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人物出场音效:《通驴性的人》刘亮程(乡村的漫游者、虚拟村庄里的诗意栖居者、好一个刘亮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7:25:03
《通驴性的人》刘亮程
我四处找我的驴,这畜牲正当用的时候就不见了。驴圈里空空的。我查了查行踪——门前土路上一行梅花篆的蹄印是驴留给我的条儿,往前走有几粒墨黑的鲜驴粪蛋算是年月日和签名吧。我捡起一粒放在嘴边闻闻,没错,是我的驴。这阵子它老往村西头跑,又是爱上谁家的母驴了。我一直搞不清驴和驴是怎么认识的,它们无名无姓,相貌也差不多,唯一好分辨的也就是公母——往裆里乜一眼便了然。
正是人播种的大忙季节,也是驴发情的关键时刻。两件绝顶重要的事对在一起,人用驴时驴也正忙着自己的事——这事儿比拉车犁地还累驴。土地每年只许人播种一次,错过这个时节种啥都白种;母驴也在一年中只让公驴沾一次身,发情期一过,公驴再纠缠都是瞎骚情。
我没当过驴,不知道驴这阵子咋想的。驴也没做过人。我们是一根缰绳两头的动物,说不上谁牵着谁。时常脚印跟蹄印像是一道的,最终却走不到一起。驴日日看着我忙忙碌碌做人,我天天目睹驴辛辛苦苦过驴的日子。我们是彼此生活的旁观者、介入者。驴长了膘我比驴还高兴。我种地赔了本驴比我更垂头丧气。驴上陡坡陷泥潭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将绳搭在肩上四蹄爬地做—回驴。
我炒菜的油香飘进驴圈时,驴圈里的粪尿味也窜入门缝。
我的生活容下了一头驴,一条狗,一群杂花土鸡,几只咩咩叫的长胡子山羊,还有我漂亮可爱的妻子女儿。我们围起一个大院子、一个家。这个家里还会有更多生命来临:树上鸟、檐下燕子、冬夜悄然来访的野兔……我的生命肢解成这许许多多的动物。从每个动物身上我找到一点自己。渐渐地我变得很轻很轻,我不存在了,眼里唯有这一群动物。当它们分散到四处,我身上的某些部位也随它们去了。有一次它们不回来,或回来晚了,我便不能入睡。我的年月成了这些家畜们的圈。从喂养、使用到宰杀,我的一生也是它们的一生。我饲养它们以岁月,它们饲养我以骨肉。
我觉得我和它们处在完全不同的时代。社会变革跟它们没一点关系,它们不参与,不打算改变自己。人变得越来越聪明自私时,它们还是原先那副憨厚样子,甚至拒绝进化。它们是一群古老的东西,身体和心灵都停留在远古。当人们抛弃一切进入现代,它们默默无闻伴前随后,保持着最质朴的品质。我们不能不饲养它们。同样,我们不能不宰杀它们。我们的心灵拒绝它们时,胃却离不开它们。
也就是说,我们把牲畜一点不剩地接受了,除了它们同样憨厚的后代。我们没给牲畜留下什么,牲畜却为我留下过冬的肉,以后好多年都穿不破的皮衣。还有,那些永远说不清道不明白的思绪。
有一次我小解,看见驴正用一只眼瞅我裆里的东西,眼神中带着明显的藐视和嘲笑。我猛然羞愧自卑起来——我在站满男人的浴池洗澡时,在脱光排成一队接受医生体检时,在七八个男生的大宿舍以阳具大小排老大、老二、老三时,甚至在其他有关的任何场合,都没自卑过。相反,却带着点自豪与自信。和驴一比,我却彻底自卑了。在驴面前我简直像个未成年的孩子。我们穿衣穿裤,掩饰身体隐秘的行为被说成文明。其实是我们的东西小得可怜,根本拿不出来。身旁一头驴就把我比翻了。瞧它活得多洒脱,一丝不挂。人穿衣乃遮羞掩丑。驴无丑可遮。它的每个部位都是最优秀的。它没有阴部。它精美的不用穿鞋套袜的蹄子,浑圆的脊背和尻蛋子,尤其两腿间粗大结实、伸缩自如的那一截子,黑而不脏,放荡却不下流。
自身比不了驴,只好在身外下功夫。我们把房子装饰得华丽堂皇,床铺得柔软又温暖。但这并不比驴睡在一地乱草上舒服。咋穿戴打扮我们也不如驴那身皮自然美丽,货真价实。
驴沉默寡言,偶尔一叫却惊天地泣鬼神。我的声音中偏偏缺少亢奋的驴鸣,这使我多年来一直默默无闻。常想驴若识字,我的诗歌呀散文呀就用不着往报刊社寄了。写好后交给驴,让它用激昂的大过任何一架高音喇叭的呜叫向世界宣读,那该有多轰动。我一生都在做一件无声的事,无声地写作,无声地发表。我从不读出我的语言,读者也不会,那是一种更加无声的哑语。我的写作生涯因此变得异常寂静和不真实,仿佛一段黑白梦境。我渴望我的声音中有朝一日爆炸出驴鸣,哪怕以沉默十年为代价换得一两句高亢呜叫我也乐意。
多少漫长难耐的冬夜,我坐在温暖的卧室喝热茶看电视,偶尔想到阴冷圈棚下的驴,它在看什么,跟谁说话。总觉得这鬼东西在一个又一个冷寂的长夜,双目微闭,冥想着一件又一件大事。想得异常深远、透彻,超越了任何一门哲学、玄学、政治经济学。天亮后我牵着它拉车干活时,并不知道牵着的是一位智者、圣者。它透悟几千年的人世沧桑,却心甘情愿被我们这些活了今日不晓明天的庸人牵着使唤。幸亏我们不知道这些,知道了又能怎样呢?难道我们会因此把驴请进家,自己心甘情愿去做驴拉车住阴冷驴圈?
