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字头言字旁:清·刘熙载《艺概。书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0:53:23

清·刘熙载《艺概》(下书概和经义概)

教育文献 2010-12-20 19:31:30 阅读9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卷五书概
  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
  与天为徒,与古为徒,皆学书者所有事也。天,当观于其章;古,当观于其变。
  周篆委备,如《石鼓》是也。秦篆简直,如《峄山》《琅邪台》等碑是也。其辨可譬之麻冕与纯焉。
  李斯作《仓颉篇》,赵高作《爰历篇》,胡母敬作《博学篇》,皆为小篆。而高、敬之书迄无所存,然安知不即杂于世所传之小篆中耶?卫恒《书势》称李斯篆,并言“汉建初中,扶风曹喜少异于斯,而亦称善”,是喜固伟然足自立者。后世乃传有喜所书之《大风歌》,书体甚非古雅,不问而知为伪物矣。
  玉箸之名仅可加于小篆,舒元舆谓“秦丞相斯变仓颉籀文为玉箸篆”是也。顾论其别,则颉籀不可为玉箸;论其通,则分、真、行、草,亦未尝无玉箸之意存焉。
  玉箸在前,悬针在后。自有悬针,而波、磔、钩、挑由是起矣。悬针作于曹喜,然籀文却已预透其法。
  孙过庭《书谱》云:“篆尚婉而通。”余谓此须婉而愈劲、通而愈节乃可,不然,恐涉于描字也。
  篆书要如龙腾凤翥,观昌黎歌《石鼓》可知。或但取整齐而无变化,则椠人优为之矣。
  篆之所尚莫过于筋,然筋患其弛,亦患其急。欲去两病,“韧”字乃要诀也。
  魏初邯郸生传古文,同时惟卫觊亦善之,余无闻焉。盖古文有字学,有书法,必取相兼,是以难也。虽三代遗器款识,后世亦多有从事者,然但务识字,已矜绝学。使古人复作,其遂餍志也耶?
  款识之学,始兴于北宋。欧公《集古录》称刘原父博学好古,能读古人铭识,考知其人事迹,每有所得,必摹其文以见遗。今观《毛伯敦》《龚伯彝》《叔高父煮簋》《伯庶父敦》诸铭,载录中者皆是也。时太常博士杨南仲亦能读古文篆籀,原父释《韩城鼎铭》,公谓与南仲所写时有不同。盖虽未判两家孰是,而古文之难读见矣。郑渔仲《金石略》,自晋姜鼎迄轵家釜,列三代器名二百三十有七,可不谓多乎?然如未详其辞何!
  古文字少,故有无偏旁而当有偏旁者,有语本两字而书作一字者。自大小篆兴,孳乳益多,则无事此矣。然大辂之中,椎轮之质固在。
  隶与八分之先后同异,辨而愈晦,其失皆坐狭隶而宽分。夫隶体有古于八分者,故秦权上字为隶;有不及八分之古者,故钟、王正书亦为隶。盖隶其通名,而八分统矣。称锤可谓之铁,铁不可谓之称锤。从事隶与八分者,盍先审此。
  八分书“分”字有“分数”之“分”,如《书苑》所引蔡文姬论八分之言是也;有“分别”之“分”,如《说文》之解“八”字是也。自来论八分者,不能外此两意。
  《书苑》引蔡文姬言:“割程隶字八分取二分,割李篆字二分取八分,于是为八分书。”此盖以“分”字作“分数”解也。然信如割取之说,虽使八分隶二分篆,其体犹古于他隶,况篆八隶二,不俨然篆矣乎?是可知言之不出于文姬矣。
凡隶体中皆暗包篆体,欲以“分数”论“分”者,当先问程隶是几分书。虽程隶世已无传,然以汉隶逆推之,当必不如《阁帖》中所谓“程邈书直是正书”也。  王愔云:“次仲始以古书方广少波势,建初中以隶草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模楷。”吾邱衍《学古编》云:“八分者,汉隶之未有挑法者也。比秦隶则易识,比汉隶则微似篆,若用篆笔作汉隶字,即得之矣。”波势与篆笔,两意难合。洪氏《隶释》言:“汉字有八分,有隶,其学中绝,不可分别。”非中绝也,汉人本无成说也。
  王愔所谓“字方八分”者,盖字比于八之分也。《说文》:“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此虽非为八分言之,而八分之意法具矣。
  《开通褒斜道石刻》,隶之古也;《祀三公山碑》,篆之变也。《延光残碑》《夏承碑》《吴天发神谶碑》,差可附于八分篆二分隶之说,然必以此等为八分,则八分少矣。或曰鸿都《石经》乃八分体也。
  以参合篆体为八分,此后人亢而上之之言也。以有波势为八分,觉于始制八分情事差近。
  由大篆而小篆,由小篆而隶,皆是浸趋简捷,独隶之于八分不然。萧子良谓“王次仲饰隶为八分”,“饰”字有整饬矜严之意。
  卫恒《书势》言“隶书者篆之捷”,即继之曰:“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楷法实即八分,而初未明言。直至叙梁鹄弟子毛宏,始云“今八分皆宏法”。可知前此虽有分书,终嫌字少,非出于假借,则易穷于用,至宏乃益之,使成大备耳。
  卫恒言“王次仲始作楷法”,指八分也。隶书简省篆法,取便徒隶,其后从流下而忘反,俗陋日甚。譬之于乐,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故八分者,隶之节也。八分所重在字画有常,勿使增减迁就,上乱古而下入俗,则楷法于是焉在,非徒以波势一端示别矣。
钟繇谓八分书为“章程书”。章程,大抵以其字之合于功令而言耳。汉律以六体试学童,隶书与焉。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是知一代之书必有章程。章程既明,则但有正体而无俗体。其实汉所谓正体,不必如秦;秦所谓正体,不必如周。后世之所谓正体,由古人观之,未必非俗体也。然俗而久,则为正矣。后世欲识汉分孰合功令,亦惟取其书占三从二而已。  小篆,秦篆也;八分,汉隶也。秦无小篆之名,汉无八分之名,名之者,皆后人也。后人以籀篆为大,故小秦篆;以正书为隶,故八分汉隶耳。
  书之有隶,生于篆,如音之有徵,生于宫。故篆取力弇气长,隶取势险节短,盖运笔与奋笔之辨也。
  隶形与篆相反,隶意却要与篆相用。以峭激蕴纡余,以倔强寓款婉,斯征品量。不然,如抚剑疾视,适足以见其无能为耳。
  蔡邕作飞白,王僧虔云:“飞白,八分之轻者。”卫恒作散隶,韦续谓“迹同飞白”。顾曰“飞”、曰“白”、曰“散”,其法不惟用之分隶。此如垂露、悬针,皆是篆法,他书亦恒用之。
  分数不必用以论分,而可借以论书。汉隶既可当小篆之八分书,是小篆亦大篆之八分书,正书亦汉隶之八分书也。然正书自顾野王本《说文》以作《玉篇》,字体间有严于隶者,其分数未易定之。
  未有正书以前,八分但名为隶;既有正书以后,隶不得不名八分。名八分者,所以别于今隶也。欧阳《集古录》于汉曰“隶”,于唐曰“八分”。论者不察其言外微旨,则讥其误也亦宜。
  汉《杨震碑》隶体略与后世正书相近,若吴《衡阳太守葛府君碑》则直是正书,故评者疑之。然钟繇正书已在《葛碑》之前,繇之死在魏太和四年,其时吴犹未以长沙西部为衡阳郡也。
  唐太宗御撰《王羲之传》曰:“善隶书,为古今之冠。”或疑羲之未有分隶,其实自唐以前,皆称楷字为隶,如东魏《大觉寺碑》题曰“隶书”是也。郭忠恕云:“八分破而隶书出。”此语可引作《羲之传》注。
正书虽统称今隶,而涂径有别。波磔小而钩角隐,近篆者也;波磔大而钩角显,近分者也。  楷无定名,不独正书当之。汉北海敬王睦善史书,世以为楷,是大篆可谓楷也。卫恒《书势》云:“王次仲始作楷法”,是八分为楷也。又云:“伯英下笔必为楷”,则是草为楷也。
  以篆隶为古,以正书为今,此只是据体而言。其实书之辨全在身分斤两,体其末也。
  世言汉刘德升造行书,而晋《卫恒传》但谓“魏初有钟、胡二家为行书法,俱学之于刘德升”,初不谓行书自德升造也。至三家之书品,庾肩吾已论次之。盖德升中之上,胡昭上之下,钟繇上之上云。
  行书有真行,有草行。真行近真而纵于真,草行近草而敛于草。东坡谓“真如立,行如行,草如走”,行岂可同诸立与走乎?
