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一:关于开展白银套期保值业务的探索(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7:48:02
(2009-07-08 15:04:16)
标签:杂谈
分类:Ag(T+D)
二、敢问路在何方
针对上述中,我部门在现有白银贸易中所面临的困境,我们提出了如何用套期保值的方式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问题。目前在国内市场上,还没有一个正式的白银期货合约,虽然,在纽约期货交易所有相应的白银期货合约,但是由于目前我们对于这些国外期交所的情况还不是非常了解,同时,外盘的价格波动跟国内白银的价格波动毕竟有不一致的地方,这些因素无疑都会给公司在开展这项业务时带来其他的一些风险。结合上诉情况,我们部门提出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的Ag(T+D)延期交收方式,来实现白银的套期保值。
(一)   上海黄金交易所简介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是一家不以营利为目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专业组织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重金属交易的国家金融机构。成立于2002年10月30日。
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主要交易品种有现货延期和现货实物。
1、现货延期交易品种:
黄金延期Au(T+D)、白银延期Ag(T+D)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现货延期业务,此业务实行T+O的交易机制和做空机制,白天和晚上以市值的10%做为保证金进行买卖交易,同时也可以交割实物黄金和白银。
合约名称
交易单位
报价单位
保证金
涨跌浮
交割方式
交割标准
手续费率
Au(T+D)
1手(1千克)
0.01元/克
合约价值的10%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7%
实物交收
99.95%以上
万分之十
Ag(T+D)
1手(1千克)
元/千克
Au(T+N1)
1手(1千克)
0.01元/克
Au(T+N2)
1手(1千克)
0.01元/克
2、现货实物交易品种:
Au50g、Au100g等实物黄金、白银、铂金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现货实物业务,此业务实行全额资金和实物交易,可随时提取黄金白银铂金实物。
合约名称
Au99.99
Au99.95
Au50g
Au100g
Ag99.99
Pt99.95
保证金
100%
20%
100%
交易单位
1千克
1千克
50克
100克
1千克
1千克
报价单位
0.01元/克
元/千克
0.01元/克
交割标准
99.99%
99.95%以上
99.99%
99.99%
99.9%以上
99.95%以上
提货标准
1千克
3千克
50克
100克
15千克
3千克
交易方式
自由报价、撮合成交
手续费率
万分之十
(二)   现货延期交易品种与期货品种的异同
1、现货延期交易品种与期货品种的相同点
a.           保证金制度
上海黄金交易所提供的Au(T+D)、Au(T+N1)、Au(T+N2)、Ag(T+D)现货延期交收品种也同期货品种一样,以保证金的方式进行,买卖双方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合约总金额的10%)确立买卖合约,该合约可以不必交收实物,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买入或者卖出以平掉持有的合约。
b.           交易开市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早市: 9:00——11:30
(其中,周一早市时间为08:50——11:30)
午市: 13:30——15:30
夜市: 20:50——2:30
(其中周五晚上无夜市)
c.           引入做空机制
现货延期交收交易提供了一种做空机制,允许投资者在手头没有实物库存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出售;从而在其价格下跌时,投资者做空可以获利;而不像纯现货实盘交易中只有价格上涨时投资者才可能获得收益,这一点是我们进行套期保值的必要条件。
d.           集合竞价
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集合竞价,其中前4分钟申报买卖指令,最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的撮合,开市时产生开盘价;集合竞价采用的是最大成交量原则。开盘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的申报单将自动参与开盘后的竞价交易。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第一笔成交价按照交易所撮合原则产生,其中前一成交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e.           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会员、客户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客户保证金比率低于10%时,本公司会通知客户,客户在通知后后必须在一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平仓。如果客户在无法完成以上两种操作,本公司有权对客户持仓合约进行选择性平仓,平仓原则以客户持仓最大亏损额为标准。
1、      现货延期交易品种与期货品种的差别
a.           延期补偿费
在现货延期交易品种中,增加了一个延期补偿费(简称延期费)的概念。
首先,延期交易是指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的交易,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其次,延期合约的交割采用实物交收申报制度(简称交收申报),在每日的交收申报时段,多头持仓可进行收货申报、空头持仓可进行交货申报。交收申报成功,在当日清算时完成资金和实物的过户。
最后,延期费为客户延期交收发生的资金或黄金实物的融通成本,延期费的支付方向根据交收申报数量对比确定。每个交易15:00——15:30为会员申报当日交收时间,申报内容为当日交收合约数量,系统实时公布认交、认收两边数量。当交货申报量小于收货申报量时,空头持仓向多头持仓支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大于收货申报量时,多头持仓向空头持仓付延期费;当交货申报量等于收货申报量时,不发生延期费支付,因此,我们不一定是支付,有可能是收取。其中,延期费=持仓量*当日结算价*延期费率*延期天数(延期费率为万分之二),下面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予以说明。
某客户2009年7月1日选择Ag(T+D)合约,当天建仓1000手多头后并没有平仓,那么从当天开始起每天发生费率为万分之二的延期费,若当天交货申报量(即持有空头头寸的人)大于收货申报量(即持有多头头寸的人),假定当天的结算价为3000元/手,则该客户要向持有空头头寸的其他客户支付:1000*3000*0.0002=600元的延期费,直到该客户平完所有的头寸,延期费才停止发生。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该客户也可能收到其他客户付出的延期费。
b.           中立仓
在上面的延期补偿费里面,我们提到了交收申报结果会出现交、收数量不相等的情况,这时通过中立仓调节实物交收矛盾的作用就应运而生了。中立仓是指通过资金(或实物)满足交收申报差额部分的交收需求来获取延期费收益的一类市场参与者。当交收申报结果为收货量大于交货量时,中立仓以交实物的形式入市,收回货款并按当日结算价获得多头头寸;交货量大于收货量时,中立仓以出资金的形式入市,收进相应的实物并按当日结算价获得空头头寸。也正是有了中立仓的出现,才使得市场上的空头和多头的矛盾得以调整,进而实现一种供需关系的平衡。
c.           超期费
众所周知,期货都有一个最后交易日,在最后交易日以前,头寸持有者必须将还持有的相应能够头寸,通过实物交割的方式或对冲平仓的方式来解除相应的合约,否则就会被期货交易所强行平仓。
在现货延期交收中,就没有了最后交易日的概念,按照原有金交所交易规则,还存在超期费的收取问题,即对于延期超过5个交易日的合约,金交所将在收取延期补偿费的基础上对超期合约加收超期补偿费,所得超期补偿费归入交易所风险基金,其中:延期6—10个交易日的合约,超期费费率为:万分之一/日;延期11—15个交易日的合约,超期费费率为:万分之二/日;延期16—20个交易日的合约,增收万分之三/日;延期超过20个交易日以上的合约,增收万分之四/日。
之后,金交所为了降低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成本,促进交易所现货延期产品的较好较快发展,从2007年11月5日起取消了超期费。因此,我们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过程会发生的费用仅仅涉及万分之十的交易手续费和万分之二/日的延期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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