我是通驴性的人。而且我认为,一个人只有通了驴性,方能一通百通,更通晓人性。不妨站在驴一边想想人。再回过头站在人一边想想驴。两回事搁在一块想久了,就变成一回事。驴的事也成了人的事,人的事也成了驴的事。实际上生活的处境常把人畜搅得难分彼此。
每年驴发情的喜庆日子,我宁可自己多受点累也绝不让我的驴筋疲力尽,在母驴面前丢我的人。村里人议论张家的驴没本事,连最矮的母驴都爬不上去,只配爬猪。说李家的驴举而不坚,坚而不久,早泄,把精射在看热闹人脸上。还说王家的驴是瞎孙,鸡巴上不长眼睛……我绝不许刘家的驴落此劣名。每当别人夸我的驴时,我都像自己受了夸一般窃喜无比。我把省吃的精粮拌给驴吃,我生怕它没精神。我和妻子荒睡几个晚上不要紧,人一年四季都在发情,不在乎一夜半宿。驴可干的是面子上的事。驴是代表我当着全村男人女人的面耀威扬雄。驴不行村里人会说这家男人不行。在村里啥弄不好都会怪男人的。地不出苗是男人没本事。瓜不结果是男人功夫不到。连母羊不下羔都轮不到公羊负责。好在我的驴年年为我争光长面子。它是多么通人性的驴啊,风流了大半日回来,汗流浃背,也不休息一下便径直走到棚下,拉起车帮我干活了。驴的舒服和满足通过缰绳传到我身上。缰绳是驴和我之间的忠实导线。我的激动、兴奋和无可名状的情绪也通过缰绳传递给驴。一根绳那头的生命,幸福、遥远、神秘、望尘莫及。它连干七八头母驴剩下的劲,都比我大得多。有时嫉妒地想:驴的那东西或许本来是我的,结果错长在驴身上。要么我的欲望是驴的。我瘦小羸弱的躯体上负载着如此多如此强烈的大欲望,而那些雄健无比的大生命却悠哉游哉。它们身佩大壮之器,把雄心壮志空留给我,任这个弱小身子去折腾、去骚动、去拼命。
驴不会把它的东西白给我,我也不会将拥有的一切让给驴。好好做人是我的心愿,乖乖当驴是驴的本分。无论乖好与否,在我卑微的一生中,都免不了驴一般被人使唤,放弃自己想做的事,想住的房子,想爱的人乃至想说的话。一旦鞭子握在别人手里,我会首先想到驴,宁肯爬着往前走绝不跪着求生存,把低贱卑微的一生活得一样自在、风流且亢奋,而且并不因此压低嗓门,低声下气,用激扬的呜叫压过沸沸人声。必要时,还要学一点“拉着不走打着后退”的倔犟劲。驴也好,人也好,永远都需要一种无畏的反抗精神。
驴对人的反抗恰恰是看不见的。它不逃跑,不怒不笑(驴一旦笑起来是什么样子)。你看不出它在什么地方反抗了你,抵制了你,伤害了你。对驴来说,你的一生无胜利可言,当然也不存在遗憾。你活得不如人时,看看身边的驴,也就好过多了。驴平衡了你的生活,驴是一个不轻不重的砝码。你若认为活得还不如驴时,驴也就没办法了。驴不跟你比。跟驴比时,你是把驴当成别人或者把自己当成驴。驴成了你和世界间的一个可靠系数,一个参照物。你从驴背上看世界时,世界正从驴胯下看你。所以卑微的人总要养些牲畜在身旁方能安心活下去。所以高贵的人从不养牲畜而饲一群卑微的人在脚下。
世界对于任何一个人都是强大的,对驴则不然。驴不承认世界,它只相信驴圈。驴通过人和世界有了点关系,人又通过另外的人和世界相处。谁都不敢独自直面世界。但驴敢,驴的呜叫是对世界的强烈警告。
我找了一下午的驴回来,驴正站在院子里,那神情好像它等了我一下午。驴瞪了我一眼,我瞪了驴一眼。天猛然间黑了。夜色填满我和驴之间的无形距离,驴更加黑了。我转身进屋时,驴也回身进了驴圈。我奇怪我们竟没在这个时候走错。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乡村的漫游者——重读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作者:朱崇科 广州中山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刘亮程(1962- ),出生于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放牛、种地、上过几年初中,然后在乡农机站当农机管理员,一干就是十几年,此时始写诗歌。1994年辞职到乌鲁木齐一家报社打工,始写散文。主要作品有:诗集《晒晒黄沙梁的太阳》,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风中的院门》、《库车行》等。其中《一个人的村庄》可视为代表作,也最广为读者所知。
《一个人的村庄》(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1。下引只注页码)令人耳目一新的地方比比皆是,但或许最令人称道的是,在物欲横流、急功近利、矫情和虚假泛滥以及自怜症迸发的文坛上,居然有如此清新和从容不迫的文字出现,而且在浅白的文字中赫然透出一种农民式深沉和自足的哲理;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些散文的内容几乎都限定在那一个边远的作者自己生活多年的普通村庄内。“刘亮程是在最平常、最平凡的农村生活细节中,舒展开自己深沉的生命体验的。这种平常平凡的生活随处可见,刘亮程从不强调自己的偏远和奇特。”1
全书共分三辑,1人畜共居的村庄;2荒芜家园;3扛着铁锨进城。不难看出,书写主体其实越来越逼近城市,而村庄也逐渐从桃花源成为遥远和荒败的遗像。
一 共生的和谐:乡村桃花源
某种程度上,《一个人的村庄》其实更是刘亮程思考人生的一个中转站,那个叫黄沙梁的村庄承载了他许多对人生哲理的一个相对完整又形象生动的独到沉思。他自己认为,“当你有一个完整的内心世界以后,可以把内心世界形容为一个村庄,体现了一个人心理的完整性。当时《一个人的村庄》写作的时候有一个内心的状态,就是完成一个东西,把内心完整的感觉用散文的形式呈现出来。”2
1村庄之“道”:天、人、生物合一。刘的散文颇有一种道家的味道和风范,无论是乐天知命、顺其自然,还是消解社会固有的二元对立划分(如大/小、高贵/贫贱等)。但是,刘毕竟不是老庄,他更多是以出世的心态入世,在将原本的艰辛、枯燥和苦难诗化之余,仍然游走于城乡之间。难能可贵的是,刘亮程勇于也善于站在乡村的角度去体味人生,从而悟出了生动的根植于大地的乡村之“道”。
在我看来,刘亮程让人感动和惊讶的地方首先在于他对生命的博大胸怀和平等姿态。我们甚至可以称之为“像牲畜那样思考”。实际上,他往往给人与生物以同样质朴和真诚的关爱,看到了所有事物的美和独到,为此他以自己颇具哲理性和生命激情的乡村散文来导引我们对生命的关注和热爱。