  行书行世之广,与真书略等,篆、隶、草,皆不如之。然从有此体以来,未有专论其法者。盖行者,真之捷而草之详。知真、草者之于行,如绘事欲作碧绿,只须会合青黄,无庸别设碧绿料也。
  许叔重谓“汉兴有草书”,卫恒《书势》谓“草书不知作者姓名,至齐相杜度号善作篇”云云,是草固不始于度矣。或又以褚先生补《史记》尝云:“谨论次其真、草诏书,编于左方”,遂谓孝武时已有草书。然解人第以裨谌草创、屈原属草稿例之,且彼以真、草对言,岂孝武时已有真书之目耶?
  章草,“章”字乃章奏之“章”,非指章帝,前人论之备矣。世误以为章帝,由见《阁帖》有汉章帝书也。然章草虽非出于章帝,而《阁帖》所谓章帝书者,当由集章草而成。《书断》称张伯英善草书,尤善章草。《阁帖》张芝书末一段,字体方匀,波磔分明,与前数段不同,与所谓章帝书却同。末段乃是章草,而前仅可谓草书。大抵章草用笔结字,取乎有制。孙过庭言“章务检而便”,盖非检不足以敬章也。又如《阁帖》皇象草书,亦章草法。
  章草,有史游之章草,盖其《急就章》解散隶体,简略书之,此犹未离平隶也;有杜度之章草,盖章帝爱其草书,令上表亦作草书,是用则章,实则草也。至张伯英善草书,尤善章草,故张怀瓘谓伯英“章则劲骨天纵,草则变化无方”,以示别焉。
  黄长睿言分波磔者为章草,非此者但谓之草。昔人亦有谓各字不连绵曰章草、相连绵曰今草者。按草与章草,体宜纯一,世俗书或二者相间,乃所谓“以为龙又无角,谓之蛇又有足”者也。
  汉篆《祀三公山碑》“屡”字,下半带行草之势;隶书《杨孟文颂》“命”字,《李孟初碑》“年”字,垂笔俱长两字许,亦与草类。然草已起于建初时,不当强以庄周注郭象也。
  萧子良云:“稿书者,董仲舒欲言灾异,稿草未上,即为稿书。”按此所谓“稿”,其字体不可得而知矣。可知者如韦续言“稿者行草之文”,近是。
  周兴嗣《千字文》:“杜稿钟隶。”稿之名似乎惟草当之。然黄山谷于颜鲁公《祭伯父濠州刺史文稿》,谓其真、行、草法皆备,可见稿不拘于一格矣。
  书家无篆圣、隶圣,而有草圣。盖草之道千变万化,执持寻逐,失之愈远,非神明自得者,孰能止于至善耶?
  他书法多于意,草书意多于法。故不善言草者,意法相害;善言草者,意法相成。草之意法,于篆、隶、正书之意法,有对待,有旁通。若行,固草之属也。
  移易位置,增减笔画,以草较真有之,以草较草亦有之。学草者移易易知,而增减每不尽解。盖变其短长肥瘦,皆是增减,非止多一笔少一笔之谓也。

草书结体贵偏而得中,偏如上有偏高偏低,下有偏长偏短,两旁有偏争偏让皆是。  庸俗行草结字之体尤易犯者,上与左小而瘦,下与右大而肥。其横竖波磔、用笔之轻重亦然。古人草书空白少而神远,空白多而神密;俗书反是。
  怀素自述草书所得,谓观夏云多奇峰,尝师之,然则学草者径师奇峰可乎?曰:不可。盖奇峰有定质,不若夏云之奇峰无定质也。
  昔人言为书之体须入其形,以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状之,取不齐也。然不齐之中,流通照应,必有大齐者存。故辨草者,尤以书脉为要焉。
  草书尤重笔力。盖草势尚险,凡物险者易颠,非具有大力,奚以固之!
  草书之笔画,要无一可以移入他书;而他书之笔意,草书却要无所不悟。
  地师相地,先辨龙之动不动,直者不动而曲者动,盖犹草书之用笔也。然明师之所谓曲直,与俗师之所谓曲直异矣。
  草书尤重筋节,若笔无转换,一直溜下,则筋节亡矣。虽气脉雅尚绵亘,然总须使前笔有结,后笔有起,明续暗断,斯非浪作。
  草书渴笔,本于飞白。用渴笔分明认真,其故不自渴笔始。必自每作一字,笔笔皆能中锋双钩得之。正书居静以治动,草书居动以治静。草书比之正书,要使画省而意存,可于争让向背间悟得。
  欲作草书,必先释智遗形,以至于超鸿濛,混希夷,然后下笔。古人言“匆匆不及草书”,有以也。
  书凡两种:篆、分、正为一种,皆详而静者也;行、草为一种,皆简而动者也。
《石鼓文》,韦应物以为文王鼓,韩退之以为宣王鼓,总不离乎周鼓也。而《通志·金石略序》云:“三代而上,惟勒鼎彝,秦人始大其制而用石鼓,始皇欲详其文而用丰碑。”故《金石略》列秦篆之目,以《石鼓》居首。夫谓秦用鼓,事或有之,然未见即为“吾车既工”之鼓,不然,何以是鼓之辞醇字古,与丰碑显异耶?  《祀巫咸大湫文》,俗呼《诅楚文》,字体在大、小篆间。论小篆者,谓始于秦而不始于李斯,引此文为证,盖以为秦惠文王时书也。然《通志·金石略》作李斯篆,其必有所考与?
  《阁帖》以正书为程邈隶书,盖因张怀瓘有“程邈造字皆真正”之言。然如汉隶《开通褒斜道石刻》,其字何尝不“真正”哉!亦何尝不与后世之正书异也!
  汉人书隶多篆少,而篆体方扁,每骎骎欲入于隶。惟《少室》《开母》两石阙铭雅洁有制,差觉上蔡法程于兹未远。
  《集古录》跋尾云:“余家集古所录三代以来钟鼎彝器铭刻备有,至后汉以来始有碑文,欲求前汉时碑碣,卒不可得,是则冢墓碑自后汉以来始有也。”案前汉墓碑固无,即他石刻亦少,此鲁孝王之片石所以倍增光价与!
  汉碑萧散如《韩敕》《孔宙》,严密如《衡方》《张迁》,皆隶之盛也。若《华山庙碑》,旁礴郁积,浏漓顿挫,意味尤不可穷极。
  《华山》《郭泰》《夏承》《郙阁》《鲁峻》《石经》《范式》诸碑,皆世所谓蔡邕书也。《乙瑛》《韩敕》《上尊号》《受禅》诸碑,皆世所谓钟繇书也。邕之死,繇之始仕,皆在献帝初。谈汉碑者,遇前辄归蔡,遇后辄归钟,附会犹为近似。至《乙瑛》《韩敕》二碑,时在钟前,《范式碑》时在蔡后,则尤难解,然前人固有解之者矣。
  “蔡邕洞达,钟繇茂密”。余谓两家之书同道,洞达正不容针,茂密正能走马。此当于神者辨之。
  称钟繇、梁鹄书者,必推《乙瑛》《孔羡》二碑。盖一则神超,一则骨炼也。《乙瑛碑》时在钟前,自非追立,难言出于钟手,至《孔羡》则更无疑其非梁书者。《上尊号碑》及《受禅碑》,书人为钟为梁,所传无定。其书愈工而垢弥甚,非书之累人,乃人之累书耳。
  正、行二体始见于钟书,其书之大巧若拙,后人莫及,盖由于分书先不及也。过庭《书谱》谓“元常不草”,殆亦如伯昏无人所云“不射之射”乎?
