居住严重困难户的住房问题。要充分注意住宅设计的多样化,克服千篇一律的状况。

  北京市要在1990年基本完成上述任务,是需要付出极大努力的,但不是不可能的。中央在批复中有若干意见乍看起来似不近情理,但仔细一想还是有必要且是有新意的。

  如,要求北京市采取强有力的行政、经济和立法的措施严格控制人口,到2000年的人口规模要控制在一千万人左右。现在北京常住人口可能已达1800万,瞬间人口竟能达到3000多万。这里有对“控制”如何理解的问题。

  如,对工业建设项目也要严加控制。批复指示北京市今后不要再发展重工业,特别是不能再发展那些耗能多、用水多、运输量大、占地大、污染扰民的工业。首先就遇到首钢这一难题!首钢到底发展不发展,搬迁不搬迁?从2005起,首钢开始搬迁,不易呀。那么解决就业问题呢,发展什么行业呢?中央的意见是,应大力发展高精尖的技术型企业、商业、服务业、食品业、轻工业和旅游业。这些领域做好、做足的余地空间还很大很大!

  如,要有计划地疏散市区人口。除去向全国输送人才之外,在北京的郊县也应大力发展卫星城镇,使市内一些企事业单位到新地址落户。近期应把黄村、昌平、通县和燕山四个卫星城建好。就是郊县的村镇也应在节约耕地的前提下,逐步建设一批农工商结合发展的,具有一定现代化设施水平的农村集镇,使之成为城乡经济交流的纽带,吸收和安排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场所,以带动周围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如,北京人口、工业的疏散,发展的空间,也不应局限本市一万六千平方公里的区间。批复还鼓励北京和天津、唐山以及保定、廊坊、承德、张家口等地的经济发展规划合作。这些意见是否是远见呢?当下,这些地方的动车组、高铁、城际铁路或运行、或在建,北京发展的空间更广阔了。今后我国沿海经济发展三大区块,一是珠三角,一是长三角,一为京津唐。当首钢完全迁到唐山,那么长安大街将东起通县,中经天安门,西到卢沟桥,笔直大道上百华里,首都北京又将如何?

  中央的批复,大大推动了“文革”结束之后的北京城市建设和改造。上世纪80年代,北京城区建设改造的规模越来越大了。1990年以前,前三门小区、西便门小区、方庄小区、劲松小区、团结湖小区纷纷落成。当时北京最早的高层住宅楼就是前三门高层住宅,楼高9层至15层,有塔式、板式两种,住宅楼区全长5公里。那时北京的建筑公司从一建到六建的工人干劲足,全市民众盼望深切,各级领导不遗余力地支持,每当一区落成,都是北京居民议论的头等大事。当时的拆迁户还都有权回迁。这是当然的原住民,另外两种人就是政策落实者和居住困难户。当时,大家欢迎拆迁,居住条件差的困难户,常盼何时拆迁到我家,但同时已经出现了个别值得注意的问题,所谓“钉子户”的称呼就是那时叫开的。

  总的来看,当时的气氛还是祥和的。1978年10月20日,邓小平同志视察了前三门的住宅楼建设,当时室内净高2.7米,小平同志建议:“层高降点,面积大点。”以后北京设计院把净高降到2.53米,面积扩大了1.5平方米。小平同志并结合自己的家庭讲了这样一段话:“如果房子能变成商品房,我还有点积蓄,愿给朴方买套房子,因他是为我致残的。人们也非常理解,并有这种善意的玩笑在流传:因为两个领导人的个子都不高嘛!在北京人对现代化生活的憧憬与对胡同邻里文化的回味之间,北京面貌开始了最大的变化,这有电影《夕照街》为证。

  但只有这些政策、措施、方案仍然缓不济急,突然要解决大批困难住房户的居住问题,真让人有临渴掘井之感。即使到了1987年,北京市的抽样调查表明,青年人婚后无房户,仍占近三分之一;18岁以上子女与父母同住一室者约占四分之一。住房问题怎么解决?只推行福利分房是绝对行不通的,把福利分房简单地认为就是社会主义的眼光也是非常局限的。

