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拔刀斩断:加强纳税评估 提升管理绩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4:58:17
蔡惠萍
开发区国税局组建以来,在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坚持以税源监管、提高税负为核心,以深化纳税评估为抓手,不断拓展评估思路,强化信息综合运用,提升税源监管水平,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收的增长。提升了管理绩效,各项征管质量指标均达到上级考核要求,2006年度评估增值税178户,移送稽查部门4户,增加收入174.15万元。评估企业所得税185户,增加收入687.13万元;调减亏损6210.93万元,亏损面从42%下降到20%以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    强化培训,提高认识,正确定位评估的效能。
加强税务干部专业培训,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做好纳税评估的必要前提。随着依法治税力度的加大以及征收管理范围的扩大,对国税干部的业务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现行财务会计内容处于不断变化中;另一方面税收政策专业性强,特别是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规定的标准多,有复杂的减免、抵免规定,以及财务规定与税收的规定不相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从事纳税评估工作的国税干部,必须适应这种业务需求。培养一支政治思想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适应纳税评估工作的干部队伍已迫在眉睫。国税部门应通过各种形式,强化干部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进一步加强纳税评估力量,纳税评估岗位上要有一批精通税收政策、财务知识、会查账、熟练计算机技术知识的税务人员。
正确定位纳税评估的效能,是纳税评估工作的法律基础。目前纳税评估已是征收管理的一道重要环节,是一项长效的、经常性的管理工作。从事这项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帮助并促进纳税人自觉、如实、全面申报纳税,因此,给予纳税评估明确的法律地位,完善纳税评估制度,规范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加大责任追究,杜绝纳税评估随意性很有必要。纳税评估效能应以规范税收管理、落实税收政策、强化管理意识以及增强纳税人及时准确申报纳税的意识为体现。要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弱化评估数据考核。在工作中应赋予纳税评估部门一定的管理性处罚职能,对评估中发现的纳税人一些轻微的错误,可给其改正错误的机会,体现执法的人性化;对评估中发现的简单违法行为尚未达到移送标准,纳税评估部门可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对一般的管理性违法行为,可以进行简单的管理性处罚。对评估中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应及时移交稽查局查处,实现执法的刚性。
开发区国税局在提高认识,正确定位评估的效能的同时,加强评估人员的评前、评后培训,对即将评估的各类企业可能实施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和探讨,辅导相关的会计和税收政策,使每位参评人员专项业务知识技能和水平得到及时的巩固和提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定期召开疑点分析例会,通过典型剖析、行业解剖,掌握企业(行业)财务管理、税收管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并对评估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时进行汇总、分析、交流和推广,不断积累行业评估的有效方法,通过各种途径提升干部的纳税评估能力。
二、科学选案,构建分析模型,突出评估效益性
科学确定评估对象是保证评估绩效的首要环节。要取得纳税评估的效果,全面、完整收集评估资料至关重要,开发区国税局在日常就特别注重纳税评估资料的收集,并加强日常稽核,建立选案资料库;充分利用征管软件等电子信息进行纳税评估稽核、选案。对重点税源,依靠计算机网络利用税收评估选案指标对企业的生产销售过程进行较全面地稽核;对中小企业实行行业税收监控管理,利用“一户式”电子信息,结合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行业特点进行资料稽核,确定异常指标;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工艺流程、不同营销模式的纳税人通过加强人工分析,结合日常征管动态信息和稽查、执法检查、征管质量考核等相关信息的综合分析,确定评估对象和重点。有的放矢的进行选案,提高选案准确率。
加强评估分析,构建分析模型,推进评估深度。今年我们注重调查,不断丰富和完善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在对纳税人涉税信息全面收集整理、抓好评估基础指标测算的基础上,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状态下的销售额、销售成本、流动资产等指标进行纵横对比分析和综合测定,参照总局及省局的纳税评估指标,根据区局分管企业的特点,建立较为适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做好评估“量化”分析,以准确体现纳税行为的共性和规律,不断提高“筛选”异常信息的准确性,为评估的实施提供真实的指导信息,提高了评估的针对性。其次,力求建立模糊分析体系。将评估范围扩大至纳税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进销规模、仓库出入等方面,实现对生产销售的全方位分析,应用经济指标,有选择性地进行非量化的模糊分析,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以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提高纳税评估灵活性实用性。最后,积极探索行业评估模型和项目评估模型,提高纳税评估的效益。结合区局的实际情况,今年在行业评估的基础上。分别对钢材经营、汽车经营等商贸企业的评估分析模型进行总结,初步建立上述行业评估的部分项目模型,初步建立了房地产企业成本结转等部分企业所得税项目模型,简化了评估人员的工作量,有效推进了评估的深度,保证了评估的质量,提高了纳税评估的效益。
三、加强创新意识,实行交叉评估,提高评估效能。
实行交叉评估,可以有效地提高评估效能。2006年度,我们在全员评估与专业评估相结合的基础上,通过交叉评估,克服了自管自评而容易产生的主观倾向性与自我保护性等弊端,把税收管理员平时未发现、未引起重视的问题暴露出来。通过交叉评估,明确了评估责任,要求全体纳税评估人员深化评估分析,加大评估复核力度,提高了评估质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我们要求管理员向评估人员详细介绍情况,同时采取二人以上编组评估,实现优势互补,克服了交叉评估中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生产经营情况不够熟悉的弱点,取得了很好的效能。
四、加强两税联评,实现资料共享,提高评估效益。