  崔子玉《草书势》云:“放逸生奇”,又云:“一画不可移。”“奇”与“不可移”合而一之,故难也。今欲求子玉草书,自《阁帖》所摹之外,不少概见。然两言津逮,足当妙迹已多矣。
  张伯英草书隔行不断,谓之“一笔书”。盖隔行不断,在书体均齐者犹易,惟大小疏密,短长肥瘦,倏忽万变,而能潜气内转,乃称神境耳。
  评钟书者,谓如盛德君子,容貌若愚,此易知也;评张书者,谓如班输构堂,不可增减,此难知也。然果能于钟究拙中之趣,亦渐可于张得放中之矩矣。
  晋隶为宋、齐所难继,而《孙夫人碑》及《吕望表》尤为晋隶之最。论者以其峻整、超逸,分比梁、钟,非过也。
  索幼安分隶,前人以韦诞、钟繇、卫瓘比之,而尤以草书为极诣。其自作《草书状》云:“或若俶傥而不群,或若自检其常度。”惟俶傥而弥自检,是其所以真能俶傥与?
  索靖书如飘风忽举,鸷鸟乍飞,其为沈著痛快极矣。论者推之为北宗,以殴阳信本书为其支派,说亦近是。然三日观碑之事,不足引也。
右军《乐毅论》《画像赞》《黄庭经》《太师箴》《兰亭序》《告誓文》,孙过庭《书谱》论之,推极情意神思之微。在右军为因物,在过庭亦为知本也已。
  右军自言见李斯、曹喜、梁鹄等字,见蔡邕《石经》于从弟洽处,复见张昶《华岳碑》,是其书之取资博矣。或第以为王导携《宣示表》过江,辄谓东晋书法不出此表,以隐寓微辞于逸少。盖以见王书不出钟繇之外,而《宣示》之在钟书,又不及十一也。然使平情而论,当不出此。
  右军书“不言而四时之气亦备”,所谓“中和诚可经”也。以毗刚毗柔之意学之,总无是处。右军书以二语评之,曰:力屈万夫,韵高千古。
  羲之之器量,见于郗公求婿时,东床坦腹,独若不闻,宜其书之静而多妙也。经纶见于规谢公以“虚谈废务,浮文妨要”,宜其书之实而求是也。
  唐太宗著《王羲之传论》,谓萧子云无丈夫气,以明逸少之尽善尽美。顾后来名为似逸少者,其无丈夫之气甚于子云,遂致昌黎有“羲之俗书趁姿媚”之句,然逸少不任咎也。
  黄山谷云:“大令草书殊迫伯英。”所以中间论书者,以右军草入能品,而大令草入神品。余谓大令擅奇固尤在草,然论大令书,不必与右军相较也。
  大令《洛神十三行》,黄山谷谓“宋宣献公、周膳部少加笔力,亦可及此”。此似言之太易,然正以明大令之书,不惟以妍妙胜也。其《保母砖志》,近代虽只有摹本,却尚存劲质之意。学晋书者,固尤当以劲质先之。
  清恐人不知,不如恐人知。子敬书高致逸气,视诸右军,其如胡威之于父质乎?
  《集古录》谓“南朝士人气尚卑弱,字书工者率以纤劲清媚为佳”。斯言可以矫枉,而非所以持平。南书固自有高古严重者,如陶贞白之流便是,而右军雄强无论矣。
  《瘗鹤铭》剥蚀已甚,然存字虽少,其举止历落,气体宏逸,令人味之不尽。书人本难确定主名,其以为出于贞白者,特较言逸少、顾况为近耳。
  《瘗鹤铭》用笔隐通篆意,与后魏郑道昭书若合一契,此可与究心南北书者共参之。蔡忠惠乃云:“元魏间尽习隶法,自隋平陈,多以楷隶相参,《瘗鹤文》有楷隶笔,当是隋代书。”其论北书未尝推本于篆,故论《鹤铭》亦未尽肖也。
  索征西书,世所奉为北宗者。然萧子云临征西书,世便判作索书,南书顾可轻量也哉?
  欧阳《集古录》跋王献之《法帖》云:“所谓法帖者,率皆吊哀,候病,叙暌离,通讯问,施于家人朋友之间,不过数行而已。盖其初非用意,而逸笔余兴,淋漓挥洒,或妍或丑,百态横生,使人骤见惊绝,守而视之,其意态愈无穷尽。至于高文大册,何尝用此!”案高文大册,非碑而何?公之言虽详于论帖,而重碑之意亦见矣。
  晋氏初禁立碑,语见任彦昇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宋义熙初,裴世期表言:“碑铭之作,以明示后昆,自非殊功异德,无以允应兹典。俗敝伪兴,华烦已久,不加禁裁,其敝无已。”则知当日视立碑为异数矣。此禁至齐未弛,故范表之所请,卒寝不行。北朝未有此禁,是以碑多。窦暨《述书赋》列晋、宋、齐、梁、陈至一百四十五人。向使南朝无禁,安知碑迹之盛不驾北而上之耶?
  西晋索靖、卫瓘善书齐名。靖本传言“瓘笔胜靖,然有楷法远不及靖”,此正见论两家者不可觭为轻重也。瓘之书学上承父觊,下开子恒,而靖未详受授。要之,两家皆并笼南北者也。渡江以来,王、谢、郗、庾四氏,书家最多,而王家羲、献,世罕伦比,遂为南朝书法之祖。其后擅名,宋代莫如羊欣,实亲受于子敬;齐莫如王僧虔,梁莫如萧子云,渊源俱出二王;陈僧智永,尤得右军之髓。惟善学王者,率皆本领是当。苟非骨力坚强,而徒摹拟形似,此北派之所由诮南宗与?
  论北朝书者,上推本于汉、魏,若《经石峪大字》《云蜂山五言》《郑文公碑》《刁惠公志》,则以为出于《乙瑛》;若《张猛龙》《贾使君》《魏灵藏》《杨大眼》诸碑,则以为出于《孔羡》。余谓若由前而推诸后,唐褚、欧两家书派,亦可准是辨之。
欧阳公跋东魏《鲁孔子庙碑》云:“后魏、北齐时书多如此,笔画不甚佳,然亦不俗,而往往相类。疑其一时所尚,当自有法。”跋北齐《常山义七级碑》云:“字画佳,往往有古法。”余谓北碑固长短互见,不容相掩,然所长已不可胜学矣。
  北朝书家莫盛于崔、卢两氏。《魏书·崔元伯传》详元伯之善书云:“元伯祖悦,与范阳卢谌并以博艺著名。谌法钟繇,悦法卫瓘,而俱习索靖之草,皆尽其妙。谌传子偃,偃传子邈;悦传子氵朁,氵朁传元伯;世不替业。故魏初重崔、卢之书。”观此,则崔、卢家风岂下于南朝羲、献哉!惟自隋以后,唐太宗表章右军,明皇笃志大令《桓山颂》,其批答至有“桓山之颂,复在于兹”之语。及宋太宗复尚二王,其命翰林侍书王著摹《阁帖》,虽博取诸家,归趣实以二王为主。以故艺林久而成习,与之言羲、献,则怡然;与之言悦、谌,则惘然。况悦、谌以下者乎!
