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斗凌天2.62音乐:制约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七大瓶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20:35:25
制约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七大瓶颈”  郭利华 赵俊兰  2010年 6月号

 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的扩张性调控政策逐渐转向,财政支出速度放慢,信贷开始收紧。中小企业开始重新面临资金压力,此时,一些企业开始关注一种新的筹资方式——融资租赁。融资租赁起源于1952年的美国,至今已有近60年的历史。在美国、日本等国,标志该行业发展水平的租赁渗透率已达到30%左右。而我国的租赁渗透率仅为0.03%。究其原因,有“七大瓶颈”制约着融资租赁业的发展。

 

瓶颈一:对究竟什么是“融资租赁”认识不清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有关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将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的租赁,而该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其具体流程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向承租人指定的供货人,按承租人同意的条件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资本货物作为承租标的,并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租赁标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转让给承租人。当租赁期满以后,租赁标的可按“留购、续租、退还”三种方式处理。融资租赁的优势是什么?对承租人来说,可以得到较低门槛、较简便手续、实现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好处。对出租人来说,可以通过租赁享受税收和加速折旧的政策优惠,是一种安全高效的投资方式。对设备制造商来说,是加速产品销售的重要手段。在英美日等国家,80%以上的大型设备销售都是通过融资租赁实现的,在日本,这一指标更是达到了93%?95%。但是在我国,大多数企业对此并不了解,一说到“融资租赁”人们往往只想到“融资”,没有人想到“租赁”,厂商也宁愿用风险较大的信用手段销售,不愿意用融资租赁的方式销售。对融资租赁的优势不了解,融资租赁观念不普及成为制约这一行业发展的首要瓶颈。

 

值得说明的是,我们经常听到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的区别,在国外,二者没有区别,英文都是“Financial Leasing”,但在我国,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融资租赁业务的叫金融租赁,非金融机构公司开办融资租赁就叫融资租赁。实质上都是融资租赁,但监管机构不一样,准入标准不一样,运行规则自然也有区别。

 

瓶颈二:立法滞后限制了行业发展脚步

目前,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主要规范法律是《合同法》,对租赁与融资租赁做出的专章规定是2000年6月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以及2001年颁布的《租赁会计准则》和《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大家翘首以盼的《融资租赁法》草案及征求意见稿已经在2004年正式推出但仍未列入人大审议计划。该法不能及时通过审议,已引起各类金融机构、设备制造厂商、服务运营企业和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普遍忧虑。因为融资租赁业发展中很多法律上的障碍因此而无法解决:比如,融资租赁标的物的登记制度以及授权机关和登记执行部门的确立无法完成;在租赁物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情况下的权属区分和监管问题无法确定;融资租赁企业的主体资质、市场准入、税收优惠适用等等方面问题都需要专门的《融资租赁法》加以解决。

 

瓶颈三:担保机构单一与担保保障薄弱制约行业发展

由于融资租赁业一般涉及的租赁物价值巨大、合同期限较长,一般至少达到3?5年,而且往往涉及设备制造商、银行、出租人、承租企业等多方主体,合同履行风险较大,因此,担保保障至关重要。目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唯一一家获准进行融资租赁保险的企业。中国信保于2006年推出了租赁保险产品,保单产品包括海外租赁保险、来华租赁保险和国内租赁保险三大系列。2009年,在长江租赁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的10架ERJ145飞机项目借款合同中,中国信保的介入功不可没。在传统的融资租赁项目中,承租人的违约风险需要出租人独自承担。而在这个项目的操作结构中,中国信保利用其推出的租赁保险业务对承租人进行承保,既解决了承租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又有效地降低了贷款风险,使合同得以迅速达成,开创了国内飞机租赁的新模式。租赁保险的作用毋庸置疑,但目前,中国信保在这一领域的保单总额不过十几亿美元,离实际需求还相差甚远。担保机构的单一与担保保障的薄弱成为行业发展的又一制约。

 

