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p10型装甲车:“女人是老虎”的又一鲜活版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21:35:12

女人是老虎”的又一鲜活版本

林明理

  小和尚下山去化斋,老和尚有交待: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见了千万要躲开,因为,这样的“老虎”会吃人……

  “女人是老虎”式的恐吓,中国人可以说经受了几千年。最早最著名的恐吓,鄙人以为大概要算“民不可一日无主,国不可一日无君”、“天无二日、国无二主”了。由于像那位山上的小和尚一样一直“被”封闭、“被”愚昧,我们的祖祖辈辈曾经一直对这样的“英明论断”深信不疑,不仅深信是“主”们“君”们赐给我们幸福,甘愿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主”“君”们主宰,而且在“主”“君”们死后,也要如丧考妣,跟着“举国哀痛”一番——今人把这称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后来随着国门打开、信息交汇,我们终于知道,一个国家或地区,没有“主”“君”,也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即使古代,古希腊的雅典等城邦,不要什么“主”、“君”或“王”,几个执政官同样也可以管理好社会。清末出使西洋或出洋考察的大臣们又发现,英美等国竟可以有好几个“君”(指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互不隶从,同样也可以和平共处、行事高效。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再也不需要“君”了,只要共同建立一整套文明公开、人人尊奉的社会规则,即便一时没有总统、总理等最高社会管理者——休假或出什么意外,也照样可以秩序如常、和谐稳定而绝不会因此发生动荡。

  晚清至今的近两百年间是中国从封闭走向开放的时代,也就成了中国人经受“女人是老虎”式恐吓最多的时代。从通火车拉电线会“惊动祖宗龙脉”到“祖宗之法不可变”,从西方文学是“毒草”到港台音乐是“靡靡之音”,从西方报刊电台电影电视传播的生活方式政治理念是“精神污染”,到“西方世界亡我之心不死”,从当心“网络黑社会”到当心“美国互联网霸权”(笔者曾为此写过《女人不是老虎,谷歌不是猛兽》、《请教环球网,美国有互联网霸权吗》等文章),从“西方那一套”是洪水猛兽、“祸乱根源”到“中国绝不能搞XXXX”、“当心敌对势力颠覆”……可以说,一代代的中国人,就是这么被吓大的。

  眼下最鲜活最著名的例子,则应该是一位周姓高官“当心落入”“公民社会的陷阱”之恐吓了。

  何谓公民社会?不同的学者专家有不同的论述。笔者以为,那基本标志应该是,这个社会是由享有充分人身自由权与财产自由权,具备独立意志、自由思想并且遵纪守法、真正当家作主的公民组成的社会。一个国家的强大,其根本因素在于人民的强大。很难想象,一个国家,不管其政权多么强势,经济多么强盛,军事力量多么强大,如果其国民如同一群温顺的绵羊,如同一盘难聚的散沙,这样的国家也能被称为强国!而即使被称为“强国”,这样的“强国”又能维持多久!所以,在一个公民社会里,民众应该有受到法律充分保障的人身权与财产权,应该有自由结社的权力,应该有自由表达愿望与意志的渠道,应该有驯服统治者的权利与手段。在这个社会里,资本与权力都应该被老老实实地关在法律的笼子里。这样的社会,是我们的国民自己所热诚追求的,与西方有没有人也在设计或为了谁而设计,没什么关系。这样的社会,究竟会有什么样的“陷阱”呢?

  几十年来公权肆虐、民权萎缩不保,“领袖”一句话便可轻易主宰几千万人、几亿人的命运,便可给国家带来几十年的惨痛灾难,我们痛感公民社会的缺失;官员一个念头便可以轻易强征强拆公民田产房产,便可草菅人命又可轻易逃避责任,我们痛感公民社会的缺失;“三公”消费年年都成无底洞,体现执政者基本诚信的“官员财产公开”遥遥无期,我们痛感公民社会的缺失;“城管制度”“劳教制度”明目张胆侵害人权,也极大损害宪法与法律的尊严却能继续顽固存在,我们痛感公民社会的缺失;官员们肆无忌惮边腐边升,边恶(剽窃论文、抢录音笔、撒谎吹牛、草菅人命、指使警察扮便衣打人……)边升,我们痛感公民社会的缺失;一个公民依法参选人大代表,竟引来当地公权力几近黑社会般的诸多法外“关注”,引发地方当局眼中严重的“敌情”,我们痛感公民社会的缺失;社会暴力事件不断,“杀官”“袭警”“烧大楼”“翻警车”博得阵阵叫好,官员非正常死亡总能“赢得”欢呼,我们痛感公民社会的缺失;有毒食品层出不穷,环境污染遍地都是,杀幼、投毒等恶性社会报复事件接连不断,我们痛感公民社会的缺失……在某些人不遗余力不择手段维持的“那一套”根本解决不了上述日益严峻的问题之际,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深切感受到,只有公民社会的壮大成熟才是有效医治当今中国目不暇接的社会弊病的唯一良方、终极良药。这样的公民社会,某些人士为何那么害怕?

  就让我们直面一下周高官之类的人士可能不便明说却念念不忘的担心罢:“照你所说那样的公民社会要成长壮大,那还要不要执政党的领导?”我们要说,公民们自觉践行执政党在不同历史时期迎合历史潮流、符合人民愿望而提出的自由、人权、民主、法治、宪政等一系列文明先进理念,独立思想、自由表达、自由结社、互助合作,“小”到个人权利维护、社区管理,“大”到群体利益维护、国家管理,都能公开表达自己的关注,都能主动参与公共事务,大家自觉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规则,共同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合力推进社会进步,不用执政党党员与干部事事亲力亲为、劳心劳力,社会也因此而能更加和谐,更加进步,这不正是更高层次的“党的领导”吗?这才是最理想的党的领导——精神领导,这才是融合了中西方先进政治理念的“垂拱而治”、“无为而治”!或者换个角度说,人民不再需要政治保姆、思想把关、行为监管而自己能够真正当家作主,那不也正是很多政党口口声声表示要为之努力奋斗的崇高目标吗?所以,如果某一种“领导”不能兼容公民社会,那一定是这种“领导”错了。同理,如果某一种体制不能兼容公民社会,那也是这种体制错了。

  古今中外的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建立一整套文明的规则,人人真心信奉、执政者带头服膺,比起让某一个集团或某一群人拥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以“方便”地操控管理社会——即首先无条件保证“X的领导”,更能保障人民的幸福与尊严,更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不断壮大成熟的公民社会,便是形成这一理想局面的基本条件。

  那位经历过山下开放世界的小和尚回山后,老和尚问:在山下遇见“老虎”,你避开了吗?小和尚却说:师父,我觉得只有那“老虎”最可爱!同样的,历经三十多年改革开放而眼光日益深远、胸怀日益广阔的中国人,也已经充分认识到公民社会这只“老虎”的可爱。如今,再在这样的国民面前搬弄公民社会“陷阱”论,只会招来更多的嘲笑鄙视。况且,公民社会的成长壮大也将借助于经济发展、国门开放,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而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持“公民社会陷阱论”者,其思想的陈旧僵化已几近不可救药,就如同一个总是将“子女”视为自己私有财产而害怕“子女”成熟、独立、自主,总是什么都插一手,什么都紧抓不放的愚蠢“家长”。这样的人士如继续占据高位,只会尸位素餐,更可能会成为国家民族文明进步的障碍,该早点下课回家颐养天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