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仁波齐峰攻略:政府强力推动 各地农业保险进入快速发展期-搜狐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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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力推动 各地农业保险进入快速发展期(图)

2007年08月30日09:3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金融时报网
 
  2004年,我国一些省份率先启动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的农业保险试点,中国保监会也大力推动促进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农险发展的新摸式,农险试点不断扩大。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颁布后,财政部决定首年拨付10亿元在吉林、内蒙古、新疆、江苏、四川、湖南6个省区进行政策性农险(主要针对种植业)保费补贴试点,在中央财政的带动下,地方政府纷纷加大对农险的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近几个月来,很多省、市都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农业保险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使保险公司农险业务放量增长。 据统计,截至6月底,6省区共实现农险保费收入5.03亿元,约占到同期农险总保费的一半。6月当月,中国人保、中华联合和吉林安华3家试点公司的农险保费收入各增加了1亿多元。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表明,今年1至6月,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0.82亿元,同比增长124%,发生赔款1.56亿元,同比增长240%。截至6月底,农险为投保户提供的保险保障金额高达355.62亿元,保险的风险分散和保障作用正在逐步显现。农业保险试点的快速推进,将使更多的受灾农民受惠。

  江苏省  4月11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农业保险试点的通知》,并于4月底召开全省农业保险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2007年江苏农业保险试点主要品种为水稻、小麦、棉花、油菜和玉米,也鼓励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作物、养殖项目和高效特色农业项目开展保险试点,规定保障水平原则上为农业项目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责任基本涵盖当地发生较为频繁和易造成较大损失的灾害风险,如水灾、风灾、雹灾、旱灾、冻灾、雨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流行性、爆发性病虫害和动植物疫情等。

  江苏实行了分区域保费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棉花、油菜、玉米等主要参保品种,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原则上不低于60%。其中,中央和省财政对苏北地区的保费补贴比例为50%,苏中地区为30%,苏南地区则根据试点情况给予市、县适当奖励。同时,要求各市建立政府大灾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滚动积累、定向使用。各市农业保险资金和大灾风险基金分别由保险公司、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单独立账,结余资金封闭运行,农业保险资金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使用,并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同级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监督。

  吉林省

  在4月份下发农险试点方案后,吉林省政府于5月21日召开全省农业保险试点启动工作会议。确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为玉米、水稻、大豆。此外,对已开展的烟叶保险、龙头企业带动的养殖业保险,政府将继续支持。根据吉林省主要自然灾害特点,吉林省确定中央和省财政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冰冻(霜冻及障碍性低温冷害)。依据吉林省农工产品成本调查大队统计数据,省政府对保险金额及费率都予以明确规定:以作物物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玉米每亩保额200元,费率为10%;水稻每亩保额266.7元,费率为8%;大豆每亩保额166.7元,费率为8%。中央和省财政保费补贴分别是25%,试点县(市、区)政府和龙头企业补贴30%,参保农户承担20%。同时吉林省对农险试点分四个阶段推进:5月完成试点申报阶段、宣传发动阶段;6月初开始组织实施阶段;在今年11月至12月进行总结验收。

  内蒙古自治区

  自治区人民政府于4月24日召开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6月12日,自治区农牧业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内蒙古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总体思路以政府主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共同负担为方针,兼顾投保人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和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实行低保额、低保费、保成本,先试点、后推广,稳步推进。内蒙古保费补贴品种为玉米、小麦、大豆三大作物。2007年农作物试点参保面积为2006年三大作物播种面积的30%。农作物的保险责任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除外)、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和冰(霜)冻。

  其保险金额及费率的确定,当地政府是依据自治区农作物种植成本统计数据,以农作物直接物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玉米每亩保额230元,费率为10%;小麦每亩保额300元,费率为8%;大豆每亩保额170元,费率为8%。各地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2007年的保费财政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承担25%、自治区财政承担25%、盟市财政承担15%、旗县财政承担10%,参保农户在今年试点期内承担保费原则上每亩不超过2元,其余由保险公司承担。人保财险、安华农险和中华联合保险三家公司被确定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承办公司。并要求保险公司要单独建账、核算,保费结转下年作为大灾准备金,不作为保险公司利润分配。如出现大灾发生超赔现象,由自治区政府协调解决。

