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委书记最新任免:推进新农村综合发展试点的三个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7 12:45:48

推进新农村综合发展试点的三个意见

——杨团在文山州政协座谈会上的发言

20091125

 

我们来是想推进一个试点,新农村综合发展试点,新农村建设党和政府已经提了多年,各地也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我们建设新农村不是为了仅仅刷刷墙,修修路,最重要的是让农民的收入能够提升,让农业、农民、农村有一个好的发展,避免现在这种农村与城市间的差距越拉越大的问题。也就是说,衡量新农村建设最后的标准,就是要看农民能不能和城里人和全国人民一起走上一个共同富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如果这个目标达不到,就不能说新农村建设成功了。我们就是从这个角度出发,要将党中央、国务院多年来提出的建设新农村的事情真正做到位,从这个角度提出,要做一个新农村综合发展与乡村治理的试点。

我们这个试点的核心是要建设一个组织,就是新农村综合发展协会,简称综合农协,u要以这个组织为平台、为工具、为手段,来做好新农村建设,让农村的发展走向一个好的方向,实现党和政府所提出的目标。

我讲三个问题:第一,什么是综合农协?第二,为什么要做综合农协?第三,怎么做综合农协的一些初步想法。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综合农协?

综合农协是一个综合了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功能的农民的职业团体,全体农民自愿参加的农民自治的协会。它不是只做经济,例如专业经济合作社,也不是只做文化或者社会服务,例如农民文化协会、老年人协会。这样的组织如果用一个最简单的、最容易让大家理解的方式来做解释,就是它可以与当年共产党所领导下的人民公社相比拟。人民公社是在改革开放后被全盘否定,彻底抛弃的。不过谁也不能否认它是建国头30年间的非常重要的一个体制、一套制度、一个组织体系。我现在不可能对于人民公社做全面总结,只是为了让大家理解综合农协是个什么东西,拿人民公社来作比方。

人民公社其实也有些好的东西,不能在泼脏水的同时把孩子也扔出去了。人民公社好在什么地方呢?好就好在综合。当时的人民公社是把社会、经济、文化等等统统放在一块管理,而且做所有事情的综合性很强,将农村作为一个整体去解决发展问题。

而人民公社在六十年代做了很多工作,农田水利、农业技术推广、社会保障、五保户、卫生、妇女等等很多工作,可以说样样事情都有人抓,人人都有事做。今天农村的基础设施还是人民公社时期建立起来的,可是农村农田水利设施都年久失修了,所以现在花大气力进行土地平整、沟渠重建等等工程。人民公社留下来的遗产包括后来的七站八所,改革开放以后,分田到户,七站八所的工作只能对应分散的个体小农户,这样很难发挥公共服务的功能,成本很高,效率很低。有一个阶段大家就认为七站八所没有多大用处,人太多了,人浮于事,一些地方就把乡镇的七站八所拿掉,撤并成专业性并不强的一些中心,或者仅仅作为县设立的事业单位进行一般性的服务与管理,原有的专业性、服务性都被削弱了,一些七站八所的人拿着很少的工资回家了,成了下岗职工了。而在今天,当我们投入新农村建设的时候,就发现非常多的事情是要人去做的,而非常多的事情是没人做的。而你让农民做,农民他不是做公共服务的人员,他没法做。可见人民公社和七站八所就是党和政府所搭建的一个重要的平台,是为农民做好各项公共服务的工具。

人民公社有用的部分是有这么一个架构有这么一体系来为农民提供诸方面的公共服务,而人民公社有什么不好呢?

当时总体上讲是经济方面出了大问题,其他的方面如公共设施的建设、农民的卫生、社会保障、教育在当时的条件下应该说做得还是不错的。经济问题出在那里呢?人民公社为什么瓦解了,最重要的原因是把农民搞穷了。而这套体制为什么本是为农民服务的最后却把农民弄穷了呢?