我们可以从中读出狗的为狗与处世之道(《狗这一辈子》)、驴从身体到声音到举动所呈现出的强大、深刻与恢宏(《通驴性的人》)、逃跑的马本身所蕴含的丰富哲学:不盲从和生存态度的从容(《逃跑的马》)、虫子的无比快乐和永恒(《与虫共眠》)、牛的任劳任怨(《卖掉的老牛》)等。当然,很大程度上,刘亮程往往是采用了人/物互溶、对立统一的策略,所以也刻画了“人畜共居的村庄”。无论是对活着的生物,还是对于自然,刘都可以在具体的生命流淌中升华出一种独特的境界。如林贤治在序言〈九十年代最后一位散文家〉中所言,“他的作品,阳光充沛,令人想起高更笔下的塔希提岛,但是又没有那种原始的浪漫情调,在那里,夹杂地生长着的,是一种困苦,一种危机,一种天命中的孤独无助,快乐和幸福”(页一至二)。
刘的散文中还生发出一种浓重的土地意识和认同感。《住多久才算是家》其实是对自己朝夕相处哪怕是老旧的土地、空间和房子等的深层迷恋,“看看,我的生命上抵高天,下达深地。这都是我在一个地方地久天长生活的结果。”(页八四)而《一条土路》则立足存在,强调它们(诸如土路)的客观、真实和自我的可能性。《只有故土》则是对故乡的深情回忆。《又是黄沙梁》写他通过对黄沙梁的追寻其实在反思我们对司空见惯东西的漠视,而其中可能蕴藏了巨大的重要性。
对于村庄中的人,刘亮程也表现出一种独特的态度。《冯四》中无所事事、不按村庄原则出牌(如终身未婚)的冯四其实传达了繁复的乡村之“道”——人生的意义(独立思考和孤独斗争)以及生死之道等等。刘亮程认为,“乡村哲学很大就是生死哲学。生和死放在同一个层面,而且看待生活很自然。”3实际上冯四的死恰恰也体现出刘的认知,“我们都把死亡看成是一件美事,我们活着是因为还没有资格去死。”(页四十)而在《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中,刘则充分彰显出他对生活的细致打量和思考,书写出自然在方寸之间对生活在其中的人的形塑和反之的思变。《野地上的麦子》书写了不愿像平常农民那样干活而喜欢蹲在破墙头上远眺的刘榆木,作者似乎在农民惯有的近视和平常取向之外强调另类思考的重要性,他指出,“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页二零七)
《我改变的事物》中则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春天的步调》则聆听虫子、西瓜、太阳、蚊子的生命情怀。从此意义上讲,刘更应该是村庄的漫游者而非众人(尤其是知识分子)所吹捧的“乡村哲学家”。不难看出,刘对周边事物用情专注,思考的触角从具体鲜活的表象深入到了每一个生命事物的本质当中,将人与自然、与动物、与家居化为一体、甚至浑然天成,更多对生命的尊重以及对生活的细腻的幽默写意,此中表现出一种农民的狡黠和智慧。
2做回本分:平等背后的差异。刘亮程对和谐共存世界中平等的强调自然有他的限度,对人之外的生命和自然的尊重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推翻既有的秩序和规范。恰恰相反,刘亮程更加强调的是一种类似天意的本分,要各尽职责。
《通驴性的人》中,驴在发情周期时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顾,也可以部分的享有自己的自由和空间,但是,它必须遵守自己的职责,所以“我转身进屋时,驴也回身进了驴圈”(页一八)。而同样,牛也仍然在默默地接受奴役和太多的生活负担。
甚至在《干点错事》中,刘连犯错也主张某种平等意识之下的各司其政。“我们让聪明人尽显其聪明才智时,也应该给笨蛋创造一个环境,让他们尽展自己的笨和愚蠢。这样才公平。”(页一二一)所以,综观刘的生命意识、平等观念和和谐境界皆在极其普通的村庄里面展现,的确显示出其不凡的功力,如人所言,“身边小事皆可入文,村中动静皆可成诗,散文中透出的那种从容优雅的自信,是多少现代人已经久违了、陌生了、熬长了黑夜搔短了白发也找不回的大才华。”4
二 记忆生存与提纯苦难:被诗化的“恶声”
刘亮程笔下的世界并非只是单纯的乡村桃花源,同样,它也记载了关于生存的记忆和某种程度的焦虑。当然,同时,他也书写了村庄的逐步荒芜和入世的尴尬与艰辛。
1书写记忆与反思城市。有论者指出,“刘亮程的才能在于,他好像能把文字放到一条清亮透明的小河里淘洗一番,洗得每个字都干干净净,但洗尽铅华的文字里又有一种厚重。”5刘在自己的散文中同样也刻画出对生存和故土的追忆,当然也书写了生存的悲伤。《一个人的村庄》则是通过对话书写自己的家族史,从中也勾勒自己的心路历程和村子的变化。《别人的村庄》其实也是在书写一种死亡哲学,时间可以把自己的居处变成别人的村庄;《修门》则更通过回忆青春时期的劳动而显出一种老子的哲学味道:修的门比较小却往往因祸得福。《寒风吹彻》则写了生存的艰苦,在冬天一个路人被活活冻死了,刘借此表现的是一种无奈和沉重,“我们帮不了谁。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微不足道。他的寒冷太巨大。”(页一七七)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刘以一个(准)农民的视角对逐步都市化和对城市对固有的乡村美景(尽管也是诗化了的)的腐蚀和破坏。《远远的敲门声》则写出了一种由乡村桃花源走向小县城的焦虑和失落,也写了城市对人的品质的侵蚀;《荒芜家园》则书写将家从农村搬往县城后的故土的破败与没落,但它更强调一种人与人之间互爱的温暖,“我宁让土地荒弃十年/也不愿/我心爱的妻子荒睡一晚”(页一七零)。《偷苞谷的贼》其实更多是反衬都市的冷漠和隔膜;在农村,一个哪怕是偷苞谷的贼可以为同情心所放走,而在城市工作的我却有一种被偷苞谷的贼追的恐惧感。《迷失》则是描述捉迷藏的独特体验,其实它所折射的倒更是人心的可能迷失。
而在进入城市后,刘同样也表现出对城市的独特批判,当然其背后的资源和支撑也往往是乡村。《城市过客》书写自己的过客身份和不(愿?)适应;《没有钥匙的男人》则通过拥有钥匙的权力来影射农村对城市的不得门难入,转而以家作为无需钥匙也可入的精神归宿;《踏破铁鞋觅吃处》则是书写对城市的吃适应的努力和尴尬;《永远欠一顿饭》则通过吃饭的经历暗涉城市的自私;《城市牛哞》其实通过黑色幽默的方式将自己想象成城市里面逃避屠宰的牛,其中对城市的鄙俗和脆弱进行批判;《扛着铁锨进城》其实是以农民的视角思考对都市的适应,也反思城市;《谁能言富》则通过写城市的老人乞丐批判城市的罪恶;《我不戒酒》其实将喝酒描述成一种对抗生活的激情武器。
从农村进入县城,再从小县城进入大都市,刘亮程其实仍然是个乡村漫游者,他其实恰恰以农村之道的宏阔、民间底蕴和智慧来批评城市的自私、冷漠、隔阂与堕落,这是一种独特的反拨。从更深的层面上讲,也是从本土的视角对现代化的一种抵抗。
