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lab分式拆分:如何利用《新交法》捍卫自己的权益(有车族必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3:38:19
1:一定要重视,不要幻想法律会向自己有利的方向修改,自己要随时准备成为社会进步和法律专家思想偏执的牺牲品。
2:一定要认真切读《新交法》,不要到出了事故再临时抱佛脚。
3:一定要尽可能高的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并附加不计免赔,不要为了省几百元保费而因小失大。
4:一定要对所购车辆定期正规保养,最好在4S店,不要到事故发生时,虽然没有违法,但是自己的爱车却被检查出有问题,也同样会被认定事故责任。
5:老生常谈,不管什么情况,都抱守“宁慢勿快”的原则,没有那么多的急事要办,欲速则不达。能慢是金。大家一起把车速降下来,本来吗?经济专家认为“速度太快”。那就一起来降低效率。
6:如果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你肯定很紧张,车停稳后,一定要拉上手刹,打开双跳灯,下车首先观察伤员,打122报警,如果发现伤员需要抢救,同时告诉122是否需要急救车。并同时给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7:责任(赔偿责任)肯定是自己的,不要试图逃跑,不要破坏现场,尽可能先抢救伤员,可以试图拦车送伤员去医院。定下神来。只要按以上做了,不会有大不了的事。
8:交警来了以后,既按交警的指示做。
9:要知道,除了交通肇事罪(不在此篇叙说)会被控制以外,你把行驶证、驾驶证及保险凭证交给交警,你仍然是自由的,下面就是钱的问题了。
10:你不必要马上掏出身上全部现金垫付抢救费用,因为“新交通法”和“实施条例”都没有规定你必须先垫付抢救费用,而是规定了医院不得因为费用没有到位而放弃抢救,既然要讲法,那么,就大家一起遵守。
11:接下来仍然是钱的问题,如果你有事故责任,该怎么处罚,有“交通法”规范,你也烦不了。但是医院和交警还是会逼着你拿医药费,这是他们过去的习惯,我的意见你仍然不要掏钱,没必要把自己搞得负担过于沉重,手忙脚乱。
可以买点水果等物品去探望一下伤员,尽一下人道主义的精神,也可与医生交谈,以了解伤员预后及可能的费用,估计自己是否可能会面临保险赔付后的继续赔偿。
这里要说明几点:
(1):不要以为自己垫付了医药费,就是态度好,态度好就会被宽大处理,实际上,交通事故最后的处理结果决定于法律有关条款和双方被调解的结果,而不决定于你是否已经垫付了医药费。
(2):既然《新交法》已经把“以人为本”的道德内容写进了法律条款之中,使得你无论有无过错,都要赔偿对方,你就不必要再有过意不去的感觉,用垫付医药费的方法来“赎罪”。
(3) :警察无权处分你的爱车,除非以事故检测为由暂扣,这是有时间限制的,是否暂扣及何时领车,与你是否垫付医药费无关。在扣车时你可以要求警察在暂扣单上注明已行驶公里数,因为暂扣期间,事故车是不允许被使用的。
(4):医院向你要医药费是本位主义,不是法律必须。交警逼你给钱是“旧交通法”的习惯,按照“新交通法”,抢救费由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基金”垫付,而且,指定由交警负责通知,保险公司不肯垫付,法院可以先强制执行,“道路事故基金”没有建立,是政府的责任,这都与你无关。
(5):你不先垫付医药费,在以后的理赔中你就取得了主动,避免了与保险公司的扯皮和不必要的损失。“新交通法”规定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无条件)赔付,不足部分再让你按比例承担。你大可不必紧张,在你前面有挡箭牌呢!
