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照片调白光软件:清末宪政改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08:08:45
导读  清末宪政改革构成了20世纪中国国家建设的重要一环,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国家建设始终是最核心的政治主题,无论改革抑或革命均以独立富强的现代国家为目标追求             

                            

辛亥革命百年之际,华人世界举办了各种政治性和学术性纪念活动。而在笔者看来,为辛亥革命进而为20世纪中国革命予以政治哲学辩护,其前提是对清末宪政改革的深入解读。只有这样,才能对辛亥革命爆发的必然性和最终失败的原因作出清醒的判断。

辛亥前十年(亦是20世纪中国的开端)是清末宪政改革时代。1905年,清廷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1906年,清廷发布宣示预备立宪的谕令,从而启动了近代中国宪政改革的历程。1908年,近代中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颁布。1909年,各省谘议局先后成立;1910年,资政院开院,具有现代性质的代议机构在中国初步建立。1911年10月10日,武昌事起。其后,南方各省纷纷宣布独立。1911年11月,清廷颁布具有“虚君立宪”特点的《宪法信条十九条》,但无力挽救危局。1911年12月18日,南北和谈开始。1912年2月12日,清帝颁布《清帝退位诏书》正式宣布退位,大清王朝就此终结。

对这一段历史,历史学家已经进行了较为充分的研究和揭示。就最近几年的情形而言,史学界的致思方向大概有三,一是关于清末官员的个案研究(如张之洞、端方与清末新政),二是对清末新政的地方层面的考察(如清末直隶宪政改革),三是一些专题性研究(如留日学生与清末新政、鸦片税收与清末新政),等等。毫无疑问,这些研究在深入挖掘史料的基础上,将清末宪政研究推向更加细化的境地。但是,它们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它们均属于克罗齐所言的“文献史学”,普遍缺乏开阔的理论视野。那么,关于清末宪政改革,社会科学研究者(包括政治学者)又能做出什么样的学术贡献呢?政治科学和社会理论不仅能为我们提供不同的分析视角,而且能帮助我们形成深刻的史识和洞见。正是在阅读迈克尔·曼、安东尼·吉登斯、贾恩弗朗哥·波齐、戴维·赫尔德等西方政治学家、社会学家的著作的过程中,以及阅读一手清末宪政史料(当然还有大量二手资料)的基础上,我逐渐认识到清末宪政改革背后所蕴含着的“国家建设”目标,这一国家建设目标并非“挽救腐朽统治”、“寻求富强”、“救亡图存”等概念所能概括的,而是有着非常丰富的政治意涵,有着强烈的现代性指向。尽管有着“皇位永固”、“内乱可弥”的考量,但清末最高统治阶层进行宪政改革的心是非常真切的,其所作所为也多有可圈可点之处,可以说他们是失败的,但绝不是无能的。

 

当19世纪的欧美社会完成工业革命和近代民族国家建设任务之时,中华帝国还陶醉于自己所创造的伟大文明中。然而,随着国际性政治和经济结构的失衡,处于侵略和扩张态势的欧美列强迫使中国进入一个竞争残酷、优胜劣汰的世界。清政府在中国的统治地位岌岌可危。很显然,旧制度不再适应日益严峻的新形势。为改变眼前困境并防止社会革命的发生,清廷朝野精英均诉诸于根本性的宪政变革,直接目标就是建设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在其统治的最后十余年间,清政府确也为此做了诸多努力。

首先,清政府致力于民族的统合、国民的塑造和国家主权的维护,力图将中国转变为一个主权完整的现代民族国家。在制度层面上,清政府积极消除满汉畛域,加强对国民的教育,为消除治外法权而努力,并希望将国内民族主义思潮的矛头引向列强。但是,清末宪政改革是在民族危机的背景下展开的,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不仅没有和官方民族主义合流,反而指向本国最高政权,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清政府的政治合法性。革命派的排满鼓吹,以及清政府在政治改革关键阶段的策略性失误(尤其是“皇族内阁”的出台),都使改革的成果转眼间丧失殆尽。此时,社会精英阶层心态的激进化已难以接受渐进式的政治改革,而急进式的改革不仅超越了清政府的驾驭能力,而且也难以取得成功。民族主义还和地方主义的利益诉求纠缠在一起——集中体现为全国各地的保路运动,并演化成为最高政权的离心力量。

其次,清政府致力于效率为导向的官制改革、军事集权和财政集权,试图扭转地方主义兴起的局面,以增强中央权威,提高国家的汲取、整合和动员能力。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虽然具有强化君权的色彩,但君主集权服从于建设现代国家的需要,而且,这种集权是以宪法名义进行的,这意味着君权的宪法化。


就具体制度建设而言,主要有首届内阁出台、北洋新军收归中央、财政清理工作初见成效等等,但是中央政府的集权改革因触动地方利益而遭到地方督抚的反抗,他们与地方精英联合起来共同对付中央政府,作为改革成果的资政院、省谘议局和地方自治反而成为其对抗中央政府的制度化平台。而在改革的关键时刻,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慈禧(和光绪)去世,以及重臣张之洞的去世、袁世凯被开缺,造成了权力真空的局面,而接任的摄政王又无足够的政治权威和能力,导致清廷回天乏力。