因为政府把人民公社变成了一个党政群团合一的政权机构,共产党以党代政,以政代群团,实际上把初级社、高级社、生产队的农民合作的大量功能都替代了。而且由政治角度出发来安排所有的工作,包括农民每天早上出工,都要严格管理,这种管理机制是适合于军队,不适合于农民。内部的激励机制出了问题,你的管理包括大锅饭的分配方式不能激发每个人的自觉努力,农民出工不出力,生产每况愈下,到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家都越来越穷了。

所以问题并不是出在人民公社的综合性功能不好,而是以党代政,以政代替农民自治组织的思路不对,由党代政由政府包打天下的思路和由此建设的体制和机制不好。

总结以往的教训和今天的我们在建设新农村中面临的困难,包括你们所讲的困难——现在乡镇干部工作太多,人很少,上百件事要做,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又没有工作经费,干部宁可少干。没有工作积极性。项目制其实是一个很不稳定的非制度化的工作机制,这样的方式越做困难就越大,越做就越缺乏积极性,所以说,现在农村基层遭遇的困难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这样的乡镇治理问题是一个需要转换体制和机制的大问题。

与人民公社这种综合功能相类似的农民组织在日本、韩国、台湾做了1百年,这类农民组织就是综合农协。我们这个团队自从2004年开始关注日韩台的综合农协经验,发现他们在最近的50年间做的越来越成熟,农村的发展相对比城市还要好,农民年收入能够达到非农收入的70%,由于农民的收入有的不好计量,例如住房比较宽大,环境、空气好等等这些也无法量化,所以实际上农民的生活质量并不低于城市居民,甚至比城市的中低收入居民的生活质量还要好些。日韩台的农民之所以在工业时代甚至信息时代仍然能够保持这样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据我们的研究,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三地自百年前就开始建设的农村社会组织结构和社会体系发挥了长久的效用。

大家知道,农民的消费与生产是紧密联系的,多养几只鸡,少消费一些,收入就增加了。农民的生活方式与城里人朝九晚五的方式不一样,所以,适合农民的社会组织方式也与城里不一样。农民的社会组织方式要把他的生产、生活、收入、消费都能够统筹起来。这样农民就能有更好的生活质量。而怎么样统筹管理呢?共产党的体制是要替代农民直接来为民做主,直接来做管理,可是替代的效果并不好。前30年人民公社的教训证实了这一点。所以后来采取了放手让农民去做。但是放手以后农民成了个体户,分散的小农户。改革开放这30年与前30年就好像一个钟摆在两个极端打晃。如果我们将前30年和后30年的经验教训总结一下,去其弊取其利,结合一下两个30年的好处,那么,就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

这就是意味着,政府还是要支持而且要大力支持,只是,不是政府支持自己的组织去做,不是上级政府支持下级政府直接去做,而是各级政府支持农民的组织去做,是支持一个相当于人民公社的农民自己的组织去做,这样的组织需要够规模、地域化,也许我们可以称之为农民公社。它是由全体农民(专业农和兼业农)组成的协会以及为这个协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班子共同构成的。这样,就相当于把政府的七站八所的事业单位性质的部分转移到到农民组织当中,相当于让农民的协会建设新的七站八所。

在日韩台的农协,他们的组织内部都设有信用部,管所有农民的存钱和借贷,给每个农民设有账户,买东西可以不用花现钱,记账就行,后来又演变为今天的消费卡。这个信用部类似我们的农村信用社。只是我们信用社是独立机构,过去由农民入股建成的,但是建成了就不再属于农民,挣的钱都归政府了,而日韩台的信用部都是农协下属的一个部门,当然挣的钱归农协。在台湾,大家都说,信用部为农协下金蛋的金鸡母。日韩台农协还有自己的供销部,自己办百货超市、农资购销店。我们其实过去也有供销社,改革开放以后乡镇一级的供销社撤消了。我们的省和县的供销社也和信用社一样,最开始的股份来自农民,但是做起来就归了政府,到现在产权说是集体的,是哪个集体也不清楚,干部由政府任命,管理大体上是政府机制,挣的利润归供销社,也就是归政府。而在日韩台,供销部和信用部一样都是农协的下属机构,利润自然都归农协。日韩台的政府还给农协很多委托业务,包括收粮食,做粮食加工,政府建起来的粮仓和加工厂都委托农协管理,政府给加工费还给委托管理费。在台湾叫做手续费。

台湾的农协里还有产销班,这就是各类专业合作社。这些合作社都不注册但是都归农协管理。政府通过农协这个大平台支持各种类型的小合作社,稻米、烤烟、茶叶、水果等等合作社。一个乡镇的综合农协就协调和减弱了专业合作社单一产品的风险。农协所有的设备设施政府都给一半的资金,包括农协下设的所有专业合作社的加工设备,例如选果机、集货场等等,另一半的资金由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入股,农协也会予以协助。