  湖南省

  5月15日,湖南省政府召开全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全省14个市(州)选择56个县(市、区、管理区),以水稻和棉花种植为试点险种,正式启动了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政府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和旱灾。全省统一确定物化成本为水稻每季每亩240元,棉花每亩300元。对纳入农业保险试点县(市、区)投保的水稻和棉花险种保费,中央和省财政补贴50%,市(州)、县(市、区)两级财政补贴不少于10%,其余由农户、龙头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承担。水稻种植保险主要包括基本保险、旱灾保险和综合保险,保险费率为7%。棉花种植保险承保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和旱灾7种自然灾害责任,保险费率为8%。中国人保湖南省分公司和中华联合湖南省分公司承担了试点的经营业务。

  在试点方案中,一是对理赔标准进行了细致地划分,水稻种植保险分四个时期确定保额;棉花种植保险分三个时期确定保额。二是比例赔付,理赔起点为30%,即承保的自然灾害造成水稻、棉花损失率在30%-70%(含30%)时,按该作物生长阶段保额和损失率计算赔款;损失率在70%以上(含70%)时,按该作物生长阶段保额全额赔付。三是赔款封顶,即投保水稻、棉花如遇多次灾害,则每季每亩赔款累计不超过保险金额240元和300元。

  青海省

  青海省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补贴资金,于6月28日正式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商业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指定人保财险青海省分公司承办,并选择乐都县的峰堆、马营、高庙,互助县的松多、高寨,湟中县的上五庄等6个乡镇为试点地区(村)。

  共承保大田作物10.7521万亩,保险金额5742.68万元,责任范围是由雹灾造成的农作物损失;承保塑料大棚1.2285万栋,保险金额4745.8万元,责任范围是由雹灾、洪水、风灾、暴雨、雪灾造成的棚架、墙体、塑料薄膜以及温室(棚)内种植的农作物损失。对大田作物区分川水地区和浅山、脑山地区两类,分别确定了小麦、油菜、青稞、豌豆、蚕豆、油菜、蔬菜和套复种农作物等的保险费率;对塑料大棚按照规模大小确定了不同的保险费率。

  2007年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承保项目共需要保险费581.8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500万元,占86%;试点地县级财政补贴9%,约52.37万元;农民自筹5%,约29.09万元。按照这一比例测算,不同种类的大田作物,农民每亩仅需支付0.9元至3.6元的保险费,即可得到300元至1000元的保险保障。塑料大棚0.3亩棚每棚农民支付保险费5元,保险金额2000元;0.5亩棚每棚支付保险费10元,保险金额为4000元。

  北京市

  市政府制定“十一五”农业保险发展目标是:基本覆盖30%的主要种养业生产项目,重点开办果品、蔬菜、粮食、肉禽、奶牛等方面的政策性保险业务。2007年5月30日,北京市政府组织召开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启动大会,正式实施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这个制度的发展原则是:保护农民利益与培养风险意识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农民自愿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农业保险与灾害救济相结合,农业保险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相结合。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采取“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方式运作。一是农民自愿缴纳部分保费;二是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农业灾害损失;三是再保险公司按照再保险合同约定分担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损失;四是巨灾风险准备金承担超出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合同约定的农业灾害损失。

  北京市

  政府为此建立了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牵头、主管秘书长具体负责,市农委、保监局、财政局、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法制办、国资委、气象局等有关部门组成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并提出政策支持措施:一是财政补贴政策,主要包括:按照起步阶段的发展目标,给予参保农民50%的保费补贴,同时鼓励各区(县)根据实际追加部分保费补贴;给予经营政策性农险业务的保险公司50%的经营管理费用补贴;起步阶段每年按照上年度农业增加值的1%。预提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二是税收减免政策:免征营业税,并由税务部门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政策性农业保险所得税减免政策。三是鼓励各区(县)政府制定引导农户参保的科技、信贷政策支持措施,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农户积极参保。