企业所得税评估主要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适用税率及优惠政策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的审核和分析,目的是提高所得税的综合管理效能。所得税的评估所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与增值税的评估从税基上来讲,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评估内容大部分是相交叉的,如销售收入既是增值税也是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企业购进的货物既是增值税计算进项税额的依据,也是所得税成本结转的重要依据;对评估出增加上年销售收入或发现善意取得专用发票的行为,既要补征增值税,又要补征所得税,为此,开发区国税局将两者的评估有机结合,实现资料共享,提高评估的效益,避免重合评估。
五、突出重点,强化企业所得税评估,提高评估深度
一是探索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力求更完善。在去年对工、商企业税负监控模式进行常规设定的基础上,以部分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收入总额与利润总额比率、毛利率、净资产收益率、收入期间费用率等评估指标为基础,将本期指标值与历史指标值作纵向对比,与行业平均值作横向对比,据以排序定位,辅以销售成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存货变动率、应收帐款变动率、综合折旧率等财务会计指标进行深入分析,收到良好的效果。二是拓展所得税评估监控范围,力求全覆盖。区局把房地产企业、新办企业、技改大户、增值税和营业税申报异常企业、全年盈亏50万元以上重点企业确定为重点评估对象,突出抓好房地产、钢材经营及汽车经营等行业企业所得税的剖析。对纯所得税管户及时与地税部门沟通,实现征管信息共享。对新办企业及时与工商部门核对。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对特殊企业、特殊行业及特殊项目的评估。开发区局充分利用现有征管系统服务器中的企业申报数据,按年提取所得税申报销售收入和对应所属期增值税累计销售收入等信息,然后进行比对,将比对不符的纳税人名单、重点税源户中的异常户和连续3年亏损户、监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亏损大户及房地产等重点税源企业列入基层项目评估案源,有效地提高了国税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的针对性。其次,综合评估根据行业特点确定重点评估项目。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坚持深度挖掘,不仅评析期间费用、营业外支出及纳税调整事项,更要关注成本核算的准确与否。对减免期和征税期之间销售收入、利润水平、两税税负等变化波动较大的企业,重点评估其是否存在人为调节征、免期之间的收入、利润等;对特殊行业根据特殊行业的特点,确定相应的评估指标,效果较为明显,如对房地产企业的评估,把开发成本的结转及凭证的合理、合法性,销售收入确认的时间、视同销售的价格作为重点评估指标。2006年对三户房地产企业进行所得税评估,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798万元,调减亏损2960万元,补缴所得税607万元。今年,区局又对其余房地产企业逐户过堂,据不完全统计,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26万元,调减亏损1464万元,补缴所得税172万元。再次,加强各类所得税减免企业的评估,对有关联企业的进行重点评估。在实际工作中,此类问题较突出,尤其是同一法人、同一套财务的关联企业,往往把享受减免税企业的费用列支于非减免税企业,造成非减免税企业利润的虚减;对享受再就业企业的资格在年检确认的基础上,加强日常评估管理,特别是人员安置和比例问题,防止虚假再就业企业骗取所得税退税;对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等事项,在所得税评估时重点审核其是否有资格,是新办企业还是在老设备上的技术改造。最后,认真落实所得税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评估工作,防止因取消审批而疏于管理。
六、规范操作,加强过程监控,注重评估工作的科学性
首先,完善评估选案工作机制,强化案头分析和评估约谈,提高评估工作的实效性。在评估对象确定上,根据评估目的不同,将评估对象分为专项评估、专案评估、重点评估和一般评估四种类别,对每一类别都根据其特点确定重点评估内容,以提高评估选案的准确性和评估的有效性。在评估实施过程中,着重抓好案头分析和评估约谈两个环节,采取以约谈说明为主,实地核查为辅的方法开展评估工作。规定未经案头分析和评估约谈程序,不得直接进入实地核查程序,要求评估人员充分利用户籍资料和在日常征管中掌握的情况,进行疑点分析,拟定约谈提纲,有效组织开展评估约谈。对纳税人约谈说明的情况,认真进行排查论证,查清事情的真伪。在纳税评估具体操作中,要求评估人员做到“三查、三审、三看”,即查税源变化、查财务指标、查投入产出;审发票、审存货帐实、审申报数据;看生产流程,看供销合同,看用工情况。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发现疑点,堵塞漏洞。
其次,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双重复核”制,确保评估结果的规范性。“一重”是由各管理科长对本科室的评估案件进行复核,主要侧重于复核评估内容全面性、真实性;“二重”是由评估科对区局的评估案件进行复核,主要侧重于对评估意意见的书面复核,审核评估文书中所反映的内容与印证资料是否相符,运用法律、法规和评估处理结果是否适当等。在评估复核环节,着重把握好评估与稽查的界限,对达到移送标准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移送稽查,对评估复核中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重新评估核实,确保评估的效能。实行事前评估任务分配制度,打破责任区的管理界限,实行交叉评估的方法;实行事中当日报告制度,对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当日逐级汇报制度,杜绝评估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实行事后集体审议制度,对评估的案件,严格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并按月实行案例点评,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对评估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控和总结,保证了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评估结果的规范性。加强评估复核力度,突出绩效考评。区局年初就建立了纳税评估相关制度, 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将评估工作列入岗位责任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评估质量要求和完成不了评估指标的,纳入绩效考评和进行责任追究;逐户对纳税评估户进行资料复核,按月开展复评,对复评出的问题列入绩效考评和进行责任追究,明确评估责任,进一步提高全员纳税评估工作质量,保证评估效果。
加强评估后续管理,提高评估结果的利用率。对评估结果,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区局按月对各管理科评估工作的进度、结果、税款入库等情况进行通报。每月由评估科针对当月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下达管理建议书,促进日常管理。每季组织评估案例交流分析会,对区局每阶段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解剖个性问题,解决共性问题,研究落实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和方案,切实发挥好评估对日常征管的推动作用。
开发区局
200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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