农协里面还有一个推广部,这和我们七站八所里头的农业技术推广站相似。农协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免费地教会农民新的科学技术。台湾农业技术推广的速度很快,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十分显著,应该归功于农会的技术推广部。推广的内容不仅有农业技术还有社会教育,;例如健康需要移风易俗,妇女们组织了家政班、青年们组织了四健会(健康的手、脑、心、身)等等,家政班和四健会的工作都有农协专门聘任的干部来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农协的这些专门干部的工资从哪里来呢?为农民做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的人员谁来养呢?由农协来发工资,农协来养为农民服务的人。农协的钱打哪里来呢?来自农协的利润。农协的利润打哪里来呢?来自政府给农协的政策,以及政府给农协投资,农协给自己投资的增值。政府给农协的投资与农协给自己投资都形成了农协名下的资产。农协有了资产干什么?用这些资产来赚钱,赚了钱好养活农协的工作人员。让这些人员安心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提供得越好,农民的农业技术水平越高、收入增长越快,同时生活质量也越高。这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日韩台就是这样做了一百年,他们所形成的良性循环机制的效果,用台湾农民和台湾农会告诉我的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农协养大了农民,政府养大了农协”。到现在,日韩台的农村已经没有贫困户了,基本生活问题都解决了,而且很多农民都成了技术专家,自己会做农业新产品的培育,自己会做网站,通过网络营销、出口,独立地经营自己的农园,有些普通农民还自己到大陆来开办自己的农园。一些优质农产品不用推销,一到产品成熟的季节,在家门口就有城里的订户直接开车来拉货了。

日韩台农协走向成熟的过程大约是近半个世纪,也就是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至今。沿用至今的日本农业协同组合法在1947年制定。台湾先是按照日本占领台湾时候下达的农业会的法令执行,50年代国民党上岛后有所修改,1974年正式颁发了农会法。韩国是在1960年左右参照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法颁发了自己的农协法。这三部法律规定的农协或者农会法人的性质都是一样的,和合作社这类经济法人不同,是具有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而且能够自负盈亏的人民团体法人。按照我们今天的叫法,也可以称他们为社会企业类型的事业法人。

对于综合农协这类公益性很强的法人,政府支持他,给他资金,向他投资,投资的部分形成他的资产,同时用法律要求他,他所挣的钱要养活农协的工作人员,要发展当地的农业技术推广、社区教育、社会福利和文化事业,还要给农协经办的各项经济事业投资。一个乡镇一个农协,日韩台的这种格局和我们当年人民公社的地域格局是一样的。不过,每个乡镇的综合农协都是独立注册的法人,谁做得好就能比其他的乡镇农协多得,这个分配不是政府下令的再分配,而是农协组织内部的初次分配,这就形成了乡镇农协之间的竞争机制。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做综合农协?

对于我们来讲,为什么要做综合农协,道理其实很简单。

首先,综合农协能够让综合协调地处理农村、农业、农民的问题,能够带领农民集体致富。

农村建设我们走了六十年,前三十年从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后三十年从包产到户到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公司,但是直到今天,我们的路没有走出来。专业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公司其实都是单一业态的、条状的而不是块状的,不是地域性的,社区型的。政府支持的方式也是上面几十个部门都从本部门的工作出发,自立无数个项目,往下撒钱,我们大家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就努力向各个政府部门要项目、要钱。各个部门还唯恐地方政府把给农民的钱截留了,就不顾工作是否需要,一律不给地方政府工作经费,要求地方政府官员包括事业干部拿着财政给的工资,执行这些项目,尽最大可能将这些项目资金直接给农民增益或者干脆直接分给农户。