瓶颈四:全国性融资租赁协会的成立迫在眉睫

目前,全球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8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先后建立了租赁行业协会,如美国租赁协会就由6000多个具有特许使用权的生产商、供货商组成,其成员遍及12个国家和地区。中国于1993年成立了全国性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联合会以及1999年成立的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委员会,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融资租赁业规模扩大,成立全国性、独立的融资租赁协会的必要性日益凸显。

截至2010年年初,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已经由当初的9家发展为45家,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已累计批准110多家,再加上银行系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态势十分迅猛。迫切需要组建全国性的融资租赁协会对该行业的发展环境研究、行业统计、市场调查、市场推广、业务培训等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应突出协会的民间性、专业性特点,将其定位于企业、政府监管机构之间的桥梁和中介,通过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瓶颈五:缺乏制造商租赁的租赁企业结构限制行业发展

按照监管对象划分,我国目前的租赁机构分为三大类,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共有12家;商务部外资司监管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共有40多家,商务部市场建设司监管的内资租赁公司,共有几千家。三类加起来,其中可以进行融资租赁的公司已超过160家。但在这里,我们没有看到制造商租赁的影子。制造商租赁在美国、日本等租赁业发达的国家与专业租赁、金融机构租赁三分天下,是其租赁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制造商设立租赁公司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首先,通过反复多次的融资与经营性租赁,可以获得比一次性出售更多的经济收入;其次,制造商可以提供更专业、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地售前咨询与售后维修保养服务;第三,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销售设备提高了成交率,大大加快了其资金周转速度。我国应该积极鼓励设备制造企业以融资租赁的方式推销自己的产品,积极带动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这也符合当前经济形势的需要。 

 

瓶颈六:政府扶持不到位降低了行业的发展速度

目前,融资租赁业在扩大制造商产品销售、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等方面的作用已逐渐得到共识,但这一领域与国外的巨大差距也是有目共睹的。为改变这一现状,来自政府的政策支持很明显会起到相当积极有效的作用。在这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借鉴。日本的做法就是针对特定领域实行对口扶持政策。比如通过IT投资促进税制、中小企业投资促进税制、中小企业基础强化税制对相关行业的租赁进行税收投资优惠;日本政府对需要支持的农林水产领域、养殖业、木材加工与销售等领域的特定设备承租人发放补助金;同时,为促进特定设备普及和某些特殊行业(如工业机器人、卫星通信接收机、防污染设备)发展,由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向租赁公司融资。另外,自1973年起,日本建立强制性政策性保险制度,一旦承租企业倒闭,租赁公司能够从政府回收租金中得到一半作为补偿。我国在这类特定的、针对特殊领域与特殊项目的扶持与补助政策基本还是空白,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可以对推动相关行业与领域的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瓶颈七:转型期较差的信用环境是行业发展的根本约束

金融危机爆发至今已经两年有余,它对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带来了双重效应。从企业角度,它使中小企业生存环境恶化,偿债能力相应降低,提高了出租企业的风险,不利于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但从另一市场主体—居民的角度,却意外地为该行业发展带来了好的机遇。由于金融危机对很多行业带来打击,降低了居民的实际收入,对耐用消费品很多人选择“由买而租”,选择“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同时,伴随中国经济持续30年的高速增长,多数中国人在生存、安全等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开始注重更高层次的需求,这时,环保、绿色、低碳、实用等观念开始深入人心,这也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但是,在实践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对行业高速发展形成了限制,那就是转型期市场较差的信用环境。从长远来看,这是制约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最根本的问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征信体系,就不能对违约者形成强约束,不能对出租企业形成好的保护。没有一个健康良好的信用环境,难以在设备制造商、出租人、承租人之间形成良性循环,降低了合同的有效性。在实践中,浙江一些汽车租赁企业被迫自发形成行业黑名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一些设备租赁企业强制性规定“承租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无限赔偿责任”、“制造企业对所售设备承诺回购”等办法,提升自己的风险防范能力。如果有全国统一的征信体系,事情就好办多了。目前,这一问题已经不仅是租赁行业,也成为很多领域发展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