12:交警也许会试图让你多承担一点责任,或者承担全责,以为可以让保险公司多承担一点,这是对“新交通法”的理解错误,在事故责任认定时,一定要据理力争,不要承担不是自己的责任。
做笔录前,要想好答词,这是要被呈堂证供的。
与你的责任有关的有:
1):从那里来,到那里去,什么时候开始驾车,观察你是否疲劳驾车。
2):事故发生时的经过
3):发生前的车速
4):发生前你看到的情景
5):有无踩刹车和避让。不要试图强调自己已经鸣了笛,这没有用。
6):事故发生后你干了社么,
7):其他与事故有关的问题
这些,你必须对照“新交法”想好了说。
13:注意收集对方的资料,非机动车状况,刹车是否完好,尽量再去一次现场,看看事故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寻找对你有利的证据。在纸上反复画出事故模拟图。
14:不要以为调解是最好的办法,你只要没有垫钱,保险公司是你的挡箭牌,你可以与保险公司多协商,这时,你们的利益是一致的。
15:法院诉讼不一定对你不利,不要惧怕出庭,可以提醒对方,一定要把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这样,法院判决完毕,你就可要求保险公司付钱,或者要求法院直接向保险公司执行。
16:如果你的责任小,你的车损有可能得不到保险公司赔付,在法庭上一定要坚持对方赔修理费和你的相关损失。
17:赔偿在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完成,则皆大欢喜(保险公司除外),万一对方的要求超出了保险限额,那你就要掏钱了,唯一免责的机会是找到对方“故意”的证据。
一般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故意”是一种主观现象,交通事故的发生过程是在瞬间,瞬间发生的事怎么能找到瞬间的心理活动证据,除非在他衣兜内找到遗书什么的,或者有人举证他曾说过要“碰瓷”,这种机会太不可能了,所以一般司机就放弃了这次机会。
挣钱不容易啊,努力一下怎么样!
分析交通法76条第二款,“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这里的“故意”在汉语里解释是“有意识地”,这种主观心理活动在交通事故中,很难找到证据,但是,交通法并没有特指是故意干什么,也就是并不局限于是故意违章、故意撞车还是故意…。
比如:猫、狗都知道看到车辆害怕,行人和非机动车大摇大摆在机动车道慢慢行走和穿越,这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他只是违反了交通法,而是他故意的不避险,(除非有证据证明他是白痴)。
再比如,行人穿越快车道,我可以认为当时你不是故意的,只是为了过马路,但是你进入快车道后,处于人的本能应该知道害怕,你肯定迅速到达了中间隔离带,使自己从险境中走出,此时你是安全的,对再穿越的危险是感知的,你本来应该在隔离带等候援助,或则在隔离带处活动,然而,你没有这样做,而是凭着侥幸心里,继续跨越另一侧的快车道或者返回这侧快车道,那么这时,你是有意识的,也就是故意地制造危险或者是可以说不避险,虽然你本意不是要制造事故,我也同意你可能不懂《交通法》,但是你故意(有意识地)走向危险,事故由此而发生,因此交通事故是由你主观上故意造成的。
还有,骑着没有刹车的自行车撞机动车,这难道只是简单的违章吗?自行车的刹车就在骑车人的手中,而且时时要用,你不可能不知道刹车失灵,你也不可能不知道骑没有刹车的自行车在道上走没有危险,但你仍然骑出来,这不也是故意吗?
好比,一般人都知道加油站不能进火种,你虽然主观上没有要炸加油站的意图,但是你故意举着火种进入加油站,造成了爆炸,你不是故意的吗。
再比如,人都知道,只要是毒药,肯定可以杀人的,你没有杀人的意图,但你认为可能杀不死,偏要去给人试试,人死了,你就不是杀人犯了吗?
等等,找找看,向法官据理力争
18:最后,如果你仍然要赔付大额费用,还好,你还没有预先垫付,不至于与保险公司扯皮,你也没有到山穷水尽,赶快回家,把自己的动产、不动产整理整理,以应付这场天灾人祸。
19:搞笑:既然有可能出现“碰瓷”培训学校,为了时刻准备着意外,你应该抽点时间去增加练习一种驾驶技术,一旦有行人或非机动车向你扑来,出于驾驶本能,你踩刹车和打方向盘的同时,尽可能地去“碰”其他机动车的“瓷”,拉个垫背的,来分摊你的损失。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