这些想法和做法不是没有道理,但是,第一,完全忽视了农民这个群体的自主性。将农民这个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变成了客体,政府倒成了主体。农民的创造性、积极性和能力被遮蔽了、掩盖了。这样做永远都无法解决三农的问题,无法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很多企业家几十年前一文不名,但是现在成为拥有大笔资产的社会精英,靠的是什么,是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农民也一样,农民要致富,要走上集体富裕的道路,就需要发扬创造和创新的精神。农民要共同富裕就要有农民的组织,只有农民的组织富起来,有了自己的资产,能够不断创造新的财富,才能帮助全体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恒产者有恒心。要发家致富个人要有资产,要集体富裕,组织要有资产,有资产的任何组织才会懂得爱惜自己的资产,才会有动力持续投资,不断发展,让产业一代代地传下去。日韩台的农协资产大得很,三地的乡镇农协农会都有自己的信用部,每个信用部都有几亿到几十亿的金融资产,三地都有自己的中央农民银行,资产规模和经营质量都属上乘。三地每个乡镇农协农会都有自己的大楼,有自己超市和农资店、有的还有自己的医院、学校、托儿所、养老院、护理中心等等公共设施。可以说,日韩台的每个乡镇的农协或者农会就是一个资产和经营规模庞大的社会企业集团。大家可以想象,一个有资产的机构,一个富人,当然会小心经营自己的资产,不会把自己的资产给搞没了。除非这个资产的产权不明确,例如我们改革开放初期分田到户,生产大队就把集体的资产——土地、牧场、果树、山林、鱼塘、大牲畜等等全部分给个体农民了。今天我们的村集体几乎没有一点集体财产,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要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只有伸手向上要,要完全依赖国家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

所以我要说,走综合农协的路是我们从党和国家六十年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经验教训中提炼出来的。前30年的经验是中国农村基层需要有够规模、有权威、具有综合功能的社会组织来组织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后30年的经验是中国农村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前提是保护每个小农户对于自己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有独立自主的决定权和选择权。前30年的教训是以党代政、以政代农民自治组织,剥夺了农民个体和自治组织自主决定和选择的权力,后30年的教训是政府忽视甚至放弃了对于农村基层够规模、有权威、具有综合功能的农民自治组织的引导和大力支持,更多地寄希望于个体小农户的自我觉醒、自我组织和自我完善。

其次,综合农协这种组织能够带动农村社会趋于长期稳定。

我到日韩台去了多次,台湾六次,我有一个深刻的体会,这就是什么组织都可以倒台,什么机构都可以完蛋,但是日韩台的农协就是真的千秋万代倒不了。这是因为,一,他们有历史,日韩台农协都有一百年以上的历史。二,只要有土地就有农民,农民哪怕人口少,日韩台占人口的5%了,但是支持帮助农民的人很多,农协聘用的工作人员也就是相当于我们七站八所的人,都是农协的准会员,除了没有选举权,其他一切待遇都和农协会员一一模一样。他们不是农民,有自学成才的,有当地农民子弟毕业回来的,还有一些是家住城里的大学毕业生。农协的会员有专业农兼业农还有租了农民的地的耕种者。三,今天的时代已经是一个生态时代,要保护耕地保护生态,因此农业已经演变成一个生态农业了,人类的生存需要生态农业,一切与生态相关的产业都有远大的长远的发展前途,农协只要有了自己的资产,有法律保护的地位,就可以代代相传,就可以永世长存,只要农民有自己的组织,只要办成综合农协,就有可能比政府还长久,比所有的企业都长久。日韩台农协一百年,经历多届政府多个政党多个时代就证实了这一点。真能把我们的农民组织办成这样一种形态的话,我们就不用再担心了。过去我们讲无农不稳无工不富,这在现在也有用,特别对我们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讲是很适用。只要农民稳,我们这个国家就能稳,不管是共产党还是将来哪个党执政,再过一百年也能稳,这就是说,通过综合农协以及相关的制度建设,带动农村发生一个基础社会结构的大变化,推动农村社会能够趋于长期稳定。

第三,综合农协能够帮助共产党执好政。

做好综合农协试点的另一重重要意义,是对于共产党的意义。可以说,综合农协做好了,共产党就有可能万岁。共产党只要能够做到使得农民这个群体共同富裕、共同发声就能够持续执政。共同富裕、共同发声是张爱萍将军临终前的遗言,他认为农民只有做到了这八个字中国才能走向现代社会,共产党才能够维系。