  上世纪后期住房改革、住房试点,反反复复、曲曲折折,终于试出一个住房商品化的道路。它和政府主导营建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应该成为承担城镇居民解决住宅问题起飞的两翼。

  1984年,耀邦同志的住家从东城区迺兹府街富强胡同六号搬走。秘书同志想把原来的住房留下。耀邦同志知道后,开朗地劝导他:富强胡同我家的房子要还给团中央,一间也不要留。你的房子也要还给机关。以后总有一天我们的老百姓可以用自己的钱买汽车买房子。

       三、耀邦同志对发展小城镇的论述        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住宅建设,只考虑城市,不考虑农村,只考虑领取国家工资的工薪阶层,却不考虑其他社会阶层。就是国家考虑干部、职工的住宅问题,也无长远计划和根本解决问题的方针政策,积累的问题越来越多,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一些大城市和一些资源枯竭型城市,至今还有成片成片的棚户区!   就是首都北京又何尝不是如此。1974年北京市终于出台了一项政策,就是放宽对基本建设的审批,允许各单位在自有用地内自筹资金修建职工住宅,刹那间,人们自建住宅的积极性像井喷似的爆发出来。各单位见缝插针建房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就是在大杂院,中小街道旁也盖了许多临时建筑,人们将之或做卧室、或做厨房、或做仓库。那时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就是人们对砖头的渴望。找砖头、拉砖头,甚至偷砖头,就如今日之淘宝热。这是一项得过且过,又无可奈何的无政府主义的政策。同时也暴露了“文革”在经济建设方面几近白痴的无知无能。这是北京古城所遭到的一次最大破坏。   第一次发出首都北京乃至全国住房存在严重问题的信号,不是什么红头文件,而是1976年夏天的唐山大地震。第一次引起党中央、国务院认真考虑我国城市人口、就业、住房一系列问题的,也不是主动积极的谋划,而是近千万上山下乡回城知青的突发事件。   1978年4月4日,耀邦同志在和中央党校“理论动态组”的谈话中,对世界上人口流入城市的历史现象,表明了自己的看法:

  现在全世界都从农村吸引人到城市,只有我们从城市到农村。这是暂时的,还是长久的?到农村去搞饭吃,现在城市有许多事情要做,一是服务,一是建筑业,现在洗澡、理发、交通都紧张,不是搞这些,而到农村去搞饭吃。这是什么马克思主义!(《胡耀邦思想年谱》P160)

  耀邦同志认为,数以百万计、千万计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绝不是历史潮流,不但广大知青可以回城找到工作岗位,而且农民也可以大量进城。1982年4月15日,他同罗马尼亚外宾谈话中说到:

  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如果农民只搞农业,中国农民永远富裕不起来。能不能把一部分农民引进城市当工人呢?现在,中国的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的比例是二比八。如果我们用二十年左右的时间,从农村引进一亿人口到城镇,那时还是达不到三比七。(同上 P737)

  一亿农民进城,让人不能不对耀邦同志的预言感到惊讶!但前提应明确,其前提之一就是全国的城镇化。

       1983年底在讨论第三个中央一号文件时,耀邦同志认为:

  本世纪末或者下世纪初,从事种植业的人达到三亿左右,占百分之三十的样子。现在不喊这个口号,但是我们心中要有数,心中无数就没有方针上的指导。(同上 P949)

  三亿人口务农的预言也让人惊讶!今后大中城市的人口要大大增加,我国的土地资源和耕地又奇缺,人们的住宅问题是否将会变得越来越无解呢?因为只靠各个城市那点国有土地,根本无法解决六七亿,甚至八九亿人口的房产和居住问题。真正解决我国人民的住房问题,改善人民的居住状况,只有在打破城乡对立的二元化经济结构的框架之后才能有解,而且发展的余地还非常之大,这就需要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建房制度。这是因为:

  一、中国特色工业化的一条独创之路,就是我国的工业化无需重走那条众多产业工人都涌向大城市的老路。乡镇企业的工人可以大量聚集在小城小镇,为大城市分流大部分劳动力,同时又使我国工业化的成本大大降低。据我所知,耀邦同志较早提到乡镇企业是在1979年11月,那时乡镇企业还叫社队企业。他认为:

  我们该如何把地方工业、特别是社队企业搞上去,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高涨?看来,只是大喊大叫大力发展,切实整顿还远远没有抓住要害。(同上 P445)

  以后,他特别重视苏南和湖北咸宁地区的中小城镇,特别提到那里的小城镇抓住了乡镇企业发展起步的要害。城镇、社队干部、能工巧匠延请大中城市的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师傅、科研人员,并同大中城市的企业合资经营生产,这种做法大大发展了乡镇企业,大大促进了小城镇的就业人口,同时乡镇企业又形成了小城小镇的经济基础。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就是最好的说明。

  二、发展小城镇,有利于在我国广大农村形成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1979年5月3日,耀邦同志对中央党校的“理论动态组”的同志们说:

  比如,手工业问题,小城镇。社会主义没有经济、文化中心,只有几个大城市,这么大的国家,没有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网点,我看我们的经济是不行的。(同上 P356)

  小城镇在各方面的中心作用,他说得非常之多。他认为许多文化活动都可以因群众的喜爱而提倡起来,应该引导民间艺人组织起来,发展自负盈亏的业余或半业余剧团,五十年代行之有效的文化站、广播站、科技站、电影队都要恢复并发展起来。这些人才和机构都是小城镇发展的积极推手。

  他对西方国家的小城镇印象很好,认为可以学习借鉴,为我所用。他说:

  欧洲许多国家的小城镇很发达,人们并不羡慕大城市。我们也要逐步把小城镇搞起来,那里有适合当地条件的工业、商业、服务业,有比较好的教育和文化设施,有看戏、看电影、听音乐和吃东西的地方,有活跃的经济、文化和信息交流,不是很好吗?小城镇要搞就搞好,做好规划,搞一个成一个,不要搞了两年又拆。(同上 P1061)

1986年6月,胡耀邦(左三)出访欧洲,左一为李鹏,左四为费孝通

  三、耀邦同志对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的内在含义还有一个创新的思想结晶,就是“离土不离乡”,他在1983年12月22日的有关会议上提出:

  不能把眼光只放在十八亿或者二十亿亩土地上,只把眼光放在粮食上。必须要逐渐从耕地的狭小范围内一步一步地、积极地冲出来,离土不离乡。(同上P949)

  离土不离乡的思想,并没有离开“三农”问题。事实上,一部分农民可以不搞农业,可以投入到新的商业、服务业、公交运输业中去。经商务工的大多数农民既可以不进大城市,又可以享受到城市公共服务的现代文明:即不离故乡,不离农村,政府部门应该放开户口和吃商品粮的限制,把农村的中心地区变成繁荣的小城镇,岂不很好?

  1984年,他在江西高安考察,当县委书记翟时达说老表们申请在小集镇开店的已有一百多户,乡镇企业发展很快时,耀邦同志指出:

  随着经济的发展,建设小城镇将是改变城乡关系、改变劳动力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一大措施。(同上 P1062)

  我认为此话是对“离土不离乡”最简洁的解释。

  四、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如何平衡现代化大都市、众多的小城镇和广大农村的人口和居住条件,是我国面临的一个新问题。现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地已是不争的国际大都市,这里可以举行世界奥林匹克运动会,可以举办世界博览会,这样的大城市和世界的大都市在硬件上已无分上下伯仲了。随着以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可以彻底摆脱身份、民族、户口的束缚,更加自由地选择这些国际大都市作为自己的居留地。但是否要设一些门槛和条件呢?必要的条件必须要有,但更重要的是必须发展众多星罗棋布的小城小镇,借以和我国的大城市、国际大都会相平衡,就是广大农村也应是欣欣向荣的、居住条件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耀邦同志1978年春节,即刚到中组部上班后,在跟一位中年朋友聊天时,深情地说了他在这方面的向往和憧憬:

  不要忘记农村,中国幅员广阔之处在农村,中国的大舞台在农村。中国人口那么多,城市容纳得了吗?人都挤到城市怎么成?一定要建设好农村,要建设发展乡镇、小城镇。乡镇逐渐形成规模,星罗棋布,将众多农民吸引到小城镇,以城市带动星罗棋布的乡镇,带动农村,形成网式的格局,也许是解决中国众多人口的一个方向,一个发展模式。(同上 P140页)