2诗化恶声。毋庸讳言,刘亮程非常细腻、圆润的文字张力让我们陷入到广阔的田园遐思中,让人感受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乐趣。然而,刘亮程本身对农村生活的书写却难免有提纯的感觉,刻意的痕迹似乎也隐隐可循。
刘对农村浓郁的纯真感情(甚至到了信仰的程度)绝对不容质疑,但是,惜乎刘过分升华了农民的现实生活,而缺乏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为此,我们往往看到他在对一定范围内生命的复杂体验中却又显示出对人性和农村简单化的白描,从而缺乏必要的批判与反思。而实际上,众所周知,农村的闲人始终是国民劣根性的汇聚之一,同时也是社会治安的潜在威胁之一。
另外,如果我们考察刘对都市的批判,我们发现他在有效反拨的同时却表现出更大的二元对立思维弊端。在他的笔下,城市似乎是吞噬传统美德的虎口,其实这和城里人对农村的狼窝认知高明不了多少。另外,他对城市的认知和归纳往往是肤浅的,他笔下的城市其实不是后工业时代的城市,倒更像是初步崛起的小城市。城市的文化历史底蕴、现代意味和无限的可能性大都付之阙如。而且单凭农业时代的知足常乐和对生命的敬畏等道义,其道德资源无法平衡日新月异、复杂多变的整体社会生活。而泥土的营养似乎在结合了形而上的心灵厚重后,才会变得鲜活而凝重而不是虚浮。
吊诡的是,刘亮程恰恰立足城市,从回忆的视角重新书写乡村。这既是对已经逐步逝去的美好图像的凭吊,同时又可能是对都市附庸风雅的情调的一种(有意/无意?)迎合。同时,在刘的散文中,多了发自内心的沉思,却往往少了社会的责任感,而“天意”往往成了农业社会抹平其他的规则和解救之道。
同样,在刘的从容和优雅之外,也同样充满了对于人生意义的焦虑。他常常拿着铁锨在村头东挖西铲,让一棵草、一抔土因为他的力量而改变,其实这个姿态也反映了其背后更深层的对自我影响力的追求。
结语:从书写的精神层面和活力上讲,刘亮程更应该是个乡村的漫游者,而绝非颇有拔高意味的“乡村哲学家”(这个称谓本身就有一种做作的吊诡)。我们毋宁说他更彰显了一种为我们钝化的心灵所忽略的乡村之“道”和生命意识,让习惯或迫于都市包围的心灵有一个活力十足的“氧吧”充电。
【本文原刊杨松年 林明昌主编《多元的交响:世华散文评析》(台北:唐山,2005)】
【注释】
1 李锐〈来到绿洲〉,见《天涯》杂志,1999年第5期,1999年9月,页21。
2 网易文化频道对刘亮程的专访:http://culture.163.com/editor/news/040611/040611_88844(1).html。
3 网易文化频道对刘亮程的专访:http://culture.163.com/editor/news/040611/040611_88844(3).html。
4 蒋子丹〈刘亮程的哲学〉,见《天涯》杂志,1999年第5期,页24。
5李陀〈文字的尊严〉,见《天涯》杂志,1999年第5期,页22。
虚拟村庄里的诗意栖居者
来源: 文景

一、“我思故我在”
在中国当代文坛,以写诗出道、以散文名家而又自称“农民”的刘亮程的确是个“异类”,对于“一窝蜂朝某个地方飞奔”的我们来说,他那空谷足音般的文字就像一则“脑筋急转弯”,让你不由得为之一怔。有的人在“一怔”之后,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九十年代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的赞叹(见《一个人的村庄》,新疆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在我看来,这些称誉在概括刘亮程散文的思想与艺术成就方面并无过当之处,但我还是愿意强调一点,即:刘亮程的特出之处与其说是来自文字所传达的思想深度,倒不如说更多地来自其独特的思维方式本身。“我思,故我在。”笛卡尔这句被反复引用的老话,用来印证刘亮程散文的成功,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我不知道“总共只上过五年学”(《只有故土》)的刘亮程是否潜心研读过老庄,但他文字里四处流淌的玄学成分——清虚、静笃、自然、无为、守拙等等——正可见出道家思想的流风余绪。有人把刘亮程的散文称作“乡村哲学”,而一个事实是,乡村在中国历史上,从来都是道家哲学的集散地。我们不难给扛着一把铁锨到处转悠的刘亮程找到精神上的远祖和师承:漆园柱下的老庄,采菊东篱的陶潜,以及古往今来的那些特立独行的贤人隐士……诸如此类。幸运的是,刘亮程的乡村情结并没有经历一个庙堂理想破灭之后的放逐过程,因而他的“保持着自己的速度”的姿态才显得本真而纯粹。作为一个写作者,乡土情结很重的刘亮程从一开始就把自己和那些“体验生活”的“乡土作家”们划清了界限。
我投生到荒凉僻远的黄沙梁,来得如此匆忙,就是为了从头到尾看完一村人漫长一生的寂寞演出。我是唯一的旁观者,我坐在更荒远处。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我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我的眼睛和那些朝路的窗户、破墙洞、老树窟一起,一动不动,注视着一百年后还会发生的永恒事情。(《冯四》)
这和老子在两千多年前所持的“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的生命立场如出一辙。刘亮程试图说明,在漫无边际的“一生”面前,任何东西都显得无足轻重,包括写作本身。“我喜欢在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我一直庆幸自己没有离开这个村庄,没有把时间和精力白白耗费在另一片土地上。……我的生命上抵高天,下达深地。这都是我在一个地方地久天长生活的结果。” (《住多久才算是家》)这种固守一隅、抱残守缺式的生活理想,几乎就是老子“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的隐逸思想的现代版了。以当年那帮背着笔记本到处“采风”的名作家们的眼光看,玩这样的“行为艺术”显然有点不合时宜,而且成本太大。
当这种扎下了“根”的体验被善感的心灵品味着,又被细腻得入骨入髓的笔触描画着的时候,那些富有生命元气的文字便显现出一种少见的文学品性和执着的生命精神。我的阅读是从习惯的挑拣开始的,这未尝不是一种挑剔,但最后的结果是:我没有漏掉一篇文、一个字。我自信不是一个对陈词滥调和虚情假意特别“饥渴”的人,但读完全书我真的意犹未尽,而且同时产生相反的念头,就是希望这个叫刘亮程的人到此为止吧,——难道你真的指望还能跳过自己设置的标杆吗?