从这个意义上讲,做综合农协就是万岁工程,让共产党能够万岁的工程,这个试点比起当年小岗村把土地分到个人的经济型变革要复杂的多也深刻得多也可持续得多了。

我们这个团体的第一个综合农协试点在湖北省建始县。县试点办的主任王德凤说,建始试点堪比小岗村。其实真做起来,综合农协试点的意义要超过小岗村。因为小岗村的改革是从合到分,从政府替代农民做集体决策的“合”到每个小农户自主选择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自主耕作,回归农民个体自主权利的“分”,建始试点是再从分到合,分散小农户在政府的支持下再组织起来共同做集体决策。像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就是社会进步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台湾农会是国民党做的,不过这一套制度不是国民党自己的而是从日本来的。日本不叫农会叫做农业协同组合。日本又从那里来的呢?从德国来的。1900年,日本从德国引进了产业组合法,然后结合自己的国情发展出来针对东亚小农户人多地少、密集居住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农业协同组合法。日本人1850年占了台湾岛,台湾总督府于1908年颁发了一个类似日本的农会令,开始了台湾农民组织的成长路径,1942-43年将台湾的两类农民组织合并成农业会。1945年日本投降后国民党上岛,和共产党类似,说我们不用日本人的办法要用我们自己的,就是1934年国民政府颁发的合作社法,还有国共合作时期的农会,于是将日本人统治时期的台湾农业会一分为二——合作社和农会,而且按照大陆抗战以前的传统,搞成了合作社经济,农会政治的二元局面。国民党这样做了一年甚至不到一年做的乱七八糟,搞不下去了。蒋梦麟也就是前北大校长,他那时是国民党农复会的主任,农复会是在1948年在大陆建立的,叫做中国农村复兴委员会。蒋梦麟与美国的顾问安德森一起视察全岛的农会和合作社,最后提出了合二为一,建设一个具有综合性功能的农民组织,还称为台湾农会。不过,这个农会绝不是大陆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政治性的农会,不是毛主席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所讲的农会,而是按照日本农业协同组合的方式组织的综合农协。如果说与日本综合农协有什么不同,那就是特别突出地强调要教育农民,特别设立了一个推广部,做农业技术推广、农村妇女、儿童、青少年社会教育推广工作。1974年,国民党政府颁发了“农会法”,农会法中明确了很多国民党政府提出的不同于日本农协的政策,包括农会的经济利润要有62%用于推广部的各项活动和工作,这个政策以前的规定中虽然也有,但是没有这么大的比例。日本韩国的农协也是要将利润用于农会自己的公共事业,但是并没有像台湾这样,立法规定分配比例。

所以我认为,国民党上岛以后接受了以往的教训,向共产党学习,要与农民交好,不能违背损害农民的利益。这样做是有重大效果的。从1949年算起国民党上岛60年了,台湾农会80-90%的票是投给国民党的,5%是投给民进党的,还有一些散票。台湾社会有一句人人皆知的俗语,叫做农会是国民党的桩脚,就是说农会是国民党的社会基础,是国民党的大票仓。为什么能够这样,是因为农会的整个基础,包括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都是国民党时代建立的。是国民党一直支持农会走到今天的。

民进党一上来就拆农会的台,扁政府2000年上台,01年就下令取消了300多个农会中38个农会的信用部,而且还要继续取消。当时内部的说法是只要打垮信用部,台湾农会就全部垮台了。结果台湾农会的10万农民于2002年集体大游行,抗议扁政府的行径,要求还我信用部。扁政府不得不停止行动,改为辅导有问题的农会改进工作,一旦具备条件就重新恢复信用部,到目前,已经恢复了十多个乡镇农会的信用部。到今天,民进党统治台湾这么多年,把台湾的学界都给改造了。台湾学界的主流声音是民进党才崇尚民主自由,台湾农会既然是国民党做的,就是不好的,是统治主义的等等。民进党执政以后在农村发展社区协会,其实据我调查社区协会一般的规模都很小,几十户甚至几户,的确自愿组织起来的,大都做的是社会志愿服务,做经济的很少做综合的没有,与农会在台湾农村的影响力无法比拟。但是台湾城市社会的一般舆论却是向着社区协会的。而在农村,社区协会的领导人和成员也都是农会会员,他们能分清楚这两类组织的不同性质。台湾农会的人明白这些情况,他们不去打口水仗,自己好好做就是了。

我和台湾农委会早期的负责人谈,他们说,你们未来20年后会走向县一级直选,你们现在不做好农村的组织基础,人全权是散的,到那时候是不是选共产党的人可就不一定了。现在的共产党已经变成全民党,共产党员并不是党说什么就听什么,已经不可能了。所以说,共产党真的帮助农民组织起来,真的让农民的这个组织有资产,有组织,能增值能发展,而且做好农民组织的民主选举,有监督机制,那么,未来农民可能还是会投你的票。

