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琴里q版图片:清华教授谈乌坎:改变全输全赢的政治模式 学会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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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19日 17:39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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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
核心提示:清华大学孙立平教授表示,乌坎事件本身及其解决对于中国未来都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广东官方在后期的处理“开明”之处在于回归政治平常心,而村民的理性回应也很重要。他认为,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将矛盾纳入法治轨道,改变全输全赢的政治模式,寻求政府和民间共赢。
人民网北京1月19日电 整整一个月前,广东省汕尾市乌坎村的群体性事件,出现了“乌坎转机”。12月19日夜里23时02分,广东政法委官方微博“广东政法”发布评论,回应一位学者对乌坎事件的关切,称:“学者有建言权。广东秉承开明开放传统,相信会继续以客观公正态度处理此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已参加联合调查,不可能出现人道危机,支持社区民主选举。”
12月20日,中纪委委员、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在汕尾陆丰市宣布,省委、省政府决定就“乌坎事件”成立省工作组,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尽快恢复乌坎村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工作组组长由朱明国挂帅,副组长由副省长林木声担任,下设村集体土地问题、村财务问题、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和村委换届选举问题等专项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国土厅、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等部门的厅级官员组成。
朱明国介绍,自“乌坎事件”发生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事件发生后,引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高度重视,曾多次批示要依法依规处理好此次事件,妥善解决好村民的诉求。关于事件成因和性质,朱明国传达了省委书记汪洋的指示:“乌坎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也有必然性,这是长期忽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矛盾积累的结果,是我们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必然结果。”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必须直面和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当天,在陆丰市干部群众大会前,朱明国会见了乌坎村民联谊会部分代表。
12月20日晚,乌坎村民听了朱明国的讲话后,自行把设置了十来天的村口所有路障拆除。
12月21日下午,省工作组村干部违纪问题专项调查组进入乌坎村。
12月22日,中纪委委员、省委副书记朱明国深入陆丰乌坎村,走访看望乌坎村群众。他与村民代表坦诚交流,并走进村里的老人活动中心和部分村民的家中了解情况,与村民们共饮功夫茶,代表省工作组祝愿乌坎村民过个好冬至,过个好元旦,过个好春节。
《人民日报》12月22日“人民时评”刊发评论:《“乌坎转机”提示我们什么》。文章称:“今天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在不断前行中不可避免地积累了一些矛盾,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冲突显性化。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经济发展快,开放程度高,社会转型快,流动人口多,社会管理压力大,社会矛盾早发多发,出现的问题既具有典型性,又具有警示性。”乌坎事件的峰回路转,在于扫除面对群众的“对手思维”,“在面对具体矛盾冲突时,把握了群众利益的诉求点,也就把握了问题解决的关键点”。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一直关注和梳理乌坎事件的舆情发展,1月4日发布了《乌坎事件舆情报告》,从舆情角度对此事件进行了分析研判,注意到“民众依法维权,政府法律维稳”逐步成为各方共识。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要回到法律的轨道上来,特别是疏通和拓展民众的利益表达通道;而民众的利益诉求也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表达,如果村民有超越法律框架的行为,也应该敢于用法律去制止。
今天,在“乌坎转机”一个月后,我们对著名社会学家、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孙立平教授做了专题访谈,从更深、更广层次回溯此事件的深远意义。
问:最近广东乌坎事件以一种较为开明的方式得到解决,这种解决方式受到舆论普遍的肯定。本月15日,乌坎村召开党员大会,组建村党总支部,并成立乌坎村委会重新选举筹备小组。广东省工作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在乌坎村党总支部组织、主持下,选举出公道正派、代表群众利益的村委会。您一直在关注这件事情,对到目前为止的进展,您有什么评价?
孙立平:乌坎事件发生之后,我们一直在关注事件的进展,特别是在去年12月事件激化之后,我们几乎每日都在关心事情的变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近些年一直在探讨如何形成解决社会冲突的新模式。近些年来,我国的社会矛盾确实在不断增加,如何面对和化解这些矛盾?原来的维稳模式实际上已经走不下去了。形成一种新的、开明的解决这些社会矛盾的模式,一直是我们所热切期待的。而乌坎事件恰恰为我们思考和研究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这次的乌坎事件,持续的时间长,冲突双方对立的强度大,涉及的问题具有实质性,而且中间还死了人。可以说,乌坎事件具备了解决难度大的群体性事件的主要要素。我们想看一看,这样比较复杂的、棘手的群体性事件,能不能以一种较为和缓的方式得到解决。如果能,其中的一些做法对于未来解决此类社会矛盾,会有启示性的作用。这对于一个正处于转型期的社会来说,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尽管这个事情现在还没有完全彻底地解决,但已经发生的过程,就很值得我们进行探讨和研究了。☆
问:最近广东发生了多起群体性事件,对此社会上也有各种议论。这个问题究竟怎么看?这对于认识当前中国的社会矛盾有什么启示?
