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鸢尾花英语:吴英案:一个“罪不至死”的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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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一个“罪不至死”的死刑判决
2012-01-19 23: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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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一个“罪不至死”的死刑判决
据浙江网络电视台消息: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对于非法集资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吴英,虽然法律作出了裁判,但是对于吴英是不是一定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值得百姓讨论。凤凰网针对此案,作了一个网络调查,认为判决“过重,罪不至死”占63.2%(截止到2012年1月19日十二点止)。法院判决一个人的死刑,实在是太容易了?作为中共领导下的政府、司法机关,针对此案所处的复杂的社会背景,最应该反思。
犯罪嫌疑人吴英从2006年6月高调亮相,到2007年2月被捕,前后180天左右。在长达五年左右的侦查、审理过程中,吴英一案审限一再延期,就在于案件的复杂性,司法实践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与量刑,争论很大。究竟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吴英一案作出的终审维持死刑判决之裁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决定》“要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立法精神,是相背离的。吴英虽然采取了非法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但她是在民间金融没有监管的大背景下,是在政府纵容高利贷的大背景下所发生的重大案件,尤其是在2011年,民间高利贷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致使产业空心化,大批实业老板跑路,“抓典型”而抓出的一个“维持死刑判决”之裁定,与立法精神相违背,与法理相违背。
而现实中象吴英一类的案件,全国各地县以上的城市比比皆是,这是公开的秘密,为什么我们的司法机关不主动介入,不全力打击。每一个城市象“抓醉驾”一样,都抓几个典型,“杀一儆百,以防效尤”。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为什么要等到都“病入膏肓”,才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古语曰:“人之初,性本善”,我们不能把政府的不作为,不负责任,让百姓用生命来“买单”。
民间借贷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含本金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政府应该支持提倡,超过4倍,就应该监管,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就犹如醉驾一样,不判刑,只是罚款,没有人会去认真遵守,但是一旦要判刑入狱,绝大数人都会遵守法律。可以说,关于醉驾的法律是目前中国遵守执行得最好的法律,是老百姓最熟悉的法律。如果对民间借贷的监管象抓醉驾一样,高利贷也就不会产生,民间借贷就回归到他的本质,而不是“以钱炒钱”,造成“产业空心化”,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参与高利贷的大额借款,他们的来源合法吗?大凡靠实业起家的民营企业家,虽然积累了巨额财富,真要叫他们参与这类高利贷,恐怕很少有人参与,因为他们知道,没有那个行业能支持“月息5分、8分、1角”的利息。假如我们有钱人都去放高利贷,那谁来做实业?谁来创造财富?政府你为什么不强力作为,追查这些钱的来源的合法性。只要我们既溯源,又抓果,就没有管不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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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aaad [2012-01-20 09:04:37 AM]
不应该啊

zl621111 [2012-01-20 09:32:57 AM]
贪官为什么不判死?贪官民愤打过她!如果她不事发,她买下的房地产要涨多少倍的。

收封口废 [2012-01-20 09:44:01 AM]
更加沉思:究竟谁是中国最该杀的人?

静默借庄 [2012-01-20 09:45: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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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xhjy [2012-01-20 09:54:55 AM]
法律已经死了,法官只是个傀儡,贪官当道,社稷危矣。

qdk00000 [2012-01-20 10:03:36 AM]
那么多贪污的不判死刑,集资倒判死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