透过文字的背后,刘亮程独特的视角和思维方式,以及与此相应的价值判断深深吸引了我。在我们这个无主名时代,一个小人物的价值从没有像在《我改变的事物》里表现得那么富有才华。刘亮程写出了“一个胡乱地生活着,找不到值得一干的大事”的平凡人的从容和高贵:或者用一根草绳把一棵长歪的胡杨拉直,从而“改变了两棵树的长势”;或者把一棵树上的麻雀赶到另一棵树上,把一条渠里的水引进另一条渠;甚至还促狭地赶开一头正在交配的黑公羊,让一头急得乱跳的白公羊爬上去,使“本该下黑羊羔的这只母羊,因此只能下只白羊羔”……文中的“我”总在为自己找这些闲事做,并相信自己的每个行为都不同寻常地充满意义:
当我五十岁的时候,我会很自豪地目睹因为我而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的大小事物,在长达一生的时间里,我有意无意地改变了它们,让本来黑的变成白,本来向东的去了西边……而这一切,只有我一个人清楚。
与其说这是一种原汁原味的农民的精神境界,倒不如说它是作者在天地之间找到的一种“真人”的情怀。从功利的眼光看,这是一个被前进的时代列车漏载的乡村闲人的精神胜利法;但谁又能说其中没有隐含着一种当代社会稀有紧缺的对个体生命价值的认同和自信?想想看,我们这些活在城市的所谓“文明”里的人们,在汲汲于给肉体寻找一个妥贴的物质存放地的同时,可曾用怜爱的目光打量过那日渐枯萎的灵魂,可曾在做着一件不起眼的小事时,无限感恩地想到“天”、“地”、“人”的交感共振?这里,刘亮程自觉充当了一个荒凉村庄日常生活细节的见证者和代言人,因为他深感那些在“荒凉”中“活着”的人们正患着事实上的“失语症”。——“除了荒凉这唯一的读物,我的目光无处可栖。大地把最艰涩难读的章节留给这群没啥文化的人。”(《黄沙梁》)因为背负着这样的使命,刘亮程摈弃了这个时代的知识人在观照“苍生”时不约而同的“他者”目光,而用陶渊明式“纵浪大化”、“不喜不惧”的达者胸怀打量一个人的“一辈子”。他关注甚至“偷窥”着村里像冯四那样的小人物的生生死死,喜怒哀乐,从中领略生命给予每一个人的同样的尊严和高贵:
“天从不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谁知道谁过得更实在些呢。”
“与一生这个漫长宏大的工程相比,任何事业都显得渺小而无意义。”
“接近平凡更需要漫长一生的不懈努力。”(《冯四》)
“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情。”(《剩下的事情》)
正是有了对平凡人生的深刻洞察,刘亮程才会把村民为一根麻绳大打出手,为一只鸡蛋亲戚结仇,甚至牛啃了庄稼的家长里短,与东欧局势和香港回归这些“天下大事”相提并论。跟老子 “治大国若烹小鲜”的居高临下不同,也和“焦点访谈”的忧国忧民判然有别,刘亮程的视角是平视的,视线的起点来自底层的“弱势群体”(民众),因而我们能在上述那些并不新鲜的类比中,读到某种奇特的反讽效果。荀子说:“居不隐者思不远,身不佚者志不广。”(《荀子·宥坐》)在栖居于“边缘地带”的刘亮程眼里,世界无所谓大小:“我有一村庄,已经足够了。当这个村庄局限着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黄沙梁》)。在他看来,意义的大小与结果的好坏并不重要,关键是如何“一天一天地迎来一生中的所有日子,又一个个打发走”(《冯四》)。显然,这是个体的生命智慧对心怀天下的国家美学以及日益“地球村”化的现代文明进程的冷眼旁观和含蓄嘲弄。
这样,通过对主流价值趋向的低调消解,刘亮程不仅完成了对日渐式微的传统道家精神的扬弃,同时也实现了平民立场的自觉和对功利价值体系的突围。如果那些安详得不能再安详的文字能够对应和注解他的隐逸生活的话,那么,这对于那些满世界找生活、在灯红酒绿里大唱“士不遇赋”的才子才女们,不啻一个莫大的讽刺。
二、散文到诗为止
然而,刘亮程并不因此就是一个负载沉重思想命题的作家,尽管他的文字具有少见的寓言效果;在我眼里,刘亮程本质上是个艺术家,或者更准确一点说,他是一位诗人。据说,刘亮程曾用很多年的时间写诗,散文只是“回过头来去捡诗歌剩下的东西”(芳芳:《一个人的村庄·跋》)。或许正是这个缘故,他那缓慢得有些粘滞的语速和打磨得锃亮的文字才会缺少一点到处可闻的烟火气,我们才会从那些散文面貌的文字背后,读到——诗。事实上,刘亮程的思维视角、时空意识和自然观,无不打着诗人的烙印。如果非要用一个词语概括刘亮程散文的内在品性的话,我觉得,“诗性散文”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厨川白村在《苦闷的象征》里指出,散文中最具个性的一类读来应当像诗,因为它既有诗的抒情因素,用散文来表现,又无须受制于诗的艺术技巧,实际上是诗与散文之间的桥。写过诗的刘亮程,在把诗情倾注在散文的写作上时,那座“桥”真的是明灭可见,呼之欲出。在这部散文集收入的组诗《晒晒黄沙梁的太阳》(24首)里,我们不难发现刘亮程散文与诗歌的某种“互文“关系,而《剩下的事情》、《黄沙梁》、《一块石头》等,实际上就是散文诗。我当然不否认刘亮程写的是散文,尽管有些篇什非常“像诗”;正如我毫不怀疑鲁迅的看似散文的《野草》,本质上都是诗。我想说的只是,当我把刘亮程的这本散文集读完时,诗与散文的界限一下子模糊了。
刘亮程对时间、空间和弥漫于其间的生命过程有一种独到的解会。由于这种解会不是来自书本,而是来自日复一日的生命状态本身,因而一旦经由感性的文字显现出来,便有了一种厚实的质感和动人的力量。
在一个村庄活得久了,你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这说明,你已经跟一个地方的时光混熟了。水土、阳光和空气都熟悉了你,知道你是个老实安分的人,多活几十年也没多大害处。不象有些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他们。可能有时他们也偶尔躲过时间,活得年轻而滋润。光阴一旦追上他们就会狠狠报复一顿,从他们身上减去几十岁。事实证明,许多离开村庄跑世界的人,最终都没有跑回来,死在外面了。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住多久才算是家》)
我要说,在现代白话文学中,将时间和生命的冲突写得如此空灵而睿智的文字并不多见。在这些文字的上空,回旋着一种不易觉察的诗意。这里,时间成了一种人格化的生命存在,它似乎活了起来,满世界地追赶着人类,也被人类满世界的追赶。人一旦放慢脚步,时间就“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而那些“满世界乱跑”的人却“没有赶回来的时间”。这是人类的欲望和时间的“相对论”,而且弥漫着一种无处不在的落寞和苍凉。那么空间呢?空间在和时间的角逐中胜负如何?在《冯四》一文中,刘亮程说:
不管冯四在与不在,地上的方桌永远踱着方步朝着某个方向走着,挂在墙上的镰刀永远在收割着一个秋天的麦子,倒挂在屋顶的锄头永远锄着一块禾田里的杂草,斜立屋角的铁锨永远挖着一个黑暗深邃的大坑……
谁能说这里没有诗呢?不可捉摸的时间就这样被吸附在日常的事物上,获得了类乎静止的动感与速度,诚所谓“林无静树,川无停流”(语出《世说新语》),这四个“永远”简直是“飞矢不动”的哲学观的变形。海德格尔说:“时间就是其中发生着事件的东西。”时间和空间一样最终都指向一个地方——虚无。如此悲观的表述远不如刘亮程的时空观来得豁达:“不管多大的风,刮平一道田埂也得一百年功夫;人用旧扔掉的一只瓷碗,在土中埋三千年仍纹丝不变;而一根扎入土地的钢筋,带给土地的将是永恒的刺痛。”于是,“永恒”也就成了时间和空间摩擦反应的“化合物”:
时间本身也不是无限的。
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事物还在。
时间再没有时间。(《最大的事情》)
这种哲理与诗性的糅合成就了刘亮程散文最吸引目光和启发幽思的段落。如果我们细心一点,会发现刘亮程独特的时空视角并非无源之水,庄子在《齐物论》里所说的,“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 可以说正是其思维母本。这一视角认为,时间和空间的长短和大小本身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去看它。这倒让我想起西方哲学的一个奇怪的命题——“针尖上到底能站多少个天使?”我觉得,庄子和刘亮程的“笔尖”上都能站上好几个。
与上述时空视角相应的,乃是一种“物我合一”的自然观和生态理想,刘亮程散文中最具智慧和亲和力的诗意氛围大多来源于此。在《人畜共居的村庄》那一组散文里,刘亮程仿佛一位“乡村博物学家”,从他最熟捻的生活场景和细节开始,为我们描绘了一个和谐、多情而充满诗意的“动物庄园”。只要看看他对那些或大或小的生灵所怀有的那份好奇、恩爱和“通感”(这绝不仅仅是一种修辞技巧),便不难体会一个像他那样的人该有多么快乐。他看得见花的微笑,听得懂鸟的语言,认识哪一片云是自己家的,感叹“我这颗大脑袋,压根不知道蚂蚁那只小脑袋里的事情”,并真诚祝愿“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这些情节如果在“小女人”和“小男人”的散文里出现,自然难免矫情之讥,但在刘亮程的上下文里,却成了一种诗情之所致的必然。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刘亮程也说:
“其实这些活物,都是从人的灵魂里跑出来的。他们没有走远,永远
和人呆在一起,让人从这些动物身上看清自己。”(《人畜共居的村庄》)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都是人的鸣叫。”(《风把人刮歪》)
在这样一种“齐物”思想的照射下,孔子只爱人、“不问马”(马在这里实际上是代表了所有生物的符号)的所谓人道精神变得多么强梁和浅薄。在修辞技巧上,刘亮程也为自己开拓了一块足够闪转腾挪的空间。经常会有一些奇思妙想的句子从字里行间“蹦跳”出来:
“在大地的怀抱中我比虫子大不了多少。……这些小虫知道世上有刘亮程这条大虫吗?”(《与虫共眠》)
“我们是一根缰绳两头的动物,说不上谁牵着谁。”“有时嫉妒地想:驴的那东西或许本来是我的,结果错长在驴身上。要么我的欲望是驴的。我瘦小羸弱的躯体上负载着如此多如此强烈的大欲望,而那雄壮无比的大生命却优哉游哉。”(《通驴性的人》)
通过人与物的“置换”和自我矮化,将一向为人所轻视的动植物巧妙放大,使我们不得不换一种视角重新认识世界和生命,这是刘亮程在艺术上获得成功的秘诀。但这一经验并不适用于任何人,它根本上来自于作者生活信念和生命颖悟,用刘亮程自己的话说,这是他施过“人类最本原的底肥”(牛粪)的结果。
三、让梦给出现实
关于刘亮程散文的诗性因子,上面只能点到为止,因为另一个问题已经跃然纸上,那就是:散文的边界在哪里?我不敢说针对这个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刘亮程已经用他的创作给出了部分答案。但我确实感觉到,刘亮程的散文蕴藏着一种“跨文体写作”的可能性和自觉努力。在他的村庄里,不仅回旋着一种现实中找不到的袅娜的诗意,同时也充满了紧张的对抗:乡村与城市、人与自然、梦境与现实,甚至在文体与文体之间,都能感受到某种力量的争夺和消长。其实,这个问题还可以换一种提法,就是:散文可不可以允许虚构?
这样一来,问题的尖锐性就凸显出来。我们的常识是:虚构是小说的专利,散文嘛,只能“实话实说”。这几乎是所谓“现当代文学”的散文创作实绩颁布给文学教科书的一条“戒律”。写“真人真事”一度成为散文的注册标签和身份证明,中小学生的作文本上充满了“有真情实感”之类的俗套评语。问题是,“从来如此,便对么?”叙事学和新历史主义的观点认为,人类所有的文字叙述行为(包括史书)本质上都是一种“虚构”。况且事实上并非“从来如此”,我国自先秦诸子以来的散文传统并未视虚构杜撰为不可——《庄子》不是通篇都在“天马行空”吗?——倒是对小说作了写实的规定。
再换一个角度说,规定和限制真的有用吗?君不见号称“虚构”的小说往往真实地再现了社会和人生的林林总总,而标榜“真情实感”的散文却常常或抹着文化的口红,或戴着人生的假面?“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小说与散文亦可作如是观。我们当代的散文家,大多只写看上去对得起观众的“自我”甚至“超我”,很少涉及“本我”的不堪之处。那一个个“高、大、全”和“真、善、美”的“抒情主人公”形象,看似人气健旺,足以孤芳自赏,实则苍白失血,禁不起稍稍仔细些的推敲与审视。难怪人们要了解一个社会和时代人的真实境遇,总是撇开散文,直奔小说。
还是来说刘亮程。我觉得,刘亮程的散文既是文体的试验,又是散文寻找自身出路的一次突围。梭罗住了两年半的瓦尔登湖可以在他的年谱中坐实,而刘亮程“地久天长”地栖居的黄沙梁,说穿了乃是一种“虚构”。
我给我的诗歌中的这个村庄起了个名字:黄沙梁。(《又是黄沙梁》)
当一个诗人给自己居住的地方重新命名时,显然是一个充满文学野心的“预谋”。现在,这个地图上找不到的村庄又被移植到散文里。无庸置疑,这只是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它的虚拟性在那篇梦幻和诗意交织的同题散文里暴露无遗。如果一个读者仅从“真实性”上对号入座,你会发现刘亮程根本不能自圆其说。这些被分成三辑的文章恰好构筑了他人生的三个站台:乡村(黄沙梁)——城乡结合部(城郊乡的农机管理站)——城市(乌鲁木齐),整个是“农村包围城市”战略的现代演绎。这三个站点不仅暗示了刘亮程对自我生存状况的不断超越,在文本上也存在着一种次第否定的关系,读到他“扛着铁锨进城”时,前面“地久天长”之类就成了无法落实的童话。有的读者甚至为此而大呼上当。