  篆尚婉而通,南帖似之;隶欲精而密,北碑似之。北书以骨胜,南书以韵胜。然北自有北之韵,南自有南之骨也。
  南书温雅,北书雄健。南如袁宏之牛渚讽咏,北如斛律金之《剌勒歌》。然此只可拟一得之士,若母群物而腹众才者,风气固不足以限之。
  蔡君谟识隋丁道护《启法寺碑》云:“此书兼后魏遗法。隋、唐之交,善书者众,皆出一法,道护所得最多。”欧阳公于是碑跋云:“隋之晚年,书家尤盛。吾家率更与虞世南,皆当时人也,后显于唐,遂为绝笔。余所集录开皇、仁寿、大业时碑颇多,其笔画率皆精劲。”由是言可知欧、虞与道护若合一契,而魏之遗法所被广矣。推之隋《龙藏寺碑》,欧阳公以为字画遒劲,有欧、虞之体。后人或谓出东魏《李仲璇》《敬显俊》二碑,盖犹此意,惜书人不可考耳。
  永禅师书,东坡评以“骨气深稳,体兼众妙,精能之至,反造疏淡”。则其实境超诣为何如哉!今摹本《千文》,世尚多有,然律以东坡之论,相去不知几由旬矣。
  李阳冰学《峄山碑》,得《延陵季子墓题字》而变化。其自论书也,谓于天地山川、日月星辰、云霞草木、文物衣冠皆有所得。虽未尝显以篆诀示人,然已示人毕矣。
  李阳冰篆活泼飞动,全由力能举其身。一切书皆以身轻为尚,然除却长力,别无轻身法也。
  唐碑少大篆,赖《碧落碑》以补其阙。然凡书之所以传者,必以笔法之奇,不以托体之古也。李肇《国史补》言李阳冰见此碑,寝卧其下,数日不能去。论者以为阳冰篆笔过于此碑,不应倾服至此,则亦不然。盖人无阳冰之学,焉知其所以倾服也?即其书不及阳冰,然右军书师王廙,及其成也,过廙远甚。青出于蓝,事固多有。谓阳冰必蔑视此碑,夫岂所以为阳冰哉!至书者或为陈惟玉,或为李撰,前人已不能定矣。
  元吾邱衍谓李阳冰即杜甫甥李潮,论者每不然之。观《唐书·宰相世系表》,赵郡李氏雍门子,长湜,次澥字坚冰,次阳冰。潮之为名,与湜、澥正复相类,阳冰与坚冰似皆为字,或始名潮字阳冰,后以字为名,而别字少温,未可知也。且杜诗云“况潮小篆逼秦相”,而欧阳《集古录》未有潮篆,郑渔仲《金石略》于唐篆家,阳冰外但列唐元度、李庚、王遹诸人,亦不及潮,何也?
  李阳冰篆书,自以为“斯翁之后,直至小生”。然欧阳《集古录》论唐篆,于阳冰之前称王遹,于其后称李灵省,则当代且非无人,而况于古乎?
唐八分,杜诗称韩择木、蔡有邻、李潮三家,欧阳六一合之史维则,称四家。四家书之传世者,史多于韩,韩多于蔡,李惟《慧义寺弥勒像碑》《彭元曜墓志》,载于赵氏《金石录》,何寥寥也!吾邱衍疑潮与阳冰为一人,则篆既盛传,分虽少,可无憾矣。
  欧阳文忠于唐八分,尤推韩、史、李、蔡四家。夫四家固卓为书杰,而四家外若张璪、瞿令问、顾戒奢、张庭珪、胡证、梁升卿、韩秀荣、秀弼、秀实、刘升、陆坚、李著、周良弼、史镐、卢晓,各以能鸣,亦未可谓“余子碌碌”也。近代或专言汉分,比唐于“自郐以下”,其亦过矣。
  唐隶规模出于魏碑者十之八九,其骨力亦颇近之。大抵严整警策是其所长。
  论唐隶者,谓唐初欧阳询、薛纯陁,殷仲容诸家,汉、魏遗意尚在,至开元间,则变而即远。此以气格言也。然力量在人,不因时异,更当观之。
  言隶者,多以汉为古雅幽深,以唐为平满浅近。然蔡有邻《尉迟迥碑》,《广川书跋》谓当与鸿都《石经》相继,何尝于汉、唐过分畛域哉!至有邻《兴唐寺石经藏赞》,欧阳公谓与三代器铭何异,论虽似过,亦所谓“以我不平破汝不平”也。
  后魏孝文《吊比干墓文》,体杂篆、隶,相传为崔浩书。东魏李仲璇《修孔子庙碑》,隋《曹子建碑》,皆衍其流者也。唐《景龙观钟铭》盖亦效之,然颇能节之以礼。
  唐僧怀仁集《圣教序》古雅有渊致,黄长睿谓“碑中字与右军遗帖所有者,纤微克肖”。今遗帖之是非难辨,转以此证遗帖可矣。或言怀仁能集此序,何以他书无足表见。然更何待他书之表见哉!
  学《圣教》者致成为院体,起自唐吴通微,至宋高崇望、白崇矩益贻口实。故苏、黄论书,但盛称颜尚书、杨少师,以见与《圣教》别异也。其实颜、杨于《圣教》,如禅之翻案,于佛之心印,取其明离暗合,院体乃由死于句下,不能下转语耳。小禅自缚,岂佛之过哉!
  唐人善集右军书者,怀仁《圣教序》外,推僧大雅之《吴文碑》。《圣教》行世,固为尤盛,然此碑书足备一宗。盖《圣教》之字虽间有峭势,而此则尤以峭尚,想就右军书之峭者集之耳。唐太宗御制《王羲之传》曰:“势如斜而反正。”观此乃益有味其言。
  虞永兴书出于智永,故不外耀锋芒而内涵筋骨。徐季海谓欧、虞为鹰隼。欧之为鹰隼易知,虞之为鹰隼难知也。
  学永兴书,第一要识其筋骨胜肉。综昔人所以称《庙堂碑》者,是何精神!而展转翻刻,往往入于肤烂,在今日则转不如学《昭仁寺碑》矣。
  论唐人书者,别欧、褚为北派,虞为南派。盖谓北派本隶,欲以此尊欧、褚也。然虞正自有篆之玉箸意,特主张北书者不肯道耳。
  王绍宗书似虞伯施,观《王徵君青石铭》可见。绍宗与人书,尝言“鄙夫书无工者”,又言“吴中陆大夫尝以余比虞君,以不临写故也”。数语乃书家真实义谛,不知者则以为好作胜解矣。
率更《化度寺碑》笔短意长,雄健弥复深雅,评者但谓是直木曲铁法,如介胄有不可犯之色,未尽也。或移以评兰台《道因》,则近耳。
  大小欧阳书并出分隶,观兰台《道因碑》有批法,则显然隶笔矣。或疑兰台学隶,何不尽化其迹?然初唐犹参隋法,不当以此律之。
  东坡评褚河南书“清远萧散”。张长史告颜鲁公述河南之言,谓“藏锋画乃沈著”。两说皆足为学褚者之资,然有看绣度针之别。
  褚河南书为唐之广大教化主,颜平原得其筋,徐季海之流得其肉。而季海不自谓学褚未尽,转以翚翟为讥,何悖也!
  褚书《伊阙佛龛碑》兼有欧、虞之胜,至慈恩《圣教》,或以王行满《圣教》拟之。然王书虽缜密流动,终逊其逸气也。
  唐欧、虞两家书各占一体。然上而溯之,自东魏《李仲璇》《敬显俊》二碑,已可观其会通,不独欧阳六一以“有欧、虞体”评隋《龙藏寺》也。
  欧、虞并称,其书方圆刚柔交相为用。善学虞者和而不流,善学欧者威而不猛。
  欧、褚两家并出分隶,于遒逸二字各得所近。若借古书评评之,欧其如龙威虎震,褚其如鹤游鸿戏乎?
  虞永兴掠磔亦近勒努,褚河南勒努亦近掠磔,其关捩隐由篆隶分之。
  陆柬之之书浑劲,薛稷之书清深。陆出于虞,薛出于褚,世或称欧、虞、褚、薛,或称欧、虞、褚、陆。得非以宗尚之异,而漫为轩轾耶?
  唐初欧、虞、褚外,王知敬、赵模两家书皆精熟遒逸,在当时极为有名。知敬书《李靖碑》,模书《高士廉碑》,既已足征意法,而同时有书佳而不著书人之碑,潜鉴者每谓出此两家之手。书至于此,犹不得侪欧、虞之列,此登岳者所以必凌绝顶哉!