第四,综合农协能走出一条中国式的城乡统筹道路。

我们这个学术群体做农村的实践和试点已经多年,我们越来越明确中国一定不能走西方的路,西方走的是去农村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路,他们那条路把农民挤压得很小很小,然后政府用大补贴来买,给钱,农民变成农场主这样一种方式。但是他们人少地多,可以做农场主经济,我们人多地少,是小农户经济。我们的资源非常紧张,必须考虑土地资源与人口与生产的平衡关系。还有在全球化的形势下,农产品可以通过进出口来获得,人口不太多的国家就要算帐,可能用他们的工业品来换农产品更合算,所以,在一些早发达国家,农民的历史任务完成了,农民成了引不起人们关注的“少数族群”。但是,中国要城市化,把农民挤压得很小很小,这条路是不可能走得通的,中国是人口大国,中国的小农有两亿户,中国的粮食安全、农业安全需要国家来维护。小农户的出路不能只是变成城市居民,必须找到一条能够让众多小农户可持续生存而且能够得到发展的道路。

日韩台的综合农协道路就是这样一条道路,经过了一百年的考验,证明了农村可以通过综合农协的组织方式来提升生产效率和增加农业产值,同时提供农民所需要的各项公共服务,达到经济社会文化在农村地域的整体综合平衡。

 

第三个问题,怎么做综合农协。

日韩台做综合农协的时候,不是今天的信息时代也不是工业时代而是农业时代,我在其他地方讲综合农协道路时,经常听到一些人这样发问,日韩台的经济社会文化多发达,他们的农民文化水平多高呀,我们哪能和他们比,他们的路我们走不了。我就告诉他们,其实日韩台走这条路的时候比我们现在穷多了,文化水平低多了。他们是在社会转型的时代,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时代,创造了让传统农业与新兴工业同步前进的制度化经验,这个经验的核心就是综合农协这个组织及其一整套的制度、政策及其体系。综合农协是这个经验的核心工具。

他们创造这套经验的时候城乡没有多大的差距,城市规模很小,农业比工业产值还高。可是我们今天已经走入工业时代,而且同时也在迈进信息时代。我们今天的社会结构已经彻底改变了,城市成了经济的主导,城乡差距远大于以往的时代,而且这个差距一年一年还在不断扩大之中。他们那时候资金储备、技术储备、设备和公共设施都非常匮乏,而我们今天,经过改革开放30年,我们的国家实力大大增强,无论资金、技术、设施设备都有了雄厚的储备,特别是发达的网络,使得信息能够无缝链接,更是大大推动了今天社会的迅速进步。这是日韩台当年做综合农协无可比拟的优越条件。

所以说我们今天来做综合农协,既有不利的一面更有有利的一面,如何利用今天这么多非常优越的条件,转化成为我们的目标服务的物质资产和知识资产,才是今天能做好综合农协试点的要义。

在今天的条件下,我们走综合农协的路可能和他们当时的方式不同。他们要花很长的时间,一百年,我们则可能只需要几十年。一开始做10年、20年是必要的,没有1020年就没有资产的积累,没有资产的积累,就没有根,怎么来做增值?怎么来做分配?而且一个组织不经历一段时间的磨练,怎么能有能力、有人才、有权威?

如果我们能够缩短时间,让综合农协快一些成长,有资产、有能力、有人才、有权威,那就必须嫁接。所谓嫁接就是运用政府的资源,将政府的资源直接嫁接给农协。政府一是各个部门的资产都已经比较雄厚了,二是新农村建设已成为政府各个部门投资支持、齐抓共管的主要领域,而且对于农村的资金支持每年以一千多亿人民币的速度在增长。08年到了7900亿元,而在07年我记得也就是6000亿左右。最近三五年农村的投资真的大大加强,国家重视了,国力真的增强了,但是七八千亿的资金真的投到农民头上的有多少?投的方式又是怎么样?投了以后是不是能够换回来农民的一种精神,奋发图强、自主创新的精神,能够不断增加自己的资产和收入,既有个人的也有组织的资产和收入?显然,答案不怎么样。我们的投资有效益但是效益太差,我们换回来的只有很少一部分农民的收入和资产有增加,这个部分有多少我不好说,知识发达地区的领导告诉我,专业合作社顶多占到农民户数的20%20%的农民富裕距离我们所期望的共同富裕还差得很远,何况少部分人制服的同时还拉大了农民群体内部的收入差距。