孙立平:广东最近确实是发生了一系列的群体性事件。对于这个问题,我原来就曾经提出过一个观点。一个社会也好,一个地区也好,不能简单地将社会矛盾数量的多少,作为判断这个地方是好是坏的标准。就和社会矛盾的关系来说,一个好的社会,要具备两个要素。第一,其制度和结构是坚固的,有容纳社会矛盾的能力。第二,有制度化的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
具体来说,广东最近群体性事件是比较多,我觉得其中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说,广东是中国过去发展模式弊端最突出的地方。所有这些,都使得我们社会中最典型的问题会在广东最早最集中地暴露出来。比如,目前广东省1.1亿人口中,大概有三四千万是外来人口,由此形成的问题和矛盾当然要比其他地方更为突出。第二,在广东这个地方,我们不说公民社会,至少民间社会的根基在中国可以说是最深厚的。广东人务实,不容易被忽悠,家族的力量根深蒂固。而且,尤其是在粤东这样的地方,民众权利的意识在历史上就是相对比较强烈的。强烈的权利意识加上有凝聚力量的社会基础,民众表达自己利益要求的事件多发,也就是可以理解的。我们要明确意识到,将来整个中国社会也要面对民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问题。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至少就我们局外人来看,广东官方近来在有意进行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以期形成处理社会矛盾的新思路新模式。对于乌坎事件的处理,可以看作就是这种努力的一部分。我们注意到,在去年,广州省委书记汪洋就明确表示,要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努力健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机制,以保障权利促进相对的利益均衡,以利益的均衡求得社会的稳定。此外,广东近些年来着力推进社会建设,如放宽社团登记,发育各类社会组织等。我们可以将广东的这种思路概括为,通过建立社会性的机制,同时实现民众利益表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我们期待广东在这方面的努力能有助于中国迈过一个很不容易迈过的坎儿。☆
问:乌坎事件的解决对于其他地方乃至于全国的启示是什么?
孙立平:我们注意到,国内外舆论在评价乌坎事件处理方式的时候,用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开明”。我们要认识处理社会矛盾的乌坎模式,首先要讨论的就是这个“开明”的含义,以及它所预示的可能前景。
我想,这里所说的“开明”,首要的含义是理性,即面对社会矛盾的理性态度。在过去,我们处理社会矛盾的时候,往往是将这些矛盾政治化,意识形态化,甚至刑事治安化。我这里所说的政治化和刑事治安化,有两层意思。一是习惯性地将一般利益表达的事件戴上政治或违法犯罪的帽子。在我们处理社会矛盾的制度化办法不多,而许多利益表达事件有很多又是非规范化的情况下,是很容易将其政治化和刑事治安化的。很多人以为只要这样,就可以用高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二是,也是更重要的,政治化和刑事治安化并不仅仅是一种帽子,一种调子,更体现为一系列具体逻辑和原则。“枪打出头鸟”啊,“抓出背后别有用心的人”啊,等等。实际上,从这样的思路出发,矛盾和冲突可能一时压下去了,但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
这次广东官方对于乌坎事件的处理,尽管中间也一波三折,但总起来说,尤其是到了后期阶段,体现了理性化的精神。在不是很准确的意义上,我们也许可以把这种理性理解为一种平常心,用一种平常心来处理这件事情。这种平常心是很重要的,我们在许多群体性事件的处理中,缺少的恰恰是这种平常心。政治有时是很简单的,就是回归常识。这里我特别要说的是网上流传很广的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的那篇讲话。这个讲话中曾经广泛地被误读,尤其是其中个别句子被抓住而备受奚落和指责。这个讲话中有的观点和说法我也是不赞成的,但尽管如此,我认为,这篇讲话体现了一种用平常心解决这个问题的态度,情理法兼顾。在讲话中,他多次使用这样的句式,“如果我是村民,我会怎么想”、“我也会……”等,至少表明官方愿意从民众的角度,“设身处地”地理解这个事件的逻辑。这种平常心,对于将“对峙型思维”转换为“妥协型思维”起了重要作用。而妥协型思维,则是理性地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乌坎事件处理中的理性化问题,我还要强调如下两点。第一,将事件明确定位于利益诉求,这是理性化处理社会矛盾的基础。虽然这样的说法在历次群体性事件处理上都经常使用,但一般地说,只要官方用了 “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等字眼,就意味着不再承认是单纯的利益诉求事件。