  现在我国真正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转折期了,耀邦同志那时的美好理想,今天有了实现的更大可能性。

  五、在中央领导的思想认识中,小城镇建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重要。这一问题终于在1984年的一号文件中,占据了它的历史地位,其意义非常重大。此后,小城镇存在、发展和遇到的问题,不但成为全国广大农村极为关注的问题,而且城市居民也日益感觉到任何人都莫能置身于此事之外了。耀邦同志对这个文件怎样评价呢?他说:

  农业责任制五年见了效,还要坚持下去的话,发展专业户、发展小城镇是继农业责任制之后的又一个大政策,是农业持续发展的又一个大政策,是生产力的又一个大解放。(同上 P948)

1984年12月,他先后到湖北和江西的19个县市进行考察,鼓励农民加快山区建设。图为胡耀邦在江西高安县考察

  应该说,耀邦同志对发展农村小城镇的评价是非常高的,以至于把它和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历史重要性相提并论。

  有了小城镇的发展,并以“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中华文化为滋养,我国政府为人民服务的空间就会更加广阔。城乡居民的住宅问题才有根本解决的可能性。在改革前夜的1978年春节前夕,耀邦同志若有所思,说过这样一段话:

  我们党是以农村包围城市取得革命胜利的,现在的建设也可能先从农村抓起,让农民摆脱困苦,先富起来,也许是又一次从农村到城市。(同上 P140)

  上世纪80年代初,持小城镇发展观点的人还不多,费孝通先生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位。他和耀邦同志在小城镇发展的问题上神交很深。费老回忆,1983年9月开始,他以在家乡做的实地调查为基础,撰写倡导发展小城镇的系列文章。四篇文章写齐,准备结集成册时,传到了耀邦同志手中。当时耀邦同志正感冒在家休息,无意中看了一遍,随手写了一段话,并推荐给党内一些同志参阅。耀邦同志的批语说:

  发展小城镇这件事,我们党内许多同志还没有接触过,我也是蜻蜓点水,因此不可能有一致的看法,更不可能拿出一套正确的措施。既然拿不出,就不必急忙作决策,用简单的行政手段推行。……

  这本小册子是值得一看的,文字将近4万,太长了一点,但是好看。费老毕竟是一位有专长的学者。而这篇东西持之有据,言之成理,能给人一定的思想启迪。(《费孝通》p42)

  十几年后,费老提笔写下了《老来缅怀胡耀邦同志》一文,文章是这样结尾的:

  我感激他不仅在关键时刻给了我这一生中的第二次生命,而且以身作则地教导了我怎样做一个党的朋友,怎样用自己的专长为人民服务而乐此不倦。(《费孝通文集》第15卷P132)

胡耀邦与费孝通

  君子之交淡如水,耀邦同志尊重费老,关心费老,耀邦同志1986年6月出访欧洲四国,费老也在同行之列。别无他故,民盟的前任主席费老当年不求名利,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大业,并以自己的专长为伟大事业添砖加瓦。因此,耀邦同志引费老为运谋国是的益友,视他为共同事业的同志,也就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了。费老的专著《小城镇四记》就是小城镇建设的一块理论与调研相结合的坚固基石。

  1988年夏,父亲离开了工作岗位,在烟台休息。一天,忽听到民盟多位领导刚到烟台开会,他二话没说,很快赶到他们的住地,和费孝通、钱伟长等主席握手问候,时间不久,旋即离去。

