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is怎么读音:惊闻落马国企老总“官均”贪腐3380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0:46:48

2011年中国国企管理层包括国有股份制企业在内,涉嫌犯罪88例,平均贪腐金额3380万元(2012年1月15日法制网)。

落马高管“官均”贪腐3380万元,这一数据令人吃惊。因这是国企管理层官员问题,请恕笔者不得不用“官均”。而2010年国企落马高管“官均”贪腐957万元,2011年竟是上一年平均数3倍多,这显示腐败金额大幅度增加。在这88例国企管理层腐败案中,至少79例涉及1266人共同犯罪,这显示窝案非常多。这些数据“源于媒体公开报道”,那些没有见诸媒体的国企腐败案真的不知还有多少?

国企依靠国家资源垄断、政策垄断,享有天然的政策优势、定价优势。经济决策上他们没有竞争对手,垄断地位使他们财源滚滚,他们动辄一涨价就是几十亿收入,营利在举手投足之间。尽管公众意见很多,你依然只有无可奈何听宰的份。即使亏空也有亿万中国股民倾注无数身家为其填补。国企高管就是公然腐败官员,他们堂而煌之享受超出普通官员收入几百倍甚至更高高薪,还有属于他们自己拥有股份分红,形成他们既得利益集团。他们拥有伴随决策权带来的各种隐形收入、灰色收入、很多不知名非法收入。国企名义上属于全民,但每一国企就是老总治下的帝国,老总享有一切支配权。这种畸形的权力,使老总们可以无所顾忌地大肆享受、挥霍!可就是这样,多少贪婪的国企高管们并不满足,多少老总会搞国有资产“乾坤大挪移”,让国企日渐“消瘦”私企“肥”,隐身他们背后的私企逐渐膨胀。光明集团创始人冯永明是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可谓荣誉等身,在企业内拥有“教主”般地位,对企业资产控制达到随心所欲地步,如此国企自然成为腐败重灾区,一切触目惊心腐败案都可能发生。冯永明竟敢一人独吞7.9亿元,56例国企贪腐案涉案金额竟达19.9亿余元。国企内究竟隐藏多少腐败谁也说不清?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曾表示“国企资产相当于全民储蓄,一旦国家需要钱,完全可以动用。”面对国企企业家贪腐金额越来越高,国企财务漏洞太大,对国企高管权力制约令人存疑,“全民储蓄”的安全性怎不令人担忧?中国国企掌门贪腐胃口正在迅速膨胀!

国企管理层犯罪即使在司法审判上也存在量刑偏轻倾向。88落马国企高管“官均”贪腐3380万,判决死缓数量在增加,而判决“斩立决”的却没有。冯永明贪污7.9亿元一审被判死缓,如此巨贪不死谁还该死?近年来,巨贪大多判死缓,好像是法官与贪官的“默契”配合。在不少专家建言“慎用死刑”背景下。“免死牌”下,国企老总贪腐胃口怎能不膨胀?这往往纵容得他们要钱不要命铤而走险。判刑一阵子,享受几代人何乐而不为?如此法律还有何震慑力?事实上,法律从来没有取消贪官死刑,法官如此操作背后岂能没有利益纠葛?为了100%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危险。腐败者只需动用手中权力,“无本万利”会甘愿冒杀头之险。当前,腐败高发局面令人担忧,反腐败制度、机制根本没有抑制腐败,充分发挥死刑震慑作用,对于震慑贪腐犯罪有一定积极作用。巨贪大蠹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理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巨贪绝不手软应成为司法常态。

国企掌门为攫取巨大财富一再锒铛入狱;犯罪态势日趋严峻引人深入思考?国企再也不能任高管“一言堂”,财务听凭“大笔一挥”了。限制其疯狂权力,接受员工监督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