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十大神山:中国人保假农业保险的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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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01日 07:07 AM

中国人保假农业保险的真问题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特约撰稿人 陈杰人  评论[8条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国审计署网站报道,中国国家审计署最新发布的审计结果显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保)2009年度被查处违规资金19.45亿元,其中,经营管理违规问题金额15.05亿元,财务收支违规问题金额4.40亿元。

查询公开资料和数据可知,中国人保是国有独资的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公司,下属10家控股子公司,200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6.25亿元,利润总额20.86亿元。由此可知,在2009这一财务年中,中国人保的违规资金和利润几近相等。

这是笔者所见过的最让人气愤的国企审计结果之一。一个资产规模数千亿元的“共和国长子”,平日里屡屡声称自己“作为大型国有骨干金融企业”,“积极履行保障经济、稳定社会、服务人民的职责,具有与生俱来的社会责任感”,但它实际的作为,却是和年度利润总额相当的违规资金。

审计结果还表明,中国人保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虚构农业险并套取财政补贴,问题涉及黑龙江、湖南等17个省市的分支机构。比如湖南祁阳县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与当地人保支公司共同编造虚假的农业保险业务,套取上级财政补贴资金902万元。

搜索有关新闻可以发现,农业保险是近年来中国人保大力推行的新产品,从其宣传资料和有关政府会议资料亦可看出,这一新的保险产品带来了多赢的结果——既解决了农民和农业在生产过程中屡屡受到自然灾害困扰的后顾之忧,也为国家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金融工具支持,还为中国人保本身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增长点。

就事论事而言,对于自然灾害频仍的中国农村而言,农业保险的确是非常有效的金融解决机制。作为一个国字头的巨无霸级保险企业,其创新和推行农业保险,既是一种经营需要,更是一种社会义务。

从技术角度来看,由于农业产生面临的自然灾害的不确定性和频繁性,农业保险如果没有国家的适度政策和资金支持,很可能会使保险公司面临亏损的风险,因此,国家为了推行农业保险并使之惠及更广大农户,长期以来对实施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给予财政补贴。这种政策,也是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具体体现。

令人遗憾的是,这次审计署的审计结果,揭露了中国人保在实施农业保险的过程中虚构保险业务骗取国家补贴的严重违规事实。仅在湖南一个县,中国人保的一家支公司骗取的财政补贴款就近一千万元。窥一斑知全豹,基于审计过程的抽检方式,我们可以想象,整个中国人保在农业保险业务中可能存在更多的黑幕!

虚构农业保险业务骗取财政补贴资金,显然会产生多方面的恶果:首先,这样的做法会让国家的惠农政策偏离方向,有关资金流向了本已很肥的金融机构;其次,欺骗了上级政府,让上级政府误以为基层的农业获得了保险支撑,并由此导致上级政府对农业减灾问题的轻视;第三,在各类保险公司之间形成了不正当竞争;第四,严重伤害了农民朋友的感情,损害了“三农”利益。

这些危害,是相对于合法利益方而言的,相应地,对于中国人保而言,构成了种种危害,就意味着其自身获得了种种好处,比如资金的获利、竞争态势的增强、对“三农”利益的变相掠夺,等等。

上述问题,其实还只是表面的危害。从更宽的社会背景来观察,中国人保在农业保险上的严重问题,还有政治的因素。

众所周知,大约从十年前开始,中国中央政府开始前所未有地重视“三农”问题,因为执政者意识到,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如果“三农”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那就意味着这个社会存在经济的断腿效应、社会的稳定威胁和执政的合法性考验等。也正因如此,近些年来,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其中就包括刚刚出台的第八个中央一号文件。

中国中央政府的真心惠农政策和有关“三农”问题的政治定位,引发了全国各地政府和体制内机构有关农业的“政治效应”——比如越来越多的地方政治家和大型国企领导人认识到,积极响应中央的惠农政策,不仅意味着能够与中央保持一致,而且能够替中央分忧,还能在人数占据最多数的广大农民心目中树立高大全的形象。

毋庸讳言,中国人保在过去的几年中,为推行真农业保险做了不少实实在在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于中国人保的最高领导层而言,仅有这些进步还不够。而且对于下边的支公司而言,真农业保险也不足以让它获得额外的收益——于是,在经济和政治利益的双重驱使下,中国人保同地方政府虚构农业保险业务就成了必然,这种造假行为,“创造”了一种虚假的政绩,而基层则非法获利。只苦了中央领导和广大农民朋友,前者被虚报的农业保险业绩所蒙蔽,后者则被虚假业绩所坑害。

其实,中国人保在农业保险业务上的重大问题,只是当前不少国有大型企业打政治牌、获私人利的缩影。这些作假的背后,其实都源于中国国企在职责义务上的模糊——对于这些国企而言,不仅存在资产的保值增值义务,也存在履行政治功能的义务,还存在很多其他非市场机制的义务。正是这些角色的混同和官商不分的体制,才导致了中国国企的种种怪诞现象。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作者为独立时事观察员,曾在《中国青年报》等多家报刊担任记者和编辑,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现为中南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博士候选人,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政治伦理、法治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