  孙过庭草书,在唐为善宗晋法。其所书《书谱》,用笔破而愈完,纷而愈治,飘逸愈沈著,婀娜愈刚健。
  孙过庭《书谱》谓“古质而今妍”,而自家书却是妍之分数居多,试以旭、素之质比之自见。
  李北海书气体高异,所难尤在一点一画皆如抛砖落地,使人不敢以虚憍之意拟之。
  李北海书以拗峭胜,而落落不涉作为。昧其解者有意低昂,走入佻巧一路,此北海所谓“似我者俗,学我者死”也。
  李北海、徐季海书多得异势,然所恃全在笔力。东坡论书谓“守驳莫如跛”,余亦谓用跛莫如骏焉。
  过庭《书谱》称右军书“不激不厉”,杜少陵称张长史草书“豪荡感激”,实则如止水、流水,非有二水也。
张长史真书《郎官石记》,东坡谓“作字简远,如晋、宋间人”,论者以为知言。然学张草者,往往未究其法,先挟狂怪之意。岂知草固出于其真,而长史之真何如哉?山谷言“京、洛间人,传摹狂怪字,不入右军父子绳墨者,皆非长史笔”。审此而长史之真出矣。
  学草书者探本于分隶二篆,自以为不可尚矣。张长史得之古钟鼎铭科斗篆,却不以奇见之。此其视彼也,不犹海若之于河伯耶?
  韩昌黎谓张旭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此语似奇而常。夫鬼神之道,亦不外屈信阖辟而已。
  长史、怀素皆祖伯英今草。长史《千文》残本,雄古深邃,邈焉寡俦。怀素大小字《千文》,或谓非真,顾精神虽逊长史,其机势自然,当亦从原本脱胎而出;至《圣母帖》,又见与二王之门庭不异也。
  张长史书悲喜双用,怀素书悲喜双道。
  旭、素书可谓谨严之极。或以为颠狂而学之,与宋向氏学盗何异?旭、素必谓之曰:若失颠狂之道至此乎?
  颜鲁公书,自魏、晋及唐初诸家皆归隐括。东坡诗有“颜公变法出新意”之句,其实变法得古意也。
  颜鲁公正书,或谓出于北碑《高植墓志》及穆子容所书《太公吕望表》,又谓其行书与《张猛龙碑》后行书数行相似,此皆近之。然鲁公之学古,何尝不多连博贯哉?
  欧、虞、褚三家之长,颜公以一手擅之。使欧见《郭家庙碑》,虞、褚见《宋广平碑》,必且抚心高蹈,如师襄之发叹于师文矣。
  鲁公书《宋广平碑》,纡余蕴藉,令人昧之无极,然亦实无他奇,只是从《梅花赋》传神写照耳。至前人谓其从《瘗鹤铭》出,亦为知言。
  《坐位帖》,学者苟得其意,则自运而辄与之合,故评家谓之方便法门。然必胸中具旁礴之气,腕间赡真实之力,乃可语庶乎之诣。不然,虽字摹画拟,终不免如庄生所谓似人者矣。
  颜鲁公书,书之汲黯也。阿世如公孙弘,舞智如张汤,无一可与并立。
  或问:颜鲁公书何似?曰:似司马迁。怀素书何似?曰:似庄子。曰:不以一沈著、一飘逸乎?曰:必若此言,是谓马不飘逸,庄不沈著也。
  苏灵芝书,世或与李泰和、颜清臣、徐季海并称。然灵芝书但妥帖舒畅,其于李之倜傥、颜之雄毅、徐之韵度皆远不能逮,而所书之碑甚多。欧阳六一谓唐有写经手。如灵芝者,亦可谓唐之写碑手矣?
  柳诚悬书,《李晟碑》出欧之《化度寺》,《玄秘塔》出颜之《郭家庙》,至如《沂州普照寺碑》,虽系后人集柳书成之,然“刚健含婀娜”,乃与褚公神似焉。
  裴公美书,大段宗欧,米襄阳评之以“真率可爱”。“真率”二字最为难得,陶诗所以过人者在此。
  秦碑力劲,汉碑气厚,一代之书无有不肖乎一代之人与文者。《金石略序》云:“观晋人字画,可见晋人之风猷;观唐人书踪,可见唐人之典则。”谅哉!

五代书,苏、黄独推杨景度。今但观其书之尤杰然者,如《大仙帖》,非独势奇力强,其骨里谨严,真令人无可寻闲。此不必沾沾于摹颜拟柳,而颜柳之实已备矣。
  杨景度书,机括本出于颜,而加以不衫不履,遂自成家。然学杨者,尤贵笔力足与抗行,不衫不履,其外焉者也。
  欧阳公谓,徐铉与其弟锴“皆能八分小篆,而笔法颇少力”。黄山谷谓鼎臣篆“气质高古,与阳冰并驱争先”。余谓二公皆据偶见之徐书而言,非其书之本无定品也。必两言皆是,则惟取其高古可耳。
  徐鼎臣之篆正而纯,郭恕先、僧梦英之篆奇而杂。英固方外,郭亦畸人,论者不必强以徐相絜度也。英论书,独推郭而不及徐。郭行素狂,当更少所许可。要之,徐之字学冠绝当时,不止逾于英、郭。或不苛字学而但论书才,则英、郭固非徐下耳。
  欧阳公谓“唐世人人工书,今士大夫忽书为不足学,往往仅能执笔”。此盖叹宋正书之衰也。而分书之衰更甚焉。其善者,郭忠恕以篆古之笔益为分隶,独成高致。至如嗣端、云胜两沙门,并以隶鸣。嗣端尚不失唐人遗矩,云胜仅堪取给而已。金党怀英既精篆籀,亦工隶法,此人惜不与稼轩俱南耳。
  北宋名家之书,学唐各有所尤近。苏近颜,黄近柳,米近褚,惟蔡君谟之所近颇非易见,山谷盖谓其真行简札,能入永兴之室云。
  蔡君谟书,评者以为宋之鲁公。此独其大楷则然耳,然亦不甚似也。山谷谓君谟《渴墨帖》仿佛似晋、宋间人书,颇觇微趣。
  东坡诗如华严法界,文如万斛泉源,惟书亦颇得此意,即行书《醉翁亭记》便可见之。其正书字间栉比,近颜书《东方画赞》者为多,然未尝不自出新意也。
  《端州石室记》,或以为张庭珪书,或以为李北海书。东坡正书,有其傲岸旁礴之气。
  黄山谷论书,最重一“韵”字。盖俗气未尽者,皆不足以言韵也。观其书嵇叔夜诗与侄枿,称其诗无一点尘俗气,因言“士生于世可以百为,惟不可俗,俗便不可医。”是则其去俗务尽也,岂惟书哉!即以书论,识者亦觉《鹤铭》之高韵,此堪追嗣矣。
  米元章书,大段出于河南,而复善摹各体。当其刻意宗古,一时有“集字”之讥。迨既自成家,则惟变所适,不得以辙迹求之矣。
  米元章书脱落凡近,虽时有谐气,而谐不伤雅,故高流鲜或訾之。
  宋薛绍彭道祖书得二王法,而其传也,不如唐人高止臣、张少悌之流。盖以其时苏、黄方尚变法,故循循晋法者见绌也。然如所书楼观诗,雅逸足名后世矣。
  或言游定夫先生多草书,于其人似乎未称。曰:草书之律至严,为之者不惟胆大,而在心小。只此是学,岂独正书然哉!书重用笔,用之存乎其人。故善书者用笔,不善书者为笔所用。
  蔡中郎《九势》云:“令笔心常在点画中行。”后如徐铉小篆,画之中心有一缕浓墨正当其中,至于屈折处,亦当中,无有偏侧处,盖得中郎之遗法者也。
每作一画,必有中心,有外界。中心出于主锋,外界出于副毫。锋要始中终俱实,毫要上下左右皆齐。
  起笔欲斗峻,住笔欲峭拔,行笔欲充实,转笔则兼乎住、起、行者也。
  逆入,涩行,紧收,是行笔要法。如作一横画,往往末大于本,中减于两头,其病坐不知此耳。竖、撇、捺亦然。
  笔心,帅也;副毫,卒徒也。卒徒更番相代,帅则无代。论书者每曰“换笔心”,实乃换向,非换质也。
  张长史书,微有点画处,意态自足。当知微有点画处,皆是笔心实实到了;不然,虽大有点画,笔心却反不到,何足之可云!
