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比达尔:2012年利好消息(亲!不看别后悔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8 19:32:43
关于春节期间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厅公路局、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正确领导,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攻坚破难,砥砺奋进,加快构建大路网、大港航、大物流、公共服务、四化管理“五大体系”,积极开展“两保两树”活动,全省交通运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为切实做好“三个服务”、方便人民群众春节出行,经研究,春节期间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自2012年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八)20:00时起至2012年1月23日(农历正月初一)20:00时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普通路桥收费站自2012年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八)20:00时起至2012年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三)20:00时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超限10%以上货运车辆,仍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时间,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未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入口车道的时间为准。
三、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车道收费员按正常程序操作,出口车道收费员在免费时段内,收回通行卡,按军车键免费放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四、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自2012年1月23日20:00时、普通路桥收费站自2012年1月25日20:00时开始,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加强路政巡查,确保公路畅通和路产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出行提供良好交通环境,树立和维护山东交通良好品牌和形象。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