如果我们换一种方式,把政府多部门对于农村的这个投资转化成对于乡镇综合农协的投资,然后让农民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各自地域的情况,自主地选定自己的农业和多种经济发展的方向,在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辅导下,自主地做好农村金融信用,农产品和日用品的联合购销,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和社区农民教育与社会福利服务,那么,是不是就形成了一种机制。也就是说,你共产党和政府今天给他投资,让他过了10年、20年、50年、100年后这些投资形成的资产还有效用,还能帮助他生存和不断增长、不断发展。

我们想,做好综合农协要解决三个问题,第一,资源从那里来?二,怎么做组织?三,怎么做分配?

第一,资源从那里来?如果由农民自己集资,自己慢慢地做,这不仅很慢而且很困难,在今天,速度就是效益就是资产。速度太慢最后资产就被耗光了。其实,中国目前已经有了非常多的农民组织,我认为是中国大地上自发生长的综合农协,永济蒲州镇郑冰领导的协会就是最为典型的一个。但是得不到政府的政策和资源的大力支持,所以发展很艰难,速度相当慢。日韩台农协的资源有一半来自政府一半来自自己的积累。这样走过了一个世纪。我们在人民公社时代生产队也曾有自己的集体资产,可惜全都分光吃净了。现在重新做,需要政府想清楚,而且用法律来保护农民组织的资产。建始试点的综合农协登记的是社团法人,资产是综合农协的。

政府必须搞清楚的是,我们现在的政策是将各部门对农业的支持直接配置到农户,例如平整土地改造低产田,其实都是对拥有土地的农民户直接投资。这些投资不能说没有效果,但是对于能力比较低缺乏农业技术的农户,其投资效果是很低的的甚至等于零。也有的投资给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公司,不过合作社或者农业公司都是按照产品和产业连接的,不是地域性的社区性的,最后能得到好处的是还是那些有能力的少数的农民,无法照顾到全体农户。我们现在的合作社规模很小,三五十户,做不好就淘汰就倒台,还有,现在的合作社有大部分是大户说了算的公司,大户的股份超过一半甚至占到百分之七十、八十,之所以做合作社注册是为了拿到政府给的资助和优惠政策。政府尽管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上规定了大户股份最多不得超过四分之一,但是对于股份大量超过法律规定的农户我们又无之奈何。政策执行的偏差大到直接影响了政策目标却无力纠正。这也说明,用经济合作社的方式来组织农民基层组织是很难收到综合效果的,而且也无法建立起农民组织内部的自我监督的自治机制。

如果政府将投资给予政府所支持的强有力的综合农协这样的组织,而且综合农协不采取专业合作社那样的重复覆盖的方式,而是按照够规模、全覆盖、地域性的原则,基本上一个乡镇一个农协的方式来建设,情况就会大不一样。

第二,怎么做综合农协。

先要必须明确我们做的不是专业合作社。综合农协下面可以有多种多样的专业合作社,还可以办农产品加工厂、信用部、超市,农民学校,这样,就有了一个平台,并且有了一支队伍,来托起你政府的这个投资,来实现党和政府关于要农民共同富裕、集体发声的目标。这样,乡干部也就不需要为了忙不过来的项目执行而发愁了。执行政府项目的团队就是综合农协的工作专班,这是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队伍,是拿工资的人,只是他们不是由政府招聘的而是农协招聘的,他们是农协发工资的,要为农民精诚服务,他们做得好不好,要农民参与考核,这不是比政府事业干部机制更好吗?用市场化或者半市场化的机制来改造农村基层的事业单位,这是农协农协的另一重意义。

综合农协不仅有内部的监督机制,还有政府的监督机制。在台湾,管理农会的政府农委会就设置了一整套乡镇农会总干事绩效的考核和监督办法。乡镇农会总干事相当于农会这个社会企业集团的总经理,政府要帮助农协管好他们的总经理,这是做好农协具体工作的最重要的关键之一。