  中锋、侧锋、藏锋、露锋、实锋、虚锋、全锋、半锋,似乎锋有八矣。其实中、藏、实、全,只是一锋;侧、露、虚、半,亦只是一锋也。中锋画圆,侧锋画扁。舍锋论画,足外固有迹耶?
  书用中锋,如师直为壮,不然,如师曲为老。兵家不欲自老其师,书家奈何异之。
  要笔锋无处不到,须是用逆字诀。勒则锋右管左,努则锋下管上,皆是也。然亦只暗中机括如此,著相便非。
  书以侧、勒、努、、策、掠、啄、磔为八法。凡书下笔多起于一点,即所谓侧也。故侧之一法,足统余法。欲辨锋之实与不实,观其侧则思过半矣。
  画有阴阳。如横则上面为阳,下面为阴;竖则左面为阳,右面为阴。惟毫齐者能阴阳兼到,否则独阳而已。
  书能笔笔还其本分,不稍闪避取巧,便是极诣。“永”字八法,只是要人横成横、竖成竖耳。
  蔡中郎云:“笔软则奇怪生焉。”余按此一“软”字有独而无对,盖能柔能刚之谓软,非有柔无刚之谓软也。
  凡书要笔笔按,笔笔提。辨按尤当于起笔处,辨提尤当于止笔处。
  书家于“提”、“按”两字,有相合而无相离。故用笔重处正须飞提,用笔轻处正须实按,始能免堕、飘二病。
  书有振、摄二法:索靖之笔短意长,善摄也;陆柬之之节节加劲,善振也。
  行笔不论迟速,期于备法。善书者虽速而法备,不善书者虽迟而法遗。然或遂贵速而贱迟,则又误矣。
  古人论用笔,不外“疾”、“涩”二字。涩,非迟也;疾,非速也。以迟速为疾涩,而能疾涩者无之。
  用笔者皆习闻涩笔之说,然每不知如何得涩。惟笔方欲行,如有物以拒之,竭力而与之争,斯不期涩而自涩矣。涩法与战掣同一机窍,第战掣有形,强效转至成病,不若涩之隐以神运耳。
  笔有用完,有用破。屈玉垂金,古槎怪石,于此别矣。
书以笔为质,以墨为文。凡物之文见乎外者,无不以质有其内也。
  孙子云:“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此意通之于结字,必先隐为部署,使立于不败而后下笔也。字势有因古,有自构。因古难新,自构难稳,总由先机未得焉耳。
  欲明书势,须识九宫。九宫尤莫重于中宫,中宫者,字之主笔是也。主笔或在字心,亦或在四维四正,书著眼在此,是谓识得活中宫。如阴阳家旋转九宫图位,起一白,终九紫,以五黄为中宫,五黄何尝必在戊己哉!
  画山者,必有主峰为诸峰所拱向;作字者,必有主笔为余笔所拱向。主笔有差,则余笔皆败,故善书者必争此一笔。
  字之为义,取孳乳浸多。言孳乳,则分形而同气可知也。故凡书之仰承俯注,左顾右盼,皆欲无失其同焉而已。
  结字疏密,须彼此互相乘除,故疏不嫌疏,密不嫌密也。然乘除不惟于疏密用之。
  字形有内抱,有外抱。如上下二横,左右两竖,其有若弓之背向外弦向内者,内抱也;背向内弦向外者,外抱也。篆不全用内抱,而内抱为多;隶则无非外抱。辨正、行、草书者,以此定其消息,便知于篆隶孰为出身矣。
  字体有整齐,有参差。整齐取正应也,参差取反应也。
  书要曲而有直体,直而有曲致。若弛而不严,剽而不留,则其所谓曲直者误矣。
  书一于方者,以圆为模棱;一于圆者,以方为径露。盍思地矩天规,不容偏有取舍。
  书宜平正,不宜欹侧。古人或偏以欹侧胜者,暗中必有拨转机关者也。《画诀》有“树木正,山石倒;山石正,树木倒”,岂可执一石一木论之?
  论书者谓晋人尚意,唐人尚法,此以觚棱间架之有无别之耳。实则晋无觚棱间架,而有无觚棱之觚棱,无间架之间架,是亦未尝非法也;唐有觚棱间架,而诸名家各自成体,不相因袭,是亦未尝非意也。
  书之章法有大小。小如一字及数字,大如一行及数行、一幅及数幅,皆须有相避相形、相呼相应之妙。凡书,笔画要坚而浑,体势要奇而稳,章法要变而贯。
  书之要,统于“骨气”二字。骨气而曰洞达者,中透为洞,边透为达。洞达则字之疏密肥瘦皆善,否则皆病。
  字有果敢之力,骨也;有含忍之力,筋也。用骨得骨,故取指实;用筋得筋,故取腕悬。
  卫瓘善草书,时人谓瓘得伯英之筋,犹未言骨,卫夫人《笔阵图》乃始以“多骨丰筋”并言之。至范文正《祭石曼卿文》有“颜筋柳骨”之语,而筋骨之辨愈明矣。
  书少骨则致诮墨猪。然骨之所尚,又在不枯不露。不然,如髑髅固非少骨者也。
  骨力形势,书家所宜并讲。必欲识所尤重,则唐太宗已言之,曰:“求其骨力,而形势自生。”书要兼备阴阳二气。大凡沈著屈郁,阴也;奇拔豪达,阳也。
  高韵深情,坚质浩气,缺一不可以为书。
凡论书气,以士气为上。若妇气、兵气、村气、市气、匠气、腐气、伧气、俳气、江湖气、门客气、酒肉气、蔬笋气,皆士之弃也。书要力实而气空。然求空必于其实,未有不透纸而能离纸者也。
  书要心思微,魄力大。微者条理于字中,大者旁礴乎字外。
  笔画少处,力量要足以当多;瘦处,力量要足以当肥。信得“多少”、“肥瘦”形异而实同,则书进矣。
  司空表圣之《二十四诗品》,其有益于书也,过于庾子慎之《书品》。盖庾《品》只为古人标次第,司空《品》足为一己陶胸次也。此惟深于书而不狃于书者知之。
  书与画异形而同品。画之意象变化,不可胜穷,约之,不出神、能、逸、妙四品而已。
  论书者曰“苍”,曰“雄”,曰“秀”,余谓更当益一“深”字。凡苍而涉于老秃,雄而失于粗疏,秀而入于轻靡者,不深故也。
  灵和殿前之柳,令人生爱;孔明庙前之柏,令人起敬。以此论书,取姿致何如尚气格耶?
  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继由工求不工。不工者,工之极也。《庄子·山木篇》曰:“既雕既琢,复归于朴。”善夫!
  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一“丑”字中,邱壑未易尽言。俗书非务为妍美,则故托丑拙。美丑不同,其为为人之见一也。
  书家同一尚熟,而熟有精粗深浅之别,惟能用生为熟,熟乃可贵。自世以轻俗滑易当之,而真熟亡矣。
  书非使人爱之为难,而不求人爱之为难。盖有欲无欲,书之所以别人天也。
  学书者务益不如务损,其实损即是益。如去寒去俗之类,去得尽,非益而何?书要有为,又要无为,脱略、安排俱不是。
  《洛书》为书所托始。《洛书》之用,五行而已;五行之性,五常而已。故书虽学于古人,实取诸性而自足者也。书,阴阳刚柔不可偏陂。大抵以合于《虞书》“九德”为尚。
  扬子以书为心画,故书也者,心学也。心不若人,而欲书之过人,其勤而无所也宜矣。
  写字者,写志也。故张长史授颜鲁公曰:“非志士高人,讵可与言要妙!”
  宋画史解衣槃礴,张旭脱帽露顶,不知者以为肆志,知者服其用志不纷。笔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情者,书之首务也。
  钟繇笔法曰:“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右军《兰亭序》言“因寄所托”,“取诸怀抱”,似亦隐寓书旨。
  张融云:“非恨臣无二王法,恨二王无臣法。”余谓但观此言,便知其善学二王。傥所谓见过于师,仅堪传授者耶?