然而,这种戴着考据眼光的阅读是不是有点暴殄天物?它正是散文写实的思维定势在作怪。试想,如果刘亮程也按着你的思路走,文坛不过又多了一个平庸的散文家而已。一个艺术家绝不仅仅满足于为现实“照相”,他还必须有一个梦,他毕生的努力也就是为了编织这个美丽的梦,梦里到处都是他的影子,但也只是影子而已。“一个人的村庄”,正是刘亮程苦心经营的一个梦。
梦境与现实的冲突在一些追忆童年的文章里凸现无遗。《天边大火》里的“我”失眠在一个“寒冷又恐怖”的冬夜,他惊悸于整个村庄在朝向未来的途中“落到了最后面”,而所有的人竟浑然未觉,蒙头大睡。短短两千字的篇幅大部分用于编织这种亦真亦幻的“童年梦境”,而真正的“童年”则早已在作者有预谋的还原过程中走失了。紧接着,作者让“好像忽然长大了许多”的“我”,拿了盒火柴跑到长满蒿草的野滩去放了一把试图“弄醒村里人”的漫天大火。然而——
我不知道呆站了多久,直到后来,火终于熄灭了,夜色又笼罩那片烧黑的荒野,村子还是静静的,没有一个人醒来,没有一条狗吠,没有一只鸡叫……
你能说这件事是写实的吗?但你无法否认,刘亮程对一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莫名苦闷和形而上思虑的描述,有着另一种“真实”。同样的虚实错综在《偷苞谷的贼》一文里更加强烈,该文与其说是散文,倒不如说是一篇时空失序、情节怪诞的超现实题材的小说。文章开头,作者用小说的写实手法写村里抓住一个偷苞谷的贼,天黑了,杜锁娃的父亲把看贼的任务交给了“我”——刘家老二(这也是刘亮程的真实排行)。由于胆怯,小偷还是被“我”放跑了。出于自责,多日之后“我”鼓足勇气找到杜锁娃的父亲:
“那个贼跑掉了。”我说。
他扭过头看着我。
“偷苞谷的贼。”我又大声说一句。
他瞪了我一眼,转身吆喝了一声牛。接着我听他嘟囔着说:“苞谷早收掉了。哪还有苞谷。”
我愣在那里。
这一段叙述一下子把事件的真实性颠覆了,使读者坠入五里雾中。至于后面的“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了近二十年”,以及自己最终还是被“那个人”追上,“他把那条瘸腿扔给我,换上我的一条好腿走了。”这些情节,与刘亮程的“本事”就更是乖离不合了。正如作者自己所言:“随着年岁增长,我越来越分不清曾经的哪些生活场景是现实,哪些是梦。它们糅在了一起。我也不再去仔细分辨。”
实与虚、梦与醒就这样水乳交融,构成一个迷离扑朔的文本世界。从读者接受角度讲,在散文中读到这样的小说笔法,无疑是让人兴奋的。这种“写在文体边上”的文字,当然比那些滥情的游记、质木无文却“想象力丰富”的回忆录更具艺术品位和审美价值。
在刘亮程的不少散文中,还涉及对性心理的刻画,有时甚至直言性事。如:
另一场风中我闻见一群女人成熟的气息,想到一个又一个鲜美女子,在离我很远处长大成熟,然后老去。我闲吊的家什朝着她们,举起放下,鞭长莫及。(《风把人刮歪》)
有这种雄心的男人一般都有一根了不起的粗壮阳物,又娶到一房样样能行的好媳妇,有了这些天赐的好条件,他就会像种瓜点豆一般,从大土炕的那头开始,隔一尺种一个儿子,再隔一尺插花地播一个女儿。(《一个人的村庄》)……
恕我孤陋寡闻,在时下小说性描写泛滥成灾的形势下,如此现身说“性”的文字在散文里还是第一次遭遇。它因为在一个书写“自我”的文体中大胆切入“本我”所在的“潜意识”领域而显得触目惊心。聪明人会把这种不足为外人道的“真实”巧妙地宣泄在“虚构”的小说里(王小波就把自然的性爱描写得“乐而不淫”),而刘亮程则用散文的“第一人称”,给自古以来患着正人君子“洁癖”的散文装上了一根健康、干净的阳具。
这本书的封皮上,刘亮程被誉为“20世纪最后一个散文家”,这话是否允当姑且不论,不过,在两个世纪擦肩而过的节骨眼儿上,中国当代散文的“细小命运”(朱大可语),的确在这个充满诗意和哲思的村庄里,亮出了它那沉潜多时的“粗大”经脉。
好一个刘亮程
和刘亮程谈文学是可笑的,那些他写的东西与其说是文学,不如说是这个乡下人手里牵着一头牛更不唐突;和刘亮程说他刚获得的“冯牧文学奖·文学新人奖”,也可笑,这个“新”是什么意思?我们懂得“新新人类”是什么意思,可是不懂得把“新”用在刘亮程的身上是什么意思,他不涉及全球化,不涉及现代化,不魔幻现实主义,不批判现实主义,他不寻根文学,也不田园文学,他到底在写什么,我们又能和他说些什么?如果不谈全球化、不谈现代化、不谈人文意识,我们还能谈些什么?
刘亮程带来我们陌生的东西,让人在一种无法归纳的景致前感到无知。 他不过就是一个人,一个在偶然的命运中小心翼翼试探生命完整性和自性的人。 恰恰不知道怎么谈论一个人。 那么,只好闲扯吧。
记 者:我和没有看过你的书的人介绍你,说你是一个“通驴性的人”。大家说的都是独通人性,而你是通驴性的人,你还希望有一天能够像驴一样地叫。
刘亮程:你说的是那篇《通驴性的人》,是我早期的作品,里面可能有一点想引人注目的东西。在村里,人活不出啥滋味时就会想到牲畜,想到身旁的其它生命——它们的生活是怎样的情景。
记 者:我还和别人说你是个“闲锤子”,爱在荒野上晃悠,把跟你无关系的一个土包铲平或在一片平地上无故地挖一个大坑,去把一棵长得歪了的树用绳子拉直,很得意地说这是你改变的事物。
刘亮程:这篇我喜欢(指《我改变的事物》)。乡下嘛,就这样,没什么大事,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那个地方,能让人日久天长地想一些小事情,不是事情的事情,一想很长时间,想得没意思了撂掉。实在没啥想头了拾起来再想。一件小事就是这样被想成大事,想成另外一件事,到最后它就不单单是一个村庄的事了。
记 者:就是这些小事教会你写作吗?
刘亮程:是。是这些事。那些简洁、少有形容词的口语,可能影响了我的文字。写作是随意、随机的。我就喜欢这样不被人安排的生活,还有写作。黄沙梁,那是大地尽头的一个村子,几乎没有被规划过,房子、路,无不显示着人在土地上随意居住的样子。路都是弯弯曲曲,绕过一些东西又绕过一些东西。不像现代公路,遇山劈山、逢沟架桥,强行通过。你若到了那里,就会明白我的意思。那些大路小路——他们的生活之路,在谦让地绕过一些最小的事物:一堆土、一棵树、一墩蒿草、半截土墙……他们永远相遇的这些事物,被他们挽留住。我只是在用我的文字挽留它们。
记 者:你的写作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刘亮程:大概从小学作文开始吧。太早了,不过,写得像个东西时已经30多岁了。我倒希望我的写作再晚一些,从50或60岁开始。一个人经过一生,然后坐下来写点东西,也是件很美好的事。现在的写作者都太年轻了,一部分是本身年轻,没经历多少事,就急于想告诉别人。另一部分都写到老了,还不成熟。
记 者:你认为写作是件愉快的事吗?
