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字头的字:从巨贪高管看国企管理大弊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2:05:28

从巨贪高管看国企管理大弊端

2012-01-22 09: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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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巨贪高管看国企管理大弊端
    2011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显示,国企企业家贪腐案例中,平均涉案金额达到3380万余元。
该报告有两点令笔者吃惊:落马企业家直线上升令人惊讶。报告显示,2009年中国可统计的落马企业家有95位,2010年该数据上升到155位,去年这一数字突破了200位。去年落马企业家分别是2009年和2010年的2.1倍和1.3倍。     
这种呈倍数增长的状况,着实令人担忧。
国企落马高管贪腐额度之大令人震惊。国企企业家贪腐案例中,平均涉案金额高达3380万余元,一审被判死缓的光明集团前董事长冯永明一人就贪污7.9亿。国企老总们如此之大的贪腐额度是在挑战百姓的心理极限。
我们注意到,国企高管犯罪多系贪腐,而民企企业家犯罪多因融资。这说明国企高管贪污腐败都是在盗取国有资产,说到底是全国人民的血汗钱,侵害的是国家和百姓的利益。这折射出我国国企包括中央企业特别是国有银行等金融企业在管理上特别是财务约束机制上的巨大弊端和极度混乱现象。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薪酬管理极度不规范,基本是内部人、权力人自定薪酬和奖励。央企、金融国企以及地方国企表面是董事会决策财务和薪酬管理办法,实际是高管人员自定薪酬和财务用途。因为,董事会大多被少数人控制。高管等少数人自己给自己确定高薪,给身边人员确定高薪,想给谁多少待遇就给谁多少待遇,基本没有任何约束。
国企高管职务消费基本放任自流。央企、金融国企和地方国企想怎么消费就怎么消费,基本没有制度约束。一些央企、金融国企和地方国企高管人员豪华车辆可以随便购买并且一位高管霸占好几辆;假借各种名义任意吃喝挥霍,一餐宴请都在几万元以上,非茅台、拉菲不喝;甚至假借公务消费之名,将个人豪华消费由公款买单。高管职务消费完全失控,其严重程度绝对超出人们的想象。
国企资产被任意侵占、贪污,监督约束不力。从国企企业家贪腐平均涉案金额达到3380万余元就可以略见一斑,尚未被查处的国企老总贪腐情况也相当严重。
国企老总特别是央企、金融国企高管们从管理上来看有国家撑腰、国家信用作后盾保障,与个人能力因素联系不大。从几大国有银行高层走马灯般轮换就可知,像这样的金融国企,管理经营好坏基本与高管个人能力大小无关。然而,高管们却拥有巨大行政权力、享受百万以上年薪、消费着基本不受约束的高职务消费,个别高管们还趁机侵占贪污国有资产,竟然案均高达3000多万元。
国企管理如此巨大弊端和漏洞已经暴露许多年了,社会各界也已经呼吁许多年了,但是,竟然愈演愈烈。再也不能任其无限期蔓延下去了。
首先,重新思考国企做大最强的思路。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民企、私企应该是主要细胞。因此,应该加快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步伐。加大改革力度,继续推进国企民营化。国企数量和规模并不是越多越大越好。
其次,必须加快完善国企财务和资产约束机制。国企财务和资产管理应该透明化,彻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国家审计监督部门应该真正代表国家和人民利益,行使对国企的审计监督作用并向国人公开报告结果。特别是对高管职务消费和高管个人财务状况必须进行严格约束。
再次,国企薪酬不能过高,不能严重脱离社会平均水平。目前的国企基本是准行政化机构,国企员工基本是准公务员性质。职业安全感、稳定性都较高。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基本规律:职业安全感、稳定性较高的行业薪酬待遇不应该过高,反之,职业安全感不强、稳定性不高、竞争性较大、风险性较高的行业待遇薪酬应该高。国企既然是准公务员性质,薪酬待遇就应该与公务员工薪差不多,高管待遇应该与其相应的行政职务级别挂钩。
在薪酬待遇上,必须约束国企特别是金融国企胡乱确定绩效工资和各种名目繁多的奖励奖项。把审计监督的重点放在国企、金融国企混乱的绩效工资和季度年度各种名目繁多的奖励奖金上。
总之,烂透了的国企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成本管理现象决不能再蔓延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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