唐太宗论书曰:“吾之所为,皆先作意,是以果能成。”虞世南作《笔髓》,其一为《辨意》。盖书虽重法,然意乃法之所受命也。
  东坡论吴道子画“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推之于书,但尚法度与豪放,而无新意妙理,末矣。学书通于学仙,炼神最上,炼气次之,炼形又次之。
  书贵入神,而神有我神、他神之别。入他神者,我化为古也;入我神者,古化为我也。
  观人于书,莫如观其行草。东坡论传神,谓“具衣冠坐,敛容自持,则不复见其天”。《庄子·列御寇》篇云:“醉之以酒而观其则”,皆此意也。
  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贤哲之书温醇,俊雄之书沈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书可观识。笔法字体,彼此取舍各殊,识之高下存焉矣。
  揖让骑射,两人各善其一,不如并于一人。故书以才度相兼为上。
  书尚清而厚,清厚要必本于心行。不然,书虽幸免薄浊,亦但为他人写照而已。
  书当造乎自然。蔡中郎但谓书肇于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及乎由人复天也。
  学书者有二观:曰观物,曰观我。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如是则书之前后莫非书也,而书之时可知矣。
卷六经义概

  经义试士,自宋神宗始行之。神宗用王安石及中书门下之言定科举法,使士各专治《易》、《诗》、《书》、《周礼》、《礼记》一经,兼《论语》、《孟子》。初试本经,次兼经大义,而经义遂为定制。其后元有《四书疑》,明有《四书义》,实则宋制已试《论》、《孟》、《礼记》,《礼记》已统《中庸》、《大学》矣。今之《四书》文,学者或并称经义。《四书》出于圣贤,圣贤吐辞为经,以经尊之,名实未尝不称。为经义者,诚思圣贤之义,宜自我而明,不可自我而晦,则为之自不容苟矣。
  杜元凯《左传序》云:“先经以始事”,“后经以终义”,“依经以辩理”,“错经以合异”。余谓经义用此法操之,便得其要。经者,题也;先之、后之、依之、错之者,文也。
  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要可以一言蔽之。扩之则为千万言,约之则为一言,所谓主脑者是也。破题、起讲,扼定主脑;承题、八比,则所以分摅乎此也。主脑皆须广大精微,尤必审乎章旨、节旨、句旨之所当重者而重之,不可硬出意见。主脑既得,则制动以静,治烦以简,一线到底,百变而不离其宗,如兵非将不御,射非鹄不志也。
  昔人论文,谓未作破题,文章由我;既作破题,我由文章。余谓题出于书者,可以斡旋;题出于我者,惟抱定而已。破题者,我所出之题也。
  文莫贵于尊题,尊题自破题、起讲始。承题及分比,只是因其已尊而尊之。尊题者,将题说得极有关系,乃见文非苟作。
  破题是个小全篇。人皆知破题有题面,有题意,以及分合、明暗、反正、倒顺、探本推开、代说断做、照下缴上诸法,不知全篇之神奇变化,此为见端。
  有认题,有肖题。善认题故题外无文,善肖题故文外无题。文之要,曰识曰力。识见于认题之真,力见于肖题之尽。
  认题、肖题,全在善于读题。《春秋》僖二十一年《穀梁传》云:“以,重辞也。”宣七年《传》云:“而,缓辞也。”文家重读、轻读、急读、缓读之法,此已开之。
  肖题者,无所不肖也:肖其神,肖其气,肖其声,肖其貌。有题字处,切以肖之;无题字处,补以肖之。自非肖题,则读题、认题亦归于无用矣。
  题有筋有节。文家辨得一“节”字,则界画分明;辨得一“筋”字,则脉络联贯。
  题有题眼,文有文眼。题眼或在题中实字,或在虚字,或在无字处;文眼即文之注意实字、虚字、无字处是也。
  有题要,有题绪。善扼题要,所以统题绪也;善理题绪,所以拱题要也。
  章旨在本题者,阐本题即所以阐章旨也;章旨在上下文者,必以本题摄之。摄有三位:实字、虚字、无字处。
  有题面与题意同者,有题面与题意异者。实与而文不与,实不与而文与,皆所谓异也。
  题义有而文无,是谓减题;题义无而文有,是谓添题。文贵如题。或减或添,俱失之。 

题有平有串,做法未尝不通。盖在平题为分做者,在串题为截做;在平题为总做者,在串题为滚做也。至宜分宜截,宜总宜滚,善相题者自知之。
  问分做截做与总做滚做,其文之意义何尚?曰:分截取乎结实,总滚取乎空灵。
  题字句少则宜用坼字诀,字句多则宜用并字诀。虽用并字诀,然紧要之字句仍须特说,是亦未尝非坼字也。
  坼题字法,如数字各为一义,一字自为数义,皆是也。坼句、坼节亦如之。
  坼字诀有似于反,如题言不可如此,文先说如此,次说可如此,后说不可如此。其说如此与可如此处,即似反矣,其实乃坼字也。题前有预作,题后有补作,题中亦补作,亦预作。
  题前题后,不必全题之前,全题之后也。如题有三层,一层之后即二层之前,二层之后即三层之前,而一层乃复有前,三层乃复有后也。文有攻棱、补洼二法。攻棱做题字也,补洼做题问也。
  题有题缝,题缝中笔法有四,曰:急脉缓受,缓脉急受,直脉曲受,曲脉直受。
  题缝不独两截题有之,凡由题中此字说到彼字,彼字说到此字,欲到未到之间皆是。
  题兼虚实字者,文则有坐虚呼实、坐实呼虚二法;题兼上下句者,文则有坐上呼下、坐下呼上二法。此犹地师相地,有空满二向、顺逆二局也。
  题字有重有轻。详重略轻,文之常也。然亦有不详而固已重之,不略而固已轻之者,存乎其神之向背也。
  点题字缓急蓄泄之异,皆从题之真际涵泳得之。先点必后做,后点必先做;先点以开下,后点以结上。后经终义,先经始事。点者,乃经也。
  点题字有明有暗。如作破题,明破为破,暗破亦为破也,但须相其宜而行之。
  点题字要自然,又戒率意。或在比中,或在比外,皆须出得有力。
  题中要紧之字,宜先于空中刻镂,反处攻击;若非要紧之字,或可作平常说出。
  “出”、“落”二字有别。自无题字处点题字,可谓之“出”,不可谓之“落”;自题中此字出彼字,就彼字而言谓之“出”,就自此之彼而言谓之“落”。审于“出”、“落”之来路去路,文之脉理斯真矣。
  “出”、“落”以结上开下,须视结至何处,开至何处。有所结多而所开少者,有所结少而所开多者。大凡在前者多开,在后者多结,中间或多结或多开。
昔人论布局,有原、反、正、推四法。原以引题端,反以作题势,正以还题位,推以阐题蕴。
  空中起步,实地立脚,绝处逢生,局法具此三者,文便不可胜用。尤在审节次而施之。
  起、承、转、合四字,起者,起下也,连合亦起在内;合者,合上也,连起亦合在内。中间用承用转,皆兼顾起合也。
  局法有从前半篇推出后半篇者,有从后半篇推出前半篇者。推法固顺逆兼用,而顺推往往不如逆推者,逆推之路较宽且活也。
  文之顺逆,因题而名:顺谓从题首递下去,逆谓从题末绕上来。以一篇位次言之,大抵前路宜用顺,后路宜用逆,盖一戒凌躐,一避板直也。文局有宽有紧。大抵题位宽则局欲紧,题位紧则局欲宽。
  文局有先空后实,有先实后空,亦有叠用实、叠用空者;有先反后正,有先正后反,亦有叠用正、叠用反者。其叠用者,必所发之题字不同。至正反俱有空实,空实俱有正反,固不待言。
  文之有出对比共七法,曰:剖一为两,补一为两,迥一为两,反一为两,截一为两,剥一为两,衬一为两。
  柱分两义,总须使单看一比则偏,合看两比则全。若单看已全,则合看为赘矣。
  立柱须明三对。大抵言对不如意对,正对不如反对,平对不如串对。
  柱意最要精确,如题中实字虚字及无字处,各有当立之柱。若非其柱而立之,则可移入他题,即不然,亦可于本篇中前后互换矣。
  分析题义,用两与用二不同。二,有次序,串义也;两,乃敌耦,平义也。
  文家皆知炼句炼字,然单炼字句则易,对篇章而炼字句则难。字句能与篇章映照,始为文中藏眼,不然,乃修养家所谓瞎炼也。
  多句之中必有一句为主,多字之中必有一字为主。炼字句者,尤须致意于此。
  文家用笔之法,不出纡陡相济。纡而不懈者,有陡以振其纡也;陡而不突者,有纡以养其陡也。
  笔法之大者三:曰起,曰行,曰止。而每法中未尝不兼具三法,如起,便有起之起,有起之行,有起之止也。起笔无论反正虚实,皆须贯摄一切,然后以转接收合回顾之。
  正起反接,反接后复将反意驳倒,则与正接同实,且视正接者题位较展,而题义倍透。故此法尤为作家所尚。
  文有因转接而合者,有因转接而开者,春夏秋冬,秋冬春夏,一也。
  笔法,初非本领之所存,然愈有本领,愈要讲求笔法,笔法所以达其本领也。
  问起讲何尚?曰:要起得起。问:入手领题何尚?曰:要领得起。问:提比何尚?曰:要提得起。
  提比要诀,全在原题。不知原题而横出意议,岂但于本位不称,并中后之文亦无根本关系矣。
  前路要意宽语紧,紧乃所以善用其宽;后路要意实语灵,灵乃所以善用其实。
制艺体裁有二:一本注释,就题诠题也;一本古文,夹叙夹议也。注释,合多开少;古文,小开大合,大开小合俱有之。
  先叙后议,我注经也;先议后叙,经注我也。文法虽千变万化,总不外于叙议二者求之。
  开合分大小,以文言,不以题言也。就一比论之,开大者,如十句开一句合是也;合大者,如一句开十句合是也。若按诸题字,则为题中一字作开者,必仍就此一字合,合处不得添出一题字;为题中两字作开者,必仍兼此两字合,合处不得减去一题字。何大小之可分耶?