综合农协还必须加强对于干部和会员的教育工作。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这是一点都不错的。台湾有一个设在台北的全台农会干部训练中心。所有被选上农会理监事、新招聘上的农会总干事和职员,都要先到这个训练中心受训,而且每年都由这个中心为农会的选任、聘任干部做阶段培训。经费来自每个农会利润的8%的上缴款和政府的直接补助。每个县农会还有乡镇农会,每年都要从自己的经费中拨出一部分用于产销班、家政班与四健会。

第三是怎么分配。我们帮助综合农协成长壮大,有了资产有了之后,分配就变得非常的重要。有两类分配。第一类是农协组织的分配,这类分配当然要为全体农民的利益着想,投资于农协的公共设施包括增加经济资产或者社会福利设施,要为全体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农民需要但是个体农民无法自己做到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还有农村的教育扫盲的服务,妇女和青少年的服务、文化服务等等。

台湾的农会法规定了农协的分配规则。在台湾,农协62%的利润都要用于无法产生利润的推广部门,农业推广社会教育推广等等。还有8%要上缴给全台农协干部骨干的培训中心。农协干部的工资标准是统一规定的,理事、监事等等是农民志愿者,不发工资发会议补贴,理事长、常务监事还要发工作津贴,这些都是规定好的。这就是说,农协有两只手,一只手挣钱,一只手花钱,政府不是成天给他拨款,而是给他政策,给他资产投资,想尽办法让他自己有资产有经济实力,然后靠自己挣钱来生存和谋求发展。所以综合农协才能形成长久的良性循环发展机制。

另外一类分配就是和农民直接相关的分配。综合农协底下有很多小合作社。这些小合作社就是帮助入社的农民维持收入和增长收入的。小合作社可以入股,而且应该运用合作股份制的原则来入股。综合农协要支持这些小合作社,让他们壮大让他们有自己的资产,有自己的产品,让他们帮助入社的农民能够得到更多的收入,还要帮助小合作社做好品牌,做好农业技术推广,这个品牌是综合农协的。这就是说,综合农协的主要责任不是直接给每个小农户发钱,直接的让他们增收,而是通过综合农协的地位、资产和治理政策,在政府的总体政策支持下,通过帮助每个小合作社来帮助每个农民提高农业技术,选好品种,以技术促进农业增收。同时,由于综合农协有规模,可以联合购销,通过联合购销可以打开市场,帮助农民的优良农产品有一个好的市场营销渠道,能卖出好的价格。

在如何做好分配上,综合农协有了足够大的规模,未来就可以和市场的商家谈判,农产品的价格怎么才合适,这些都需要市场谈判机制。所以,只有农协组织壮大了,有资产有资本了,才能够集体发声,反映农民的意见,才能和其他的社会主体平起平坐,才能争取到自己的谈判地位。

最后再说一点,这个思路是我和毕教授等一批人用了几年的功夫从社会试验和社会研究中得出来的。我们从2003年起先在陕西做了一个农民医疗合作社,农民的积极性很高,自己掏钱来做社区卫生服务,但是发现在农村光做公共服务不行,农民在公共服务上有自己的积累也很难,公共服务往往是消费为主体的,长期下来没有经济支持不行。所以农民组织没有生产性,不能让农民得到实利,是不行的。

但是光是让农民得到实利也不行。个体的农民,他们的眼光里往往只有自己,看不到全面的,连他自己所需要的很多服务他也看不到。这些服务由于是大家都需要的,而且共同提供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所以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性质,需要进行相对够规模的规划、安排和供给。

那么,这些公共服务到底是由政府提供为好还是由农民组织来提供?如果农民组织能够成为农民和政府之间的纽带、桥梁或者枢纽的话,那么,这样的农民组织提供公共服务是最为有效的。这是日韩台一百年来的实践经验所证明的。这种经验来自一个历史周期内的东亚农村社会组织结构的构建和演化,与西方是完全不同的。这与地理环境、历史文化、生产生活的形态不同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自身经验积累下来的东西往往能够长久存在。这里头其实是也有政治概念的。

刚才王主席说了,我们文山州是一个老少边穷战的地区。我们这里如果做了综合农协试点,其意义比其他地区的又多了一层,边疆发展和战略发展的意义。这也是一种优势。我想,我们大家可以一起来探索,综合农协这条路该不该走,能不能走,和怎么走。我就说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