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华人作家:证券史上最大规模操纵股价案细节首度曝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0:39:16

 572亿元 552只股 史上最大股市操纵案

    2009年的初冬,北京已隐隐透出寒意,中国证监会稽查部门内却是夏天般火热,几十位工作人员组成的调查小组准备远赴千里之外的广东,调查一起涉嫌操纵市场的重大案件。

    令人始料未及的是,这个由薛书荣、郑宏中、杨晓鸿、黎睿咨几位浸淫资本市场已久的老手参与的案件,其涉及的交易资金和股票数都是“史无前例”,堪称中国证券史上的“抢帽子”第一案。

    以薛书荣、郑宏中为首的这个团伙通过广东中恒信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信传媒公司”),私下联络10家证券公司和8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30名证券分析师,以“先行买入股票-制作电视节目推荐-抬升股价提前卖出”的“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获利。 

    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该案累计交易金额近572亿元,涉及552只股票,非法获利4.26亿元。

    有剧本 有明星 中恒信自导“荐股大戏”

    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中恒信传媒公司自称“是一家新兴财经媒体公司,公司秉承‘持恒守信’的价值观,以投资者的投资价值实现为目标,以优势媒体为载体向广大投资者传递及时、公正、客观、高效的财经服务”。

    不仅如此,该公司还号称“拥有近1000平米的专业影视制作基地、财经门户网站以及财经研发团队;并与国内多家卫视频道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每日向全国各大卫视输送6个小时的财经节目”。

    但是,这家传媒公司实际的业务既不是做普通视频节目,也不是推销明星,他们要做的,是推销股票,或者说,是请“专业演员”来拍荐股大戏。当然,他们的目标不是票房,而是股民的钱包。

    薛书荣,男,中年男子,曾有证券市场的从业经历,熟悉股市的市场规则,郑宏中、杨晓鸿、黎睿咨等人,与薛书荣是朋友关系,也都有长期的炒股经验,他们在这场大戏里面扮演了重要角色。

    自2007年开始,薛书荣、郑宏中等人以70个自然人名义在44家证券营业部开立112个资金账户,动用超过20亿元资金预先买入选定的股票。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忽悠散户进场“抬轿子”。

    为达宣传效果,薛郑等人可谓下足血本,先后通过7家广告公司以4000多万元买下9家地方卫视的早、中、晚证券栏目时段,由郑宏中旗下的中恒信传媒公司自行制作推荐已选定股票的电视节目。

    为了让投资者觉得可信,他们还为节目请来了豪华的“专业演员阵容”——由10家证券公司和8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30名证券分析师组成的专家团队,这些分析师,有的图财,有的为名,还有的或许就为了在电视上露个脸。

    据证监会相关工作人员回忆,在第一天晚上对中恒信传媒公司的现场袭查中,就发现了相当数量的“荐股PPT”, 调查组成员经过两周日夜不间断的查看比对,这些PPT后来被证实是用于电视节目播放的背景,而证券分析师在节目中的台词,则完全是按照PPT内容录制。 
  


  狡兔三窟  猫鼠游戏堪比“谍战大片”

    有了专业的“忽悠大片”,接下来的事,就变得顺理成章。案件披露显示,薛郑团队的股市操作没有周期性,一般都是提前一两天选定几只股票投入,然后播放上述荐股节目,吸引投资者入市。在节目播出当日或者第二日就将预先买入的股票卖出获利,甚至在节目播出后几分钟,一旦股票拉升,就立即出货,短线操纵市场特征明显。

    “这些人具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他们都是打一枪换一只股票。我们经过长时间的对电视节目播出时段及交易记录比对,认定这个团伙操作手法符合‘抢帽子’的特征行为。”在谈及收集涉案证据过程时,证监会相关人士如是描述。

    据记者了解,薛郑团队组织周密,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分工和不同行动地点,为了防范监管部门打击,公司办公地、摄影棚、股票交易地点严格分开,其组织之严密、反侦察能力之强不亚于某些谍战片的剧情。

    明面上的中恒信传媒公司除了给电视台提供荐股节目,也有合法的正当生意。公司除了有正规的位于写字楼的办公场所外,电视栏目的录制中心都设在各处的居民楼内,地点隐蔽而且没有任何招牌。除公司中部分人参与制作荐股PPT和电视节目外,其他人员也经营部分正常业务。

    在股市交易层面,薛郑团队除了在多个证券公司开设百余个人账户外,还有专用的交易场所,通过雇佣交易员操盘,买入和卖出股票。案发后统计,该团伙涉及的交易股票达到552只,累计交易金额约571.76亿元,非法获利4.26亿元。

    从2009年11月开始,根据相关线索,证监会调查人员足迹遍布多个省区市,约谈上百人,追查几百个资金和股票账户,经过两个月的艰苦调查,终于让这一案件水落石出。

    经过调查审理,证监会已认定薛书荣、郑宏中等人以“抢帽子”交易方式操纵股票价格,违反了《证券法》“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同时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操纵证券市场罪,已于2010年3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还在刑事侦查中。

    后记:不迷信 不盲从 股民请看紧您的钱袋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股市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不同,虽然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股市的“散户”特征依然明显,且每年新增股民人数众多,部分投资者风险意识淡薄,这就为不法分子浑水摸鱼提供了可趁之机。

    据某专业财经门户网站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九成网民买股会参考股评家推荐的股票。某些不法分子就是抓住部分投资者喜欢炒短线、希望赚快钱的心态,以专业人士的面貌出现,用“黑马集中营”、“天天涨停板”、“千金难买早知道”等为诱饵,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各种媒介忽悠投资者跟风买入,最终谋取暴利。

    据记者了解,仅本起案件,受害股民就遍及全国各地,既有新入市的菜鸟股民,也有长期炒股的老股民,既有东部地区的股民,也有中西部地方的股民。鉴于本起案件的复杂性,目前受害股民数量还难以统计。

    在证监会近期披露的另外一起案件中,有“民间股神”之称的殷保华落网,其受害者遍布上海、南昌、武汉、深圳、广州、北京、山东、安徽等八个省市,而因其网站荐股受害的股民更是不计其数。

    买股不是买菜,投资不等于投机,对于股市泛滥的各路“股神”、“明星分析师”,除了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管理、打击力度之外,投资者也应端正心态,看紧自己的钱包,切不可轻信所谓的小道消息、内幕股票。


    >>名词解释 :“抢帽子”交易 

    所谓“抢帽子”交易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以便通过期待的市场波动取得经济利益的行为。

    “抢帽子”交易方式操纵股票价格,最典型方式就是“黑嘴”预先买入所推荐的股票,然后通过媒体的股评信息、荐股报告栏目广泛传播,吸引投资者跟风买入,“黑嘴”则乘机卖出股票并赚取差价。

    >>投资者如何鉴别荐股节目/栏目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必须具有监管部门特许的执业资格,投资建议不得针对个股的具体操作,不得使用有鼓动性、误导性的语言。

    对那些专门预测个股涨停、具体建议买入卖出操作的荐股节目切不可轻信误传、跟风炒作,避免落入“黑嘴”的陷阱。对于使用“黑马集中营”、“天天涨停板”、“千金难买早知道”等蛊惑、夸大性的荐股语言要保持高度警惕。

(责任编辑:佟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