  2007年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合作对象选定了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安华农业北京分公司、中华联合北京分公司。确定2007年的开办险种为小麦、玉米、苹果、梨、桃、葡萄、露地蔬菜、温室园艺、西瓜、奶牛、肉鸡、猪12个品种。北京保监局和农委组织3家承保公司设计和厘定了12个险种的条款和费率,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条款、费率和条款解释。二是给予参保农民50%的保费补贴,分期拨付商业保险公司。三是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总收入的10%给予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费用补贴。四是市财政每年按照上年度农业增加值的1%。预提巨灾风险准备金,并实行有灾补偿、无灾积累、滚动使用。政策性农业保险当年综合赔付率超过160%时,由政府启动巨灾风险准备金予以赔偿。

  福建省

  早在2006年8月至9月,福建省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决定围绕农村住房保险、森林火灾保险、水稻种植保险、渔工责任保险和渔船保险等五个险种开展农险的第一步试点工作,期限为3年,并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对农村住房保险实行全省统保,每户保额5000元,保费由政府集中支付,其中,省级和市(县)两级分别负担一半;在重点林区南平市、三明市和龙岩市进行森林火灾保险试点,投保人自愿投保,每亩保额400元,其中种植户承担80%,省级政府补贴20%。同时,省林业厅建立200万元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补偿保险公司当年超过80%的赔款支出;在两个粮食重点县南平市浦城县、三明市宁化县进行水稻种植保险试点,采用全县统保方式,每亩保额200元,政府补贴保费50%;在重点渔区漳州东山县和宁德福鼎市进行渔工责任险试点,并在福鼎市开展渔船保险试点。渔工责任保险每人保额10万元,船东自愿投保,省级政府补贴20%;渔船保险的投保人按标准保费的80%交纳保费,省级政府按照标准保费总额的20%建立赔偿准备金,赔付保险公司超过80%的赔款支出,付完为止。

  截至2007年3月底,农险试点保费总收入4304万元,其中:农房统保保费收入3500万元,承保农户663万户,承保面100%;浦城、宁化两县水稻保险保费收入58.99万元,承保水稻48.19万亩,承保面达100%;东山县渔工责任险保费收入56万元,承保渔工1.2万人,承保面达100%;其他农险试点项目也在迅速推进。试点农险业务已支付赔款572万元。

  在农险试点工作得到了广泛认同后,2007年3月作为省会城市的福州市率先出台试点方案,以农村住房保险、森林火灾保险、水稻种植保险和渔工责任保险等4个险种为试点险种,正式启动了农险试点工作。

  山东省

  从今年8月份开始,山东将全面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县(市)将由3个扩大到20个,试点险种为小麦、玉米、瓜菜、棉花、苹果、肉牛羊、奶牛、生猪等8个险种。山东省各级财政为此将安排支持资金近1亿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人保山东分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山东省分公司分别承担试点的承保业务。

  按规定,山东省财政对投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其中,对种植业险种补贴50%,对养殖业险种补贴40%。同时,山东省财政按承保公司当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经营费用补贴,比例标准需要对保费收入进行总体测算后确定。山东省还将对巨灾风险赔偿给予补贴,并对承保公司免征营业税。

  大连市

  日前,大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正式启动农业保险试点。

  市政府将采取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各拿出约1200万元专项资金给农民50%保费补贴。农业保险试点由全市12家财险公司组成的农业保险共保体共同参与,首先选择保护地灾害保险、苹果树灾害保险和养鸡保险三个险种开展试点,具体包括大连6个涉农区市县的5万个温室大棚、10万亩苹果树、5000万只鸡和1000万只蛋鸡涉农项目。首批试点保费总额4900万元,保险金额16亿元。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试点业务在财务上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年底结算盈余部分划入农业保险专门账户;出现巨额亏损时,市财政将根据灾害损失情况予以巨灾风险补贴。具体财政补助保费结算,将由保险公司凭借投保明细汇总分别与当地县、市两级财政进行结算。

  另据了解,按照《意见》中“保费优惠、理赔实惠、参保便捷、理赔快捷”的原则要求,大连保监局将指导有关财险公司在符合行业规范的前提下,制定出简便易行的条款和操作流程,在征得市农委、财政局和金融办意见之后再付诸实施。(责任编辑: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