最后,清政府还致力于对社会的整合,试图实现国家与社会领域间的平衡和共赢,从而具有了向现代公民国家发展的导向。为此,清政府制定多项法律(如《集会结社律》、《钦定报律》等)来规范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放松了对舆论界和公民集会结社的限制。但是,新闻报刊的创办和新式社团的组建带来的是社会运动的勃兴。对此政府当局缺乏应对的权威、经验和智慧,而社会舆论界同样缺乏理性的自我克制——报刊舆论日渐激进,新式社团则缺乏统一行动并与政府进行协商的能力,这导致政府和社会舆论界从互动走向对抗。清末的国会请愿运动体现了社会舆论界的民主诉求,然而国会请愿运动的日渐激进化以及政府当局的压制举措,使得两者之间的对抗走向难以调和的境地。由此可见,一个衰弱的政府不仅无法保障民权,而且在蓬勃发展的政治参与诉求和社会运动面前常常陷入被动的局面。如何实现国权和民权的良性互动,是近代中国政治发展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认为清末统治阶层具有建设现代国家的雄心,是否过于拔高了他们?清末统治者难道不是非常腐朽的么?问题显然不是这么简单。

实际上,面对内外交困的政治局面,最为忧心的还是统治阶层,毕竟,这不仅关涉到他们的身家性命,而且关涉到国家的未来。任何一个稍有抱负的政治家,都试图把握政治航船的方向。对此,清末统治者和政治精英并非不努力,慈禧便希望中国能走上一条类似日本的强国之路。但是,宪政改革最终还是以失败而告终,这只能归结为遇到了难以克服的障碍(巴林顿·摩尔在《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一书中认为,当时的中国缺乏建立现代国家政权的社会基础)。

一般而言,现代国家转型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系列危机——民族认同危机、中央权威的合法性危机、社会整合危机(开放政权的压力),等等。早发的欧美国家在遭遇这些危机的时候,是循序渐进分阶段解决的(先实现国家的统一和集权,然后再进行民主分权),所以政治比较稳定,转型比较成功。而在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中,上述危机常常同时出现,从而造成一种全面危机的局面(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一书有专门分析)。这种全面危机对政治家的智慧、手腕以及把握机遇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晚清统治精英无法应对这种困局,最终走向失败。但在这样一个改革时代,对清末宪政改革仍有予以重新审视的必要,以资当下国人借鉴。

首先,我们应摒弃历史研究中常常出现的“后来之见”,即不应当因清政府最终走向覆亡而否认其为中国现代民族国家建设所做的种种努力。在很多时候,我们只有深入历史的内部结构或者语境之中,尤其是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才能避免外在式的肤浅分析。客观和理性的学术分析容不得“过度的同情”或“一棍子式否定”的偏颇。尽管学者总是有其价值立场的,绝对的“价值中立”并不存在,但政治科学更强调“解释”而非“规范”和“判断”,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尽可能站在中间立场上,对政治发展中存在的种种现象作出解释,弄清其前因后果,而不轻易为任何偏见或立场所左右。

其次,我们必须关注清政府的重大政治决策,以判断其是否符合政治发展的基本趋势,进而作出评价,而不应纠缠于历史的细节,把一切归咎于统治阶层的种种腐败和倾轧行为。如果认真审视清政府的各种改革举措,便会发现其中多有可圈可点之处。而且,最高政权对于舆论界的要求是颇为敏感的,诸如废除科举、教育改革、鼓励商会、颁布宪法大纲、法制改革等等,均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新兴阶层的呼声、愿望和利益。坊间一些关于清末改革的书籍往往缺乏整全性视野和大历史的眼光,过于纠缠于历史的细节,可谓“在细节上都对,整个看起来就错了”(杜维运:《史学方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83页)。

最后,我们必须认识到,改革的主观目标和客观效果常常是相悖离的。在主观目标上,清政府希望维续自己的统治,建设一个强大的现代国家,并增强对社会领域的政治整合能力,从而巩固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但是,它的某些改革措施(如废科举和成立咨议局)恰恰造就了自己的“掘墓人”,增加了社会领域的离心倾向(立宪派和地方绅士最终选择与清政府决裂的立场。


市古宙三等学者认为,辛亥革命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士绅革命)。这反映了政府“保守”与民间“激进”两种不同政治品性和行为取向的对抗,同时也表明了中国从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两难困境。

清末宪政改革构成了20世纪中国国家建设的重要一环,从长期发展趋势来看,国家建设始终是最核心的政治主题,无论改革抑或革命均以独立富强的现代国家为目标追求。“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中国现行宪法序言)。此处的“变革”既包括“革命”也包括“改革”。在很多情况下正是因为改革道路不通,革命才作为一种替代路径兴起。清末宪政改革、辛亥革命、国民革命虽然在国家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均没有取得最终的成功。近代中国的全面危机直到作为全能型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出现并以彻底革命的方式才得以最终克服。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宣告成立,这意味着一个主权独立、基本上统一的国家已经呈现在世界面前,并成为此后中国国家建设的基本前提。

如果从1919年(或1921年)算起,中国共经历了三个三十年,它们之间既有断裂又有继承。新中国成立前的三十年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革命的英雄时代。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三十年的国家建设虽经历颇多曲折,但仍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对此我们必须采取客观审视的态度,而不宜作出任何简单的评断,尤其不应该将共和国的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对立起来进行表述。没有前三十年奠定的政治和经济基础,没有前三十年在国家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后三十年的国家建设不可能顺利展开。当代中国的国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面临一系列挑战。如何加强部分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如何加强国家的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设,如何处理国家与公民社会领域的关系,仍在考验着当代中国的政治精英。如何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仍然需要中国人民不断地进行探索。

作者系河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