刘亮程:写作是件耗费时光的事。别人都在生活,你用一大堆枯燥的文字想写出生活。许多作家把时光耗费在写作上,都没时间好好去生活。写了大半辈子,不知道身边在发生什么。所以我向往这样的写作者:历经沧桑,什么都干不动时回到家里,铺开纸,拿起笔。只是,到了那时剩下的生命还够不够写成一本书。
记 者:对故乡,对那个叫黄沙梁的村子,你的感情可以用爱字来形容吗?
刘亮程:不能。爱浅薄了。爱、忧伤、快乐、恨、痛苦、绝望,都有。对故乡这个词,也有另外一种看法,它不仅是一个人的出生地,还是一个人的生存寄托和精神寄托。现在我已经到了乌鲁木齐,有时候想着想着,好象又回到了那里,回到那种生存中,好象是一个人死后又重返世间,看到那些自己想过、抚摩过的事物,那些东西太珍贵了。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用了那么漫长的岁月,去经历的那么一点点东西,怎么忍心写出来,写出一句话都觉得心疼。我有时觉得自己是一个生活在时间之外的人,看着一个村庄、一代人一代人在流逝,我就站在时光之外看着他们。
记 者:是什么让你看了这么久?
刘亮程:是我自己的生命?我不太清楚。是命运。我说的命运是指一种生命去向——他们都走了,他们到了哪里?我也在走,我想看清自己的生命去向。
记 者:在这种观望中你有没有体验孤独和恐惧?你怕过什么吗?你怎么看待你和其他的作者之间的巨大区别?与众不同会让人感到恐惧吗?
刘亮程:对死亡的恐惧。对未知事物的恐惧,对“突然剩下我一个人”的恐惧,几乎贯穿在童年岁月。那是一种远远的害怕。现在我正逐渐到达。可能没有谁真正走到自己的恐惧跟前,一把撕开面纱,看清它到底是什么。到了这个年龄(我今年38岁),人就像迎风而立,所有一切都在向你飘移而来。尘土、树叶子、云烟、垃圾片,人有一种正接近一切的感觉。但我知道,最重要的一些东西,永远地远着呢。   我并没觉得自己与其他人有什么不同。只是有时候,感到自己是一个人,他们——其他所有的人是一群,我想每个人都会走到这种境地——突然剩下自己一个人,独自面对所有的欣喜与恐惧,没有谁能够帮助你,与你同享。每个人都是一个人。
记 者:在我的印象中,你好象是突然闯进读者的视野,走红对你意味着什么?
刘亮程:那些东西,我在好多年前就完成了,都快放旧了——当然,它是放不旧的,现在,读者突然发现了,觉得新奇。让读者喜欢当然是件好事。作家在创作的关键时期需要一种健康真实的自信。有时读者可以给予。但这种给予往往来得太迟。所以作家需要天生的自信定力去完成自己。
记 者:你认为你笔下的西部与其他作家笔下的西部有何不同?
刘亮程:我写作时从来没感到我是在西部。西部这个概念本身有点文化歧视味道。我在你的西边、你就叫我西部。一副文化中心霸权面目。一个作家不应有这样的心理限制。
记 者:你写过你的妻子,还有少量涉及人间温情的作品,可老实说,这些作品和你其他作品相比显得很一般,你怎么看待这些人间的温情?人和树、风相比,哪一个更容易理解、或令你更亲切?
刘亮程:这是不是说明,人世间的感情已经很旧了?无论你再怎么写,都不会再有新意?而人之外,人间世界丰富无比。这不仅仅是人间世界,也是一条狗、一只蚂蚁的世界。更是一阵风、一粒尘土的世界。我们的心灵能否到达它们那里。我想会的。人在人群中生活得太久了。我或许是个偶然的离群者,有幸在它们中间生活过一些年月,那种“亲切”是你的阅读感觉。我早亲切过了,剩下的只有是熟知。
记 者:许多读者喜欢你的作品,是否因为里面有一种怀旧的情绪?   你说你庆幸在整个中国文坛都在读欧美文学、拉美文学的80年代你在乡下务农,没机会读更多的书。你说你向你放的牛学、向那些风中的尘土、向那只爱藏蛋的母鸡学。但我还是觉得除了这些你应该有师承吧。你喜欢中国的古诗词吗。另外,拉美作家是否对你有过一定影响?
刘亮程:早年在乡下我读过一本《楚辞集注》,屈原那种漂游于天地间的精神气息,我领悟了一些,后来读庄子。第一次读就觉得熟悉。好像是庄子就是我们村里一个姓庄的老头,他描述的那些风、秋水、山木、死亡……似乎都在我们村里。我能听懂他说的话。   此外,马尔克斯、胡安鲁尔夫,都是我以前喜欢过的作家。但他们对我的影响,肯定不会有我家乡的一场风对我的影响大。在我的写作过程中,许多东西都能影响过我。但最终影响了我,使我成为现在将来的刘亮程的,肯定是这片土地,和我扎根真上的全部生活。
记 者:你想没想过改变一下自己的风格,再这样写下去会不会重复自己?
刘亮程:我全部的写作都在完成一个村庄。写几篇好看的散文太容易了。变变风格也不难。但完成一个村庄不是件容易事。它是件大工程。它有自己永远不变的东西。在这样的写作中,我唯一需要改变的是读者对我的认识。我恰恰在追怀一种永远不旧的东西,过去千百年仍鲜活如我们古老的血液。旧有两种,一是转眼成旧。一是永不陈旧。我们就是靠这些永不陈旧的东西维系着千年不变的基本生活。许多作家被眼前的新迷惑了。我们正处在一个更新换代最快的年代。回头看看,比一堵老土墙更陈旧的,是那些昨天还让我们新奇不已的东西。它们已永远地陈旧了。而一片树叶何曾过时。永恒存在于生活中不变的部分。找到它你就是大作家了。
记 者:我希望能看到你写出伟大的作品,你觉得你有可能比现在写得更好吗?
刘亮程:伟大这个词别随便用。应该把它封存起来。即使不会有伟大的文字产生,即使伟大这两个字上落满埃尘,也别轻易碰它。我们都会抱有期待,而伟大的事物恰恰是不期而遇的。   至于我今天的写作,不管会不会比现在写得更好,我都会把我未完成的文字写完。那是我自己的事情,跟读者的阅读期待没关系。我只是个干活的人,把自己的活干完,干得自己满意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