  立一义于先,然后有离有合,离者离此,合者合此也。若未尝先有所立之义,不知是离合个甚。
  文有合前之开,有开前之开。如“今又弃寡人而归”两句,以“得侍同朝甚喜”为开;“得侍”句又以“前日愿见而不可得”为开也。
  文于题全反为正,半反为翻。如题言如此则好,文言不如此则不好,是上下两截俱攻题背,要其意中则仍是言如此则好耳,故曰全反为正。若题言如此则好,文言不如此也好,是反上截;或言如此也未必好,是反下截,所谓半反为翻也。
  凡就题之反面抉其弊者,是正文,非反文也。而人往往以反文目之,为其与反文相似耳。欲实知其为正为反,有验之之法,但权将本题接入文下,而以“故”字冠其首,如接得者便知是正文矣。若非正文,何以不待用“然”字作转乎?
  文有非面,如不知者以为为肉是也;有似面,如其知者以为为无礼是也。衬法有捧题,有压题。捧题以低浅,压题以高深。
  衬托不是闲言语,乃相形勘紧要之文,非帮助题旨,即反对题旨,所谓客笔主意也。
  文之扬处为宽,拍处为紧。用宽用紧,取其相间相形。若全宽是无宽,全紧是无紧也。
  文忽然者为断,变化之谓也,如敛笔后忽放笔是;复然者为续,贯注之谓也,如前已敛笔,中放笔,后复敛笔以应前是。
  抑扬之法有四,曰:欲抑先扬,欲扬先抑,欲抑先抑,欲扬先扬。沈郁顿挫,必于是得之。振字诀其用有三,曰:振下,振上,兼振上下。
文有关键便紧。有题字之关键,如做此动彼是也;有文法之关键,如前伏后应是也。
  文要针锋相对:起对收,收对起,起收对中间。但有一字一句不针对,即为无著,即为不纯。
  章法之相间,如反正、浅深、虚实、顺逆皆是;句法之相间,如明暗、长短、单双、婉峭皆是。
  拍题有正拍、反拍、顺拍、倒拍之不同,而全在未拍之先善为之地,所谓翔而后集也。
  文不外理、法、辞、气。理取正而精,法取密而通,辞取雅而切,气取清而厚。
  有题之理法,有文之理法。以文言之,言有物为理,言有序为法。
  文之要三:主意要纯一而贯摄,格局要整齐而变化,字句要刻画而自然。
  文无一定局势,因题为局势;无一定柱法,因题为柱法;无一定句调,因题为句调。不然,则所谓局势、柱法、句调者,粗且外矣。文莫贵于高与紧。不放过为紧,不犯手为高。
  文之善于用事者,实者虚之,虚者实之;文之善于抒理者,显者微之,微者显之。
  文要不散神,不破气,如乐律然,既已认定一宫为主,则不得复以他宫杂之。
  文尚奇而稳,此旨本昌黎《答刘正夫书》。奇则所谓异也,稳则所谓是也。
  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文,经纬天地者也,其道惟阴阳刚柔可以该之。
  《易·系传》言“物相杂故曰文”,《国语》言“物一无文”,可见文之为物,必有对也。然对必有主是对者矣。
  制义推明经意,近于传体。传莫先于《易》之十翼。至《大学》以“所谓”字释经,已隐然欲代圣言,如文之入语气矣。
汉桓谭遍习《五经》,皆训诂大义,不为章句,于此见义对章句而言也。至经义取士,亦有所受之。赵岐《孟子题辞》云:“汉兴,孝文广游学之路,《孟子》置博士。讫今诸经通义得引《孟子》以明事,谓之博文。”唐杨玚奏有司试帖明经,不质大义,因著其失。宋仁宗时,范仲淹、宋祁等奏言有云:“问大义,则执经者不专于记诵矣。”合数说观之,所以用经义之本意具见。
  《宋文鉴》载张才叔《自靖人自献于先王》一篇,隐然以经义为古文之一体,似乎自乱其例。然宋以前,已有韩昌黎省试《颜子不贰过论》,可知当经义未著为令之时,此等原可命为古文也。
  元倪士毅撰《作义要诀》,以明当时经义之体例:第一要识得道理透彻,第二要识得经文本旨分晓,第三要识得古今治乱安危之大体。余谓第一、第三俱要包于第二之中。圣人瞻言百里,识经旨则一切摄入矣。
  经义戒平直,亦戒艰深。《作义要诀》云:“长而转换新意,不害其为长;短而曲折意尽,不害其为短。”戒平直之谓也。又云:“务高则多涉乎僻,欲新则类入乎怪。下字恶乎俗,而造作太过则语涩;立意恶乎同,而搜索太甚则理背。”戒艰深之谓也。
  厚根柢,定趋向,以穷经为主。秦、汉文取其当理者,唐、宋文取其切用者。制义宜多读先正,余慎取之。
  他文犹可杂以百家之学,经义则惟圣道是明,大抵不离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也。然观王临川《答曾子固书》云:“读经而已,则不足以知经。”此又见群书之宜博也。
  欲学者知存心修行,当以讲书为第一事。讲书须使切己体认,及证以目前常见之事,方觉有味。且宜多设问以观其意,然后出数言开导之。惟不专为作文起见,故能有益于文。
  明儒冯少墟先生名所辑举业为《理学文鹄》,理学者,兼致知力行而言之也。我朝论文名言,如陈桂林《寄王罕皆》书云:“虽不应举,亦可当格言一则。”此亦足破千禄之陋见,证求理之实功已。
  文不易为,亦不易识。观其文,能得其人之性情志尚于工拙疏密之外,庶几知言知人之学也与! 

 

 

 

验证码: 换一张

 

上一页 1... -1-1-1-1-1-1-1... -1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