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之下雪乃没有:百姓最期待看到的10条楼市调控新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04:08:47

百姓最期待看到的10条楼市调控新政

2010-10-04 05: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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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中国的楼市连绵多年近乎疯狂的上涨以来,绝大多数老百姓都在怨声载道,抱怨之声不绝于耳,虽然中央政府也出台了许多干预楼市房价上涨的若干政策,但仍然无法遏制疯狂的房价,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又再次出台新的调控政策,然而,目前似乎调控又变成了空调,很显然地方政府集体对抗中央政府的调控政策的势力很大,因此,民间开始流传符合老百姓期望的楼市房价调控的10条新政。

一、实行与计划生育同等严厉的管制措施。目前的楼市房价已经类似于上世纪80年代以前自由生育时代,那种无节制生育状况的严重后果被邓小平先生及时发现,通过将近30年严厉的计划生育管理,目前我国的人口快速膨胀状况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因此,针对目前的那种脱缰野马式的楼市房价,可以借鉴计划生育管理经验,有必要出台类同计划生育那么严厉的政策,严格约束投资客的房产购买欲望。年内,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住房保障法》,明确规定一户居民只能购买当地一套住房。

二、实行官员乌纱帽与楼市房价挂钩考核。根据国家民政部对全国城市等级的划分标准,对一线城市的楼市房价设定上限,规定二线城市低于一线城市相应幅度,而三线城市则必须低于二线城市若干幅度。同时,严格管制楼市住房价格高于同类别城市全国的平均价格,并对各地方的行政长官实行严格的追责制度。对超过全国平均房价10%的给予记过处分、对超过20%的给予降职处分、对于超过30%的给予撤职处分、对超过40%的给予撤职处分、对超过50%以上的除了撤职还要进行查办。同时,严惩与建设领域有关的一切贪官污吏。

三、取消地方政府出售土地收益分成制度。楼市房价无法回到理性价位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地方政府的利益驱动,地方政府可以从拍卖土地中获取丰厚的收益。为了体现土地的国有性质,中央政府有必要对土地拍卖收益高度集权,切断地方政府的逐利驱动。为此,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出让土地的一切收入100%收归中央财政,除了用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可以适当部分返还以外,其它住房项目一律不再返还。

四、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课征房地产经营税。考虑到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属于绝对暴利企业,也考虑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利益是要体现出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共同富裕的理想目标,因此,根据全国绝大多数普通民众的意愿,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征房地产经营税,税率可以根据其楼盘的黑心指数设定,而黑心指数可以按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除以每平方米的售价得出。

五、没收超过政府规定开发期限的土地。严厉打击囤地的不法行为,对于拍卖后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妥土地交割手续的,政府有权没收定金并重新挂牌拍卖;对房地产开发商购买土地后未在12个月内未齐开工手续并且在18个月内未开工的,一律收回建设许可证,银行必须收回贷款,监理公司不得再进行监理,并取消其在本地开发房地产资格五年。同时,收回的土地由土地主管部门重新组织拍卖。

六、所有建成楼盘必须经过政府重新核价。所有楼盘建设开发成本由各房地产公司向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如实申报,由政府审计部门和物价部门共同进行成本审核,在此基础上重新核定销售最高限价,对于未经政府部门核准或超过最高限价违规销售的楼盘,政府管理部门可以对其非法所得部分处以10倍的罚款,对严重违规的楼盘可由政府按成本价收购后交由政府专门的经营机构组织销售。

七、严格禁止不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购房。为了防止炒房客或炒房团对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冲击,也为了防止房地产开发商到温州等地招商吸引投资客,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除非能够提供在本地工作的证明、本地暂住证、本地纳税凭证,否则一律不得购买本地住房,凡不符合上述条件把房子卖给外地人的房地产开发商,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自查,凡违规仍将房产出售给外地人的,其楼盘将按成本价由政府收购,对于已经购买仍顽固不肯出售的投资者,政府将按其当时购买单价的70%由收购后出售给当地居民。

八、银行不得为第二套以上房子办理贷款。各商业银行不得为非自住房办理各种性质的贷款,除了居民首次购买的第一套自住的房子可以实行优惠的信贷政策外,对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以上住房或是用于投资性的住房,一律停止贷款。从2010年1月1日起,对第二套以上住房的按揭贷款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房地产贷款,要求在12个月内必须本息归还。否则,将追究商业银行行长的行政责任,对顶风违抗的行长要坚决撤销其职务,并取消其20年内不得进入金融行业的从业资格。

九、对家庭非自住房实行更严厉税收政策。不管目前居民自住房的面积大小,也不管今后居民自住房的面积大小,但严格实行一户一房政策。凡是一户多房的,不管其购房的真实用途是什么,也不管家庭第二套住房或空置房是不是用于投资的,其住房在五年内一律不得出售,每月按购房总价的1%征收房屋空置税。房屋封存期满仍然不得出租,同时,对于出售或转让的,须加征房屋市场评估价5%的房屋转让税和5%的房屋过户手续费。

十、家庭用于自住的住房免予征收房产税。在严格执行一户一房政策的前提下,对各家庭完全用于自住的房屋,不管面积大小,一律免予征收房产税,今后,只要是完全用于自住的惟一住房,仍然实行不征税政策。但是,对于第二套住房或空置房和用于投资的住房,一律开征房产税。同时,对城市房价名列全国前十位的一线城市试点开征赠予税和遗产税,税率暂定为50%,收征税收的50%用于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另50%用于建设廉租房和公租房,方便和保障外来人员的生活租房。

老百姓说,只要政府当真想真正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当真想下决纠正中国的疯狂楼市和畸形发展的房地产行业,真正想使其重新进入理性和良性的发展轨道,就没有执行不了的楼市旧政新策,也不可能出现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明顺暗顶中央政府的奇怪现象。

当然,假如上述民间期待的这10条严厉的楼市新政能够贯彻执行的话就更好了,不但楼市过高的虚火可以瞬间快速下降,而且还可以搂草打兔子,顺便也可以肃整一下贪官污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