但在这次乌坎事件中可以看到,尽管在事件过程中也出现了这样的字眼,但最终的基调还是定位于利益关系问题。第二,理性化解决社会矛盾,需要政府和民众双方的努力和配合。有一个细节是很有意思的,当时侨博会要在汕尾召开,村民的抗议活动并没有有意给侨博会添乱子。最后连汕尾市委书记都很念及这个人情。在这当中,抗争活动领导者的作用是很重要的。在许多报道中都提到林祖銮这个人,在事件后被任命为村党总支书记。据报道说,林祖銮是乌坎村的精神领袖,他对事情拿捏得很准很到位,也是他一直在和省工作组、陆丰市、东海镇的领导进行沟通。有人说,他给人的印象是理性且坚持原则。应当说,有没有这样一位领袖是很重要的。而多少年来,我们总是要“枪打出头鸟”,结果往往是使民众抗争行为更加不可控。
但在这里,我要更加强调地说,上面所说的理性,还不是“开明”最根本的含义。我们说乌坎事件的处理是“开明的”,更根本的是,我们解决社会矛盾的目的是什么。不可否认的是,现在很多地方都是将“不出事儿”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目的的,或者说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甚至将解决矛盾背后的问题,也仅仅是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稳定的手段。这其实是本末倒置。管理一个社会,不能就是为了“不出事儿”,而是要解决社会中的实质性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说“开明”,这才是真正的开明。而在这次乌坎事件的处理中,尤其是在对这个事件的反思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这样的思路。☆
问:有人提出“乌坎模式”,您是否同意这种提法?如果说可以称之为一种模式,除了上述理性的因素之外,这个模式还包含一些什么样的内容?
孙立平:当然,乌坎的事情还不能已经完全解决,但从作为开端的意义上说,可以将其称之为一种模式。我觉得,在理性而开明地处理类似社会矛盾的时候,除了最基本的立场和定位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如何打破恶性升级的逻辑链条。而从以前许多类似事件的处理来看,这是最困难的事情。这个问题在乌坎事件中也是很典型的。特别是在死人、村民封村、警力环伺的事态下,激烈的冲突一触即发。且不说这当中实质性的问题,就是在此种情势之下,从面子的角度说,这个坡都很难下。幸运的是,通过双方的努力,终于使可能的恶性循环转变成良性循环。这当中不仅仅取决于双方的智慧,更取决于背后的理念和具体的做法。
让步当然是良性循环的前提,问题是谁先迈出第一步。在中国的情况下,由于政府是处在主导性的一方,因此,这一步往往需要政府首先迈出。在乌坎事件中,转折点就发生在广东省委的表态,“陆丰乌坎村群众的主要诉求是合理的,基层党委政府在群众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失误,村民出现一些不理性行为可以理解”。 当时,广东省委派出的工作组,全盘接受村民提出的三点要求,承认村民代表临时理事会的合法地位,放回被捕的村民,交还薛锦波尸体。这一态度,为事件的处理奠定了基础。
乌坎事件表明,在政府做出了这样的让步之后,政府的威信不但没有受到损失,反而是增强了。这不仅是在于政府对民众的要求作出了正面的回应,同时也是政府摆正了自己的位置,从而赢得了主动权。
乌坎事件的幸运之处是在于,在政府作出上述让步之后,村民也明智地做出了理性的回应。乌坎村临时代表理事会数十名代表同意取消原定的上访(游行),撤掉村内各横幅标语,恢复村内生产生活。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要真正能够保证通过让步启动良性循环过程,不仅要逐步建立妥协文化,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一套规则和制度。
要使恶性循环变成良性循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是消除对秋后算账的担心。一些群体性事件会形成恶性循环,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秋后算账以及人们对秋后算账的担心。而在现实生活中,所谓秋后算账的现象其实是屡见不鲜的。由于我们的权力是总体性的,“这里找不上你,总有地方找上你”是很容易做到的。这也是妥协难以达成、良性循环难以开启的重要的原因。在这次乌坎事件中,为了缓和矛盾,广东有关方面特别强调了不会秋后算账。这对于将恶性循环导向良性循环,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我们同时也不能不承认,秋后算账的体制原因并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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