       2010年1月12日

       四、统筹城乡建设是解决城市居民住宅的根本方向
        我国建国至今都是一个城乡对立的二元经济结构的社会,但自改革开放以来,这种经济结构已有了明显改变,尤其是在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城乡对立的二元经济结构已被完全打破,新的城乡结构模式正在探索、建设之中。在城乡关系的剧烈变化之中,我国究竟是要走中国城市化的道路,还是要走中国城镇化的道路呢?   我认为,我国应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之路。城市化的道路虽然有其节约土地,利用资源集约效率高且强调迁徙自由的一面,但其弊端就是牺牲农民、农业和农村,大工业生产都密集建在城区,片面经营城市。现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特大城市中,都有一望无边的、大片大片的贫民区,这就是畸形城市化的一部分。我国首都也出现了各省的“城中村”,亟应引起高度关注。今天除去纽约等极个别城市外,就是发达国家也没有走这条单一的城市化的道路,他们走的是城镇化之路。这条道路非常值得我国学习,但我国一定要走出一条既符合我国国情、民情,又能够统筹掌控城乡规划建设的城镇化之路,为我国的城乡居民解决工作、生活相配套的住宅问题。   我国十三亿人口中,农民仍占大多数,上亿的农民实际已变成不务农的农民工。我国领土虽大,但不富饶,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竟达46%,若再加上高寒山区、石化山区和水土流失流域,算一下大概要占国土面积的半壁江山以上吧?就是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华北地区,现在也已成为严重的缺水地区。政府若再不把城乡统筹的任务担当起来,是绝对不行的,否则中华民族将沦为一种城乡更加对立,国将不国的境地。实际上,我国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适宜空间也就是国土的一半左右。   自1982年修改宪法以来,城市的土地均属国家所有(见该年宪法修改第十条)。农村、镇、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的国有土地之外,均属集体所有(同上)。   现有城市的国有土地宪法已有明确规定,本文认为这些存量的国有土地需要稳定,但今后城市发展、城市增量土地的性质,可否讨论一下呢?        试想,今后城市还要不断地扩大延伸,按照城市土地属于国有的法律条款视之,势必要把农村、集镇、城郊农民的集体所有制土地都变为国有,那将必然产生如下问题:        第一、这些变为国有的城市用地都是出自于公共利益吗?如是,可以用征收的方式变为国有土地。如不是,则不能变更,1982年的宪法中也无明文支持这种做法。        第二、城市的扩大延伸,必然要发展大量盈利的工商业和服务业,如果政府用征收的补偿价格变更农民集体土地的属性,又以市场价格卖给工商业、服务业,是否有剥夺农民、农村、农业之嫌?我认为其性质远坏于与民争利。        第三、目前,我国城市形成了土地使用权的买卖市场,农村也开始有了承包耕地租赁流转市场。这些变化已经突破了1982年的宪法条文,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后者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因为它促进了耕地的集约经营,创造了财富,有如牧业发展中增加的羊群。前者只有政府是唯一的农村集体土地的买主,又是唯一的国有土地的卖主,而且是国有土地唯一的招拍挂的卖主,交易结果是招高了地价,最后形成天价的居民住宅价格仍需消费者承担,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第四、所有地方政府出让土地的收入都长期列为预算外收入,这样做实际上逃避了国家的监管和税收。这种预算外收入如列为政府预算内收入,则政府又陷于违宪的不义之中。地方政府现在的财税收入也确有困难,但应从国家的财税体制上谋求解决之道才对。   宪法是治国的大纲大法,其权威性是全国人民和各党各派都必须遵守的。宪法不变的原则是其建国治国的根本理念,但在其建国治国的道路上不可能不遇到新的变化和矛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执政党,根据人民、历史前进的需要,对这些变化和矛盾提出新的解决方案和办法,修改宪法条文就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办法了。去年沈岿等几位律师对城市拆迁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就对我国的法律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促进、改革作用。   2008年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决定》中,明确了这样的原则:“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据此原则精神,农民的小产权房可否取得合法地位呢?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村民组织可否成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一个交易主体呢?村民和村委会组织可否用集体所有的非农用地去主动招商,再次发展乡镇企业或合作化组织呢?根据三中全会的精神,我认为都可以放行通过,如果这一精神得到实践和法律的认可,我认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起码还有三十年的黄金期。但一定要在党和人大、政府的紧密配合下,有序稳妥地进行。   就改革的历史进程而论,一些固有的政策和领导人的言行也都涉及这些问题,并有例可援,如耀邦同志1979年6月对一份报道农村文化的报纸就有如下批语:

  随着农业和农村形势的不断好转,我们需要把全国的小城镇建设成为政治、经济、文化的基层中心。建设这种基层中心,不是靠国家投资,而是引导各方面采取集体所有制形式予以解决。但这要有计划,有领导。(《胡耀邦思想年谱》P385)

  同月他又对湘潭地区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发表意见,坚决反对农村发展了,再走那条提高核算单位的老路,再搞那种穷过渡的方式。

  1979年12月13日至14日,耀邦同志主持召开了全国地县宣传工作座谈会,在会上他说:清朝末年,我国茶叶产量是五百多万担,我们去年才恢复到五百多万担;三十年代我国产生丝四百多万担,我们现在才三百多万担。最近香港有个人同我说,你们把鸡、鸭、鹅毛都丢了,很可惜呀。如果平均一只家禽绒毛算五钱,如果我们全国有二十亿只家禽,我们就有一亿斤羽绒,一亿斤羽绒,可以做多少鸭绒被子!这些资源就可以发展为一种新的羽绒行业。若干年后,江西共青城的鸭鸭羽绒服打入国外市场,现在则被波斯登羽绒服取而代之。我记得,文革前贺龙同志写过一篇论人民军队的文章。他写道,人民军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资产阶级老爷们看来,什么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什么说话要和气,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贺龙同志认为:其实这才是人民军队的本色,也是人民军队战胜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的力量源泉。耀邦同志也是从这些似乎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说起,并与我国人民事业的发展挂钩。在会上他还说到:

  我的意见要从明年开始好好考虑建设小城镇的问题。使我们国家几千上万个小城镇,主要不是靠国家投资,主要靠集体投资的办法,集体所有制的办法,把我国几千上万个小城镇建设成为农村里面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中心场所。(《胡耀邦思想年谱》P458)

  耀邦同志说的用集体所有制的办法建设小城镇,是否是空想?上世纪八十年代发展起来的浙江苍南龙岗镇,萧山的航民村,东阳的横店村,北京的窦店村、郑各庄,江苏江阴的华西村,山东龙口市的南山村,广东顺德、东莞的小城镇的发展,就是这样的典型。据我所知,耀邦同志对北京昌平县沙河乡的踩河大队,山东牟平宁海镇的西关村,江苏无锡的华庄镇、江阴的青阳镇的建设,也视察参观过,并留下良好的印象。1986年10月,他在无锡的华庄镇为该镇欣然题词:“向五亿产值,一亿利税前进”。当然,这些小城镇也不是没有问题的,也需要不断改进完善,但他们的发展方向是正确的,起码广东珠江三角洲的村镇财政负债问题就极小极小。今年1月19日《人民日报》头版登载的湖北武汉蔡甸区奓山街和汉南区则是统筹城乡建设的新典型。

  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的奠基人恩格斯,也写过若干篇论住宅问题的文章,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住宅问题这里是解决了,同样的问题在另外一个地方又会出现,今天解决了,明天又会出现。这种说法很有道理,否则美国怎么会出现房贷危机呢?但这种危机是否是在工人阶级绝对贫困化的情况下发生的呢?我认为又太绝对化,但他关于住宅问题精彩的论述我们不应该忘记。他说:

  消灭城乡对立并不是空想……只有使人口尽可能地平均分布于全国,只有使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发生密切的内部联系,并使交通工具随着由此产生的需要扩充起来—当然是以废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前提,——才能使农村人口从他们数千年来几乎一成不变地栖息在里面的那种孤立和愚昧的状态中挣脱出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P542—543,1972年版)

  我国城乡居民的住宅问题,说到底是土地制度的问题,只有在统筹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中国今后在城镇化建设的道路上,完全可以把城市利益和农村利益,城市居民的利益和农村居民的利益,全民所有制的国家利益和集体所有制的村镇利益统筹结合起来。实行城镇一体化,可以扩大城市居民居住的用地空间,增加土地供应量,降低地价,综合利用各种资源,统筹规划居民的生产、生活、休闲、公用设施和公共事业,市场的主体又多了一种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推动力量,何乐而不为?这才是解决城市居民住宅问题的根本方向!

       200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